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對人員培訓有何規定
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關於營業線施工爆破,錯誤的有(D
)
D.距營業線200m范圍內的爆破作業及200m以外的特殊爆破作業,不需要與設備單位簽定
安全協議
。
⑵ 鐵路施工四條禁今
第一條 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未經鐵道部(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嚴禁擔任上述工作。施工單位的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未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嚴禁上崗作業。
第二條 路局各級幹部和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未經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嚴禁參加施工管理。
施工計劃管理:
第三條 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納入計劃管理,嚴禁無計劃施工和超范圍施工。
第四條 施工方案未審定、施工安全協議未簽訂嚴禁批准施工計劃。
第五條 變更涉及LKJ基礎線路數據變化的施工,未經電務處批准,嚴禁提前施工日期。
施工准備和施工預備會:
第六條 新建線路、道岔、信聯閉等新設備預鋪、安裝、模擬試驗完畢,未經預驗或預驗不合格,嚴禁組織新設備投入運用的施工。
第七條 未按規定召開施工預備會,嚴禁安排次日施工。
第八條 施工總指揮必須在施工前一日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作業內容、影響范圍、防護措施及行車方式等與批復的施工計劃進行現場核對,未進行現場核對或發現不符未經有效處理,嚴禁施工。
施工登記及命令下達:
第九條 施工預備會確定的施工總指揮、施工負責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未到位,嚴禁申請施工。
第十條 未按規定進行施工登記,嚴禁申請施工。
第十一條 施工命令下達之前,嚴禁進行影響行車安全和設備穩定的施工准備工作。
施工過程式控制制:
第十二條 嚴禁不按標准設置防護。
第十三條 嚴禁在天窗外進行聯鎖試驗。
第十四條 嚴禁簡化聯鎖關系試驗項目及程序,或以施工單位的聯鎖試驗代替電務段的聯鎖試驗。
第十五條 嚴禁使用封聯線。嚴禁違章使用手搖把。
第十六條 途卸路料開車前,須檢查車門關閉、裝載加固、道沿清理狀態,未檢查確認良好,嚴禁開車。
第十七條 架設便梁、挖沉井施工作業時,須對便梁狀態進行檢查,嚴禁狀態不良便樑上線。
第十八條 在營業線上立、撤信號機柱和接觸網支柱、敷設電纜及大型設備、材料搬運作業時,未設專人指揮、專人防護和專職安全監督人員現場盯控,嚴禁作業。
第十九條 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大型運輸車輛等工程機械進行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禁止未簽訂安全協議或未設置一機一人防護進行作業。
第二十條 施工機械、機具和路料,嚴禁侵入未封閉線路的限界。
開通及限速條件:
第二十一條 開通前須檢查施工機具、路料是否侵限,防護標志是否按規定施撤,未經檢查確認良好,嚴禁申請開通。
第二十二條 施工開通前未經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設備單位檢查人(或設備單位指定人員)進行雙簽認,嚴禁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開通或提速。
第二十三條 封鎖施工開通後,列車運行速度須按速度階梯逐步提高,嚴禁違反列車放行條件申請提速。
行車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運行揭示調度命令由施工調度員根據施工日計劃編寫,一人擬寫、另一人核對,未經施工調度室主任(副)、調度所主任(副)逐級審核,嚴禁發布執行。
第二十五條 對擾動道床的線路、道岔施工,不能預先軋道時,開通後第一趟嚴禁放行旅客列車。
第二十六條 未完成LKJ基礎數據文件換裝的機車(含工程機車、軌道車、接觸網檢修作業車),嚴禁通過施工開通後實際線路數據已變更的地段。
第二十七條 已完成LKJ基礎數據文件換裝的機車(含工程機車、軌道車、接觸網檢修作業車),嚴禁通過未兌現施工計劃、實際線路數據未變更的地段。
第二十八條 接發列車進路有關道岔未納入聯鎖時,嚴禁開放進出站信號機接發列車。
第二十九條 施工路料、機具、設備未落實裝載加固方案及有關規定,嚴禁進入營業線運行。
第三十條 未交付運營的新線上運行的工程機車、車輛,未按《機車過軌運用安全協議》和《車輛技術交接協議》經機務、車輛部門檢查確認,嚴禁過軌營業線運輸。
⑶ 鐵路線路施工的安全控制重點有哪些
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常識
1、鐵路營業線要點施工實行「坐台制」,指定專人(經培訓合格的駐站聯絡員持證上崗)到行車室,按規定辦理登記、銷記手續,與車站值班員保持聯系,隨時將列車運行情況通知施工現場,反饋施工現場的信息。
2、封鎖施工採用三級防護,即駐站聯絡員、兩端施工防護人員(遇曲線和不能通視等情況,增設中間防護員)和現場安全員;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和充分利用封鎖時間施工,以上人員配備必需的通訊聯絡設備和防護設備。
3、作業開始前,應認真、全面地作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安全注意事項,按規定設置好防護,才能上道作業;施工作業中,要隨時掌握好進度和質量,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畢,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線路狀態良好,機具、材料無侵限才能收工。
4、強化營業線施工作業控制,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措施記名落實制度;對既有設備的檢查、觀測、保養等要定人、定時、定項目、定標准,實施專人負責檢查落實,確保行車、施工安全處於受控狀態。
5、上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服裝和防護用品,發現來車必須在列車距施工點不少於800米下道避車,(「鐵道部《鐵路運輸系統作業人員勞動安全關鍵點控制措施》」規定(可能不適用提速以後的線路)。 要求快速旅客列車到達施工地點前10分鍾,必須停止影響列車安全運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員、機具等均應撤離至安全地帶,物料堆碼牢固,保證作業人員安全和列車安全通過。)復線和站內線路上作業時,鄰線來車如有防護員可不下道,但必須停止作業並要注意本線來車;兩線間不得停留人員,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6、非內部職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駐站聯絡員、安全防護員、道口看守員等特殊工種。嚴禁民工單獨執行既有線上施工任務,不準民工單獨使用各類軌道作業車輛。
7、可能影響營業線穩定的工程,必須派人日夜巡守,列車通過、雨雪天氣應及時檢查,發現路基開裂、變形、坍塌或線路異常,必須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
8、在自動閉塞和有軌道電路區段施工時,養路機具、輕型車輛、萬能道尺等,都必須有絕緣裝置,長撬棍、單軌小車手柄等要安裝絕緣套管;不得用金屬導電材料搭接兩股鋼軌、絕緣接頭和軌距拉桿等。不得短路鋼軌間絕緣節,嚴禁打斷、打脫連接鋼軌的「導接線」、道岔區段內的「跳線」和電務箱盒引向鋼軌的「引接線」。
9、營業線軌道施工使用液壓起道機,非封鎖時間、區間(段)嚴禁使用未經改造的齒條式起道機。
10、因施工而臨時拆除的營業線各種標志,應及時恢復正位。
11、對區間卸車、橋涵頂進、開挖路基、道岔推進、抬道、撥道、撥接開通等對行車威脅大的施工作業,分部經理或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必須親臨現場指揮,精心組織、嚴格管理、確保安全。
12、使用輕型車輛:非封鎖時間和區間嚴禁在營業線上使用輕型車輛;在封鎖時間和區間使用,必須按規定配足隨車人員和設防護,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影響列車運行;輕型車輛應存放在固定的安全地點並加鎖。
13、在自動閉塞和有軌道電路區段施工時,養路機具、輕型車輛、萬能道尺等,都必須有絕緣裝置,長撬棍、單軌小車手柄等要安裝絕緣套管;不得用金屬導電材料搭接兩股鋼軌、絕緣接頭和軌距拉桿等。
14、無縫線路地段施工時,應事先與設備管理單位取得聯系,根據季節氣溫和鎖定軌溫制定施工方案,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5、笨重物件、履帶式施工機械過道口時,應提前和工務、電務、接觸網等有關工區聯系,取得同意、設好防護、應急措施後才能通過。
16、在既有線邊施工的物資、設備、車輛不得侵入建築限界;在與營業線基本等高並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線一側距鋼軌2米外設置明顯的限界樁和拉限界繩,限界樁、繩要求:限界樁可採用木桿、竹桿、鋼管,限界樁須釘立牢固,限界樁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個樁,刷紅白或黑白相間的油漆,20cm分節,限界樁距既有鋼軌2m以上,限界繩用塑料編織網、三角旗繩或繩索,無特殊情況施工人員不越過限界繩,設備、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繩內。
17、施工單位臨時管理的行車線路,必須指派專人巡道,並保證足夠的勞力進行線路的養護維修和防護,確保線路狀況良好,惡劣天氣,更要加強巡道養護;巡道養護和防護要認真執行工務養護有關規定。(驗收交接工作要在開通使用前進行,且必須有施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後,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單位運營或投產使用,未辦理驗收交接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則,將追究施工領導小組責任。186號文64條)。(一般情況下線路開通後過渡期雙方共同負責,正式開通後施工單位就不能上道作業了。)
18、涉及營業線及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做到(8不準1卡死)(1)沒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施工;(2)沒有簽訂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協議不準施工;(3)沒有召開技術交底會不準施工;(4)施工相關人員沒有進行培訓和持證上崗不準施工;(5)施工負責人不明確和包保盯控幹部沒有到崗不準施工;(6)施工配合人員沒有到崗不準施工;(7)施工防護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安全監察(督)和質量監理人員沒有到崗不準施工;(9)卡死施工開通前的確認及點後整修和檢查關。
19、在既有線旁作業人員應遵守「八嚴禁」的內容(1)嚴禁防護人員不穿黃色服裝上崗;(2)嚴禁防護人員隨意顯示停車信號;(3)嚴禁施工人員在既有線上坐卧休息或行走;(4)嚴禁未按規定設防護進行施工;(5)嚴禁各種施工機具,材料侵入限界;(6)嚴禁在列車運行中扒車、跳車;(7)嚴禁搶道鑽車;(8)嚴禁在兩線間避車。
⑷ 鐵路工程施工安全試題。要帶答案的誰有
安全知識測試題
一、填空題(10題,每題1分,共10分)
1、施工企業的 主要負責人 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一般事故應上報至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由事故發生地 縣級人民政府 負責調查。
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的,可以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 行政處分 。
4、依據《條例》規定,建築施工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 項目負責人 ,同時開展 自救和有組織的搶救 ,並 保護事故現場 。
5、正確使用安全帶,是要求不準將安全繩打結使用、要把安全帶掛在牢靠處,並應 高掛低用 。
6、事故查處的「四不放過原則」,包括 原因未調查清楚不放過 、 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 責任人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 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
7、工地高處作業遇大霧、大雨和 六級 大風時,禁止高處作業。
8、安全網使用 3個月 時間後,必須進行繩的強度試驗。
9、公司規定,安全生產報表 半月 報送一次,報送時間為每月的 每月的16號、26號 。
10、三類安全人員包括A: 企業負責人(含分管安全的公司領導) 、B: 項目負責人(含分管安全的項目副職領導) 、C: 專兼職安全員(含安全總監) 。
二、判斷題(10題,每題1分,共10分)
1、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導致事故的,應追究生產經營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
2、未成年工與童工的區別在於未成年工年齡為16周歲到18周歲是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錄用的,但要給予特殊保護;而童工的年齡小於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錄用的。(√)
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但在生產任務重時,從業人員可以先上崗,後培訓。(×)
5、漏電保護器既能保護人身安全,還能對低壓系統或設備的對地絕緣狀況起到監督作用。(√)
6、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應少於3米。(×)
7、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認為是有電的。(√)
8、《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根據事故的情況,對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立案偵查,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9、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用於撲救油類火災,泡沫滅火器不得用於撲救金屬火災。 (×)
10.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三、選擇題(30題,每題1分,其中1-20題為單選題,21-30題為多選題,共30分)
1、《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是( A )。
A.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B.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C.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依據《安全生產法》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A )。
A.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B.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允許生產經營 C.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批准後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 C )。
A.安全宣傳標語 B.安全宣教掛圖 C.安全警示標志
4、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 C )和管理能力。
A 生產經營 B 安全技術 C 安全生產知識
5、生產經營單位對( C )應當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應當採取的緊急措施。
A.事故頻發場所 B.重大事故隱患 C.重大危險源
6、新進場的勞動者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 C )、班組教育。
A.技術教育 B.專業教育 C.項目教育
7、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 A )、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A.危險因素 B.事故隱患 C.設備缺陷
8、正確戴安全帽必須注意兩點:一是帽襯與帽殼應有一定間隙不能緊貼;二是( B )。
A.應把安全帽戴正 B.必須系緊下顎帶 C.不能坐在安全帽上
9、混凝土振搗器的電纜不得在鋼筋網上「拖來拖去」,防止電纜破損漏電,操作者應( C )。
A.戴絕緣手套 B.穿膠靴 C.穿膠鞋(靴)和戴絕緣橡膠手套
10、混凝土攪拌機在運轉中,( C ),攪拌機運轉時,不準進行維修保養工作。
A.可以將工具伸入攪拌機筒內扒料 B.不準出料 C.不準將工具伸入攪拌筒內扒料
11、電焊機一次線長度( B )。
A.不應超過4m B.不應超過5m C.不應超過6m
12、坑(槽)溝邊( B )以內不準堆土、堆料,不準停放機械,防止土壁坍塌。
A.0.5m B.1m C.2m
13、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 A )內,使用單位應向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登記。。
A.30日 B.3個月 C.半年
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使用橡皮線時,( C )。
A.因橡皮線防水可以拖地使用 B.因橡皮線有彈力可以直接栓在電桿或腳手架上 C.橡皮線不準拖地使用,架空時應用鋼索拉線,不準使線本身受拉,以免金屬絲拉細或拉斷
15、施工現場的開關電箱安裝和使用,( C )要求使用,防止發生誤操作事故。
A.可以一個電箱內多個閘刀,但一把閘控制一台設備 B.不可以一把閘控制兩台設備但可以一個漏電保護器控制兩把閘,每把閘控制一台設備 C.按一台設備、一把閘、一個漏電保護器及自己專用的開關箱使用,不準混用
1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以( )為主,合格者獲得國家統一印製的( B )。
A.安全技術理論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B.實際操作技能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C.基礎管理知識 《特殊工種資格證》
17、施工現場使用電氣設備,對漏電保護器的安裝和使用要求是( C )。
A.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固定設備不必安裝 B.每台用電設備都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使用時發生掉閘應該立即合閘繼續使用 C.每台用電設備都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使用時發生掉閘不能立即合閘,應該找電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後,才能繼續使用
18、高處作業對工具和使用材料的要求是( B )。
A.使用的工具用手拿牢,不用的工具放穩。拆下的材料往下扔時,必須有人監護 B.使用的工具應拿牢,暫時不用的工具裝入工具袋隨用隨拿。拆下的材料採用系繩溜放到地面,不得拋擲 C.使用的工具應拿牢,暫時不用的工具裝入工具袋。拆下的長料用繩溜放,短料拋擲時應有人監護
19、施工現場不同層次高度同時進行交叉作業時,( C )。
A.作業人員可以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 B.下層作業人員可以與上層在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但要隨時觀察上方情況 C.上下層不得在同一垂直作業面上,或不能在上層物體可能墜落范圍以內作業,當不能滿足時,應設隔離防護層
20、使用塔吊吊物時,( A )。
A.必須將吊索綁牢,吊物重心平衡後方可起吊 B.必須將吊索綁牢之後才可起吊 C.必須將吊物重心平衡後方可起吊
21、拆除工程作業應( BCD )。
A.按照施工進度要求去拆除 B.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去拆除 C.周邊必須設置安全圍擋和警示標志,並派有專人分區警戒 D.禁止掏挖和數層同時拆除,應自上而下依次進行
22、模板的支柱必須放置在堅實處,底部( ABD )。
A.模板支撐成傾斜角度時,底腳必須採取防滑移措施 B.模板安裝作業高度超過2米,必須設置腳手架或平台 C.五級風及其以上應停止模板吊裝作業 D.豎向模板作業,不得站在下層模板上安裝上層模板
23、起重機使用,( AD )。
A.提升重物前,要確認起吊重物的實際重量,選定吊點、捆綁牢靠 B.埋在地下的構件,可以用起重機直接吊出 C.構件重量不太清楚時,應加大索具的安全系數保證吊物的順利起吊 D.新安裝的或經大修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進行整機試運轉
24、使用千斤頂作業時,( AD )。
A.千斤頂下部放在堅實地面上,並墊木板或鋼板,頂部與重物之間為防止滑動應墊硬木 B.千斤頂下部放在堅實地面上,並墊木板或鋼板,頂部頂重物開始頂升 C.千斤頂不得超負荷使用,聯合使用千斤頂起重能力不得小於計算荷載 D.幾台千斤頂聯合使用時,必須設置同步升降裝置
25、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制度,每道工序作業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ABD )。
A.單位工程安全技術應由該措施的編制人向該工程的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B.施工隊長應在安排布置當班工作任務時,向全體施工人員講解施工作業中的危險點和應該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業中的注意事項 C.專兼職安全員應向全體施工人員講解施工作業中的危險點和應該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業中的注意事項 D. 專兼職安全員應參加各班安全技術交底會
26、電焊、氣焊作業時,( ACD )。
A.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同時存放使用,距明火應在10m以外,防止發生危險 B.乙炔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應大於5m,乙炔瓶不準倒放,距明火應在10m以外 C.推拉閘刀開關時,臉部不得直對電閘 D.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箱中電源側和把線側均需裝有漏電保護開關
27、下列屬於安全生產投入的有( BC )
A.職工進行療養的費用 B.更新防護系統的費用 C.購買消防器材的費用 D.辦公室安裝空調的費用
28、以下不屬於物體打擊的選項是( ACD )。
A.機械設備引起的碰撞 B.腳手架上墜落的鋼筋頭,擊中了員工 C.起重機的吊物墜落造成的傷害 D.建築物坍塌,塌落物壓傷
29、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應做到「三會」,其內容包括( ACD )
A.會正確使用; B.會防護用品的防護原理; C.會檢查防護功能; D.會正確維護。
30、某企業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協議中規定:「如因工人自身原因造成工傷事故,本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B )。
A.屬生死合同,合同無效,企業應當按照工傷事故進行傷亡補償。 B.合同無效,工人可按照工傷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要求撫恤、安置,如企業存在明顯過錯,還可尋求民事賠償。 C.個人過錯理當承擔一切責任,企業不應賠償和撫恤。 D.合同有效,但要具體分析事故責任。
四、簡答題(5題,每題4分,共20分)
1、特種作業范圍是什麼?
答:特種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製冷作業;爆破作業;由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作業。
2、高處墜落如何處理?
答:(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情,不亂搬搖動,應立即呼叫救護車。(2)採取救護措施,初步止血、包紮、固定。(3)昏迷傷員要保持呼吸道暢通。(4)懷疑脊柱骨折,按脊柱骨折的搬運原則。切忌一人抱胸,一人抱腿搬運;傷員上下擔架應由3-4人分別抱住頭、胸、臀、腿,保持動作一致平穩,避免脊柱彎曲扭動加重傷情。
3、怎樣檢查吊車鋼絲繩是否安全可靠?
答:1)檢查鋼絲繩和捲筒的固接處是否牢固可靠;2)檢查靠滑輪槽那面鋼絲繩的磨損與斷絲情況;3)檢查鋼絲繩的潤滑是否良好;4)檢查吊鉤降到最低位置時,捲筒上是否至少留有2圈鋼絲繩。
4、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達到哪些要求?
答:1)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首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知識;其次是有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再次是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離知識。2)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逐條逐字掌握,熟悉其內容。3)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作為工程項目部的安全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你認為應該從哪幾方面入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答:1)人員配備;2)機構建設;3)制度建設;4)方案策劃;5)教育培訓; 6)技術指導; 7)過程實施; 8)檢查、分析、改進; 9)信息反饋與溝通。
五、案例題(2題,每題15分,共30分)
1、案情描述:*年*8月*日,正在建設的****工地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500萬元。
請問:1)、上述事故屬於哪個級別的事故?
2)、假如你是上述項目的專職安全員,請寫出事故報告的簡要內容。
3)、上述事故應該在什麼時間,向哪個級別的哪個部門或人員報告?事故報告最終應該報送至哪一級政府部門?
4)、針對上述事故,人民政府擬組織事故調查組進駐企業開展調查工作,該調查組應該由哪級政府的哪個部門組織,哪些部門參與?
5)、事故責任性質認定的結論,可能有哪些?
答案提示:
1)、較大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已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初估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3)、1小時內向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逐級上報至省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
4)、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組織,公安、檢察、工會及行業主管部門參與。
5)、管理責任事故、技術責任事故、自然災害事故
2、案情描述:某客專項目承擔工程主要為橋梁工程下部結構和現澆梁、橋梁架設工作,結構形式包括支架現澆、懸臂現澆。
請以此項目為例,1)、識別該項目可能遇到的安全風險。
2)、以該項目臨時用電或橋梁現澆支架為例,簡述專項安全方案的內容。
3)、識別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
4)、以架橋機傾覆為例,說明應急預案的分層級別。
5)、簡單編制一份專項應急預案。
答案提示:
1)、下部結構可能的安全風險:高處墜落、模板爆裂、起重傷害、物體墜落打擊。現澆梁可能的安全風險:高處墜落、支架跨坍、掛籃損毀。橋梁架設可能的安全風險:架橋機傾覆等。
2)、專項安全方案的內容:現澆支架工程,確定支架的種類、搭設方式和形狀、使用功能;設計計算;繪制施工詳圖;編制搭設和拆除方案;交接驗收、自檢、互檢、使用、維護、保養等措施。臨時用電工程,現場勘測,確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及電線線路走向;負荷計算,根據用電設備等計算,確定電氣設備及電線規格;變電所設計;配電線路設計;配電裝置設計;接地設計;防雷;外電防護措施;安全用電及防火;用電工程設計施工圖。
3)、可能的緊急情況:支架跨坍、架橋機傾覆;觸電、高處墜落摔傷、物體砸傷等。
4)、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5)、專項應急預案內容: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組織體系、指揮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危險源監控、預警行動);信息報告程序 (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序;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確定 24 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應急處置(響應分級、響應程序、處置措施);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⑸ 施工單位在鐵路營業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責任有哪些
主體責任是施工單位負,例如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日常生產安全管理、內隱患整治、危險源管控等容,建設單位也有監督管理的責任。出了事,哪個也跑不了,責任的落實一方面看企業的自覺性,另一方面看當地政府了,當地政府要是監管得嚴,不論是施工單位還是建設單位各打50大板的事常有,主導權在地方監管部門那,說實話只要企業做得到位,地方政府也沒辦法!
⑹ 鐵路線路安全施工和防護有哪些,詳細說明
1 營業線施工安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營業線施工組織措施不完善。部分施工單位編制的營業線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不嚴密或未制定安全技術組織措施,負責施工安全的現場包保幹部責任心差、不能按時上崗進行監護,對施工安全的關鍵環節缺乏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2)施工慢行期間超挖超卸。部分施工單位在列車慢行期間作業中,將枕盒及枕頭道碴全部挖空,超規定拆卸鋼軌扣件。多次出現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 (3)施工後列車放行條件把關不嚴。檢查隴海下行線381km一383km清篩換枕大修工地,因施工機械故障,導致232根軌枕盒內及枕頭道碴全部挖空後未及時回填,其中連續26根軌枕頭外側挖深達220ram。現場抽查高低二處。分別為+31mm、+47mm。施工單位在設備整修不徹底,未達到放行列車條件下盲目開通線路,給行車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隱患。 (4)違反規定天窗點外擅自施工。個別施工單位安全意識淡薄,片面追求施工進度。輕視營業線的行車安全,天窗點外擅自施工。如隴海線555km+810m處立交施工中。施工單位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進行橋涵挖孔樁作業,孔樁直徑1.5米。深達9.5米;三名民工在未設任何防護的情況下,將連續5根軌枕頭彈條扣件卸除,來車時也未補齊,使用起撥道機進行線路整修作業。嚴重破壞了無縫線路和路基的穩定性。 (5)機械設備使用管理不規范。部分施工單位違反「施工安全協議」,擅自使用大型機械作業,且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隴海478km+600m處。工程部門使用機械在路肩上倒運土方,不按規定設置防護,列車通過時也不停止作業;在無設備管理單位配合、地下隱蔽設施不清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挖掘機械清除雜土。挖斷信號電纜,造成信號中斷2小時23分,影響客車8列。 (6)路料管理混亂。施工現場廢舊路料管理存在大量問題,未按規定做到工完料凈和派專人看守。許多鋼軌、軌枕、片石、接觸網桿混凝土底板等路料隨意放置在兩線間:道床邊坡和軌枕頭處,很容易侵入限界危及列車安全。 (7)部分區間卸碴作業管理失控。隴海上行線503km+Om-200m處卸碴作業中,施工負責人未按規定製定安全技術措施,未設置防護。也不通知設備管理部門監護;所用民工全部沒有經過安全培訓;唯一的防護員未按規定著裝、佩帶標識。且擅離防護崗位去卸碴清道。 (8)安全控制能力不足,對施工主體單位缺乏有效監督。本次電氣化改造工程中,共有施工單位15個,該區段上有關站段為設備管理單位,主要承擔運輸組織協調、施工給點及安全監管責任。在實際工作中站段對施工主體單位達不到監護及控制效果。一是部分施工單位對設備管理單位指派的監護人員有抵觸情緒;二是監護人員發放安全整改(停工)通知書時,部分施工單位不簽認、不整改;三是監護人員在部分施工現場不能履行職責。 (9)勞務工管理不到位。一是用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只進行口頭教育,無培訓資料和教育記錄,民工不清楚起碼的安全常識;二是勞務工隊伍不穩定,去來很隨意,新到崗民工不進行培訓就上道施工;三是施工單位對民工的違章作業視而不見,管理鬆弛。 (10)施工聯鎖試驗不規范。一是聯鎖試驗存在原始記錄不全或無原始記錄的問題;二是聯鎖試驗表格有空格,未按要求填寫,且有塗改現象;三是個別站聯鎖試驗時。違反必須一人監護,一人試驗的規定,且以蓋章代替簽名;四是施工天窗試驗時,由於時間緊,任務量大,存在著試驗不徹底或漏項問題。 2 原因剖析 上述問題的發生決不是偶然的,它既帶有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我認為,施工安全問題的產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安全責任意識淡薄。一是施工單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以施工進度為第一要務,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關心過問不夠,總認為施工中出問題是正常的;二是施工管理者安於現狀,工作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對部、局有關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規定理解不透。各項施工措施流於形式,落實不到位;三是設備管理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對施工安全中出現的問題總認為是施工單位的事,缺乏立即監督整改的積極性。 (2)安全管理手段欠缺。一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缺乏了解,不知如何管理,無能力把握安全關鍵;二是對科學管理方法,如安全管理工程理論知之甚少,不會利用科學理論指導施工安全工作;三是安全責任追究體系不完善,施工安全中出現了問題相關部門互相推諉扯皮,即使找出了責任者,在處理上也是避重就輕,以經濟處罰代替行政處理。 (3)好人主義思想嚴重。一是管理層監督管理不力。檢查中明明已經發現違章作業或其它嚴重問題,因怕得罪人不敢嚴肅處理,或輕描淡寫、大事化小、降級處理。二是事故定性定責不嚴。對因施工造成的事故或設備故障不按規定嚴格定責,有意模糊其事,考核中搞下不為例,起不到教育和防範作用。三是重人情、輕管理。只要不出事,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按科學管理施工,不去認真研究施工中出現的傾向性問題,天長日久,問題越積越重,積重難返。等造成不良後果悔之已晚。 (4)專業管理作用發揮較差。一是專業部門對上道設備質量把關不嚴,等不良設備上道後再去解決問題費時費力,且危及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試驗產品和定型產品混淆使用,對部分沒有經過上道使用考驗的產品大量推廣使用,造成新設備先天不足;三是部分新設備缺乏現場調查,設計生產出來的產品不能滿足現場的使用,專業部門在接收使用過程中不能堅持原則。 3 幾點思考 營業線施工與安全是鐵路運輸生產的一對矛盾,伴隨著鐵路的發展將長期存在,列車速度越高,對安全的要求越高;規范鐵路營業線施工管理,必須從基礎做起,嚴把施工安全「八大關鍵」,落實施工安全「九不準」和「十禁止」制度,切實提高營業線施工的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嚴把施工安全。八大關鍵」。即嚴把鄭局運統17登、消記關;嚴把點前准備超范圍關;嚴把施工作業防護關;嚴把幹部上崗監護關;嚴把舊料回收關;嚴把聯鎖關系試驗關;嚴把調度命令收發和列車進路、憑證關;嚴把列車放行條件關。 二是落實施工安全」九不準」制度,即未制定《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不準施工;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不準施工;施工准備不充分不準施工;施工負責人、包保幹部不到崗不準施工;施工配合人員不到崗不準施-F";未設好防護不準施工;所有作業人員在施工前未經過安全教育不準施工;擅自變更施工內容不準施工;天氣不良、作業條件不能保證安全不準施工。 三是落實施工安全「十禁止」制度,即禁止天窗點外動設備基礎施工;禁止超范圍施工;禁止超溫動道作業;禁止施工後隨意放行列車。盲目提速;禁止兩正線間裝卸路料作業;禁止監控設備不良的施工軌道車上道作業;禁止無施工作業票施工;禁止利用列車間隔進行影響正線安全的施工;禁止施工機具、材料侵限;禁止進行偷點、搶點、騙點的施工。 4 結束語 當前,鐵路迎來了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我們必須更新建設理念,加強營業線施工管理。以對國家、對人民、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從施工管理上要安全,從施工管理上要質量,從施工管理上要進度,優化施工建設資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當好先行。
信息來源:中國鐵路行業第一網站 - 中國鐵道網
⑺ 鐵路工程安全專項方案
北京大成信測科技有限公司,是集研發、生產、銷售、數據服務、工程服務為一體的高回新答技術企業,主營鐵路、公路、地鐵、建築等領域的結構沉降監測系統的開發、生產和工程服務。
【主要產品】
結構 健康自動化沉降監測系統
【系統的特點】
測量精度高、寬溫度范圍、無線通信傳輸、低功耗、密封性好、可靠性高及穩定性好。具有成本低、安裝方便、穩定性好、三防性能優良等特點。提高了產品在工程應用中的成活率和測量的准確性。
【技術指標】
系統測量量程:1000 mm
精確度:+1mm,其他精度可以定製
工作溫度: -10℃—40℃ (已做溫度補償)
防護等級:IP68
長期穩定性:0.05%/年
【使用范圍】
適用於鐵路路基、公路路基、地鐵、橋梁、及其建構物等結構沉降自動化測量。
【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菜戶營東街甲88號鵬潤家園靜苑B座103室
⑻ 鐵路行車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
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措施
1
、嚴格執行朔黃鐵
2005
(
226
)號《朔黃鐵路公司營業線施工
及安全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
2
、必須向相關電務、供電、工務工隊准確了解施工地段范圍內
地下線纜的埋設情況,
並經分公司有關部門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杜經
施工損壞既有隱蔽設施.
3
、杜絕一切施工人員、機具、材料上線。
4
、現場安規定設置專職防護員,駐站防護
1
名、施工地點兩端
800
米各設防護員
1
名,防護員必須是經過安全培訓的人員擔當,必
須帶齊防護備品(喇叭一隻、紅黃領先號旗各一面、信號燈一盞、對
證明機一部)
,來車及時通知施工人員和機具下道。
5
、施工人員、機具、材料不得侵入線路限界。
6
、杜絕非天窗封鎖時間進行跨軌運送料等工作;天窗封鎖時間
進行跨軌運送料等工作必須經當地工隊同意,
長大物件要順線路拿平
放,注意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
7
、嚴格按照料施工方案在甲方允許的時間組織作業,合理安排
工作量,嚴格執行制定的施工安全措施。
8
、施工作業中,不得擅動、破壞一切甲方既有設備。特別要切
實做好既有電纜的保護工作,嚴禁因損壞電纜而影響行車。
9
、施工時,教育全體人員嚴禁向線路上拋扔或丟棄物料,要有
專人在路塹底進行巡視,及時排除侵線物體,消除安全隱患。
10
、施工結束,必須清理現場,進行嚴格的質量回檢,確保甲方
既有設備必須達到規定的運行技術標准。
11
、主動接受施工管段所在工隊(車站)的管理監督。
12
、
在進行影響線路安全的施工時,
必須經相關工務工隊書面後
方可施工,並於達到線運行標准,並必須派人時刻監護。
⑼ 哪有鐵路施工安全協議書樣本,急用!謝謝
濟南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
施工項目: 框架橋、涵接長
甲方 青島鐵路分局濰坊工務段 乙方 中鐵三局膠濟電化指揮部
工程概況 作業地點 施工地點: 濰坊東—濰坊:K161+015.2 1-4.0米框架;K161+660.8 1-4.0米 框架;K163+071.8 1-4.0米框架;K169+228.2 1-4.0米框架; K170+476.8 1-3.0米框架
作業時間 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作業內容 挖孔樁、架便梁、頂進施工;拆除人行道、涵翼牆
影響范圍 涵洞中心裡程兩端各50m
施工責任地段:涵洞中心兩側各50米的線路維修安全由乙方負責。
施工期限: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1、乙方開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安排線橋安全監控員及監控負責人到現場進行監控施工。由乙方技術人員對監控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未進行技術交底嚴禁開工。
2、甲方監控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進行現場監控和技術指導,確保施工質量和行車安全。當監控人員不到位時,不得施工。
3、施工中,雙方均應配備安全監控人員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監控檢查,避免操作不當和大意造成行車事故。安全監控人員應配戴「安全監控員」標志牌。
4、乙方在施工中,應確保鐵路設備完好和行車安全。因乙方造成鐵路橋梁、線路涵渠設備損壞、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負責恢復完好,並承擔全部費用。
5、施工開始應派專人監護既有橋梁、墩台、路基的穩定,如遇危及行車安全安全情況時,乙方應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攔停列車,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報告,以確保行車安全。
6、開通路線時,應逐級提速,開通前甲乙雙方應按「安規」規定的開通條件、標准,認真檢查橋梁及線路設備是否達到開通條件。若發現問題及時由乙方整修,若達不到開通和提速條件,不得開通線路或提速,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後的最短時間內整修達標。
結合部安全:
結合部施工時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照「橋隧大維修規及線路維規」要求辦理,避免兩不管等推諉扯皮的發生,確保結合部的安全。涵洞中心兩側各50米的線路維修安全由乙方負責。
發生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事故發生後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全力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一)、監控內容:
1、施工准備期間乙方不得有超前准備。
2、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3、在施工期間必須按「安規」設置防護,施工作業必須按「安規」第二章「行車安全」辦理。施工中不得影響本線與鄰線安全
4、汛期施工必須按照確保既有線安全防洪措施進行施工,必須備有防洪料具和措施。
5、拆除翼牆、拆除護牆,開挖路基必須採取打樁,支撐等確保路基、線路穩定的防護措施,並對既有線進行加固。
6、基坑開挖後,防止原基礎滑移、下沉、嚴禁水浸基坑。
7、涵頂填土必須符合設計,密度符合質量標准。
8、施工期間,人員必須及時下道避車、料具不得侵限。
9、甲方配合人員要熟悉協議書內容。
(二)、監控的權力
1、甲方有權制止糾正乙方違反行車安全的施工,乙方必須服從,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立即向乙方發放停工通知書。停工後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培訓合格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
2、若在發放停工通知書後,乙方仍不停止違章行為,甲方立即向車站登記封鎖路線路,並向分局報告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安全監督配合費:
根據鐵路總發(2004)93號文精神,乙方需支付給甲方工務安全監督配合費。
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職責
1、確保行車安全是營業線施工的首要任務,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雙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鐵道部、路局、分局頒發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雙方聯合成立協調小組,由乙方項目經理袁寶才任組長,甲方分管領導石紅軍任副組長。乙方孫永民、張鋒和甲方劉洪武、張慶慧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生產情況,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必須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發現危及行車安全的隱患時,必須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行車安全。
5、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簽認備查
6、事故發生後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全力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雨中雨後雙方須派員24小時監護。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積極做好各項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
2、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甲方應及時委派熟悉既有設備情況、業務水平較高的技術工作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織施工行車安全監督員隊伍。
3、甲方應切實履行行車安全監督職責對乙方營業線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質量不合格影響行車安全以及施工安全隱患時,要責令乙方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工並發出整改(停工)通知書。
4、甲方應熟悉管內行車設備情況,規范技術資料管理積極協助乙方對既有設備進行檢查,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的准確位置,無法提供設備准確位置時應由設計單位會同施工、設備管理單位共同探查、核實。
5、對達到驗收開工通標準的工程,甲方應在建設單位組織下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安全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其有效運轉。應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標准化工地創建活動,將安全控制的重點落在施工現場。
2、施工中當甲方發現問題責令整改或停工時,乙方必須立即落實確保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施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3、嚴格按照《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批准施工設計文件、《橋涵施規》、《工程質量檢
驗評定標准》等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不是要責任。
4、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過渡方案組織施工,因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方案造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
5、凡影響營業線行車設備正常使用的施工,乙方應提前與甲方聯系,及時通報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項等。
6、乙方必須事先與甲方聯系、在甲方人員到達現場把關後,方可動土開挖。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乙方應加強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乙方在無縫線地段施工必須在應力放散後方可施工,並必須按規定鎖定軌溫作業條件進行作業。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施工按照「安規」「技規」等有關規章、規范、制度辦法組織施工,確保存工程質量和行車、人身安全。汛期必須有防洪措施和備有料具方可施工,無縫線路地段必須有測溫、防漲措施,有搶險方案和搶險料具。
2、乙方施工期間,應按批准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職工和甲方配合人員書面進行技術交底,建立各級領導及崗位安全責任制並派駐地工地安全監控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需要慢行、封鎖線路的施工,乙方應予要點前四天將施工計劃報甲方審查。報公務分處批准方可要點。
補充條件
1、自施工之日起,施工地點及兩端前後各50米線路、路基、橋涵、設備管理、行車安全、防洪等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完工驗收合格交接止。
2、監控配合時間、義務和權力:
時間按計劃施工時間辦理,如乙方施工在監控配合時間內不能完工,雙方應在配合件名表上簽認竣工日期,酌情增加配合費用。
3、電化工程改建新建立交橋應按濟局局長令(第3號)要求設置限界防護架(限界防護架方案報青鐵分局審批)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一並執行。
2、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
3、因未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安全職責,造成行車事故的,由安全監察部門會同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聯合調查,依照調查結果確定雙方各自承擔的相應責任。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各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青島鐵路分局濰坊工務段 乙方:中鐵三局膠濟電化指揮部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甲方:調度 乙方:調度
配合辦: 工程部:
2004年8月 日 2004年8月13日
青島分局審批意見:
甲方監控責任人: 施工單位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