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模具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編輯本段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 企業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 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編輯本段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准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准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編輯本段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編輯本段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准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編輯本段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編輯本段七、電 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編輯本段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編輯本段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二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編輯本段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並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貳』 模具鉗工車間安全生產要從哪些方面展開工作
安全生產是一個很專業的管理學問。在正規工廠里,安全主任必須持證專上崗。
如果沒證也不要緊,屬那就自己發揮。最重要的是風險意識,每件事情的風險程度要知道。
例如一個工人在座式砂輪機正前方,用砂輪的側面磨鐵塊。那麼就很可能發生鐵塊被砂輪吸進去,繞個圈再打出來,打到人身上。這是一個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風險隱患。
電焊工在一堆易燃貨物上空工作,容易造成火災。
情況很多種,要會應變。
機械廠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火災
電氣事故
機械事故
職業病
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情況
對每個可能出現的事故作出預防,以及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安排事故演練。
『叄』 生產車間安全防範措施有哪些
機械傷害的原因一般包括機械的不安全狀態、操作者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因素等。
1、對於機械設備一般安全主要從布局要求,強度、剛度的要求,安裝必要的安全裝置,機械設備的電氣裝置的安全要求,操作手柄及腳踏開關的要求和環境要求和操作要求這六個方面著手考慮。
2、機械設備操作安全要求:
1)要保證機械設備不發生事故,不僅機械設備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因設備不同而異,但基本安全守則大同小異。
2)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
3)操作前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要空車運轉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4)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更不準將其拆掉使用。
6)機械設備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按裝牢固,不得松動。
7)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的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
8)機械設備在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崗位,以防發生問題無人處置。
9)工作結束後,應切斷電源,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並整理好工作場地將零件、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設備的衛生。
3、典型機械設備的防護措施:
1)壓力機械的安全防護措施
(1)開始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離合器制動裝置是否靈活和安全可靠。應把工作台上的一切不必要的物件清理干凈以防工作時震落到腳踏開關上,造成沖床突然啟動而發生事故。
(2)沖小工件時,應有專用工具,不能用手固定,最好安裝自動送料裝置。
(3)操作者對腳踏開關的控制必須小心謹慎,裝卸工件時,腳應離開開關,嚴禁無關人員在腳踏開關的周圍停留。
(4)如果工件卡在模子里,應用專用工具取出,不準用手拿,並應將腳從腳踏板上移開。
(5)多人操作時,必須相互協調配合好,並確定專人負責指揮。
2)剪板機安全防護措施
(1)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剪板機各部分是否正常、電氣設備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潤滑系統是否暢通,然後加潤滑油,試車,試切完好,方可使用。兩人以上協同操作時,必須確定一個人統一指揮,檢查檯面及周圍無障礙時,方可開動機床切料。
(2)剪板機不準同時剪切兩種不同規格、不同材質的板料。禁止無料剪切,剪切的板料要求表面平整,不準剪切無法壓緊的較窄板料。
(3)操作剪板機時要精神集中,送料時手指應離開刀口200mm外,並且要離開壓緊裝置。送料、取料要防止鋼板劃傷,防止剪落鋼板傷人。腳踏開關應裝堅固的防護蓋板,防止重物掉下落在腳踏開關上或誤踏。開車時不準加油或調整機床。
(4)各種剪板機要根據規定的剪板厚度,適當調整刀口間隙,防止使用不當而發生事故。
(5)剪板機的制動器應經常檢查,保證可靠,防止因制動器松動,防止上刀口突然落下傷人。
(6)板料和剪切後的條料邊緣鋒利,有時還有毛刺,應防止刮傷。
(7)在操作過程中,採用安全的手用工具完成送料、定位、取件及清理邊角料等操作,可防止手指被模具軋傷。
3)車削加工安全防護措施
(1)採取斷屑措施:斷屑器、斷屑槽等。
(2)在車床上安裝活動式透明擋板。用氣流或乳化液對切屑進行沖洗,改變切屑的射出方向。
(3)使用防護罩式安全裝置將其危險部分罩住。如安全雞心夾、安全撥盤等。
(4)對切削下來的帶狀切屑,應用鉤子進行清除,切勿用手拉。
(5)除車床上裝有自動測量的量具外,均應停車測量工件,並將刀架到安全位置。
(6)用紗布打磨工件表面時,要把刀具移到安全位置,並注意不要讓手和衣服接觸到工件表面。
(7)磨內孔時,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應用木棍代替,同時車速不宜過快。
(8)禁止把工具、夾具或工件放在車床身上和主軸變速箱上。
4)銑削加工安全防護措施
(1)為防止銑刀傷手事故,可在旋轉的銑刀上安裝防護罩。
(2)銑床要有減震措施。
(3)在切屑飛出的方向安裝合適的防護網或防護板。操作者工作時要帶防護眼鏡,銑鑄鐵零件時要戴口罩。
(4)在開始切削時,銑刀必須緩慢地向工件進給,切不可有沖擊現象,以免影響機床精度或損壞刀具刃口。
(5)加工工件要墊平、卡牢,以免工作過程中發生松脫造成事故。
(6)調整速度和方向以及校正工件、工具時均需停車後進行。
(7)工作時不應帶手套。
(8)隨時用毛刷清除床面上的切屑,清除銑刀上的切屑是要停車進行。
(9)銑刀用鈍後,應停車磨刀或換刀。停車前先退刀,當刀具未全部離開工件時,切勿停車。
5)鑽削加工安全防護措施
(1)在旋轉的主軸、鑽頭四周設置圓形可伸縮式防護網。採用帶把手楔鐵,可防止卸鑽頭時,鑽頭落地傷人。
(2)各運動部件應設置性能可靠的鎖緊裝置,台鑽的中間工作台、立鑽的回轉工作台、搖臂鑽的搖臂及主軸箱等,鑽孔前都應鎖緊。
(3)需要緊固才能保證加工質量和安全的工件,必須牢固地加緊在工作台上,尤其是輕型工件更需加緊牢固,切削中發現松動,嚴禁用手扶持或運轉中緊固。安裝鑽頭及其他工具前,應認真檢查刃口是否完好,與鑽套配合表面是否有磕傷或拉痕,刀具上是否黏附著切屑等。更換刀具應停機後進行。
(4)工作時不準帶手套。
(5)不要把工件、工具及附件放置在工作台或運行部件上,以防落下傷人。
(6)使用搖臂鑽床時,在橫臂回轉范圍內不準站人,不準堆放障礙物。鑽孔前橫臂必須緊固。
(7)鑽薄鐵板時,下面要墊平整的木板。較小的薄板必須卡牢,快要鑽透時要慢進。
(8)鑽孔時要經常抬起鑽頭排屑,以防鑽頭被切屑擠死而折斷。
(9)工作結束時,應將橫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軸箱靠近立柱可伸縮式防護網。
6)刨削加工安全防護措施
(1)對高速切削的刨床,為防止工作台飛出傷人,應設置限位開關、液壓緩沖器或刀具切削緩沖器。工件、刀具及夾具裝夾要牢固、以防切削中產生工件「走動」,甚至滑出以及刀具損壞或折斷,而造成設備和人身傷害事故。
(2)工作台、橫梁位置要調好,以防開車後工件與滑枕或橫梁相撞。
(3)機床運轉中,不要裝卸工件、調整刀具、測量和檢查工件,以防刀具、滑枕撞擊。
(4)機床開動後,不能站在工作台上,以防機床失靈造成傷害事故。
7)磨削加工安全防護措施
(1)開車前必須檢查工件的裝置是否正確,緊固是否可靠,磁力吸盤是否正常,否則,不允許開車。
(2)開車時應用手調方式使砂輪和工件之間留有適當的間隙,開始進刀量要小,以防砂輪崩裂。
(3)測量工件或調整機床及清潔工作都應停車後進行。
(4)為防止砂輪破損時碎片傷人,磨床必須裝有防護罩,禁止使用沒有防護罩的砂輪進行磨削。
8)電焊加工安全防護措施
(1)工作前應檢查焊機電源線、引出線及各接線點是否良好,若線路橫越車行道時應架空或加保護蓋;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有良好接地;電焊鉗把絕緣必須良好。焊接迴路線接頭不宜超過三個。
(2)電焊車間應通風,固定電焊場所要安裝除塵設備,以防「電焊工塵肺」「錳中毒」和「金屬熱」等疾病;
(3)電焊工操作時要穿絕緣鞋,電焊機要接零線保護,以防電擊傷。要帶電焊手套,穿長衣褲,用電焊面罩,防止紅外線、強可見光、紫外線輻射,防止皮膚灼傷,電弧「晃眼」造成視力下降。
(4)在焊接銅合金、鋁合金(有色)金屬及噴焊、切割中會產生氮氧化物,必須在排風暢通的環境中進行,必要時要戴防毒面具。
(5)焊接操作工萬一防護不當,出現上述傷害時,要及時去醫院治療。
(6)對長期從事電焊作業人員,要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定期身體健康檢查,對體檢出現因工種傷害造成疾病的,要調離原工種,以防加重傷害。
(7)電焊工應掌握一般電氣知識,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程;還應熟悉滅火技術、觸電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8)焊機啟動後,焊工的手和身體不應隨便接觸二次迴路導體,如焊鉗或焊槍的帶電部位、工作台、所焊工件等。
(9)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它導電物件上。敲渣子時應戴上防護眼鏡。
『肆』 模具車間生產有哪些安全隱患
仔細找一下很多的。
吊裝不規范。
裝配操作隨意。
未按技術標准做安全裝置。
鋼材堆放不合理。
等等都是安全隱患易發區。
『伍』 求模具車間管理規章制度
一、 模具入庫制度
1、 模具入庫必須具備模具合格證書,試模合格證,模具圖紙和合格樣件。模具應打有產品編號,指令號標記。模具按產品號成套上架。通用模具按模具通用號碼上架。
2、 模具要符合大生產的要求。定位可靠,操作方便安全,送料正常,試模人員開據試模合格卡。模具檢驗人員憑試模合格卡開始檢驗工作。試模合格卡和其他合格證一並存檔備查。
3、 模具供應商應提供總裝圖和型腔模具圖紙。模具檢驗員按產品圖紙和模具圖紙進行檢驗。合格後開據模具合格證入庫。模具圖紙,合格證存檔,以備修理、補充模具使用。
4、 項目負責人對模具檢驗情況給予確認並簽字。對產品超差部分是否通過使用,項目負責人和質檢部負責人進行會簽。同意使用,才定為模具合格。
5、 建立模具使用檔案卡。內容:領用時間、退庫時間、生產令號、批次、數量。模具□□□使用情況說明。上架後和樣件一並掛在模具上。
二、 模具領用制度
1、 模具領用應由生產調度人員到模具庫登記領取。登記內容:生產指令、產品編號、模具名稱、領用時間、領用人簽字。
2、 模具合格證、圖紙、試模合格證、及使用檔案等由庫房的管理人員保存。
3、 模具退庫前生產調度人員檢查模具的使用情況以及生產記錄。應對模具的完好負責。發現需要□□□的模具,提出修理申請,報□□□人員進行修理。
4、 生產過程中發現模具需要□□□的,由調度員報□□□人員□□□。模具□□□後,試模合格後方能生產。
三、 模具退棧檢驗制度
模具退棧檢驗制度是確保從模具庫領出的模具必須是能正常生產出合格產品的模具。
1、 是在生產線使用過的模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能入庫。
檢驗程序:
①生產線最後一個零件送檢,合格後作為樣品隨合格證入庫。
②模具□□□人員檢查模具刀口是否鋒利,導向件是否潤滑、定位是否可靠、彈頂是否有力,需要□□□的進行□□□保養。試模合格後掛合格證書和樣品入庫。
③不需要□□□的也要掛合格證和樣品入庫。
2、 調度員根椐生產需要和模具磨損情況提出備份模具的要求。報主管部門和項目負責人。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四、 模具庫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利
1、 模具應按生產指令1#、2#、3#等依次上架。退庫的模具應放在原來的位置。
2、 保管員應對模具的賬、卡、物相平衡負責。
總賬、模具合格證、試模卡、樣件、生產檔案負責保管好,對庫存、領用、□□□等模具應了如指掌。督促模具□□□人員及時把□□□好的模具入庫。
3、 保管員應做到根椐生產令號迅速找到該領用的模具。
4、 保管員應對入庫、領用、退庫模具的完好負責。不得出現混亂、遺失、損壞的現象。應嚴格按模具的管理制度執行。確保從庫房領出的模具是能適應大生產的合格模具。
5、 保管員有權對不履行規定的人員拒絕辦理入庫和領用手續。
6、 保管員要積極主動配合車間生產,及時和調度員溝通,了解生產任務情況,做好為一線服務工作。
五、 模具現場使用的管理
1、 調度員領用和退庫模具,應按相應的管理制度辦理相關手續,應對模具從領用到退庫的全過程負責。
2、 模具應按沖壓工藝按排相應噸位的沖床加工零件。模具應由模具調整工調整和安裝模具,並保證漏料通暢、彈頂正常、送料方便、沖程合理,試出合格樣件後,才能開始生產。
3、 沖床工在工作中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生產過程中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匯報,排除故障後再進行生產。凡野蠻操作造成模具損壞,責任人應填寫模具事故責任單,給予一定的處罰。
4、 發生模具廢料斷裂、導板導向件變形、壓彎模悶車造成的模具和沖床的損壞要追查調整工的責任。
5、 白、夜班交班應交清模具的使用情況。交接後發生的責任事故應由接班人負責。
6、 生產任務完成後及時通知調度員辦理退庫手續。生產現場不應保存沒有生產指令或完成本批次任務的模具。發生模具遺失將追查最後領用人的責任。
--以上資料有台群精機加工中心提供
『陸』 模具車間安全生產制度
1.沖床工必須經過學習,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熟悉操作規程並取得操作許可方專可獨立操作。屬
2.正確使用設備上安全保護和控制裝置,不得任意拆動。
3.檢查機床各傳動、連接、潤滑等部位及防護保險裝置是否正常,裝模具螺釘必須牢固,不得移動。
4.機床在工作前應作空運轉2-3分鍾,檢查腳閘等控制裝置的靈活性,確認正常後方可使用,不得帶病運轉。
5.模具時要緊牢固,上、下模對正,保證位置正確,用手搬轉機床試沖(空車),確保在模具處於良好情況下工作。
6.開車前要注意潤滑,取下床面上的一切浮放物品。
7.沖床取動時或運轉沖制中,操作者站立要恰當,手和頭部應與沖床保持一定的距離,並時刻注意沖頭動作,嚴禁與他人閑談。
8.沖制或猥制短小工件時,應用專門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或取件。
9.沖制或猥制長體零件時,應設制安全托料架或採取其它安全措施,以免掘傷。
10.單沖時,手腳不準放在手、腳閘上,必須沖一次搬(踏)一下,嚴防事故。
11.兩人以上共同操作時,負責搬(踏)閘者,必須注意送料人的動作,嚴禁一面取件,一面搬(踏)閘。
12.工作結束時及時停車,切斷電源,擦拭機床,整理環境。
『柒』 急需模具廠的安全生產制度
模具廠安全生產三項制度
第一部分 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職責.................... 3
2.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職責.................. 3
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5
4.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5
5.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
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7
7.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8
8.領導班子其他負責人安全職責.................. 8
9.中層部門安全職責............................ 8
10.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9
11.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9
12.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10
13.各部門和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0
14.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11
15.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職責.................... 11
16.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2
17.生產部安全生產職責........................ 12
18.財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13
第二部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7
2.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8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9
4.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21
5.安全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21
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22
7.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23
8.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24
9.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5
10.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26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6
1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 27
13.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7
14.安全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 28
15.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29
16.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31
17.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33
18. 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33
19.崗位標准化操作制度........................ 34
20.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制度.................... 34
21.安全生產主管副職持證上崗制度.............. 35
22.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36
第三部分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機加工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39
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41
3.鉗工操作規程............................... 42
4.鉗工(維修、裝配)操作規程................. 42
5.剪板機及折彎機安全操作規程................. 44
6.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45
7.鑽床安全操作規程........................... 46
8.數控車床安全操作規程....................... 47
9.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48
10.沖床安全操作規程.......................... 49
11.鋼筋切斷機安全操作規程.................... 50
12.食堂安全操作規程.......................... 51
13.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2
14.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 55
15.天車安全操作規程.......................... 56
16.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 57
17.電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8
第四部分 應急救援預案
1.應急救援預案............................... 62
2.消防滅火預案............................... 66
3.治安防範預案............................... 71
4.防汛預案................................... 74
第一部分 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職責
1、負責企業的管理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生產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
2、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標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企業生產情況,審核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企業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整改事故隱患和確保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條件。
9、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救,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職責
資料已經上傳到您的郵箱,請查收!
『捌』 注塑車間的安全隱患有哪些
有很多,下面是常見的:
工人使用的化學物品是否安全,很多是易燃、有毒的。
模具是否安全,機台是否安全,輔助設備的是否能安全使用。
注塑工崗位職責:
直接對領班負責,服從其工作安排與管理,遵守注塑車間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嚴格按機位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開機作業、生產中發現機器、模具、產品質量問題時,需立即停機向領班匯報;
所有私人物品及與操作無關的物品不可擺放在工作台上須放在指定位置;
開機前必須詳細了解生產零件的品質標准、工藝要求、包裝要求及注意事項並將相關資料掛在機台工作台上;
開機過程中應隨時留意膠件/澆口是否粘模,若有粘模現象,需立即停止(鎖模) 關門動作,嚴禁壓模;
嚴格按組長和 QC 人員對品質的要求控制膠件質量,對每模膠件的外觀做好自檢工作(對照品保確認的首件及末件);
在領班及調試員更換模具的間隙將自已前期生產的產品准確清點數量並告知當班領班辦理入庫手續然後搬運到指定的物料待檢區,同時對機台及周邊區域打掃衛生;
加工產品時要輕拿輕放,並將產品的外表面朝上擺放在工作檯面上; 機位澆口料箱中嚴禁 放入五金工具、碎布、廢紙及不同塑料/不同顏色的膠件或澆口料;
注塑生產過程中,機位作業員不得擅自改變「注塑工藝參數「,嚴禁在有人檢修機器/模具時按 動機器按鈕;
卸料前需關加熱電源,卸下的料需用原料袋裝好並及時封口送回配料房 :
加料工具必須清理干凈,剩餘料需及時將料袋口封好,防止落入灰塵或異物;
做好機台附近的「5S」工作,空料袋應及時拿到指定的地方擺放;
做好交接班工作,向接班人員講清楚各自機台的原料使用情況及料耗;
積極參加培訓,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升自己。
『玖』 模具生產車間員工管理條例.....
按實際情況,現行法律規定,並沒有對模具生產車間員工管理作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製定規章制度進行落實。
另外,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