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實驗室消防有哪些注意事
一、實驗室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並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氮氣、氧氣等)必須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4.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5.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非燃隔熱的支架上,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用後立即撥下電源插頭。
6.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
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專瓶專用。使用的可燃性氣瓶,一般應放置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內,
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處,要與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離。所有鋼瓶都必須有固定裝置固定,以防傾倒
7.實驗室內未經批准、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8.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暢通。
二、實驗室化學葯品安全
1.各級各類實驗室所用化學葯品的必須由學校統一組織購置,任何實驗室和個人不得私自購置。購置劇毒類和易制毒類葯品需經公安部門許可,持許可證方可購置。
2.化學葯品要分類存放,相互作用的葯品不能混放,必須隔離存放。所有葯品都必須有明確的標簽,貯存室和櫃必須保持整齊清潔。有特殊性質的葯品必須按其特性要求存放。無名物、變質過期的葯品要及時清理銷毀。實驗室內不得存放劇毒類葯品。
3.危險化學葯品容器應有清晰的標識或標簽。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
4.劇毒物品必須存放在學校專門的劇毒品庫內,庫房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必須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領用劇毒物品必須經學校保衛處批准,應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數量,做到「雙人」領取,「雙人」使用,同時要做到並且做好使用登記和消耗記錄,須嚴格按管理規定,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
5.從事危險化學葯品實驗的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做到熟悉所使用葯品的性質,熟練掌握相應葯品的操作方法。特別是使用易燃易爆、劇毒、致病性以及有壓力反應等危險性較大的危險化學葯品做實驗,嚴禁盲目操作,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規程,並以國家和行業的相應規定為標准,嚴格執行。
6.各實驗室產生的驗廢液廢物不得隨意丟棄,隨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環境。實驗廢液廢物要採取適當措施做「無害化」處理,確實無法處理的各實驗室不得私自排放、處理,實驗室應採用專用容器分類盛裝、存放,防止滲漏、丟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實驗室將收集的各類廢液、廢物統一運送至實驗室設備管理處下設的廢物回收庫,由實室室設備管理處聯系環保局指定認可的具有處理資質的部門統一處置。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
1.實驗室生物安全涉及人類生存環境的安全,國家對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視,各有關實驗室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必須有效監控和預防實驗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檢查和自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解決。
2.實驗室應當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其掌握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並進行考核。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未經學習培訓者,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3.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要根據本實驗室具體情況,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程,並對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的學生進行進行生物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4.未經農業部或市農業局批准,不得擅自採集、運輸、接收保存重大動物疫病病料,不得轉讓、贈送已初步認定為重大動物疫病或者已確診為重大動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將病料樣本寄往國外或者攜帶出境。
5.生物類實驗室廢棄物(包括動物殘體等)應用專用容器收集,進行高溫高壓滅菌後處理。生物實驗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質的物品應統一收集和處理,不得丟棄在普通垃圾箱內。
病源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6.國家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後對個體或者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
第一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第三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後很少引起嚴重疾病,並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類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統稱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7.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並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新建、改建、擴建應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經有關部門評估,確定實驗室級別,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8.實驗室應當建立病源微生物實驗檔案,記錄實驗室使用病源微生物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檔案保存期不得少於20年。實驗室建立並保留的實驗檔案應當如實記錄與病源微生物安全相關的實驗活動和設施、設備工作狀態情況,以及實驗活動產生的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集中處置以及檢驗的情況。
9.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操作的場所、設備必須與所從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級別相適應,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實驗室從事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准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
10.在開始相關工作之前,應對所從事的病原微生物及相關操作進行危險評估,根據國家對於各種微生物操作的危險等級劃分和防護要求以及危險評估的結果,制定全面、細致的標准操作規程和程序文件,對於關鍵的危險步驟設計出可行的防護措施並對這些細節瞭然於胸。
11.實驗室所需病源微生物樣品不得隨意採集和私自購買,樣品的採集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且必須由具有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在具有相應的防護措施的情況方可進行,並對樣本的來源、採集過程和方法等作詳細記錄;如需購買必須報學校,由學校聯系具有相關資質的經銷商統一購買。
12.實驗室對各種病源微生物要嚴格保存、保管,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進出和儲存的記錄,建立檔案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內不得隨意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經上級主管理部門批准充許保存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應當設專庫或者專櫃單獨儲存。
13.實驗室發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進一步擴散,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並同時向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
實驗動物生物安全管理
14.我校執行國家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制度,實驗動物的質量監控,執行國家標准;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執行行業標准;國家、行業均為制定標準的,執行地方標准。
15.實驗動物分為四級:一級,普通動物;二級,清潔動物;三級,無特定病原體動物;四級,無菌動物。對不同等級的實驗動物,應當按照相應的微生物控制標准進行管理。
16.使用實驗動物進行實驗時,必須向上級管理部門申請實驗動物充可證,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實驗。未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實驗室,不得從事與實驗動物有關的活動。
17.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和個人不得隨意購買實驗動物,應當從有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單位購買實驗動物,並索要合格證。
18.動物實驗環境設施要符合相應實驗動物的等級標准,使用合格的飼料、籠具、墊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實驗,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9.進行動物實驗應根據實驗目的,使用相應等級標準的實驗動物及飼料、用品、用具。不同品種、不同等級和互有干擾的動物實驗,不得在同一試驗間進行。
20.利用實驗動物從實驗工作的實驗室,要按照使用許可證許准許的范圍,使用合格的實驗動物,進行相應的實驗。
21.實驗動物患病死亡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處理,並記錄在案。做好實驗動物的防疫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22.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必須具有標准操作規程;使用的實驗動物飼料、墊料及飲水以及實驗動物的相關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23.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應當通過專業培訓,並經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崗位證書,持證上崗。未經培訓和未取得崗位證書的,不得從事實驗動物工作。
24.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對工作人員應當採取預防保護和保健措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身體健康檢查,及時調整健康狀況不宜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
25.使用實驗動物中,發生傳染病流行時應對飼養室和實驗室內外環境採取嚴格的消毒、殺蟲、滅鼠措施。同時要封鎖、隔離整個區域;解除隔離時應當經消毒、殺蟲、滅鼠處理。發生實驗動物烈性傳染病時,要立即向校實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並視具體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措施。
26.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和個人對不使用的實驗動物屍體以及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廢水、廢氣等,應當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並符合環境保護規定。
四、實驗室防輻射安全
1.各涉源單位開展相關工作前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申領許可證和環評,通過環評和取得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相關工作。
2.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並掌握放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經有資質單位舉辦的輻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同時放射工作人員必須持培訓合格證、個人計量檢測數據、健康體檢結果參加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定期審查。
3.輻射工作場所必須安裝防盜、防火、防泄漏設施,保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裝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設備、射線裝置、輻射工作場所的入口處必須放置輻射警示標志和工作信號。
4.各涉源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各實驗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和輻射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相關實驗室應經常性檢查輻射表面污染狀況,並做好記錄。檢測記錄要妥善保存,接受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的檢查監督。
5.購買放射源、同位素試劑和射線裝置時,應首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並報保衛處備案同意後,向政府環境主管部門辦理「准購證」,方能委託采購部門進行采購。
6.各涉源單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領用和消耗的登記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實驗過程必須小心謹慎,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7.對同位素實驗等產生的放射性廢物(包括同位素包裝容器),不得作為普通垃圾擅自處理。必須向學校申報,經學校同意後,由學校請有資質的公司或單位進行統一處置。
五、大型儀器設備安全
1.每台大型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每台大型儀器設備配有一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要如實記錄使用情況。
2.要根據大型儀器設備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裝使用儀器設備的場所,做好水、電供應,並應根據儀器設備的不同情況落實防火、防潮、防熱、防凍、防塵、防震、防磁、防腐蝕、防輻射等技術措施。
3.必須制定大型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4.注意儀器設備的接地、電磁輻射、網路等安全事項,避免事故發生。
六、實驗技術安全
1.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學生在進行實驗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在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所造成的後果進行警示。實驗室工作人員以及學生要嚴格按照儀器設備和實驗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操作。
2.對進行受壓容器、強電、駕駛、易燃、易爆、劇毒等實驗的實驗室,應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對從事上述實驗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3.實驗室要做好勞動保護工作,針對高溫、低溫、
輻射、病菌、雜訊、毒性、激光、粉塵、超凈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要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管和勞動保護工作。
七、實驗室網路安全
1.實驗室要重視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實驗室網路安全具體細則參照《東北林業大學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2.對所承擔的保密科研項目或實驗技術項目的分析測試數據和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圖紙等信息、資料,必須按保密等級存放,設專人管理,嚴禁外泄。
八、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注意事項
各實驗室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鎮定,確定發生事故類型,及時撥打相應的報警電話,並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報告。
1.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致電求助時應說明:①事故地點;②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聯系電話。
2.發生緊急事故時,應以下列優先次序處置:①保護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護公共財產;③保存學術資料。
3.重要電話號碼:
①火警電話:119;②匪警電話:110;③醫療急救:120。
『貳』 生物安全在生物制葯生產企業的重要性
(1)加強預防性生物安全管理意識。
思想意識上對安全工作不重視,工作人員勢必有章不循、執章不嚴。因此,做好生物制葯企業從業人員的動態安全管理必須要克服安全管理的無科學性、簡單化、形式化。建立、健全安全法規,制定、完善、落實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並使規章制度正規化、規范化有效運作。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檢查,監督、檢查、落實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促使人們對生物制葯行業的生物安全生產活動形成自然循環規律。
(2)加強從業人員生物安全專業知識培訓。
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具體體現在工作人員的生理條件及對生物安全知識的了解掌握程度。例如,實驗室工作人員對專業知識和專業實驗技術環節比較過硬,但是對安全操作和個體防護往往疏忽,就有可能發生事故。某病毒實驗室的一位研究員在清理運輸箱廢棄物時,未按規定戴上手套,因而感染了肝炎病毒。因此,要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使企業工作人員熟悉和掌握安全常識和操作技能及個體防護技能。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企業工作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達到生物實驗室安全操作的客觀要求。加強基本技能的培養,讓廣大從事生物制葯企業的工作人員、技術人員,成為既懂專業知識,又懂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合格專業人才。
(3)建立健全生物制葯企業生物安全的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為實驗室工作人員免遭生物危害提供了保障。生物制葯企業由於產品不同,所涉及的生物危害因素也各不相同,因此必須由專業的技術人員,根據生物安全的一般要求,參照國務院頒發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實驗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規和文件,結合企業生產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過生物安全防護相關知識的培訓;實驗室准入制度:實驗室入口處應有安全警示標志或限定無關人員進入標志,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半污染、污染區的工作區域;安全檢查制度:實驗室的門應保持關閉,與實驗室無關的動物不得帶進實驗室,有良好的實驗室內務行為,禁止食用品與試劑或標本放置同一冰箱。
根據實驗室工作人員所接觸不同的傳染源,定期對應注射不同的疫苗,增強實驗室工作人員的體質;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工作時,根據實驗室生物安全個人防護的配備原則穿著適應的工作服或防護服、鞋套或專用鞋等;在進行可能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具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手套(一次性手套),必要時戴防護眼鏡,穿隔離衣。
嚴禁在實驗室中穿涼鞋、拖鞋、露趾和機織物面的鞋。實驗室工作人員手上有皮膚破損或皮疹時應戴乳膠手套或雙層手套,嚴禁穿著實驗室防護服離開實驗室工作區域,實驗室工作人員工作結束或者離開實驗室,防護用品應先消毒、後摘除,隨後必須洗手,在感應水龍頭下流水肥皂洗手、使用酒精擦手;標本採集時工作人員應遵循生物安全的要求,操作者均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克服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僥幸心理,要加強普遍性預防的理念,使用安全可靠的血液、體液用品。血液、體液標本是實驗室的主要標本,也是實驗室潛在危害的主要物質,血液體液檢驗中安全問題尤為重要。我國是乙肝感染和發病的大國,近年來,愛滋病的發現與流行對每天與血液、體液打交道的檢驗人員造成了極大的危脅。因此在採集血液、體液標本時盡量減少檢驗人員直接或間接接觸這些標本的可能。應使用與儀器匹配的真空采血管及一次性試管。盡量避免開蓋以防微生物氣溶膠的吸入,標本直接上機,構成全封閉系統。減少檢驗人員在體液收集、采血、運輸、處理、上機及廢物棄置等檢驗過程中與血液、體液產生直接或間接接觸的可能。
『叄』 實驗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包括哪些方面
生物安全防護指的是在實驗室環境下處理和保存感染性物質的過程中所採用回的一系列的防護措施,主要包括實答驗室防護設施、個人防護裝備、物品管理體系、相關儀器設備等生物安全是指避免危險生物因子造成實驗室人員傷害,或避免危險生物因子污染環境,危害公眾的綜合措施.目前國內各級醫院實驗室對生物安全防護都相當重視,並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來預防和控制自身感染.生物安全至關重要,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更是重中之重.在我們的醫學院校里,並沒有得到教師和學生的高度重視,這樣做的後果是很嚴重的.因為我們在實驗課上所接觸的標本都是臨床上具有傳染性的患者標本或者是具有活性的臨床致病菌,如果我們忽視對學生的生物安全教育以及個人防護認識,就會很容易造成實驗室感染事件的發生.因此,加強對醫學檢驗專業學生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教育是及其重要的
『肆』 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可以做哪些微生物實驗
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可以做哪些微生物實驗
一:(第1版)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專發展的需要,培養具有較高生物屬安全素質的實驗室工作人員,進一步推動我國防病治病和衛生科學研究工作,規范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工作,衛生部科技教育司於2005年組織編寫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教材。
二:第2版的編寫仍以《條例》為指導,在保留第1版主要內容的基礎上,主要增加了對衛生部近期公布的有關管理文件的講解,以及危害評估的範例等內容。針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參考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的相關資料,在內容的設計上更加註重了實用性。
『伍』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應從哪幾個方面入手
生物安全實驗室(biosafety laboratory ),也稱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biosafety containment for laboratories),是通過防護屏障和管理措施,能夠避免或控制被操作的有害生物因子危害,達到生物安全要求的生物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
基礎實驗室——一級生物安全水平[1]
這種類的適用於已經確定不會對於成年人立即造成任何疾病或是對於實驗人員及實驗室的人員造成最小的危險(美國疾病管制局,1997).這類的實驗室可以處理較多種類的普通病原體,例如犬傳染性肝炎、 非感染性的埃西里氏大腸桿菌,以及對於非傳染性的病菌與組織進行培養。 在這個水平中需要的防範問題的生物危害性的措施是微乎其微的,手套和一些面部防護。不像其他種類的特殊實驗室,這類的實驗室並不一定需和大眾交通分隔出來,而在這類實驗室中僅需要再開放實驗台上依循微生物學操作技術規范(GMT)即可。在一般情況下,被污染的材料都留在開放(但分別註明)廢棄物容器。除此之外,這類型的實驗後洗凈程序與我們在許多方面對現代日常生活對於微生物的預防措施皆相同(例如:用抗菌肥皂洗滌一個人的手,以消毒劑清洗實驗室的所有暴露表面等)類似。實驗室環境中使用的所有細胞和/或細菌所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必須經過高壓釜的滅菌消毒處理。實驗室人員在實驗室中進行的程序中必須經由普通微生物學或相關科學訓練的科學家監督且必須事先訓練之。
基礎實驗室——二級生物安全水平
這類實驗室與生物安全級別1水平類似但其的病原體為中度對於人員和環境具有潛在危險。這類實驗室較能處理較多種的病菌適,且該病菌僅造成輕微的疾病給人類,或者是難以在實驗室環境中的氣溶膠中生存。適合它的病原體包括各種細菌和病毒但僅造成輕微的疾病給人類,或者是難以余實驗室環境中的氣溶膠存活,如艱難梭菌、大部分的衣原體門、A;B與C型肝炎、 A型流感、萊姆病、沙門氏菌、腮腺炎病毒, 痳疹病毒、艾滋病毒,羊搔癢症, 抗葯性金黃色葡萄球菌,與VRSA. BSL-2 BSL-1不同之處在於:
實驗人員與處理病原體人員需為特定培訓和高級培訓的科學家
實驗時限制特定人士的出入
採取極端的防治污染物品預防措施; 在生物安全櫃或其他物理遏制設備進行可以創建
在可能造成傳染性氣融膠或噴霧被製造時必須在二級生物安全櫃進行
防護實驗室——三級生物安全水平
該級別適用於臨床、診斷、教學、科研、或生產葯物設施,這類實驗室專門處理本地或外來的病原體且這些病原體可能會藉由吸入而導致嚴重的或潛在的致命疾病。這些病原體包括各種細菌,寄生蟲和病毒可能導致人類嚴重的致命性疾病,但目前已經有治療法包含 炭疽桿菌、 結核桿菌、 利什曼原蟲、 鸚鵡熱衣原體, 西尼羅河病毒, 委內瑞拉馬腦炎病毒, 東部馬腦炎病毒, SARS冠狀病毒、 傷寒桿菌、 貝納氏立克次體、 裂谷熱病毒、 立克次氏體 與 黃熱病毒.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對於致病性和潛在的致命或致病性病原體的具體培訓,且必須被對於此方面有經驗之適任科學家之監督。這被認為是中性或暖區(neutral or warm zone)。
所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過程是在生物安全櫃,專門設計的通風櫃 ,或備有其他物理抑制裝置/穿著適當的個人防護衣物和設備的人員進行。該實驗室具有特殊的工程和設計特點。 雖然上述配備是被公認為必須設施,然而,一些現有的設施可能沒有所有的設施都符合生物安全3級(例如:雙門進入區和密封零滲透力配備(sealed penetrations))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在可供接受的安全水平下進行例行程序的行為(例如:涉及鑒定病原體與人傳播的診斷程序、分類,葯物過敏試驗等),可在生物安全2級(P2)設施中實施,提供實驗室里過濾後的廢氣排放到室外,實驗室的通風平衡提供定向氣流進入室內,工作正在進行時限制進入實驗室的人士,嚴格遵循推薦的標准微生物的實踐與特別的做法,並配有生物安全3級安全設備。但實施這一生物安全水平3建議修改的決定只能由實驗室主任進行之。
最高防護實驗室—— 四級生物安全研究水平
此級別需要處理危險且未知的病原體且該病原體可能造成經由氣溶膠傳播之病原體或造成高度個人風險,且該病原體至今仍無任何已知的疫苗或治療法,如阿根廷出血熱與剛果出血熱 、 埃博拉病毒 , 馬爾堡病毒 , 拉薩熱 , 克里米亞-剛果出血熱 , 天花 ,以及其他各種出血性疾病。當處理這類生物危害病原體時必須且具強制性地使用獨立供氧的正壓防護衣。生物實驗室的四個出入口將配置多個淋浴設備、真空室與紫外線光室,及其他旨在摧毀所有的生物危害的痕跡安全防範措施。多個氣密鎖將被廣泛應用並被電子保護以防止在同一時間打開兩個門。所有的空氣和水的服務,將和來自生物安全4級(或P4)實驗室將進行類似的消毒程序,以消除意外釋放的可能性。 當一個病原體被懷疑或可能有抗葯性時都必須在BSL-4實驗室進行處理,直到有足夠的數據得到確認必須在此規格實驗室持續工作,或移交至一個較低水平的實驗室。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對於他們在處理極其危險的傳染性有具體和深入的培訓並且理解的標准和特殊的措施、抑制配備與設計特色。他們將會受到受過訓練與實地處理這些病原體的合格科學家的監督且實驗室的出入受到實驗室主管的嚴格控制。該工廠是在一個單獨的建築物或在控制區域內的建築物,且與該區域內其他建築物完全隔離。且該實驗室必須建立防止污染的協議經常使用負加壓設被並准備或採用一個特定設備操作手冊,如此一來即使實驗室受到損害,會嚴重抑制透過氣溶膠傳播之病原體的爆發,而工作領域內的所有活動只限於III級生物安全櫃,或II級生物安全櫃一且只有配有生命支持系統與正壓通風的人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