導航:首頁 > 安全知識 > 特種車輛交通安全培訓活動

特種車輛交通安全培訓活動

發布時間:2020-12-17 17:26:43

⑴ 因駕駛特種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能停留移至安全區後停留5小時後離開可否認定為逃逸

二、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准,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三、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收起

⑵ 交通法中是怎麼規定特種車輛的特種車輛在工作中發生了交通事故負擔多少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線、行使方向、行使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以上可見,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法律賦予了他具有道路優先通行權。
這個案例可以幫助你分析一下:
某醫院一輛執行緊急救援病人的120救護車,在一條輔道上開啟警燈、警報器逆向行使中,與一輛迎面而來的正常行使的大巴相撞,大巴輕微損壞,但120救護車翻車並造成司機、護士各一人受傷;本來120救護車是去搶救病人的,結果反倒成了救護車上的人需要立即救治。

對這一起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的理解,認為應該是逆向行使的救護車應當承擔事故的責任;
經交警調查得知:此次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因為在輔道行使的大巴車看見逆向行使而來的救護車後,沒有採取靠邊避讓的措施,而是並未減速繼續前行且將救護車撞翻;顯然,大巴車的司機,沒有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對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沒有讓行,具有明顯的過錯行為;而救護車正在執行緊急任務,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可以逆向行使,且當時開啟了警燈和警報器,如果大巴車避讓的話,不可能發生二車碰撞,所以救護車沒有違章行使,不承擔事故責任。

從以上這起交通事故看出,我們有些司機應該加強「積極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觀念,因為這些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救援任務時,必須爭分奪秒,很有可能因為耽誤短短的幾分鍾,會失去一個生命、會造成本可以避免的損失無法挽回、會使本可以抓獲的罪犯逃之夭夭…….,總之,我們每一位駕車者,應該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規定,改變以往看見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視而不見、不避不讓的態度,甚至有些人還很反感開著警燈、叫著警報的車,心想我幹嘛要讓你,就不讓,任你警報聲再響我就是聽不見,量你不敢撞我………;這種現象必須要糾正了!希望我們將「聽見、看見開啟警燈、警報器的車輛時立即讓行」成為我們開車者的自覺行為,自覺提高我們開車者的駕車道德意識和良好品德,從我做起,從自己做起,從我們每一個開車者做起,避免「救護車沒救到他人,卻反倒需要他人救治」的事件再次發生。

⑶ 實習期內開執行任務的特種車會怎麼樣

實習期內開執行任務的特種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 200元罰款(具體罰款金額依當地實施辦法規定執行)。

行為處罰標准依據以下內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符合第七十五條規定的;

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規定

學習駕駛或者實習期間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 200 元罰款:

(二)在實習期間內駕駛禁止駕駛的機動車的;

溫馨提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體實施規定各地存在差異,詳情請查看當地相關規定。

以上信息來源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⑷ 遇特種車怎麼讓行

向右減速讓抄路,直到緊急車輛過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讓路的都是靠右邊,並且是減速的。

大多數路口可在紅燈時右轉,社會車輛如果處在可右轉車道上,可以正常右轉讓開。社會車輛如果處在距離路口仍有相當距離的直行車道上,遇到排隊緩行或擁堵,可以開啟轉向燈變道為特種車輛讓行,緊急情況下即使壓線也可免於處罰。而如果社會車輛恰好處在路口直行車道停止線內等燈放行,則應在保證斑馬線上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駛過停止線即靠左或靠右停車,來給身後的特種車輛讓行,該情況下不會因涉嫌闖紅而受到處罰。

⑸ 西安特種車輛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怎麼審批

一、審核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車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並遵守下列規定:(一) 不得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區域或者路段使用警報器;(二) 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三) 列隊行駛時,前車已經使用的,後車不再使用警報器。 《河北省特種車輛警報器、標志燈具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非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在車輛上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 安裝使用范圍; 一、警車1. 公安機關用於偵查、警衛和治安、交通管理巡邏車、勘察車、護衛車、囚車以及其他執行緊任務的車輛。2. 國家安全機關用於執行偵察和其他特殊任務的車輛。3. 人民檢查院用於偵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現場勘查車和押解人犯的囚車。4. 人民法院用於押解人犯的囚車。5. 司法機關用於押解罪犯、運送勞教人員的囚車或專用車和追緝逃犯的車輛。二、救護車醫療機構、防疫部門用於急救危重病患者或處理緊急疫情的專用車輛。地級市區、縣(市)級單位的防疫指揮車只限1台,微型麵包車改裝的救護車只限鄉級單位等級醫院。三、工程救險車 防汛、水利、電力、礦山、城建交通、鐵道、森林等部門用於搶修公用設施、搶救人民生命財產的專用車輛和現場指揮車。四、消防車 懸掛民用號牌的消防車 二、申報資料
1.特種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申請書;申請書中需註明:(1)申請理由;(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對駕駛人員進行守法教育的承諾;(3)聯系人及聯系電話。2. 特種車輛行駛證復印件;3.特種車輛彩色照片兩張;4.特種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審批表一式兩份。 三、辦理時限
總時限: 公安廳、檢察院、法院、司法廳、安全廳的警車和省直單位工程救險車,由各單位審核後,報省公安廳交管局核准。 各市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由各市交警支隊審核後,再報省公安廳交管局核准。 醫療衛生系統救護車申請使用證,由省衛生廳按照救護車急救設施配備標准審核後,再報省公安廳交管局核准。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⑹ 沒有特種車輛操作證被抓到會被吊銷駕照嗎

不會的,會罰款。
特種作業無證上崗應承擔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第九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對於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⑺ 交通安全小知識

1、集體外出

集體外出活動時,要在帶領下好隊伍,橫列不易超過兩人。行進時,就靠右側走在人行道上。要自覺遵守紀律,不隨便離隊,不互相追逐嬉鬧,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人、車通行。過馬路時,應在人行橫道上通過。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2、車輛先行

在馬路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警燈閃亮、警報呼叫的車輛,這些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工程車 搶險車等特種車輛。特種車輛擔負著特殊緊急任務。交通法規規定;一切車輛和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搶險車先行。

所以,我們如在以路上騎車或行走時,遇到上面這些車輛,要讓他們先通過,千萬不要爭道搶行。

3、過鐵路

為了保證行人和車輛的安全,在鐵路道口處都設置了柵欄。火車來臨時,紅色信號燈閃亮,柵欄關閉,行人和各種車輛停止前進,靜靜等候,讓火車通過。千萬不要跨越柵欄,冒險搶道。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停車,左右仔細觀看,確認安全後,方准通過。

4、騎自行車

不少小朋友都想學騎自行車,但學騎自行車不僅要有大人指導和保護,還要選擇在人車稀少的道路、廣場或操場等地方,禁止在交通繁忙的地段學騎自行車。當你學會騎車、興沖沖地騎車上馬路時,千萬要注意騎車安全。

5、車輛轉彎

汽車是依靠前輪來轉向前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但是前後兩只輪子不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個差距稱「內輪差」。因此,我們碰到要轉彎的汽車,不能靠得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前輪過去就沒事了。

6、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

(7)特種車輛交通安全培訓活動擴展閱讀:

一、教育提高了學生的的自覺性,但還需要良好的管理來確保其安全。學校可以從下面兩個方面來落實。

1、建立交通安全小分隊,由校長牽頭,主抓交通安全的若干教師負責,各班班長或宣傳委員為骨幹,有興趣並有一定活動能力的學生為成員建立一支交通安全小分隊。定期舉辦相關活動,經常在校園中巡邏並進行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提醒同學們注意交通安全。

2、上學和放學時,在路口分配一位值日教師和值日學生(也可由家長協會成員或自願者來擔任),身穿橙色馬夾,戴上紅色手套,為學生的安全過街「發號施令」(必要時用口哨)。學生過街時成立小方隊,手拿黃色小旗或者頭戴黃色小帽,也可佩戴斜披在肩上的彩色綬帶等作為警示信號。夜晚過街時要佩戴反光袖章或背反光的書包以加強醒目性。

二、文明乘車,確保安全。我們在等乘公共汽車時,應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車。要做到等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來,然後依次上車。上車後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孕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並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

⑻ 120可以闖紅燈嗎

120在緊急執行救援任務的情況下,可以闖紅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版法》第五十三權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8)特種車輛交通安全培訓活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並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區域或者路段使用警報器;

2、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

3、列隊行駛時,前車已經使用警報器的,後車不再使用警報器。

⑼ C1駕照在實習期內可以開共享汽車嗎

C1駕照在實習期內是可以開共享汽車的,但不能駕駛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准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在增加准駕車型後的實習期內,駕駛原准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9)特種車輛交通安全培訓活動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准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注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閱讀全文

與特種車輛交通安全培訓活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辦春考培訓學校 瀏覽:734
九江船員培訓中心 瀏覽:5
台州繪墨藝術培訓有限公司 瀏覽:207
非科級後備幹部集中培訓總結 瀏覽:419
東北舞蹈藝考培訓機構 瀏覽:427
民營企業家培訓班結業式 瀏覽:59
2017入黨培訓內容 瀏覽:828
順德駕駛員培訓中心 瀏覽:125
姜堰市三水培訓中心網站 瀏覽:263
電動汽車維修培訓視頻 瀏覽:737
機關黨務幹部培訓內容 瀏覽:423
企業培訓為自己工作心得體會 瀏覽:512
線上培訓工作 瀏覽:303
泉州舞蹈培訓招聘 瀏覽:709
禮儀培訓三年計劃書 瀏覽:926
稅務學校培訓個人總結 瀏覽:508
專業技術人才初聘培訓小結 瀏覽:980
是實驗室設備安全培訓 瀏覽:54
北京砂鍋米線培訓學校 瀏覽:127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建議 瀏覽: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