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有哪些安全培訓要求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要求為,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根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十七條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1)通信土建安全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八條 申請從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Ⅱ 建築工程安全教育
建築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勢在必行
山東建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李宜普
當前,建築業的速猛發展,大量的農民工湧入城市就業,有些建築施工企業和專業(勞務)承包隊伍,受利益驅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安全意識淡薄,放鬆了安全管理,特別是在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在經濟上和時間上不舍的投入,導致作業工人安全技術水平低下,特別是對新進場或轉換工種的農民工沒有接受過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不懂本工種操作規程,不掌握安全技術規范標准。這些人完全沒有安全防護意識,缺乏自我保護能力,有的農民工上班沒幾天就死於工傷事故。由於以上這些現狀的存在,導致建築業企業傷亡事故時有發生。所以說針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已迫在眉睫。
一、培訓的必要性
目前,我國建築業企業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主要針對兩個部分人群:建築企業職工和農民工。作為建築企業的職工,一方面由於知識水平較高,接受能力較強,另一方面由於人員較為固定,多為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施工管理人員,且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均能按時接受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進行考核,所以,他們的安全生產意識較高,且能夠自覺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紀律,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為施工現場的另一部分人群:農民工,是我國目前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薄弱環節,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農民工的文化知識水平低,接受能力較差;其次是農民工流動性較大;第三是必須從傳統而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脫出來,取而代之的是機械化操作,如塔式起重機、井架龍門架物料提升機械等代替了人挑肩扛。機械化程度越高,而我們操作者的安全技術素質能否適應?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也成為世人關注的對象。據有關資料統計表明,建築業傷亡事故已由原全國排列第三位,躍入行業第二位,僅次於礦山。如何控制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是我們當務之急需要解決的一項重要課題。筆者通過數十年的實踐模索和總結歸納,認為: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確保安全施工的關鍵之一是「強化對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領導的認識
我國安全生產的管理體制是企業負責、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但是我們說的多,做的少,安全意識淡薄。特別是企業法人代表必須充分認識國家提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意識到安全生產不但關繫到企業的信譽,而且關繫到國家財產及施工人員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須堅持貫徹執行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的關系。在生產、效益、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三、培訓的內容
建築企業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的目的是為安全生產奠定思想基礎.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通過安全生產思想路線和方針政策的教育,提高各級領導、管理幹部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使他們嚴肅認真地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勞動紀律教育主要使廣大職工懂得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2)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機械設備、高處作業、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文明施工、消防器材應用等安全基本知識。
(3)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結合本工種專業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的教育。使每個職工都要熟悉本工種、本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的靈活性
安全教育培訓可採取各種有效方式開展活動,如:建立安全教育室,舉辦多層次的安全培訓班,舉辦安全知識演講、報告會.進行圖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覽,放映電視教育片,舉辦安全知識競賽,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總之,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無味和流於形式,可採取各種生動活潑的形式,並堅持經常化、制度化。同時應注意思想性、嚴肅性和及時性。
五、加強培訓,提高素質
(1)加強對管理層人員培訓,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素質。企業必須定期、定時、分批培訓各級領導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產的素質,做到對安全生產能管、會管、管得好。
(2)加強對施工人員崗前培訓,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企業對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種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焊接、汽車駕駛、爆破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准持證上崗。
5、施工單位重點抓好工人進場後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工人進場後,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尤其對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必須落實責任,未經教育培訓的決不允許上崗。教育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堅決杜絕「假、大、空」等條款式內容;施工單位的班前教育,要結合工程的實際進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階段(基礎施工、主體施工、裝飾裝修施工),結合當日施工內容,天氣如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點等情況進行,在安全教育的同時,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經理,要組織各工種負責人和安全員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交底、周邊環境影響的安全技術交底、受季節氣候影響的安全技術交底、消防設施的安全技術交底等。經常組織作業人員學習安全施工理論知識、安全施工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知識、消防等知識,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防範的能力。
Ⅲ 建築工程安全培訓教材有哪些
一般有3本教材,建築法律法規,建築文本規范圖,建築安全生產知識!
Ⅳ 建築工程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培訓什麼
施工現場安全員的工作內容要從培訓和職責來說,具體的執行就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側重管理)、標准規范(側重技術)。
一、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3號令),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Ⅳ 我們要的是員工安全培訓,及施工技術交底範文,以及表格。
安全培訓計劃及考核 一、安全培訓計劃為貫徹公司的「質量、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實現「質量、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就必須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健康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術素質。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企業員工培訓工作重點是:對在施工過程中與質量、職業安全健康有影響的員工進行的培訓,新規程及規范培訓、繼續教育培訓、特種作業培訓、特殊工程培訓等,培訓計劃表見附件1.二、培訓任務1、相關員工培訓公司計劃對所有新進入施工現場的員工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對原有部分員工進行整合型管理體系的補充培訓。 2、新規程、規范培訓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新的規程、規范及各項管理規定,以便使各工程的施工按新規程、規范及各項管理規定進行。擬定對在崗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以新規程、規范為內容的培訓。 3、繼續教育培訓 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培訓。 4、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對於新進員工,為了使他們對企業有一個全面的了解,能夠盡快達到上崗要求,擬定對新員工進行以企業規章制度、安全知識為內容的教育培訓。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根據市勞動局下發文件中「在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復檢」的要求。組織在特種作業崗位工作已到復檢期的員工到市勞動局指定的培訓點進行復檢培訓。復檢培訓時間根據市勞動局培訓點開課時間而定。三、安全教育內容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2)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識教育(1)本企業一般生產技術知識.(2)一般安全技術知識.(3)專業安全技術知識。3、安全法規教育(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2)行業安全生產法規.(3)企業安全生產規章.4、安全思想教育(1)思想教育(2)紀律教育四、安全教育的方法:1、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准許進入生產崗位。 2、特殊工種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等特種作業。這些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經常性安全教育採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4、轉崗及復工安全教育 5、職業健康教育 6、工人應知應會考核五、安全教育的實施1、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2、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碟、試卷)。 3、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4、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5、教育培訓時間:a、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b、特殊工種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採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c、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d、轉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4學時。 e、專業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級領導的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8學時。 f、職業健康教育時間不少於8學時。六、實施措施1、充分發揮各業務系統主管部室及項目部的作用:員工培訓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業務系統、各項目部。充分發揮各業務系統主管部室及項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證員工培訓工作按計劃實施,可以對員工培訓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可以使員工培訓工作更緊密與公司生產實際需要相結合。 2、建立培訓、考核與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凡上級行政機關要求持證上崗的崗位,未經培訓、取證不準上崗;對企業提供培訓機會未按要求接受培訓的員工按公司有關培訓管理規定進行處罰。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養、使用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3、不斷完善和修訂員工培訓管理規定,加強對員工培訓工作進行監控,保證各項培訓工作按《員工培訓工作程序》中的規定進行。七、幾點要求 1、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主管領導要重視員工培訓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日常管理。並根據公司的員工培訓計劃制定出實施計劃,對所在單位的員工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控。 2、各單位在開工之前應填寫《開工報告》,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後組織實施。培訓結束後要填寫《員工內培記錄》,並連同資料 (培訓計劃、開班報告、員工內培記錄、試卷等)一起送綜合部存檔。 3、外送員工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外送培訓審批表》,經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簽屬意見(註明本人實際工作崗位,符合何各種培訓規定,培訓時間如何安排,學習費用是公費、自費) 後,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後組織實施。對已經參加培訓或培訓結束後再辦理審批手續的員工按不符合培訓管理規定對待。培訓結束後,由所屬單位辦公室持畢結業證書、評價材料等到辦公室備案。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情況匯總表(附表2) 附表2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情況表考核對象 姓名 姓別 考核情況 備注管理人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作業人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附表1培 訓 計 劃 表參加培訓人數 培訓形式 培訓時間 培訓地點 授課教師(組織單位) 考試/考核時間 負責人「二整合」貫標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整合體系文件理解與應用,方針、目標宣貫 內培 公司會議室 安全法律法規及意識 內培 公司會議室 應急預案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安全技能培訓 內審 公司會議室 安全思想教育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三級安全教育 內培 公司會議室 特殊作業人員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Ⅵ 建築施工安全資料培訓講義
建築工程安全檢查的目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1.了解安全生產的狀態,為分析研究、加強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據。
2.發現問題、暴露隱患,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
3.發現、總結及交流安全生產的成功經驗,推動地區乃至行業和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4.利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制止違章指揮,糾正違章作業,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安全檢查是主動性的安全防範。
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設備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2 .安全檢查要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具體確定檢查的項目和檢查的標准。
(1)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2)查安全責任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並得到了確認。
(3)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4)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並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5)查安全防護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6)查設備設施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7)查教育培訓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8)查操作行為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9)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10)查傷亡事故處理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並取得實效。
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形式
1.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為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開工、復工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設備設施安全驗收檢查等。
2.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應根據檢查的目的、內容而定,因此參加檢查的組成人員也就不完全相同。
(l)定期安全檢查。建築施工企業應建立定期分級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安全檢查屬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檢查,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應至少每旬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工作,施工現場的定期安全檢查應由項目經理親自組織。
(2)經常性安全檢查。建築工程施工應經常開展預防性的安全檢查工作,以便於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施工現場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方式主要有:
1)現場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安全值班人員每天例行開展的安全巡視、巡查。
2)現場項目經理、責任工程師及相關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進行的安全檢查。
3)作業班組在班前、班中、班後進行的安全檢查
(3)季節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主要是針對氣候特點(如:暑季、雨季、風季、冬季等)可能給安全生產造成的不利影響或帶來的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4)節假日安全檢查。在節假日、特別是重大或傳統節假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前後和節日期間,為防止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思想麻痹、紀律鬆懈等進行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加班,更要認真檢查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5)開工、復工安全檢查。針對工程項目開工、復工之前進行的安全檢查,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
(6)專業性安全檢查。由有關專業人員對現場某項專業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系統性的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檢查。這類檢查專業性強,主要應由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專業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7)設備設施安全驗收檢查。針對現場塔吊等起重設備、外用施工電梯、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電氣設備、腳手架、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系統等設備設施在安裝、搭設過程中或完成後進行的安全驗收、檢查。
四、安全檢查的要求
1.根據檢查內容配備力量,抽調專業人員,確定檢查負責人,明確分工。
2.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檢查標准、重點、關鍵部位。對大面積或數量多的項目可採取系統的觀感和一定數量的測點相結合的檢查方法。檢查時盡量採用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
3.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對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4.認真、詳細進行檢查記錄,特別是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及處理意見等。採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原因。
5.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該進行登記,並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重視,並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對凡是有即發型事故危險的隱患,檢察人員應責令其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6.盡可能系統、定量地做出檢查結論,進行安全評價。以利受檢單位根據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加強管理。
7.檢查後應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查被檢單位是否按「三定」原則(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實整改,經復查整改合格後,進行銷案。
建築工程安全檢查方法
建築工程安全檢查在正確使用安全檢查表的基礎上,可以採用「聽」「問」「看」「量」測「運轉試驗」等方法進行。
一、「聽」。聽取基層管理人員或施工現場安全員匯報安全生產情況,介紹現場安全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今後的發展方向。
二、「問」。主要是指通過詢問、提問,對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進行的應知應會抽查,以便了解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三、「看」。主要是指查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和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例如:查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的持證上崗情況;現場安全標志設置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現場安全防護情況;現場安全設施及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配置情況等。
四、「量」。主要是指使用測量工具對施工現場的一些設施、裝置進行實測實量。例如:對腳手架各種桿件間距的測量;對現場安全防護欄桿高度的測量;對電氣開關箱安裝高度的測量;對在建工程與外電邊線安全距離的測量等。
五、「測」。主要是指使用專用儀器、儀表等監測器具對特定對象關鍵特性技術參數的測試。例如:使用漏電保護器測試儀對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漏電動作時間的測試;使用地阻儀對現場各種接地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使用兆歐表對電機絕緣電阻的測試;使用經緯儀對塔吊、外用電梯安裝垂直度的測試等。
六、「運轉試驗」。主要是指由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實際操作、試驗,檢驗其運轉的可靠性或安全限位裝置的靈敏性。例如:對塔吊力矩限制器、變幅限位器、起重限位器等安全裝置的試驗;對施工電梯制動器、限速器、上下極限限位器、門聯鎖裝置等安全裝置的試驗;對龍門架超高限位器、斷繩保護器等安全裝置的試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