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生產法的重要目的是什麼
安全生產法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回和財產安全,促答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1)安全法培訓目的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② 《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③ 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什麼
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
1、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
2、熟悉並能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3、基本掌握本行業、本工作領域有關的安全分析、安全決策、事故預測和防範等方面
的知識。
4、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具有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事故應急處理等方面
的組織管理能力。
5、了解其他與本行業、本工作領域有關的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與能力。
(3)安全法培訓目的擴展閱讀
安全培訓的考核: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准、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控的計算機考試。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准,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准,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④ 我國制定安全生產法重要目的是什麼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最重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版少生產安全事權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第一條明確說明了制定本法的目的。
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⑤ 制定安全生產法的目的是什麼
《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
1、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版
2、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3、保障人權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4、促進經濟發展。
5、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安全生產法》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的綜合性法律,具有豐富的法律內涵和規范作用。它的通過實施,對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激發全社會對公民生命權的珍視和保護,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法律意識,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特大事故,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必將產生深遠的歷史影響。
(5)安全法培訓目的擴展閱讀: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予取締或者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⑥ 《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
《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
1、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2、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內故。
3、保障人民容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4、促進經濟發展。
5、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安全生產法》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的綜合性法律,具有豐富的法律內涵和規范作用。它的通過實施,對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激發全社會對公民生命權的珍視和保護,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法律意識。
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特大事故,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必將產生深遠的歷史影響。
(6)安全法培訓目的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規定安監部門三大職權
1)現場調查取證權,即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可以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現場調查,單位不得拒絕;
2)現場處理權,即對安全生產違法作業當場糾正權;對現場檢查出的隱患,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職權;
3)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權,其對象是安全設施、設備、器材、儀表等;依據是不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准;條件是必須按程序辦事、有足夠證據、經部門負責人批准、通知被查單位負責人到場、登記記錄等,須在15天日內作出決定。
⑦ 國家制定安全法的目的是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回護人身安全,保答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告效率而制定的,它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律。該法已驚天動地2003年10月28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為了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幫助廣大讀者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內容和立法原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直接參與立法的同志撰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釋義及實用指南》一書。該書對道路交通安全法逐條進行了深入、全面、准確地闡述,並對立法中遇到的爭議問題進行了詳細地評析。 本書內容權威、實用,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駕駛員、駕駛培訓機構、交通事故當事人,以及廣大公民必備的權威讀本。
⑧ 安全生產法的目的
《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亦稱立法宗旨,它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缺少的。要科學地確定《安全生產法》的立法宗旨,必須從當前我國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出發,准確地抓住最突出的安全生產法律問題,有的放矢,符合實際。當前各類安全生產問題紛繁復雜,但其中影響最大、危害最嚴重的主要有4個:
一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薄弱。
二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生產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三是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
四是安全生產問題嚴重製約和影響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安全生產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地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這既是《安全生產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安全生產法》的立法指導思想、方針原則、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條文都是圍繞這個立法宗旨確定的。
要全面、准確地領會和實現《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應當把握以下5點:
第一,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堅持「三個代表」和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的指導思想。
第二,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
第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首位。
第四,從業人員必須提高自身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第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依法制裁安全生產違法犯罪分子。
⑨ 我國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法》的目的是什麼
《安全生產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這就是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法》的目的。
⑩ 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培訓目的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的培訓和學習是國家和地方的強制要求。
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安全生產法的重要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第一條明確說明了制定本法的目的。安全生產法是國家上等法,法律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學習,進而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要求去執行,從而達到立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