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智力差的人能辦幾級殘疾證
要辦理智力殘疾證的申請人請先向戶口所在地的殘疾人聯合會提出評殘申請,再找市殘聯定點的鑒定醫院的醫生進行鑒定。
辦理智力殘疾證具體流程如下:
1)智力殘疾人或監護人申請、村(社區)初查:殘疾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當地村委(社區)或殘協申請,村委(社區)或殘協按照殘疾標准進行初查,初查符合的該村(社區)負責人簽署經辦意見、經辦人姓名和日期,加蓋公章。
2)鎮(街道)殘聯初審登記:鎮(街道)殘聯經辦人或負責人嚴格按照殘疾標准進行初審登記並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上的內容(此兩表由縣殘聯提供給各鎮街殘聯,也可自行復印),貼上申請人二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填姓名和所貼照片必須與身份證或戶籍上的姓名和人物相同),鎮(街道)殘聯負責人簽署意見、姓名和日期,加蓋公章,並指導殘疾人參加智力殘疾鑒定。
3)由市殘聯指定的有資質的市級精神病醫院鑒定:市定點殘疾鑒定醫院的評定醫師必須具有相應的精神科從業資質,一般須具有精神科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由殘聯指定認可的醫師,並嚴格按照殘疾鑒定標准進行認真細致鑒定,並簽署「評定意見、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等評定結果及其姓名和日期,加蓋該醫院的公章。
具體分級如下:
(一)一級智力殘疾(極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適應行為極差,面容明顯呆滯。終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運動感覺功能極差,如通過訓練,只在下肢、手及頜的運動方面有所反應。
(二)二級智力殘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間。適應行為差,生活能力即使經過訓練也很難達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運動、語言發育差,與人交往能力也差。
(三)三級智力殘疾(中度):IQ值在30~50或40~55之間,適應行為不完全,實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簡單的家務勞動。具有初步的衛生和安全常識,但閱讀和計算能力很差,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能以簡單方式與人交往。
(四)四級智力殘疾(輕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間。適應行為低於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當的實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擔一般的家務勞動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創造性。一般在指導下能適應社會,經過特別教育,可以獲得一定的閱讀和計算能力。對周圍環境有較好的辨別能力,能比較恰當地與人交往。
因為每個人的經濟條件,家庭狀況,身體情況,所在地等條件不同,因此每個人每月能拿的補貼不同,甚至會相差很大。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
(1)殘疾人安全教育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殘疾人證在資料手續齊全的情況通常在三個月內辦理完成,如果需要重新變更檔級,新證將於一個月內辦理完成。
殘疾很明顯的可以直接到殘聯進行評級審核辦理,不明顯的必須到指定醫院、指定醫生進行評級簽名並蓋章。
參考資料:殘疾證-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