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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教育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15 18:48:08

① 人民警察教育培訓的內容

民警教育培訓工作是提高民警政治業務素質的有效途徑,近年來,基層公安機關在民警教育培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層公安機關民警的素質有所提高,但從學習培訓整體情況看,仍存在力度不夠,方法單一,缺乏活力,成效不明顯等狀況,還不能滿足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對民警教育培訓機制上缺乏活力。民警教育培訓工作機制缺少嚴格的考核與激勵手段。一方面,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制度執行不嚴,另一方面,培訓與使用掛鉤不緊。 教育培訓的實效性不強。培訓大同小異,培訓形式單一,只限於一個人講,多個人聽,沒有形成互動式教學,參訓人員不靜心,坐不住,影響了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教師隊伍能力達不到培訓要求。擔任培訓的教師大都出自本單位業務素質較好的民警,雖然理論和實踐都高於民警,但都沒有經過專門的訓練,在講課方式方法上、理論與實踐結合上、認識問題理解問題的高度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 對民警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明確定位,樹立教育培訓工作的正確方向。在教育培訓中要注重知識的更新和實踐應用,要針對不同警種、不同年齡、不同文化水平的民警設立培訓內容,要有特色,有創新,要注重實效。要徹底杜絕每年培訓內容一個樣重復現象,培訓重點應向「政治理論引導和法律基礎知識」、「實戰需求」、「戰略發展」等方面內容傾斜,實現培訓與社會發展的同步進行。 豐富內容,不斷滿足現實公安工作的需要。民警對理論培訓「冷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不能得到滿足,滿足學習需要最好的途徑就是研究與回答民警關心的發展與現實問題。用通俗的語言闡述深刻的道理,用簡潔的修辭表達復雜的關系,用人們熟悉的事例論證不熟悉的法律,使學習者在輕松愉快中得到理論的熏陶、智慧的啟迪、知識的積累,讓民警不同程度地體會到學習的魅力,使民警學有所獲,學有所用。 注重實效,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目前,單一的課本理論或法律知識已遠遠不能滿足民警實際工作的需要,對民警的培訓課程要重在分析、研究和解決改革發展中公安工作所遇到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這就要求教師必須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民警在工作中真正需要的和不足的,然後選取那些與實際聯系緊密實用的知識作為培訓內容。培訓中要貼近實際、貼近對象,教師講課要通俗化。 形式多樣,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和學習熱情。在教育培訓中要大力推廣研究式教學、互動式教學、參觀調查、案例分析、情景模擬、電化教學、學員論壇等方法。 提高水平,注重加強教師隊伍的能力培養。要經常安排他們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全面掌握本地的社會治安情況,了解本地區在社會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急需解決的問題,了解民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或不足以及民警對培訓的要求和期望,要根據本地和民警的需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研究和討論,明確學習的內容和方式,選擇最需要的和民警樂於接受的方式開展教學。 完善機制,實現教育培訓工作的良性運轉。民警教育工作機制最重要的是要有嚴格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徹底杜絕只要參訓都能及格,訓與不訓沒有區別,培訓流於形式等現象,要嚴肅紀律,嚴格要求,嚴格考試。培訓要與民警使用掛鉤,按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中規定幹部參訓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內容的要求,進行嚴格執行。 (作者單位:開魯縣公安局)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② 2015年監獄民警培訓教育主要應做哪些事和工作

對監獄警察進行教育培訓的必要性
監獄警察的來源都是通過國家招錄公務員的渠道擇優錄用,他們的知識結構主要是靠從事本行工作以前在學校學的以及在其他行業積累的。從事監獄工作後主要是積累了一些實踐經驗,對大多數警察而言,監獄業務知識和所從事的崗位專業技術知識與當前監獄工作發展的形勢存在嚴重的不適應。尤其是思想觀念、執法理念等與現實監獄工作的需要有較大的差距。導致理論與實踐思維跳不出舊框框,難以有突破式的發展。據有關專家預測知識的折舊率,50年前是30年折舊一半;而現在則是每隔7至8年折舊的一半;電腦軟體方面大約是半年至一年折舊一半。因此,監獄警察都面臨著知識更新的需要。尤其是直接管理罪犯的警察,面對來自全國各地,各行各業,有的還有著豐富社會經歷的罪犯(現在罪犯的文化層次比九十年代罪犯要高得多),監獄警察得知識面就顯得比較狹窄,這也是與現實工作存在著嚴重不適應的一大問題,較大的制約著對罪犯的監管教育改造效果。此外,從各大專院校畢業,通過考公務員渠道進入監獄警察隊伍的人員,大多數都沒有經過系統的教育培訓,對監獄業務知識和監獄工作對警察的相關要求往往是一知半解。這對工作的適應程度和工作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我們要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要建立學習型領導班子、學習型團隊,不斷提高警察隊伍的整體素質,從而進一步適應不斷變化的監獄工作新形式、新任務、新要求的需要。監獄警察面臨著更新知識、更新觀念,進行教育培訓的必要性。
二、監獄警察的培訓形勢及分類
目前我國監獄警察教育培訓的種類主要有:學歷教育、崗前培訓、晉升(晉職、晉銜)培訓、專業培訓、更新知識以及專題教育培訓(如: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活動、「17大」精神教育等)等幾種教育培訓形式。
(一)按擔任現職的不同可分為:監獄領導的培訓(又分為監獄領導正職培訓和監獄副職領導培訓);中層領導的培訓(又分為監區正職培訓和監區副職培訓)及其它警察培訓。
(二)按行政級別分為:正處級領導的培訓;副處級領導的培訓;主任科員級警察的培訓;副主任科員級警察的培訓;科員級警察的培訓;辦事員級警察的教育培訓。

③ 淺談新時期如何加強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

一、強化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時代發展的新要求需要加強對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犯罪活動智能化、動態化趨勢日益凸顯,對法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加強司法警察教育培訓迫在眉睫。
(二)檢察工作的不斷推進需要加強對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
新時期對檢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司法警察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適應新時期檢察工作的需要,保障司法安全,已成為當前檢察機關不可忽視的一項重要工作。
(三)法警業務的拓展需要加強對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
在新的形勢下,司法警察隊伍也將面臨一些新型的工作任務,如一些重大案件和應付突發性事件等,都離不開司法警察的積極參與。然而,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還停留在看管、押送、送達提解等一些簡單培訓,不能和檢察工作發展相適應。因此,司法警察教育培訓改革勢在必行。
二、當前司法警察教育培訓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教育培訓的認識不高、重視不夠
一些法警隊認為教育培訓是軟指標,只要把當下的工作干好,教育培訓只是一種形式。一些法警認為法警只是配角,進入法警隊等於個人發展就此終止,喪失工作熱情,得過且過。認識的偏差就造成思想上的輕視,導致工作中擅長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法警個人也把教育培訓當負擔,參與培訓的熱情不高。
(二)師資力量薄弱,教育培訓效果不佳
高校聘請的教師教官,對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情況不甚了解,導致教授的課程缺乏實用性、針對性;從檢察機關所屬的法警部門聘請的兼職教師教官,在一定程度上又缺乏理論功底和授課技巧,盡管有經驗但往往講授不到位;培訓機構的專職教師教官,缺乏實踐經驗是他們普遍的「軟肋」。
(三)體制機制不健全,相關制度不完善
目前,司法警察在教育培訓工作,尚未形成系統化的培訓機制。因此,面臨著缺師資「跟誰練」的問題,缺教材「練什麼」的問題,缺制度「怎麼組織」的問題,缺標准「如何考」的問題。以至於教育培訓工作大多流於「只看形勢、不看實效、只有要求、沒有落實」的形式化結果。司法警察教育培訓模式「教」、「用」脫節,「訓」、「戰」脫節現象非常突出
(四)教育培訓內容老套,難以達到目的
司法警察教育培訓課程設計缺乏針對性、時效性和吸引力,無法滿足法警多樣化、多層次的培訓要求,教學內容陳舊、滯後,難以適應當前警務工作的需要。其訓練往往課目內容老套、形式單一,無非是一些簡單的單兵隊列,打一套擒敵拳,做兩個俯卧撐等。而對那些內容復雜,組織較困難的課目,如追捕、處突等,常常就避而不訓。而所訓科目又缺乏主動性和靈活性,更沒有開拓和創新改革精神。
三、新時期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的路徑選擇
(一)思想重視是司法警察教育培訓的關鍵所在
抓好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工作的關鍵在於要提高認識,更新觀念,高度重視教育培訓工作。把法警教育培訓作為建設高素質法警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政工部門要在各級院領導下履行職能,業務部門、教育培訓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法警教育培訓任務,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師資是抓好司法警察教育培訓首要前提
司法警察要建立健全自己的師資隊伍。按照「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原則,實施開放式選人,建立高素質、專家型、開放式的專兼職動態師資庫。通過多層次的外聘內掘,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富有檢察院法警教育培訓特色的師資隊伍。第一,內部發掘司法警察系統人才資源,選聘理論素養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警務技能突出、業務知識精通,具有一定教學、組訓能力的業務骨乾和技術能手作為的教育培訓兼職教官,定期組織培訓,開闊視野,強化素質,打造屬於自己的師資隊伍。第二,聘任本系統的領導提升師資力量。各級領導一般都是某些業務領域的行家裡手,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邀請領導授課,也是彌補師資力量占時不足的良策。第三,加強聯動,適當外引。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加強與政法部門、公安院校、黨校等其它相關的省、市院的聯系,邀請有關業務部門的專家、政法機關的業務骨幹、律師、優秀的武警教官等各方面的資源充實師資力量。通過「內培外引」組建一支適應司法警察建設需要的師資隊伍,打造一支教學、訓練、實戰一體化的專、兼職結合的開放式新型師資隊伍。
(三)健全培訓體系是抓好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的先行措施
一是構建組織體系。建立健全高院、市院、政治部門統一協調,總隊、基礎院法警隊為主題、全體司法警察參與的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縱向聯通、橫向聯通、全警聯動、運轉高效的法警教育培訓體系。二是構建教育培訓形式體系。要把教育培訓的重心聚焦到法警崗位能力上,致力於構建層次分明、重點突出、覆蓋全警的教育培訓形式體系。按照不同層次、不同職務、不同年齡設置內容,根據不同科目、訓練強度、難易程度規劃教育培訓時間、方法、手段,制定教育培訓細則。明確各級教育培訓教育職能,逐步建立基層院、省、市院和政工部門合作辦訓的機制。建設具有學習、考核、統計、交流功能的網上學習平台,使司法警察隨時、隨地、隨機、隨崗學習訓練,開設警務論壇,定期組織交流,通過形式促進教育培訓工作的落實。三是構建效益評估體系。建立科學完善的效益評估機制,是檢驗教育培訓成效,調動參與教育培訓積極性,實施教育培訓管理的主要依據,突出效益中心原則,上級院對下級院實事綜合評估,把教育培訓工作作為衡量一個單位整體工作成效的一項重要內容,將教育培訓考核評估與執法工作考核掛鉤,納入單位執法工作考核主體。通過完善的激勵機制,激發全體司法警察投身教育培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四是構建教育培訓保障體系。教育培訓保障是基礎,各級要加大對教育培訓的投入。
(四)培訓內容是司法警察教育培訓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組織者要深入基層調研,了解基層工作需求,執法過程中難點,需要什麼,有針對性的設置課題。按照「干什麼、訓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要求安排內容,以實用有效為檢驗標准實施組訓。認真研究司法警察不同層次、不同崗位人員的素質能力,制定分類培訓大綱,明確各類培訓的目標、內容、方式、要求和考核標准等,不斷提高教育培訓科學化水平。二是著力提升幹警的能力素質來設置。要遵循法警成長規律,著眼於提升幹警素質和能力,建立以培訓需求為導向的培訓內容更新機制,推進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文化素養、職業道德、黨性修養等培訓內容模塊化建設,不斷完善理論教育、知識教育、黨性教育體系。三是緊緊圍繞辦案這一中心環節來布局。所設的學習課程以刑法、刑訴法中法警應知應會內容為框架。同時,要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要求,用大量的時間來安排擒拿格鬥、微機操作、警械具使用等技能訓練。四是要立足實戰來安排。大量開展警械具的使用,要堅決克服「一怕麻煩二怕出事」的心理,扎實開展警械具的使用(包括佩帶、上銬時機及動作、警棍操、強光手電筒使用規定等內容)及槍械等武器的使用操作,用最具法警訓練特點的內容來再一次體現法警工作的重要性與責任。五是緊緊圍繞人文素質和生活需求來確定培訓內容。對司法警察來說,履職與生活是其生命中的兩個重要方面。在履職上,注重實務,突出操作,重視技能,關注觀念,在課題選擇上堅持少而精、管用的原則,堅持在全面了解檢察院工作未來發展趨勢的基礎上,著重以研究現實問題為主、傳授實戰技能知識和解決工作中亟待處理的問題為主,傳授「如何做」「怎樣做」上下功夫,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體現法警業務中的特點和規律,使司法警察履職能力普遍提高的前提下,更要重視幹警人文素質的提升,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和人文素養,滿足生活幸福、個人發展的需要。六是教育培訓內容要有前瞻性。信息化使整個世界處在極為快速的變化中,犯罪的手段、方法具有一定隱蔽性,智能犯罪案件日益增多,應對高科技犯罪,培訓內容同樣必須具有時代的超前性,只有這樣,司法警察才能運用法律的武器迎頭痛擊犯罪行為。

④ 監獄警察教育培訓模式的構建

制度、政策、法規的學習由上級培訓部門(局級)實施指導;日常提升民警業務管理水平的由監獄自己來實施。一般就是兩級架構。培訓中心和培訓分中心。

⑤ 駕照被扣12分參加滿分學習,其中集中培訓三天,具體是做些什麼培

太原市駕照滿分培訓流程(詳細)
1. 到扣證的交警大隊出具滿分學習證明。
2. 持滿分學習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到駕照核發地或違章所在地車管所辦理滿分培訓報名,領取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這里強調一下有的地方必須回駕照核發地報名,因為異地駕照清零系統有問題,看當地車管所具體情況,一定要問清楚,在太原報名必須是太原駕照)。
3. 等到報名時間(一般預約到2個月以後,參加培訓)去參加為期7天滿分培訓,3天現場教育(培訓內容為什麼滿分培訓,分的重要性,安全駕駛,酒駕的危害等等),2天網路教育,2天體驗教育(站崗,指揮交通之類的),會有老師在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簽名記錄你的參加學習的情況(每個地區不一樣,按太原為例,實際是3天上午現場教育(太原在東山滿分培訓室),1天上午上路站崗(報名車管所所在區轄區內))。
4. 持身份證和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去當時滿分報名的車管所,報名科目一考試,60元,領取科一準考證和科一繳費發票(培訓免費,只收考試費用)。
5. 拿上准考證和科一繳費發票以及身份證,去參加科目一考試,分配機位,考試對號入座。
6. 考試合格以後,持有科目一考試成績單,本人確認簽字,去報名車管所歸檔,清零(當地駕照估計2天之內清零;異地駕照會一周,有的地方會更久),之後領取申請人信息反饋通知書。
7. 持信息反饋通知書,去扣證交警大隊領取駕照。

⑥ 交通違法滿分教育學習班在哪裡

交通違法滿分教育學習班在當地車管所。

滿分登記受理:駕駛人可到市區內就近任一轄區大隊辦理滿分學習業務。受理崗民警對駕駛人駕駛證、身份證明以及交通違法記分等情況進行核實,確認駕駛人身份和駕駛證狀態。因被扣留、暫扣等原因無法出具駕駛證的,窗口民警會通過公安網核實駕駛人信息。核實信息後,對尚未扣留駕駛證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並出具《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

(6)交警教育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1、學員憑身份證或駕駛證在車管服務大廳導辦咨詢台查詢交通違法詳情,確認處理完畢所有違法行為;如存在違法行為未處理,需到違法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2、學員憑身份證和《暫扣憑證》到業務窗口受理「滿分學習」業務,交納相關費用。

3、學員到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報名參加學習,教育中心統一編班培訓,學員需按照約定的時間參加培訓,開學時學員憑身份證報到。

4、學員考試合格後,持《科目一考試成績單》、《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到車管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領取《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證書》。暫扣駕駛證的憑《合格證》到扣證單位領取駕駛證。另:2013年後違法記分滿12分及以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需降級的,消分後拿駕駛證到惠民縣交警大隊車管所換證。

⑦ 交警大隊為什麼要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

文明駕車,為了大家安全著想

⑧ 鐵路公安新幹警培訓什麼

公安業務知識,警體訓練,公務員職業道德學習,教育和培訓對象等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鐵路公安教育培訓工作旨在通過全面加強全路公安系統各層次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幹警政治、業務、文化、軍事素質,以適應新形勢下鐵路公安工作的需要。公安教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礎,是加強公安業務建設,提高鐵路公安隊伍整體素質的根本途徑。為切實加強幹警教育培訓工作,調動廣大幹警參加學習政治、業務、文化知識的積極性,更好地完成保衛改革開放,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保衛鐵路運輸生產安全的任務,根據國家教委、鐵道部和公安部的有關規定,結合鐵路公安的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2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凡參加路內外各級、各類公安大、中專院校舉辦的脫產、函授、自學考試和專業證書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繼續教育、崗位培訓的幹警,均遵照本規定執行。
第3條 教育培訓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教育方針,突出鐵道公安的特點,強調學用結合,講求實效,重點提高實際工作能力。

第二章 教育培訓對象
第4條 學歷教育的成人大專招收40歲以下,具有高中或相當於高中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齡的幹警。成人中專招收35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齡的幹警。經鐵路局批准,從鐵路職工中招錄公安成人中專生時,必須嚴格按照公安部關於招錄人民警察的規定辦理。
第5條 高等教育專業證書班招收35歲以上,具有高中、中專畢業證書,五年以上專業工齡、專業對口的幹警。中專專業證書班招收35歲以上,具有初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專業工齡,專業對口的幹警。
第6條 崗位培訓的對象是全路在職公安幹警和保衛幹部。其中已獲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公安專業技術工作的幹警,參加繼續教育,免去崗位培訓。
第7條 鐵路公安幹警凡參加電大、函大、業大等形式學習的,必須嚴格按照專業對口及國家教委的有關入學規定,經本單位教育科(辦)審核後,方可送培。

第三章 教育培訓實施辦法
第8條 鐵路公安成人學歷教育統一由鐵道部鄭州公安管理幹部學院和齊齊哈爾、錦州、北京、蘭州、濟南、鄭州、南昌、成都、柳州成人中等公安學校負責實施。崗位培訓按照三級管理,分級培訓的原則。副科職以上幹部和少數專業技術幹部的崗位培訓由部公安局負責;所隊長由各鐵路公安局負責;所隊長以下幹警由各鐵路公安處負責培訓。各工程局、勘測設計院公安處所隊長以下幹警(含所隊長)的崗位培訓,歸口由中國鐵路工程、鐵道建築總公司公安處負責培訓。
繼續教育由部公安局委託有關公安院校負責實施。
第9條 各單位在辦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鐵道部和鐵道部公安局頒發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要求,使用部公安局組織編寫或規定的教材,加強教育、教學管理,保證培訓質量。

第四章 考核發證
第10條 各種學歷教育要嚴格按照部教育司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考試考核。崗位培訓必須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進行考試,培訓後三個月按照《鐵路公安崗位職務規范》要求進行考核。凡參加學習培訓的幹警,必須按標准學完規定內容,並經考試、考核合格之後,方能頒發證書。
第11條 各類畢業、專業、合格證書由辦學單位填寫考試成績和考核意見,按部教育司、公安局有關文件規定:成人大專、高等教育專業證書和普通中專畢業證書由部教育司驗印;成人中專、中等教育專業證書由主管鐵路局教育處(委)驗印;科職以上幹警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由部公安局驗印;所隊長以下幹警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由各鐵路公安局、中國鐵路工程、鐵道建築總公司公安處驗印。驗印後由辦學單位頒發。

第五章 組織領導
第12條 各鐵路公安局、處要加強對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積極組織,鼓勵幹警參加各級、各類公安大、中專院校學習,以及崗位培訓對口專業的學習培訓。局、處要成立相應的專職教育科(辦),配備專職教育幹部,組織、指導教育培訓工作。
第13條 教育培訓工作實行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教育、人事、組織及各業務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明確分工,各負其責。教育部門負責制定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負責年度招生工作及對送培幹警的審核和驗印工作;人事、組織部門會同教育部門負責制定幹警教育培訓計劃,選調送培幹警和對幹警教育培訓的考核工作;各業務部門負責教育培訓中的業務教員、教材建設和對幹警教育培訓的業務考核工作。
第14條 在進行崗位培訓的過程中,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培訓基地建設,配齊、配強領導班子和教師,保證辦學經費,搞好後勤管理,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培訓質量。
第15條 辦學單位要與用人單位加強聯系,用人單位要從各方面支持辦學單位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教育培訓工作做好。
第16條 各辦學單位必須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從嚴治警,從嚴治校的方針,實行軍事化管理,嚴格組織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

第六章 有關規定
第17條 榮獲鐵路局、地、市級以上機關英雄模範、先進工作者,榮記三等功以上者及邊疆、山區和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成人公安大、中專院校和專業證書班者,優先錄取。
第18條 脫產參加公安成人大、中專院校、專業證書班、崗位培訓班和各種專業短期培訓學習的幹警,學習期間原工資照發,崗位職務不變。各種獎金、獎勵和津貼,根據幹警學習期間的現實表現和學習成績評比發放。發放辦法由各公安局、處協調送培單位和教學培訓單位研究確定。
第19條 幹警參加各種學歷教育,專業證書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成績,均記入本人檔案,作為考核、提職、晉級、使用的依據之一。對已取得學歷教育畢業證書、專業證書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幹警,享受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20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根據幹部任免許可權,凡幹警的晉級、提職、轉干均實行人事、組織與教育部門任職會簽制度,未經崗位培訓的,教育部門不予會簽。
第21條 新錄用的民警必須經過三個月以上的崗前培訓,合格後方可正式上崗。不合格者,應視情節決定補課培訓,暫緩上崗或予以辭退。上崗後還應按《鐵路公安崗位職務規范》規定的崗位工齡要求,重新列入崗位培訓計劃。新民警的崗前培訓不納入崗位培訓。
第22條 凡已獲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和與本崗位職務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證書以及繼續教育證書的幹警,轉換新崗位都要重新經過新的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後方能上崗。
第23條 凡是公安大、中專院校(含自學、函授)畢業和取得高等專業證書、中等專業證書,並與本崗位職務專業對口的幹警,免專業技術理論的培訓和考試,但要進行實際技能部分培訓和崗位實際的考試、考核。
第24條 凡參加過公安機關及其他大、中專院校舉辦的與本崗位專業對口的短期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的幹警,只免該專業理論的培訓和考試,但要進行規定中其他專業理論的培訓、考試和崗位實際考核。
第25條 參加崗位培訓考試二門(含)以下課程不及格者,應進行補課、補考直至及格;三門(含)以上不及格者應重新培訓,停發培訓期間的獎金、崗位津貼,重培後仍有三門(含)以上課程不及格的應調整其工作或調出公安部門。
第26條 在職幹警無故不參加崗位培訓的要批評教育,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停發獎金、崗位津貼,不得上崗、晉級、提職、轉干,調整其工作或調出公安部門。
第27條 內聘和外聘兼課教師的津貼,可按照《鐵路職工教育經費管理使用的若干規定》和本路局、工程局、勘測設計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專職教師享受公安院校教師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則
第28條 此細則發布之日起生效,過去所發各種規定中有不符合本細則的,均按本細則執行。
第29條 本實施細則由部公安局負責解釋。

⑨ 酒駕後暫扣駕照後去哪裡學習,是去車管所還是哪裡

據《道來路交通安全法》源規定,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9)交警教育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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