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考監考老師職責的問題
沒問題的,你肯定復塗了,否則是會制在你交卷的時候檢查出來的,你們是不是要考完之後不能離開教室,直到卷子都交完了才能離開是吧,要是這樣的那你就不用擔心。監考老師每張卷子都會看的,除非是他們粗心了,這可能也是不排除的。
❷ 高考監考教師哪裡的
為了保證高考的高抄考的順利進行,監考老師大部分都是隨機安排且保密的。
做好監考人員培訓工作,包括疫情防控要求和程序、監考人員的完整性、帶柄金屬探測器使用規范、考試程序和考試紀律要求等。
一個考場的三名監考人員由來自不同單位的三人組成。在實行考試時,每考一節一個lot,每考一節一個輪班監考。
(2)高招監考員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為了確保公平和正義的監考工作,當地教育和招聘部門將組織所有監視器簽署一份承諾書,完整性監考考試之前,和監考教師的性能將被納入績效評估,評估,評估和選擇卓越。違反考試規則和紀律的,應當嚴肅處理。
如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生不遵守考試規定,即考生在安全檢查中,特別是在監考期間,如閱讀、打盹、攜帶手機進入考場等不認真。
❸ 高考監考甲乙丙的職責分別是什麼
反對學生作x
❹ 高考監考老師是怎麼安排的
現在很多地方都實行交叉監考,也就是一個地方的老師到另一個地方進行監考。但是兩個監考老師一個是當地的,一個是外地的。通常是中學老師。
❺ 從教20多年,今年內才有機會成為高考監考員,請問高考監考員如何做好考務工作
公平 公正 認真 負責
❻ 2020高考每個考室為什麼要3個監考老師監考
教育部要求每個考場內配備2至3名監考員,考場外設若幹流動監考員。
依據《高等版學校招生全權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考點設若干考場。考場應安全、安靜,通風、採光條件好,桌椅整齊,室內除必備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響考試的物品和字跡。每個考場考生數為25或30人。
考生座位須單人、單桌、單行排列,間距80厘米以上。每個考場內配備2至3名監考員,考場外設若幹流動監考員。監考員由考點主考聘任。監考員必須恪守《監考員職責》。普通高考的監考員不得由高三任課教師或班主任擔任;成人高考的監考員不得由補習班或輔導班任課教師或班主任擔任。
(6)高招監考員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高考的相關要求規定:
1、省級考試機構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建立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統一製作《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制訂具體的操作辦法。
2、各級考試機構和考試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考試實施程序》實施考試;加強對備用卷的管理,啟用備用卷應嚴格履行有關手續。
❼ 怎樣提高高考監考隊伍整體的職業素養
制度
❽ 高考監考要求
國家教育委員會2017年高考監考人員手冊
監考員職責
一、在考點主任領導下,培訓合格,佩證上崗,主持本考場的考試實施。維持考場秩序,嚴格執行考試實施程序和規定,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二、領取、啟封、核對試卷、答題卡、草稿紙。按規定收發考生試卷、答題卡、草稿紙。按考試工作程序和統一指令組織考試。
領取試卷後,按考點設置的「封閉式」專用通道,在樓層場外監考員統一護送下同行直入考場。
三、考生進場時,提醒考生所攜帶物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並在每場考試前按照《金屬探測器使用規范》(詳見附2-7),使用金屬探測器對考生逐個進行檢查。如因特殊情況允許考生考試中途離開考場,考生再次進入時,應對其再次檢查。
四、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按規定宣讀《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宣布考試注意事項。
五、核驗考生證件,督促考生在試卷和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如實填寫姓名和准考證號,在答題卡規定位置粘貼條形碼,並進行核對。發現填寫錯誤者,須要求其改正。在《考場情況記錄表》和答題卡袋上規定位置粘貼本考場條形碼,並進行核對。
六、嚴格遵守考點作息時間,不遲到,持證進考點。著裝整齊,不得穿背心、拖鞋或響底鞋進入考場。精力集中,嚴肅認真履行監考職責,遵守紀律;考試期間,不擅離職守,不吸煙,不閱讀書報,不打瞌睡,不聊天,不抄題、做題、念題,不檢查、不暗示考生答題,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試時間;不得將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照相、攝像、掃描、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帶入考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試卷或試卷內容、答題卡、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監考員原則上不得離開考場,任何情況下不能出現考場內只有一名監考員的現象。如出現需要與場外聯絡、協調的問題,一律通過場外監考員協助解決。
外語聽力考試時,兩名監考員應一前一後,不在考場內走動,保持整個考場的安靜,注意聽力播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理。
七、監督考生按規定答題,制止違紀舞弊行為,制止除考點主任、副主任、場外監考員、巡視員以外的其他人員進入考場。按《高考考場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和《高考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時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意外情況和違規行為。
八、及時按規定處理缺考考生、空考試卷和答題卡,並將缺考考生的條形碼粘貼在《考場情況記錄表》的相應位置上,尾考場空白條形碼不需要粘貼。
九、負責維護考試結束交卷時的考場紀律,確保試卷、答題卡的安全。如發現試卷、答題卡丟失等異常情況,立即通過場外監考員或巡視員報告考點主任,會同有關人員,追回所丟失的試卷、答題卡。
十、負責如實記錄考試情況,填寫試卷袋及答題卡袋封面欄目、《考場情況記錄表》及違規考生的《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違規情況記錄表》(簡稱《考生違規情況記錄表》,下同)的相關欄目。按規定整理、清點、密封考生試卷、答題卡。
十一、考前、考試過程中負責檢查考場電波鍾走時是否准確。
十二、考前、考後檢查、清理考場,考後關好門窗。
❾ 高考監考老師如何安排
是本市的老師,他們都是在開考前隨機安排的,每場考試的監考老師都不一樣的
開考前很難知道你的監考老師是誰
都是本地的老師
但不一定是高中老師,有可能是初中
小學的老師
❿ 高考監考員遵守的紀律是什麼
一、主、副監考員在考點主考領導下,主持本考場的考試,維護考場秩序,嚴格執行考試實施程序,如實記錄考試情況,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二、監考員必須熟悉掌握考試實施程序、《考生考試須知》、《考生考試守則》、《考點工作人員守則》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三、開考前30分鍾(第一科和外語科為開考前40分鍾),監考員到考點辦公室報到,佩帶標志按抽簽決定的場次進入對應考場執行監考任務,嚴禁確定考場後監考員擅自相互調整考場。
四、開考前25分鍾(第一科和外語科為開考前35分鍾),主、副監考員共同到考點辦公室領取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並要檢查試卷袋是否破損,核對試卷袋上標明科目是否與本場考試科目相同,核對無誤、履行交接手續後徑直前往考場。
五、開考前20分鍾(第一科和外語科為開考前30分鍾),主監考員負責管理試卷,副監考員組織考生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並向考生宣讀《考生考試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內容。
六、開考前15分鍾,副監考員向考生分發《答題卡》和草稿紙,並指導考生填塗《答題卡》的姓名、考生號、座位號、試卷類型及科目等。
七、開考前10分鍾主監考員當眾啟封試卷袋,並認真核對,若發現試卷數量不符、漏印、重印、錯印、錯裝等,立即請示主考,按照規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考試實施。
八、開考前5分鍾,考點統一發出信號後監考員分兩輪向考生分發試卷。監考員務必要搞清楚《第Ⅰ卷》、《第Ⅱ卷》的試卷頁數,嚴禁錯發試卷。試卷分發完畢後,監考員要提醒考生查看試卷科目是否與本場、本人應考科目相符,板書本場考試科目試卷頁數;提醒考生注意:《第Ⅰ卷》卷首和每頁下方均標有試卷類型和頁數;要求考生認真清點檢查試卷頁數,防止發生考生實際持有試卷與應答試卷頁數或卷型不符;要求考生檢查試卷是否破損、有無漏印或字跡不清等,考生發現問題舉手報告,申請更換。考生檢查無誤後,監考員要求考生在試卷、答題紙裝訂線內規定的地方准確清楚地填寫考生本人姓名、考生號和座位號。
九、開考信號發出後,主監考員宣布開始答卷,然後副監考員在考場前台監考,主監考員用《座次表》逐個核對考生本人與《准考證》和《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相符,逐個核對考生在試卷和《答題卡(紙)》上所填塗的姓名、考生號、座位號是否正確。
十、開考15分鍾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6月8日外語科考試時14:45之後禁止考生進入考點)。副監考員按規定在缺考試卷和《答題卡(紙)》上填塗缺考考生的姓名、考生號和座位號,並記入《考場記事單》。
十一、監考員對試題內容不作任何解釋,但對於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印刷不清、試卷污染、試卷缺損等所提出的詢問,立即請示主考,當眾答復,試題有更正時應及時板書當眾公布。
十二、監考員分別在考場前、後監考,監督考生按規定答卷,制止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維護考場秩序,保證考試正常進行。發現考生有違紀、作弊動機時應及時警告,發現考生有違紀、作弊行為時應將違規考生的違紀、作弊情形如實寫入《考場記事單》內,發現其他異常情況立即報告考點辦公室。
十三、監考員要愛護、關心考生,若遇有考生暈場、生病等特殊情況,監考員要與考點主考聯系,若考生不能繼續堅持考試且考生本人申請退場治療,允許其退場治療,主考要指揮和監督醫療組予以就地治療;若考生本人申請到醫院治療或根據病情確需到醫院治療,主考要指派專人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如果未到規定離場時間,則實行隔離治療,以上情形下考生所誤時間一律不補。
十四、監考員要遵守監考紀律,不擅離職守。在考場內要集中精力,嚴肅認真,忠於職守,履行職責。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不吸煙,不打瞌睡,不閱讀書報,不聊天,不抄題、做題、念題,不檢查、不暗示考生答題;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試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在考場內走動或在考生附近駐足觀看;考試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試卷、答卷、《答題卡(紙)》或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
十五、監考員有權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視員、紀檢員和蓋缺考章、空白章考務人員、本考場考生以外任何人進入考場。未經考試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在考場內照相、錄像。
十六、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鍾,交卷退出考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鍾後交卷退出考場的考生一律不得離開考點,由考點設立考生休息室,集中專人(必須兩人以上)負責對這部分考生的管理,待該科目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離開考點。
十七、考試終了前15分鍾,主監考員應當眾提醒考生所剩考試時間。
十八、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主監考員應宣布考試終了時間已到,並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題,要求考生按《答題卡》、《第Ⅱ卷》、《第I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兩臂下垂,雙手置於桌下,然後監考員按考生座位號順序(小號在上,大號在下)收集整理好試卷、答卷和《答題卡(紙)》 (包括缺考、空白卷、卡),待主監考員將份數清點無誤後要求考生起立並依次退出考場。
十九、監考員要將試卷(卡)封套上項目填寫清楚以及將考試情況在《考場記事單》上填寫清楚,考試結束後,應當向違規考生告知違規記錄的內容。
二十、每科考試結束後,監考員負責清場。檢查有無遺漏試卷、答卷、《答題卡(紙)》和草稿紙等,離開考場時關好門窗。
二十一、每科考試結束後,主、副監考員共同將整理好的考生答卷、《答題卡(紙)》交考點辦公室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和要求裝訂、密封、簽字。
二十二、監考員有違紀舞弊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