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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培訓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17 08:56:43

1. 道路運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怎麼寫

1.不可以放過每個細節。2.要保證交通安全。3.要在每個路口排查好。4.超載的車輛要扣留證件及車牌,和車。

2. 作為公交駕駛員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我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

1.夏天飲食宜清淡,多食青菜水果,少吃肥膩煎炒食品。經常服用冬瓜薏米粥、綠豆版海帶湯、荷葉權粥,每天多食瓜果,如西瓜、冬瓜、涼瓜等解暑食物。每天還要經常補充水分,最簡單的是多飲開水或淡鹽水,也可飲水果汁、酸牛奶、茶水等。2.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注意減少戶外活動或作業。中小學生放假後,白天應減少戶外運動或旅遊。烈日下工作的人應該做好防曬措施,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並要縮短工作時間。3.患者可服一些中葯解暑劑。夏枯草15g、菊花15g、竹葉10g、滑石15g、甘草5g煮水飲服,2~3天服1劑;也可以購買廣州中醫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等生產的清熱祛暑沖劑、清熱祛濕沖劑、翁花袋泡茶等,均有清熱祛暑作用。

3. 安全生產大排查實施方案

這是一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與安全生產大排查實施方案差不多,僅供參考: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遏制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公司決定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以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製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文件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自覺堅持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在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達標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嚴格抓好隱患整改工作,有效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標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領導機構設置
(一)為全面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產治理體系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各分管領導、安全部負責人
成員:各單位負責人、工會、員工代表
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安全部。
(二)各單位由負責人掛帥自行成立領導小組開展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各單位(部門)按照公司職責分工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公司安全部負責全公司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和督促落實。
四、 安全生產檢查
(一)安排部署: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實際,並結合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分析;研究制定了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具體行動方案。
(二)各單位自查自改:各單位,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發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同時採取臨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並加強監控。各單位要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安全部。
(三)檢查督查:公司負責人牽頭組織各部門參加,對本公司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2、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
3、查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
4、查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
5、查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四)再檢查階段: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在第四季度組織開展「回頭看」再檢查。主要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 隱患排查的重點內容
(一)自查自改的通用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情況。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三、 工作措施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監管。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精神,提高對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全面貫徹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把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重點工作、基礎工作來抓。切實把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抓緊、抓細、抓實、抓好,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制訂方案,精心組織。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由公司統一領導,各單位抓好具體落實。並做好相互間的工作銜接,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對各生產系統、每一個崗位、重點部位、生產環節進行深入全面的隱患排查,不留死角,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三)突出重點,強化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突出重點,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提高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範能力。結合實際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具體措施,發動全體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隱患
(四)廣泛發動,群防群治。要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發動廣大員工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員工,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員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並對隱患舉報人進行獎勵。。
(五)建章立制,標本兼治。各單位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掌握重大危險源以及重大隱患的具體數量、分布情況和發展態勢,實行跟蹤監管、動態監管,督促落實監控防範責任,完善監測監控措施,並制訂應急預案。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做到標本兼治,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4. 誰能幫我找一篇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方案

結合自身情況調整具體內容!

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

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縣火災形勢平穩,按照國務院、省、市部署要求,縣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排查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所、會堂、公共娛樂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築,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二)排查重點
1.建築、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3.單位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築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

4.建築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並完好有效。

5.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材料、建築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外牆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築;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

6.單位是否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專業技能訓練。
7.有無違規儲存、經營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8.在本轄區具有一定規模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築,是否按照本轄區火災高危單位管理要求,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採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工作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分行業、分系統的原則,將任務分解到具體部門。各地、各部門根據《消防法》要求,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分別負責督導本行業、本系統內單位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主導作用,結合消防安全「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工作,組織各部門和社區(行政村)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切實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要加
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鼓勵和引導群眾積極查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消防安全的工作局面。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情況匯總等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摸清底數,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調動公安派出所力量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

安監部門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場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違章生產經營威脅公共安全的單位,及時督促整改。

商務部門負責推進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點做好成品油流通領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文化部門負責推進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未取得消防安全許可或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公共娛樂場所不得批准開辦。

廣電部門負責活動期間新聞報道工作,通過開辦專欄、播發公益廣告、專訪專刊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

教體部門負責推進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學校不得批准開辦;結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有關內容及時調整學校安全教育計劃。

衛生部門負責推進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醫療機構等公共場所不得批准開辦。

民政部門負責推進養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養老院、福利院不得批准開辦,並重點加強對社區內弱勢群體的幫扶力度。

住建部門負責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監管,對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彩鋼板臨時用房不符合相關標准和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房管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從業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指導業主委員會按規定使用公共維修資金,及時更新、改造和修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存放場所。

人防辦負責地下空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整改地下空間消防安全隱患。
林業部門負責加強森林消防安全監管,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通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配合消防、質監部門聯合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對未取得消防安全許可或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依法取締或吊銷其營業執照。

農業部門負責推進國家糧食儲備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整改糧庫消防安全隱患。

人社部門負責推進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將消防知識培訓納入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安全教育計劃。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汽車客運企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的單位、場所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台帳,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並在互聯網上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公安派出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特別是轄區內 「九小」場所和城鄉結合部「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充分發揮消防監督管理職能,嚴防「小場所」、農村亡人火災的發生。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6月27日前,各地、各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糾。7月20日前,各地、各部門制定不同類型單位、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標准,通過發布通告、組織召開轄區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動員督促單位對照標准排查整治,要求單位將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情況「實名」報告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並在互聯網上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排查整治。9月20日前,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落實鄉鎮(開發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對轄區所有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列出清單,逐項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一律提請政府掛牌督辦並限期整改銷案。

(四)檢查驗收。10月5日前,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各鄉鎮、開發區管委會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人員要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抽查單位全部填寫驗收意見並簽字存檔。對驗收發現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區,要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五、整治措施

(一)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設計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或者經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經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或者未按規定定期組織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從重處罰;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擅自脫崗,或者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公安消防部門應當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消除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三)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四)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准,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五)對人員密集場所違章搭建的彩鋼板臨時建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消防部門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災隱患;對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場所予以臨時查封;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芯材達不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A級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對臨時用房予以臨時查封。

(六)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七)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情節嚴重的,一律對違法行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對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儲存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勞動密集型企業,未設立專職消防隊的,要督促單位依法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

對在排查整治中發現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機關要依法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解決。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堅持政府領導,實行部門聯動。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要當好參謀、當好推手,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嚴密組織。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其他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具體負責指揮調度專項行動,定期收集、通報工作情況。

(二)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社會單位自查自糾。同時,要繼續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督促社會單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查評估。鄉鎮、農村、社區要實行「網格化」排查整治,發動綜治辦、安監、居(村)委會、治安巡防隊、消防協管隊伍等基層力量,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及居(村)民樓院、村組進行全面排查。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強大聲勢。各地、各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發布火災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範,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要廣泛調動新聞媒體,發動黨政領導、單位法人、幹部職工、學生、居民等代表開展「生命通道體驗活動」,參與體驗工作、生活、學習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導公眾對發現的佔用、堵塞、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火災隱患,通過「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投訴,並組織各級媒體對拒不整改的單位進行暗訪曝光。要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向社會公布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情況、社會單位自查自糾情況、公安消防部門監督執法情況,形成強大輿論監督聲勢。

(四)加大督導檢查,嚴格兌現獎懲。各地、各部門要成立督導組,通過採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錯時檢查、跟蹤檢查以及地區間互查等多種方式,加強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行動中突出問題,增強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將適時組成聯合督察組,不定期對各地、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督察,對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並把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年終考評,對工作不落實、不負責任的,對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大問題和事故案件的,堅決取消評先評優,並嚴肅究責任。

為及時反映情況、交流經驗、推動工作,請各地、各部門明確專人及時收集、整理、報送重要工作動態和工作舉措等信息。各地、各部門行動方案、部署情況和信息上報人員(指定專人負責)名稱,於6月30日前上報專項行動辦公室(19278121712@qq.com),7月起,每9天報告一次工作情況,每月23日上報當月工作小結及專項行動統計表(附件),10月7日前書面上報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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