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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知識培訓ppt

發布時間:2020-12-14 15:50:35

㈠ 化學品船消防演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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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化學品名稱和泄漏量、事故性質(外溢、爆炸、火災)、危險程度、有無人員傷亡以及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理

化學品事故是指一種或數種化學品意外釋放造成的事故。如1979年,溫州電化廠氯氣泄漏造成人59死亡,下風向成片草木枯黃,直接經濟損失達200萬元。由此可見,化學品事故與其它事故相比,其後果更嚴重,因此如何預防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以及怎樣將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小(即應急處理),已成為全社會所關注的問題。下面就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理原則進行簡略的介紹。
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理過程一般包括報警、緊急疏散、現場急救、溢出或泄漏處理和火災控制幾方面。
1、事故報警
1.1 報警
及時傳遞事故信息,通報事故狀態,是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的關鍵環節,這個環節處理得當會使可能形成災難性事故變成災害性事故,而一些小事故處理不當,延誤時間,也能形成滅頂之災。
當發生突發性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火災爆炸事故時,現場人員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檢查事故部位,並向有關人員和「119」報警;如果是發生在企業內部,應向當班車間主任或值班長,同時向企業調度室報告;如果是在運輸途中應向當地應急救援部門或「119」報警。
報警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化學品名稱和泄漏量、事故性質(外溢、爆炸、火災)、危險程度、有無人員傷亡以及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1.2救援隊伍
各主管單位在接到事故報警後,應迅速組織一個應急救援專業隊,各救援隊伍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並將傷員救出危險區域和組織群眾撤離、疏散,做好危險化學品的清除工作;注意保護事故現場,以便事故調查。
等待急救隊或外界的援助會使微小事故變成大災難,因此每個工人都應按應急計劃接受基本培訓,使其在發生化學品事故時採取正確的行動。
2、緊急疏散
2.1建立警戒區域
事故發生後,應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熱所涉及到范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並有專人警戒。
·除消防及應急處理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泄漏溢出的化學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應嚴禁火種。
2.2緊急疏散
迅速將警戒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緊急疏散時應注意:
·如事故物質有毒時,需要佩戴個體防護用品,並有相應的監護措施。
·應向上風方向轉移;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不要在低窪處滯留。
·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與著火區。
為使疏散工作順利進行,每個車間應至少有兩個暢通無阻的緊急出口,並有明顯標志。
3、現場急救
在事故現場,化學品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傷害為:中毒、窒息、凍傷、化學灼傷、燒傷等,進行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需要進行適當的防護。
當現場有人受到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進行以下處理:
·迅速將患者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
·呼吸困難時給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驟停,立即進行心臟按摩。
·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沖洗要及時、徹底、反復多次;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當人員發生凍傷時,應迅速復溫。復溫的方法是採用40°C—42°C恆溫熱水浸泡,使其溫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對凍傷的部位進行輕柔按摩時,應注意不要將傷處的皮膚擦破,以防感染。
·當人員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口服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症處理。
·經現場處理後,應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泄漏控制
易燃化學品的泄漏處理不當,隨時都有可能轉化為火災爆炸事故,而火災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事故蔓延而擴大。因此。要成功地控制化學品的泄漏,必須事先進行計劃,並且對化學品的化學性質和反應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4.1泄漏處理注意事項: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項:
·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如果泄漏物化學品是易燃易爆的,應嚴禁火種。
·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4.2泄漏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話,可通過控制化學品的溢出或泄漏來消除化學品的進一步擴散。這可通過以下方法:
在廠調度室的指令下進行,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通過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方法。
·容器發生泄漏後,應採取措施修補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學品的進一步泄漏,對整個應急處理是非常關鍵的。能否成功地進行堵漏取決於幾個因素:接近泄漏點的危險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點處實際的或潛在的壓力、泄漏物質的特性。
4.3對泄漏物的處理
泄漏被控制後,要及時將現場泄漏物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泄漏物處置主要有四種方法:
·圍堤堵截:如果化學品為液體,泄漏到地面上時會四處蔓延擴散,難以收集處理。為此需要築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對於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為減少大氣污染,通常是採用水槍或消防水帶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使其在安全地帶擴散。在使用這一技術時,將產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應疏通污水排放系統。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收容(集):對於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人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統處理。
5、火災控制
危險化學品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學品以及在不同情況下發生火災時,其撲救方法差異很大,若處置不當,不僅不能有效撲滅火災,反而會使災情進一步擴大。此外,由於化學品本身及其燃燒產物大多具有較強的毒害性和腐蝕性,極易造成人員中毒、灼傷。因此,撲救化學危險品火災是一項極其重要又非常危險的工作。從事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的人員和消防救護人員平時應熟悉和掌握化品的主要危險特性及其相應的滅火措施,並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加強緊急事態時的應變能力。
一旦發生火災,每個職工都應清楚地知道他們的作用和職責,掌握有關消防設施、人員的疏散程序和危險化學品滅火的特殊要求等內容。
5.1滅火注意事項
發生化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不應單獨滅火,出口應始終保持清潔和暢通,要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滅火時還應考慮人員的安全。
5.2滅火對策
5.2.1撲救初期火災
在火災尚未擴大到不可控制之前,應使用適當移動式滅火器來控制火災。迅速關閉火災部位的上下游閥門,切斷進入火災事故地點的一切物料,然後立即啟用現有各種消防設備、器材撲滅初期火災和控制火源。
5.2.2對周圍設施採取保護措施
為防止火災危及相鄰設施,必須及時採取冷卻保護措施,並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有的火災可能造成易燃液體外流,這時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築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另外,用毛氈、海草簾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防止火焰蔓延。
5.2.3火災撲救
撲救危險化學品火災決不可盲目行動,應針對每一類化學品,選擇正確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來安全地控制火災。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其他人員不可盲目行動,待消防隊到達後,介紹物料介質,配合撲救。
必要時採取堵漏或隔離措施,預防次生災害擴大。
當火滅了後,仍然要派人監護,清理現場,消滅余火。
應急處理過程並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順序進行,而是根據實際情況盡可能同時進行,如危險化學品泄漏,應在報警的同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等等。
化學品事故生成的特點是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持續時間長,涉及面廣。一旦發生化學品事故,往往會引起人們的慌亂,處理不當,又會引起二次災害。因此,各企業應制訂和完善化學品事故應急計劃。讓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應急方案,定期進行培訓教育,提高廣大職工具備對付突發性災害的應變能力,做到遇災不慌,臨陣不亂,正確判斷,正確處理,增強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傷亡。

㈡ 哪個法規規定作業現場危險化學品不能存放一天的用量阿

GA 654—2006《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1、7.10.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2、8.8.2車間內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3.3.9 廠房內設置甲、乙類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


(2)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知識培訓ppt擴展閱讀: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標准由全國消防標准化委員會第九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9)歸口。本標准起草單位:公安部消防局一處、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編寫,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同時廢止。

㈢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1.5 啟動標准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2.1.1 成立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2.1.2 成立現場指揮部
2.2 工作職責
2.2.1 指揮部職責
2.2.2成員單位職責
3 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4 應急救援程序
4.1 事故報告與報警
4.2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4.3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4.3.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4.3.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4.4 在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應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
5 附則
6 附件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昆明市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全市安全和社會穩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堅持生命救助第一、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1.4 適用范圍
在我市轄區內發生的各類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5 啟動標准
在我市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於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2.1.1 成立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秘書長、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和駐昆防化部隊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總工會、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國資委、市建設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工商局、市化工建材行業協會、市商務局、市監察局、市新聞辦、有關縣(市)區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駐昆防化部隊等。
2.1.2 成立現場指揮部
在處置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市應急指揮部在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安全監管的副市長或副市長指定的人員;
現場指揮部成員:事發地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縣(市)區有關部門責任人、應急隊伍負責人等組成。
2.2 工作職責
2.2.1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根據《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九.預案啟動)啟動本預案,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擬定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2)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社會媒體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負責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指導各部門、各縣(市)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演練及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職責
以搶救受災人員生命、控制事態擴大為第一目標,按照本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負責受災人員搶救和搶險救災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社會媒體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2.2.2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政府辦公廳: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監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市)區政府和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市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3)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對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公安消防部隊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負責事故現場的偵檢、警戒、救護、控險、滅火、堵漏、輸轉、洗消、清理等任務。
(5)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葯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葯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市財政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的財政預算。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
(7)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危害物質的成分及可能影響區域的濃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8)市交通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9)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檢測、認定,組織專家對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提出建議和意見,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市總工會:負責維護在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救護、善後處理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11)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2)市工商局: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13)市氣象局:負責氣象資訊報告並提供相應的技術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組織專業隊伍,預測預報火勢蔓延、有毒氣體擴散的方向、速度和范圍等。
(14)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實施災害生活救助。
(15)市國資委、市建設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化工建材行業協會、市商務局:負責制定本部門事故搶險預案,參與組織、協調專家組、搶險設備和器材,並參與搶險。
(16)市新聞辦:負責組織、協調事故新聞的發布。
(17)有關縣(市)區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人員疏散預案。動員、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地進行全面管理。
(18)駐昆防化部隊:根據救援工作要求,組織部隊參加現場救援等工作。
3 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1)現場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偵檢、警戒、救護、控險、滅火、堵漏、輸轉、洗消、清理等任務。該組由市公安消防支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必要情況下請駐昆防化部隊參加),具體工作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牽頭和協調。
(2)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市衛生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具體工作由市衛生局負責。
(3)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具體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
(4)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市公安局、當地政府和事故單位組成,具體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
(5)搶險設備、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設備、器材和物資的供應,組織搶險設備器材進場,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負責搭建現場指揮部帳篷,為救援搶險人員提供後勤保障,協調指導轉移群眾和實施災害生活救助。由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國資委、市建設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化工建材行業協會、市商務局等部門組成,按職能負責搶險設備、物資供應。具體工作由市民政局負責。
(6)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提出應急疏散方案,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並組織實施。該組由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組成,具體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
(7)氣象監測組:負責對氣象進行適時監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具體工作由市氣象局負責。
(8)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該組由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環保局、市化工建材行業協會和有關專家組成,具體工作由市安監局負責。
4 應急救援程序
4.1 事故報告與報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並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監、公安、消防、環境保護、質監、衛生和氣象等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市)區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照本縣(市)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按照當地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縣(市)區政府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市政府辦公廳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市政府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省政府辦公廳報告,請求省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4.2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4.3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泄漏分為液體泄漏和氣體泄漏,火災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設備缺陷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針對事故不同類型,採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控制、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4.3.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
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
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
堵漏。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收容(集):對於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物處置: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處理。
4.3.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後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採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佔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
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
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並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後,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4.4 在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應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
(1)事故中心區域。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2)事故波及區域。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的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3)受影響區域。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准備。

㈣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有消防驗收資料嗎

是的,這個國家有明確要求的,按照國家規定的

㈤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副總能考試消防工程師嗎

從業經歷不符合報考要求,你得找個消防機構掛靠了才能考試

㈥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有那些

危險化抄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襲備有消防車、消防泵消防栓、泡沫消防站、滅火器、滅火毯、消防水池水井、消防砂池、防洪設施,靜電消電棒、避雷針、避雷網、接地裝置、照明燈、各種防爆電器,空調、噴淋等降溫設備設施,防曬罩棚、圍牆、隔離牆、防爆牆、安全網,安全警戒線、警示標牌、減速帶、禁止通行、防撞等設施,圍堰、泄漏池、導流溝渠及其他防滲設施,可燃氣體等有關的報警器、監視器、防盜設施等等。

㈦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與消防隊的安全協議怎麼寫

不需要寫,消防單位有固定的安全協議,你只需簽字就行了,需注意的有個補充條款,把你的想法加進去就行了。合護安全用品京津服務中心

㈧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主要消防安全設施工、器具配備情況,申請經營危險化學品范圍要怎麼填啊 求解!

有評價報告嗎 有的話按評價報告填寫。沒有可以參考如下
有消防水池回的填 消防水池 多少立方答米
消防泵 (型號見機器) 幾個 狀態 良好
滅火器 乾粉 型號(見滅火器上)或者添幾公斤 狀態良好
申請經營范圍 你經營的產品是危險化學品的在那上面添寫不是的不用填 具體的看《危險化學品名錄》 例如品名 汽油 規模(自己看著添) 用途(農業生產)

㈨ 危險化學品12,什麼是危險化學品

各種不同尺寸的防火復安制全櫃能為您可燃、易燃液體及化學品提供安全儲存。體積小巧的化學品儲存櫃,能夠擺放在您工作場所存放可燃、易燃品及有機容劑,省去您往返危險品儲藏室的麻煩。即使在工作空間較小的地方,小型防火安全櫃能為您可燃、易燃液體及化學品提供安全儲存。
防爆櫃一種專業安全儲存化學品的產品,學名防火安全櫃,又叫安全櫃、防火櫃、化學品櫃等。根據其具體的儲存化學品也經常被稱為油漆櫃,酒精櫃,天那水儲存櫃,抹機水儲存櫃,弱腐蝕性櫃等等。可以避免人們在生產實驗過程中因為化學品儲存不當而引起的火災。
它根據顏色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黃色防爆櫃在國際上代表專業儲存易燃液體化學品。如:油漆、膠水、汽油、煤油、原油、酒精、苯、天那水、抹機水等。
紅色防爆櫃在國際上代表專業儲存可燃液體化學品。如氣溶膠,油墨和塗料等。
藍色防爆櫃在國際上代表專業儲存腐蝕性液體化學品。如:硫酸、氫氧化鈉、漂白水、洗板水、甲醛、任何類型的烷基硫酸等腐蝕性的酸基化學品。
綠色防火安全櫃:用於安全儲存殺蟲劑和農葯。
由上可見,實驗室化學品我們一般用藍色防爆櫃。

㈩ 危險化學品庫房管理人員是不是要取證

以前有消防部門方面抄的取證要求,目前好像是取消了,具體要看當地消防部門的要求。2015年國家安監總局頒發的安監總局令30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裡面沒有此要求。
公安部61號令《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01)》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此處的「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危險品倉庫管理人員屬於此類。有些地方的消防局是要求的,所以你可以咨詢當地消防部門。

希望能幫到你,滿意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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