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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使用安全培訓

發布時間:2020-12-13 19:17:13

❶ 關於使用建築吊籃的安全保護措施有哪些

1)今立達吊籃的超高限位、行程限位擋板、安全鎖必須齊全有效,各項性能滿足要求。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要求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有高處作業禁忌症的人員嚴禁從事高處作業。
3)陣風超過六級、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嚴禁吊籃升空作業。
4)安全鎖在安裝前必須進行檢測合格,且必須保證安全鎖齊全、有效,動作靈敏。
5)鋼絲繩的直徑、繩卡數量、間距、方向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上的相關要求執行,嚴禁用吊籃鋼絲繩做電焊機的接地線使用。
6)對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增強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吊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上崗,吊籃必須由專人按照操作規程謹慎操作。施工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嚴禁在空中進出吊籃。
7)配重塊數量必須滿足要求(一般為2*20*25kg),並且要將配重塊固定牢固,防止人員隨意挪動配重塊。
8)吊籃懸挑梁、前後座、吊籃平台在安裝前要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嚴重變形、銹蝕的,要按要求進行報廢。在使用螺栓拼裝時,必須選用符合要求的螺栓,並且要將螺栓連接牢固。
9)吊籃使用單位要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專項檢查制度,設專人負責。對吊籃的使用狀態、人的行為等進行巡查,發現「三違」現象要及時制止。
10)懸掛機構必須要有可靠的支撐點,前梁的外伸長度必須嚴格符合規范以及隨機資料的相關要求,嚴禁隨意接長使用。
11)吊籃在安裝過程中,嚴格按照吊籃說明書的相關要求進行安裝。吊籃安全繩的強度和材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轉角部位按照要求做保護措施。

❷ 吊籃使用單位應履行安全主要職責有哪些

剛好我有一個,看看有用否。範文如下: XXX市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吊籃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簡稱「吊籃」)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行為,防止和減少吊籃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XXX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負責全市受監工程吊籃的管理工作。各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負責對本轄區內受監工程的吊籃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吊籃租賃單位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對外出租。吊籃產權單位在租賃(使用)設備前,必須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備產權登記備案手續,方可租賃(使用)。 出租吊籃時,租賃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使用單位不得轉租吊籃等內容。 第五條 租賃單位購置的吊籃必須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籃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租賃單位應建立健全吊籃的安全技術檔案。第六條租賃單位應派專業人員(也可委託安裝單位派人)負責吊籃設備日常使用的維修保養和檢查工作,確保吊籃的安全技術性能和安全裝置符合規范標准要求。第七條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吊籃,不得出租、使用: (一)屬於國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准、製造廠家及有關要求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准規定的; (四)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八條 吊籃的安裝和拆卸工作應當由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負責裝拆。無安裝資質的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不得安裝、拆卸吊籃。吊籃安裝、拆卸作業人員應持有《登高架設作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吊籃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一)吊籃安裝、拆卸前,安裝單位應當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並報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同時應對安裝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採用高處作業吊籃的,應將吊籃安裝、拆卸方案納入建築幕牆安裝工程方案並經專家論證,方可實施。(三)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應設置警戒區,安裝單位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第十條吊籃安裝完畢並自驗合格後,報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後,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並填寫《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驗收表》和《杭州市建設工程高處作業吊籃安裝使用登記表》,自檢測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工程受理的監督機構登記備案。吊籃在同一施工現場進行二次移位安裝後,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填寫《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驗收表》,存現場備查。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審查安裝單位的營業執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安裝、拆卸人員的資格證書。(二)制定吊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吊籃使用的操作規程,並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督促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專業人員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每班作業前,使用單位人員應對吊籃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四)對吊籃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操作安全技術交底。並配備齊全有效的安全防護用品。(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籃使用前,應對吊籃實行專項檢查並有檢查記錄。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一)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與吊籃使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二)審查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或營業執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吊籃安裝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資格證。(三)提供和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吊籃安裝、拆卸所需的車輛進出場條件和安裝、拆卸安全條件,並提供臨時用電電源。(四)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安裝後的吊籃進行驗收。 (五)監督使用單位對吊籃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督促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維修保養,派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或要求相關單位整改。 第十三條吊籃操作人員須經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操作。第十四條 吊籃作業時,嚴禁超載。吊籃上宜設置超載保護裝置。嚴禁使用與說明書規格不符的超長吊籃。作業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標准規范、操作規程及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嚴禁違章操作。 操作人員在作業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第十六條在每班作業前,操作人員應當對吊籃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告知維修人員立即處理,排除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後,方可使用吊籃。 第十七條 吊籃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 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使用,有效標定期不大於一年。安全鎖應由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驗標識應粘貼在安全鎖的明顯位置處,同時應在安全管理資料中存檔。 第十九條 吊籃操作人員應當配備獨立於懸吊平台的安全繩及安全帶或其它安全裝置。 安全繩應當固定於有足夠強度的建築物結構上。嚴禁將安全繩、安全帶直接固定在吊籃結構上。第二十條 對作業環境的要求:(一)嚴禁在大霧、暴雨、大雪等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作業。(二)工作處陣風風速大於8.3m/s(相當於5級風力)時,操作人員不準上懸吊平台。(三)有架空輸電線場所,吊籃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10m。如果條件限制,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後方可使用吊籃。 (四)禁止夜間施工。(五)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時,必須設置警示線或安全護欄,並且在周圍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並派專人監護。第二十一條 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時,嚴禁用吊籃做電焊接線迴路。吊籃內嚴禁放置氧氣瓶、乙炔瓶、電焊機等易燃易爆品。在外牆上施焊、打玻璃膠等作業,應對吊籃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實施隔離防護,對使用中粘附到鋼絲繩上的玻璃膠帶紙、塗料、水泥等污物應及時清理干凈。 第二十二條 嚴禁將吊籃用作垂直運輸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台,嚴禁作業人員從窗口出入。嚴禁作業人員從一懸吊平台跨入另一懸吊平台。第二十三條 配重有質量標記,應准確牢固地安裝在懸掛機構的配重穿桿上,並具有防挪移措施。第二十四條 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的尾端固定應牢固、可靠。應設置安全環,繩夾數量為4隻。間距、固定方式應符合GB5976-86鋼絲繩夾的有關規定。並嚴格執行GB5972鋼絲繩報廢規定。第二十五條 吊籃用電應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JGJ46-2005要求,設置開關箱。第二十六條 維修和拆卸吊籃時,應先切斷電源,並在顯著位置設置「維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並指派專人值守。 第二十七條 監理單位應當監督檢查吊籃的使用情況,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相關單位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或有關監督部門報告。第二十八條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應採取巡查、抽查方式對吊籃的安裝、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監督部門應當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責任單位對安全隱患未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依據市建委關於《XXX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記分標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❸ 建築吊籃安全操作標准

1、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藍上任何部位有連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全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安全帶》GB6095的要求,其直徑應與安全鎖扣的規格相一致;
2)、安全繩不得有鬆散、斷股、打結現象;
3)、安全鎖扣的部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可辨。
2、吊籃宜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3、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4、使用吊藍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5、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准。
7、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採用吊籃運輸物料。
8、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
9、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藍,不得從建築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出入吊籃。
10、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11、吊籃平台內應保持荷載均衡,嚴禁超載運行。
12、吊籃做升降運行時,工作平台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
13、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鬆弛後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於開啟位置。
14、吊藍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在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宜選用不大於2.5米的吊籃平台。
15、進行噴塗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應對吊籃的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制櫃採取防污染保護措施。
16、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應將吊籃平台降落至地面,並應使其鋼絲繩處於鬆弛狀態。
17、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採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放置在吊籃內;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
18、中徽世紀星介紹要高溫、高濕等不良氣候和環境條件下使用吊藍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9、當吊籃施工遇有雨雪、大霧、風沙及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並應將吊籃平台停放至地面,應對鋼絲繩、電纜進行綁扎固定。
20、當施工中發現吊籃設備故障和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排除,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並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維修後的吊籃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21、下班後不得將吊籃停留在半空中,應將吊藍放至地面。人員離開吊籃、進行吊籃維修或每日收工後應將主電源切斷,並將電氣櫃中各開關置於斷開位置並加鎖。

❹ 在高空作業人員使用吊籃施工時,作業人員應注意哪些安全知識

  1. 吊籃宜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2. 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3. 使用吊籃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

    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4. 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5. 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准。

  6. 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採用吊籃運輸物料。

  7. 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

  8. 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籃,不得從建築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
    出入吊籃。

  9. 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
    安全繩上。

  10. 吊籃平台內應保持荷載均衡,嚴禁超載運行。

  11. 吊籃做升降運行時,工作平台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

  12. 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
    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鬆弛後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
    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於開啟位置。

  13. 吊籃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在
    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宜

  14. 選用不大於2.5米的吊籃平台。

  15. 進行噴塗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應對吊籃的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
    制櫃採取防污染保護措施。

  16. 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應將吊籃平台降落至地面,並應使其鋼絲繩處於鬆弛狀態。
    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採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

  17. 放置在吊籃內;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
    要高溫、高濕等不良氣候和環境條件下使用吊籃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8. 當吊籃施工遇有雨雪、大霧、風沙及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並應將

  19. 吊籃平台停放至地面,應對鋼絲繩、電纜進行綁扎固定。

  20. 當施工中發現吊籃設備故障和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排除,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

    停止作業,並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維修後的吊籃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後方可
    使用。

  21. 下班後不得將吊籃停留在半空中,應將吊籃放至地面。人員離開吊籃、進行吊籃維修或
    每日收工後應將主電源切斷,並將電氣櫃中各開關置於斷開位置並加鎖

❺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有哪些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

  1. 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版大於一年。

  2. 吊籃權應設置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並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 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4. 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牆及建築物外挑檐邊緣非承重結構上。

(5)吊籃使用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懸掛機構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台通過鋼絲繩沿立面上下運動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高空作業吊籃是用特製鋼絲繩從建築物上,通過懸掛機構在爬升式提升機的作用下,使懸掛吊籃沿立面上下移動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建築施工用工機械。

吊籃所用承載的結構零部件的安全系數都不得小於2,取決於材料的最低屈服強度。吊籃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鑄鐵、玻璃纖維)製成的承載零部件安全系數不得小於5,取決於該材料的最小強度極限。確定結構安全系數時所用的設計應力取零件中產生的最大應力值。此時吊籃應工作在符合設計要求的額定載荷下,並與製造廠所提供的操作規程相符合。

❻ 吊籃操作人員上崗證

  1. 特種作業人員是來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源從事對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

  2. 按照國家標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人員、鍋爐司爐、操作壓力容器者、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煤礦井下瓦斯檢驗者、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機動船舶駕駛人員及輪機操作人員、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均屬特種作業人員。

  3. 特種作業人員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
    ①年齡滿18周歲;
    ②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④符合相應工種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❼ 建築吊籃的承重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吊籃是一種懸空復提升人機具,在使用制吊籃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安全規則。
作業人員安全規則
1、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取得有效證明方可上崗操作。吊籃必須指定人員操作,嚴禁未經培訓人員或未經主管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吊籃。
2、作業人員作業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動鎖扣應扣在單獨牢固固定在建(構)築物上的懸掛生命繩上。
3、作業人員酒後、過度疲勞功情緒異常時不得上崗作業。
4、雙機提升的吊籃必須有二名人員進行操作作業,嚴禁單人升空作業。
5、作業人員不得穿著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它滑的鞋子進行作業,作業時嚴禁在懸吊平台內使用梯、簦、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台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
6、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進出吊籃,嚴禁在懸空狀態下從一懸吊平台攀入另一懸吊平台。

❽ 建築吊籃的安全使用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 每天上吊籃前必須對屋面挑梁、壓重、鋼絲繩、安全繩、電纜線進行詳細的檢查(此項工作由吊籃廠家現場負責人及保溫施工隊安全員負責),吊籃使用人現檢查吊籃上的保險鎖、安全繩、保險繩是否正常,開機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再正式作業。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運轉,找吊籃廠家維修工進行修理,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合格安全帽,使用吊籃嚴禁超載(限載300公斤),所有上吊籃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嚴禁酒後上崗作業。
二、 吊籃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合格安全帶,安全帶系掛在安全繩上,確保安全鎖完好,安全帶應在吊籃護欄桿的上方與安全繩連接,安全鎖隨時與吊籃的上升同步,使用方法要正確。
三、 吊籃使用過程中,主承重繩和安全繩必須保證順直,安全繩在吊籃安全鎖上方不能打彎,保證安全繩繩墜在地面上方20-50cm距離。
四、 吊籃上的木方、雜物或渣土及時清理干凈,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碼放平穩,防止墜落,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任何物料。
五、 上下吊籃:每班工作完畢,將吊籃降至最低點上下吊籃,嚴禁從高處窗戶進出,使用中吊籃晃動,應對吊籃進行臨時加固,大風天氣停止作業。
六、 停電:遇有停電或吊籃故障,作業人員待在原處等待救援,吊籃起升、降落時注意電纜線。
七、 出現故障:吊籃出現故障,必須由專業人員維修,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拆改。 八、 如發現不正確系掛安全帶者,對違章者進行10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清除現場,並對其施工隊進行經濟處罰,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進場教育和吊籃使用培訓合格,方能上崗作業。

❾ 電動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安全鎖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項

使用電動吊籃時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和要求。

(1)電動吊籃屬於高空載人起重設備回,必須有獨答立的安全繩和 安全鎖,以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使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
規程。

(2) 吊籃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等疾病,而且要經
過培訓和實習,取得合格證者方可上崗操作。

(3)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並
要服從安全檢查人員的指令。

(4) 在每天使用電動吊籃之前,應進行檢查和做好准備工作,
具體內容如下。

① 首先要檢查屋面支承系統鋼結構、配重、工作鋼絲繩和安
全鋼絲繩的技術狀況,凡有不合符規定要求的,應立即糾正處理。

② 檢查吊籃的機械設備及電氣設備,應能正常工作,電氣設
備要有可靠的接地設施。

③ 要開動吊籃進行空運行,反復進行升降,檢查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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