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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培訓計劃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15 00:10:39

1. 組織部門的工作職能

一、組織部門的工作職能

1、服務功能

服務於黨的政治路線和中心任務,是新時期黨的組織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部門作為具體負責黨的組織工作的業務部門,其服務職能十分明顯。

2、參謀功能

組織部門需要經常調查研究、掌握情況,對所管轄的黨組織、黨員和幹部的情況比較了解,對上級有關組織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規定比較熟悉。

3、執行功能

組織部門是在黨委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工作的業務部門,黨委是組織工作的決策和領導機構,組織、幹部部門是執行機構。凡黨的建設和幹部工作的重大問題,一旦經黨委討論決定後,組織部門要認真、堅決執行,不能自作主張,另搞一套。

4、管理功能

組織部門是協助黨委管理黨組織、黨員和幹部的職能部門。組織部門要根據黨中央和本級黨委的指示與意圖,加強對黨的組織成分、組織形式、組織制度的管理,加強對幹部的管理

5、指導功能

組織部門在組織工作方面有檢查指導的職能。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各級組織部門對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的指導;二是各級組織部門對所屬單位整個幹部工作的計劃指導與政策指導;三是上級組織部門對下級組織部門的具體業務指導。

6、監督功能

組織部門的監督功能主要體現在檢查、監督各級黨組織和黨委是否認真遵守黨綱、黨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認真落實黨的各項制度,是否嚴格遵守黨紀國法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是否認真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幹部工作的各項指示是否得到落實等。

二、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的區別

工作內容不同,人事部門是對人才的引進與最初的培訓,以及後期的考核。而組織部門是為了加強領導班子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和幹部隊伍的建設的

三、組織部門的含義

組織部是市委組織部是市委主管組織、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1)紀檢培訓計劃方案擴展閱讀:

組織部門的作用:

1、指導作用

黨的組織工作對下級黨委、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上級黨委的指示和決議、民主集中制方面;對廣大黨員在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方面;對所屬組織部門在履行組織工作職能、提高組織幹部的素質方面;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方面,都具有指導作用。

2、保證作用

黨的組織工作必須貫徹黨的政治路線並確保黨的政治任務的完成,這是黨的組織工作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我們黨的歷史經驗證明,正確的政治路線還要由正確的組織路線來保證。在有了一條正確的政治路線,並且確定了相應的組織路線以後,黨的組織工作發揮著關鍵性的保證作用。

3、管理作用

黨的組織工作對黨組織、群眾組織和政治工作機構等具有重要的管理功能。組織工作根據黨的政治路線和政治任務,依據黨的章程和管理原則、管理制度、管理體制、管理形式等,通過管理活動,把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的領導核心。

4、監督作用

監督作用是黨的組織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能。組織工作的監督,既包括對黨的工作和自身建設的監督,也包括對國家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的監督。

5、調控作用

調控作用是黨的組織工作在組織內外交流、聯系、傳遞信息中,對各種人員、各個部門、各種組織環節進行科學調控,以充分發揮整體效能,實現組織目標的功能。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

2. 紀檢委職責是什麼

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和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黨的其他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檢查並處理縣委、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部門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黨的其他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范圍內的案件。
三、負責做出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四、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全縣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五、會同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核、考察鄉鎮紀委領導班子的人選;負責縣紀委監察局派駐(派出)紀檢 、監察機構領導幹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市政府、縣政府頒布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七、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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