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瓦斯超限報告制度
地面中心站值班抄應設置在礦調度室內襲,實行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接收上一級網路中心下達的指令並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列印安全監控日報表,報礦主要負責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
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井調度部門,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序及時報上一級網路中心。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信息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礦值班領導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 當系統顯示井下某一區域瓦斯超限並有可能 波及其他區域時,礦井有關人員應按瓦斯事故應急預案手動遙控切斷瓦斯可能波及區域的電源。
②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升級改造驗收需要哪些部門人員參加
監測監控專業人員和電氣設備專業人員必不可少
③ 煤礦監測監控崗位消防職責是什麼
監測崗位職責:
1、 監測工必須熟悉整個礦井設備的安裝位置,種類及控制區域。 2、 負責對井下監測系統的安裝、拆遷、維護、延伸、更換、調試
等。
3、 沒辦必須對監測系統設備檢查一次,同時用隨身攜帶數字報警
儀與瓦斯感測器對照,比較並做好記錄(時間、地點、測量誤差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當班記錄,交班時必須簽字。
4、 每七天定期更換瓦斯感測器。
5、 遵守勞動紀律,愛護監測設施和維修工具。對工作認真負責,
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
監控崗位職責:
1、 監控值班人員必須經過通風、監測、微機操作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
2、 監控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必須有一名值班員值班,值班員必須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並能熟練的進行監測系統各種功能的調用。
3、 監控值班人員必須明白監儀器的安裝地點、報警點、報警值、超限斷電范圍;了解礦井生產動態。
4、 監控值班人員上崗時必須認真監視終端屏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負責列印報表,並在當班結束後分析整理當班獲得的信息,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和採取的措施,報送值班礦長、通風礦長、礦長。
5、 監控值班人員接到警報(或斷電)信號及事故警報後,必須立即按相關規定通知相關人員。
6、 認真填寫監控有關記錄,字跡准確,嚴禁不填或漏填,弄虛作假。
7、 監控值班人員交接班時必須交情計算機及系統運行情況,並在交接記錄上簽字。
8、 嚴禁非值班人員未經允許操作本監控計算機;嚴禁用本監控計算機打游戲、看光碟;嚴禁運行非系統軟盤、光碟、嚴禁上班時睡覺、看書、干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嚴禁脫崗、竄崗。
④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幾年一次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由企業內部系統維護人員每月檢測一次;企業委託國家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最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
⑤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培訓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開展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使用相關人員專題培訓的通知煤安監司辦〔2015〕4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使用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瓦斯零超限理念,提高其使用、維護、管理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和應急響應處置能力,國家煤礦安監局研究決定,對全國各類煤礦企業及其所屬煤礦調度室負責人、調度員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值班員及維護中心負責人開展專題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組織
(一)以煤礦企業自主培訓為主,不具備培訓條件(無專門場地、設備和師資管理團隊等)的煤礦企業可委託當地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二)各省級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發證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專題培訓工作實施意見,對課程設置、教師選聘、績效考評等提出要求。
二、培訓時間
2015年5月至9月完成專題培訓。可分期辦班,每期培訓2-3天。
三、培訓主要內容
調度(監控)崗位相關人員的基本條件和主要工作職責;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原理、構成和性能,日常維護、故障診斷與排除等;監控系統報警及井下緊急情況的處置與應對措施;本礦區煤礦主要災害與防治;本區域煤礦應急預案與演練等。
四、相關要求
1.各省級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發證部門於4月底前將本地區專題培訓工作實施意見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並加強對專題培訓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培訓內容、時間、考核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對考核不合格人員進行崗位調整。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共性問題和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在開展專題培訓過程中,如發現較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2.各煤礦企業按照本地區實施意見制定專題培訓計劃、建立專題培訓檔案,對於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要立即調整崗位。培訓計劃、培訓情況及崗位調整等情況要及時上報省級有關部門。
3.各省級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發證部門於7月15日前,將培訓情況階段性總結材料及統計表(電子版格式可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下載)連同電子版報送至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於10月15日前,將培訓情況總結報告及統計表連同電子版報送至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國家煤礦安監局將於7月和9月先後兩次組織對專題培訓開展情況進行重點督導檢查,於10月下旬對專題培訓情況進行匯總通報。
⑥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工可以報考哪些證
監測監控特殊工種證,其他用處不大~
⑦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主要干什麼工作。有危險沒,小弟沒干過請大哥們教教小弟怎麼做
正常情況下你只需要坐在監控中心對著電視/電視牆,檢查是否有報警,如有報警,你就要去相應的區域排查了,下去的時候自己注意別弄出明火或其它容易打火的東西,自己注意點就沒事了。
⑧ 煤礦通風安全監測監控工題庫
迅天礦山安全監控聯網綜合監管平台(XTCSS6.0),是礦山井下「六大系統」等各大系統的集成軟體平台,是礦山安全監控聯網、綜合監管軟體,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個實現了礦山各大系統集成、多級聯網和全方位綜合監管的軟體產品。
XTCSS6.0包括單位管理、綜合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定位監測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信聯絡系統、產量(作業量)監測系統、尾礦監管系統、廢石(矸石)監管系統、聯網系統管理、值班管理、實時通訊、安全設施管理、礦井水監管、開采區域監管、應急指揮、職工管理、安全監察、隱患事故管理、報表系統、共享信息、平台管理等24個系統。
XTCSS6.0具有礦山各大系統集成、多級聯網、綜合監管、應急指揮、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監管辦公、礦井遠程監管、礦山信息共享等八大作用。
XTCSS6.0以理論研究為先導,歷時六年、投資兩千多萬元研發,實現了多項科研攻關和關鍵技術突破,在礦山系統集成、監控聯網和綜合監管等方面,處於國內領先地位。
XTCSS6.0適用於煤礦和非煤礦山,已在2000多個礦山成功應用,並通過國家認證。
產品功能:
XTCSS6.0包括單位管理、綜合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定位監測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信聯絡系統、產量監測系統、尾礦監管系統、矸石監管系統、聯網系統管理、值班管理、實時通訊、安全設施管理、礦井水監管、開采區域監管、應急指揮、職工管理、安全監察、隱患事故管理、報表系統、共享信息、平台管理等24個系統
產品作用:
(一)礦山安全監控多級聯網
1、礦山系統聯網:
(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可聯網採集所有礦山安全生產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實現礦山安全監控系統、煤礦瓦斯抽采(放)監控系統、礦山軌道運輸監控系統、礦山膠帶運輸監控系統、礦山供電監控系統、礦山排水監控系統、礦山火災監控系統、礦山壓力監控系統、煤與瓦斯突出監控系統等各類礦山安全生產監控監測系統的遠程、實時、全面、多級聯網。
(2)視頻監控系統聯網:實現礦井地面及井下場景視頻監控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
(3)定位監測系統聯網:實現井下人員、車輛等定位監測系統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
(4)產量監測系統聯網:實現對礦井產量計量數據及系統運行等狀況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5)緊急避險系統聯網:實現對避難所、避難硐室、救生艙等緊急避險設施狀況及避險設施中的壓風、供水、通訊、人員等狀況進行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6)壓風自救系統聯網:實現對供氣質量、有害氣體、自救點及系統運行等狀況進行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7)供水施救系統聯網:實現對供水水質、供水點及供水施救系統運行等狀況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8)通信聯絡系統聯網:實現對通信聯絡點、通信系統運行等狀況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9)尾礦監管系統聯網:實現對尾礦排放、庫存及尾礦庫安全等狀況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10)矸石監管系統聯網:實現對矸石排放、銷售及矸石山(場)安全狀況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監管。
2、監控系統運行狀態及聯網狀態監管:能夠實時、直觀的反映各礦井監控系統的運行狀態及礦井與數據中心的聯網狀態。
3、監控數據集中顯示:各礦井的所有監控數據在一個頁面上集中、連續、滾動顯示,實現對礦井監控數據的集中管理。
4、實時報警:具有實時報警功能,可以實現監測數據超限報警、感測器設備異常報警和聯網異常報警,報警提示有顏色、語音、文本、手機簡訊等多種方式。
5、系統信息管理:實現對礦山各大系統及監測點等相關信息的管理。
6、系統功能拓展:通過對礦山各大系統數據的挖掘、優化和延伸,實現礦山監控系統功能的全面拓展和延伸,如多模式分級報警、數據統計分析等。
(二)礦山各大系統深度整合
(三)礦山全方位綜合監管
(四)礦山應急指揮調度
(五)安全監管辦公
(六)礦井自我遠程監管
(七)礦山管理信息共享
產品優勢:
1、功能一體化
2、容量大
3、標准化
4、實時數據滾動顯示
5、礦井為獨立用戶
6、分級分區管理
7、礦井端狀態監視
8、多模式分級報警
9、防「反監管」
10、組網靈活
11、節省投資和運行費用
⑨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瓦斯監測管理制度
1、通風隊(區)要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制定《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安全監測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監測人員負責安全監測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2、根據要求,監測人員(包括隊幹部)都必須經過安全監測和通風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獨立工作。安全監測人員的調動必須徵得礦總工程師同意。
3、通風隊(區)要根據《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的要求,安裝各類型感測器,並備有一定數量的備品備件,新安裝的採煤面,如果瓦斯監測系統不健全或不具備全電壓斷電功能,不準驗收投產。
4、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感測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和井下分站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鋪設,控制區域及探頭的報警點、斷電點作明確規定,並繪制系統圖。報礦總工程師批准。對不具備安設裝置的地點,應由通風隊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5、監控室負責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工作,瓦檢員負責感測器的移挪,感測器的懸掛位置要嚴格執行《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中所規定的地點位置,使用單位和礦機電部門負責提供通井下動力電纜及斷電控制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人員在現場監護。
6、回採工作面機尾,回風巷內安裝的瓦斯感測器,有一處超過瓦斯斷電數值時,都應立即切斷工作面及回風巷內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7、各掘進工作面都必須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
8、裝置必須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入井前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9、井下裝置定期維護調試(每隔10天進行一次),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應攜帶標准氣樣、空氣樣。調試完成後,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紀錄。
10、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24小時內更換。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運行時(包括檢修更換與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11、如裝置監測與人工監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的±0.2%范圍內應以測值大的瓦斯濃度為准,以確保安全。如人工監測與裝置測值誤差超過±0.2%時要立即通知監控室有關人員及時下井進行校對,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裝置。
12、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六個月以上,井下部分(包括井下分站電源箱斷電器及各類感測器、接線盒等)應按計劃分批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清掃、調試、校正。
13、因故障檢修與監測裝置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監測裝置運行時,須制定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在監控室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14、使用監測裝置斷電的工作面,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器設備的電源後,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
15、監控機房值班人員要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情況,遇到報警信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
16、監控室值班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將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寫在監測日報上,經通風隊提出處理意見後,報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
17、凡需停用的監測裝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准,否則追究停用者的責任。
18、採掘隊組要管好、用好監測裝置,發現下列現象者要嚴肅追查,從重處理。
(1)、故意損壞監測設備及電纜線路。
(2)、私自拆卸、偷盜監測設備和監控電纜。
(3)、私自甩掉監測裝置電源和瓦斯電閉鎖斷電控制線。
關於監控中心顯示瓦斯超限或異常情況時的
應急處理措施
「一通三防」工作在煤礦安全生產中起著關鍵性作用,各單位、部門、人員必須對「一通三防」工作引起高度重視,一旦出現瓦斯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
一、對監控中心顯示出現的瓦斯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礦調度室,同時向通風區值班領導和有關領導匯報。
二、無論工人、管理人員在接到礦調度室通知後,要積極應對,在第一時間通知瓦斯員、隊領導,積極採取治理措施。
三、對瓦斯異常地段治理措施:①先撤出人員。②用光干涉瓦檢儀及其它瓦斯測量儀器測量該地段瓦斯湧出情況,弄清是感測器的故障,還是瓦斯真的超限。③對因感測器故障而顯示的瓦斯異常,要通知維護。④完善從發生異常到採取相關措施的有關紀錄檔案及時更換,對瓦斯果真異常要及時採取有效治理措施。
四、對各部門、單位、個人在接到瓦斯異常通知後,不積極應對者,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