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職員工想學法律專業知識
報考法律專業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六條 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詳細:www.xiongsonge.cn/detail/16.html
⑵ 給公司員工培訓法律知識,除了商業秘密、安全生產法、勞動法之外,還有什麼可以培訓的
也不知你是什麼公司,主要從事什麼業務,所以只能看公司需要咯,內不過民法、刑法是容基礎,但這二部法都不是一兩場培訓就有效果的。
如果是走個形式,就如1L所說請政府監管部門來講唄,隨便什麼法都無所謂。
若非要補充點的話,員工們就隨便再學學保險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小法吧,要簽合同的領導們就學學合同法吧。
⑶ 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⑷ 企業工作人員應該學習哪些法律知識,才能有效的保護自己
勞動法跟勞動合同法當然是首選,合同法懂一些也是不錯的。
⑸ 員工必須知道的勞動法律常識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的形式必須是書面的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二、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勞動合同在簽訂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用人單位如果存在上述行為,勞動者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無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勞動者不能因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經過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認定的情況下,自己單方面認定勞動合同無效而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不可少
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包含以下必備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以上條款在勞動合同中都應當包括。
一旦員工的崗位、報酬等內容發生變化,或者企業發生合並分立的情況,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以免在今後可能的勞動糾紛中陷於被動。
四、試用期的長短有規定
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因此,在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定試用期的期限如下: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不超過)
三個月——一年
一個月
一年——三年
兩個月
三年以上
六個月
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五、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僅適用於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員工隨意離職而給自己造成損失,往往會約定違約金,這些違約金的約定只有針對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23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無效約定,不受法律的保護。
六、勞動者應當了解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何認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均未作出具體規定,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企業規章制度中加以明確和界定。總裁學習網認為不同的用人單位對「嚴重違紀」的界定會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業或企業,往往對內部員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或企業要求。因此,勞動者在准備好邁入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之前,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時,應當認真閱讀,知曉內容後再簽字。否則,容易背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陷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設立押金條款;扣押勞動者的證件;採用格式合同,不與勞動者協商;在合同中規定逃避責任的條款,對於勞動者工作中的傷亡不負責任;准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內容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真正執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總裁學習網建議大家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為大意簽下了陷阱合同。
⑹ 如何加強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
公務員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
一、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1、加強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工作,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學法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 ;
2、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
3、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 ;
4、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二、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措施是:
1、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 ;
2、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 。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要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工作,並完善考核制度。
四、積極營造全社會尊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 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但營造全社會良好的環境,有利於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上。《實施綱要》明確要求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實施綱要》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發展
具體表現在: 1、《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將「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單列一節,體現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在公務員通用能力框架中的地位和對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重視。
2、《實施綱要》總結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見》實施以來的經驗,對擔任領導幹部的公務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實施綱要》在1999年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中提出「要不斷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基礎上,進一步突出了教育和培訓在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的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要求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4、《實施綱要》強調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5、《實施綱要》明確提出,應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並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並要求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