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式起重機的起重信號工和司索工有什麼區別
塔式起重機的起重信號工和司索工區別如下:
起重工種類不同,分別有三個:①.信號指揮 ②.安裝拆卸 ③.綁扎司索,而信號工是屬於信號指揮,司索工是屬於安裝拆卸。
2.兩者職責不同:
司索工職責
①.確定載重重量並通知起重機操作工。
②.檢查保證使用正確的起重器具。
③.檢查繩結方法/吊索角度,避免出現繩索的過載。
④.保證物體吊裝的穩定性。
⑤.防止吊起的鬆散的材料落下。
⑥.在吊裝過程中採用合適的方法避免繩結損壞。
⑦在吊裝器械有任何異常時立即報告吊裝監督員。
信號工職責
①.在發出信號前和繩索工檢驗保證物體裝配得當。
②.向起重機操作工發出准確而清晰的信號。
3.但他們同屬於特殊工種,要求從業人員通過培訓,持卡(IC卡)上崗,即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1)鉗工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法律規定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建設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2. 鉗工安全培訓小結
鉗工安全教育培訓總結
根據XX公司XX文件精神,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鉗工的個人安全操作技能,2017年X月X日,在XX地點,組織開展了鉗工安全培訓工作。此次培訓共有XX單位XX人參加。
培訓內容:主要寫一下培訓的的講義和重點就行
培訓結束後,對時候學員進行了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考核,經過考核,XX人合格,合格率XX%。通過此次培訓,學員們提高了安全操作意識,個人安全操作技能得到了顯著提好,達到了培訓目的。
你自己再潤色一下吧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3. 30歲再改行學電工可行否
電工比電腦維修苦多拉 我建議你不要去 他雖然薪水高但是太危險拉 30歲學電工沒什麼的 你學得會呢 電工著個行業一被子都是苦力 你只有幫別人幹活。
4. 榆林市府谷縣煤炭安全培訓中心特種作業井下電鉗工證件查
通風安全監測工、煤礦主要負責人、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電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放炮員、電鉗工、絞車司機、主扇風機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