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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安全培訓

發布時間:2020-12-01 06:22:30

❶ 禁止吸煙喝酒的安全意識

舍棄陳舊的觀念

在過去嗜酒期間我們從生活當中累積下來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即使在我們停止喝酒之後,卻無法像變魔術一般,轉瞬間就消失無蹤。

雖然我們已經遠離了醉生夢死的日子,但是酒癮疾病依舊徘徊不去。所以我們已經發覺到,如果能夠設法去除許多開始又再度萌芽發根的舊觀念,將有助於我們康復的療程。

而這些老舊的思想,也確實一再地重復發生。我們所努力想要達成的目標就是希望能夠從過去陳舊觀念的束縛中,重新獲得一種放鬆而自由的感覺。很多我們過去思考方式的習慣及
其所形成的概念限制了我們的自主權。

當我們以全新眼光仔細檢視時,原來它們只會壓垮我們而一無是處。我們沒必要再繼續緊抓著不放,除非經過確實的檢驗證明有用,而且真正仍然可以發揮效果。

我們現在可以使用非常具體的標准用來衡量一個想法目前的實用和真實性。我們能夠對自己說「那正是我在喝酒時經常有的想法,這種思考模式現在是否有助於我保持清醒?今天這種思想對我而言是否有益?」我們過去很多陳舊的觀念——特別是那些關於酒精、喝酒、醉酒、以及酒依賴方面的想法(或是嗜酒的問題,如果你比較認同此一措辭)——對我們而言不是毫無價值,就是實際上在自我毀滅,去除掉那些想法將會是極大的解脫。

也許舉幾個例子就足以說明我們拋棄這些陳舊而無用的觀念之益處。當我們在十幾歲的青少年時期,對很多人而言,喝酒是一種宣誓證明,用來表示我們已經不再是小孩子,或者我們已經長大成人,而且聰明老練、見過世面或者足夠強大可以違抗父母和其它權威。

在很多人的觀念中喝酒總是與浪漫、性、音樂、功成名就及優越感、奢華享受密不可分。如果學校有傳授任何關於喝酒的事情,通常只是對於健康的危害和可能被吊銷駕照等——其餘的事並不多。

同時有許多人仍然相當確信任何喝酒行為完全都是不道德,直接導致犯罪、痛苦、恥辱和死亡。無論我們對喝酒的感覺曾經是什麼,正面或負面,通常是強烈而又情緒化遠多於理性。或許我們對於喝酒的態度僅僅只是無意識的,不假思索的全盤接收他人的意見。

對於許多人而言,喝酒是社交場合中,必要而無傷大雅的一部分,在某些地方、朋友之間在特定時間內所進行的令人愉快的休閑活動。

其他人也許視喝酒為佐餐必備物品。但現在我們問自己: 如果不喝酒,是不是就實際上無法盡情享受友情或美食?我們喝酒的方式是否
有助於改善自己的社交關系? 這樣是否能提高我們對食物美味的享受能力?對於想喝醉酒的想法,無論是贊成還是反對,其所衍生的反應甚至更加極端。不勝酒力可能被視為只是好玩或者只是丟臉。

基於各種理由,想喝醉酒的想法常令許多人都覺得反感。可是對我們有些人而言,這是一種渴望的狀態,喝醉酒不僅僅只是為了迎合他人的期待,同時我們自己也喜歡這一感覺。但是同時另外還有一個影響因素,就是由於受到社會知名人士的公然輕忽。

有些人完全無法容忍從未喝醉的人,其他人則是鄙視喝得太醉的人。就現今醫療保健所發現的結論,目前對改變這些態度所能發揮的影響力仍然相當有限。當我們第一次聽到「嗜酒者」這個名詞時,我們大多數人都會聯想到是專門指那些年邁、衣衫襤褸、渾身顫抖或是在行乞令人討厭的人,或是在貧民窟里喝醉酒的人。

現在對此問題有充分了解的人都知道這全都是廢話。然而盡管如此,我們過去所殘留的那些模糊不清的概念,在我們剛開始試著保持清醒之際,依舊縈繞在我們心中。

蒙弊了我們的視線,使我們難以察覺到事情的真相。但直到最後,我們總算變得有意願去接受,轉變過去的那些觀念——只是可能——部分也許有點錯誤,或至少不完全能夠再准確的反映我們個人的親身經驗。當我們能夠說服自己,以誠實的態度看待過去的經驗、並仔細聆聽其它不同於我們自己的想法時,我們就可以用開放的胸懷來面對一長串過去我們所未曾詳細檢視過的信息。

例如,我們可以察看科學專業的敘述:酒精不僅是美味解渴的飲料,而且也是一種能夠改變意識形態的葯劑。我們學習到不但可以在飲料中發現到葯劑,同時也存在於食物和各種葯品之中。而且現在幾乎每一天,我們都可以讀到或聽到一些特定的葯劑對於人體所造成多重的危
害(包括對於心臟、血管、胃、肺部、口腔、腦部等等)這是我們從前所未曾懷疑過的狀況。葯理學家以及其他的成癮治療專家,現在都已經認為酒精無論是使用作為飲料、興奮劑、鎮靜葯、補葯或是安定劑,不能完全視之為安全無虞。但就每個單一個案而言,其本身並未必會直接導致身體傷害或精神惡耗。

顯然大部分人都能夠優雅的使用,而不致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我們發現,可將喝酒視為醫學上的服用葯物,酒醉就像是服葯過量。濫用葯物能夠直接或間接的導致各種身體健康、精神、家庭、社會、財務、工作上的問題。

我們能夠開始看到酒精對有些人所造成的後果,而不是大部分只想到喝酒給我們帶來什麼。我們也已經發覺到,任何人,只要是有發生過關於喝酒方面任何型態的麻煩,也許就是處於我們稱之為「嗜酒」的狀況。

此一疾病侵襲的對象不分其年齡、信仰、種族、性別、智力、背景、情緒、健康、職業、家庭狀況、體質好壞、飲食習慣、社會或經濟地位或其它一般的個性。問題不在於你喝多少或怎麼喝、何時喝、為什麼喝,而是喝酒如何影響到你的生活——當你喝酒時發生過什麼事。

在我們能夠意識到自己有這個疾病之前,我們必須先走出一個老舊而又令人厭倦的誤區:承認我們自己已經無法控制酒量是一可恥、懦弱的表現(如果我們曾經如此)。

軟弱?事實上我們需要相當大的勇氣才能正視這一殘酷的現實、毫無保留、沒有掩飾、無需借口,同時我們不用再自欺欺人。(雖然似乎不是在自吹自擂,但坦白說我們很多人都幻想自己是世界冠軍)在我們從酒癮疾病康復的過程中,同樣也會因為一些錯誤的想法而蒙上陰影。就好像其他數以百萬計的人,親眼見到一個人因為喝酒而導致死亡,對於這個嗜酒者為何無法以自己的意志力停止喝酒會非常的驚訝。

這是另一個過時的觀念,我們之所以會將這種想法一直銘記在心,主要是因為我們很多人在早年時期接觸到一些典型、超強意志力的案例,或許是有過家族或鄰里中的傳奇人物。經過多年放盪不羈的生活後聲名狼藉,但突然間改弦易轍放棄酒精、女人,到了50歲的時候,洗心革面、重新作人,從此滴酒不沾,成為舉止得體、誠實正直的模範。

這種當我們准備好時也能夠依樣劃葫蘆的幼稚想法,是一項危險的錯覺。我們不是其他任何人。我們就只是我們自己(我們也不是每天喝一大瓶,一直活到90歲的老祖父。)現在我們非常確定的結論是,僅憑個人本身意志力來克服酒癮問題,其效果就像是治療癌症一般。從我們自己的經驗中已經一再重復的證實此事。

我們多數人曾經嘗試獨自解決,不論是希望控制酒量或是停止喝酒,但無論如何努力嘗試我們就是無法得到持久的成功。即使如此,要使我們坦白承認需要幫助仍然很不容易。因為此種作法,看來似乎也是一種懦弱的表現。

沒錯,我們正深陷於另一種迷失當中。但是我們最後終於問自己:如果我們能夠獲取並運用更強大的力量,是否比自己徒然無益的孤軍奮戰會更有智慧,尤其是在我們自己經過一段時間反復證實無法奏效之後? 如果按一下開關,就能開啟燈光,我們不認為持續在黑暗中嘗試摸索是明智之舉。我們無法完全靠自己獲得清醒。這並非我們所學習到可以保持清醒的方式。

同時充分享受清醒的生活也不是一個人獨自可以完成的工作。只要我們能夠考慮少數幾個有別於我們原本陳舊想法的觀點,即使是暫時性的,我們就已經作了一個正確的決定,邁入快樂、健康的新生活。

原本我們深信絕無可能會發生此事,但這種變化此時此刻正出現於我們成千上萬的會員之中。

記住最後一次喝醉的經驗

一如字面上所示,我們指的是「喝醉」酒而非「喝酒」。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長久以來「喝一杯酒」意味著三五好友把盞言笑的歡樂時光。基於我們每個人不同的年齡以及第一次喝酒時周圍的環境,我們都有過各種回憶和期待(有時是焦慮) 使我們可能回想起一杯沁涼的啤酒、一杯雞尾酒、杜松子酒加奎寧水、威士忌加啤酒、一口紅酒或諸如此類的事物等等。

周而復始,在多數人早期喝酒的過程中,對於酒精的期待總是能夠符合實際需要喝下的酒量。
如果剛好每次都能恰如其分,我們自然認為「喝杯酒」是一件令人愉快的經驗,不僅滿足自己的需求,也不會逾越宗教習俗的規范。同時滿足渴望、迎合社交場合的禮儀,並有助於我們放鬆心情、振奮精神,達到我們各種不同的追求目標。例如以一位55歲的芬蘭人而言,當有人找他喝一杯時,不禁立即使他聯想到年輕時,在寒冷的天氣下喝下一兩杯白蘭地或伏特加烈酒後,所帶來的陣陣暖意。

若是一名年輕的女性,她腦海里可能立即浮現,華麗水晶杯裝著香檳、衣香鬢影、耳鬢廝磨、情意綿綿羅曼蒂克的氣氛,或是搖滾音樂會中蓄鬍、長發牛仔裝裝扮的年輕人,從滿袋瓶裝酒中取出一瓶豪飲,閃光燈不停閃爍,四處煙霧迷漫,每個人都尖聲狂叫,令人興奮不已的景象。有一位A.A.會員說:「喝一杯」幾乎等於是吃比薩、喝啤酒的代名詞。

還有一位78歲的寡婦說,她時常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在療養院時,很喜歡在就寢時來杯雪利酒的習慣。雖說我們腦海中這種對於喝酒的印象極為自然,然而就我們現在的情況而言,卻是一種誤導,這也是我們有些人開始喝酒的方式。

如果我們喝酒的過程僅僅是這樣,那麼我們後來就不太可能會惡化成為嗜酒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毫無畏懼的檢視從前喝酒的過程,就可以看出在我們最後幾年或幾個月的嗜酒期間,不論我們再如何努力的嘗試,未曾再出現如此完美、神奇的時光。

取而代之的是我們一再的發現自己的實際的酒量遠大於此,最後總是導致某種程度的麻煩。也許我們對自己飲酒過度單單只有私下感到些許內疚。

但有時卻會演變為劇烈的爭吵,影響本身工作,甚至導致嚴重的疾病、意外,或法律和財務問題。所以,當一個「喝一杯」的建議出現時,現在我們嘗試著回想從開始喝酒到最後一次可憐的醉酒和宿醉的整個過程。

一般朋友對我們提議喝一杯酒的邀約,一般而言純粹指的是社交應酬、一兩杯淺嘗即止的方式。

但是如果我們認真仔細的回想上次喝醉所給我們帶來的痛苦的全部細節,我們就不會再被長久以來盤據在我們心頭對「喝一杯酒」的印象所蒙蔽。

如今我們可以坦白地承認,就我們生理上的真實反應而言,我們相當確定一杯黃湯下肚,意味著我們遲早又會再喝醉酒,而帶來一連串的麻煩。

喝酒對我們來說已不再意味著音樂、歡樂,而是病痛和悔恨的記憶。有位A.A.會員曾經如此表示:「我知道現在如果去酒吧喝一杯酒,將絕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樣,只是用一點時間、花一些金錢而已。

這一杯酒將會耗盡我的銀行賬戶、我的家庭、我的房屋、汽車、工作、我的理智,甚至於我的人生。這實在是太大的代價太高的風險。」

他記住了他最後一次喝醉的情況,而不是第一次喝酒的經驗。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判斷周圍的人是否對酒精有依賴呢?(醫學版14條)
我們就飲酒模式總結了一些常見的表現: 1.視飲酒為生活中最重要或非常重要的事,在心中占據中心地位,念念不忘。 2.飲酒量較初期飲酒時逐漸增加。
3.飲酒速度增快。 4.經常獨自一個人或者是背著家人偷偷飲酒。 5.以酒當葯,用來解除情緒困擾。 6.有藏酒行為. 7.酒後常常有遺忘表現。
8.無計劃飲酒,常常出現酒後誤事的現象。 9.晨起飲酒,俗稱「睜眼酒」,部分人甚至會在夜間醒來後飲酒。 10.睡前飲酒。
11.喜歡空腹飲酒,飲酒時不吃主食且很少吃菜。 12.在情況允許的時候選擇酒的品牌。 13.因為飲酒與家人爭吵,影響家庭和睦,或因飲酒影響工作。
14.曾經戒過酒,但時間不長又舊病復發,不能控制。 一般來說,如果一個人的飲酒行為出現上述表現中的3條以上,即高度懷疑酒依賴。
經常看到一些患有酒精依賴的人因為飲酒給自身的健康、家庭的和睦以及工作帶來很多不良影響,甚至是在酒後出現一些違法的行為。盡管他們對造成這些後果內疚、後悔,但仍不能徹底停止飲酒,反復戒酒,反復復飲。是他們沒有出息還是沒有毅力呢?都不是,這是因為酒精依賴是一種疾病,而且還是一種不斷惡化的疾病,這種疾病像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一樣,是無法徹底根除的。但卻可以被遏制住。復飲的原因與機體對酒精敏感有關,加上在心理上難以擺脫的強制性飲酒慾望,不管復飲會帶來怎樣的不良後果,單靠自身的毅力是無法將其克服的。
就像其他疾病一樣,會出現一些特徵性的臨床表現。一旦對酒精形成依賴後,在突然停止飲酒或驟然減少飲酒量時會出現很多軀體不適症狀,稱之為戒酒綜合征。為方便起見,有人將戒酒綜合征按照出現的時間和嚴重程度分為3個階段:一期戒酒綜合征:一般於飲酒後6~12小時出現,表現為雙手震顫,重者可累計雙側整個上肢,甚至是軀干,病情嚴重者還可出現伸舌震顫,除此外還常見厭食、失眠、煩躁等症狀。二期戒酒綜合征:出現時間為斷酒後24~72小時,除上述症狀外,常出現幻聽,內容常為辱罵性或迫害性的,可繼發沖動行為,興奮相對較輕。三期戒酒綜合征:震顫譫妄,常發生於末次飲酒72小時之後,此時病人意識不清,震顫明顯並伴有行走不穩,可出現各種生動的幻覺,如看到各種小動物,病人表現緊張、焦慮、恐懼。病人的記憶力明顯受損,部分病人可出現癲癇樣抽搐。即使在發達國家,一旦發生震顫譫妄,經治療者總的死亡率仍可達10%~15%,未經治療者則更高。所以說長期飲酒者不能突然停止飲酒。如果高度懷疑對酒精依賴,應該盡早到專科醫院治療。
形成酒精依賴的人不能控制自己的飲酒行為,也不能控制飲酒量,那麼在戒酒一段時間後能否正常的飲酒呢?就目前所知,從來沒有一個人,僅是數月或數年滴酒不沾,就能夠「正常」喝酒或只在社交場合喝酒。一個人一旦從豪飲發展為失去控制且不顧一切地狂飲,再想走回頭路就不可能了。沒有一個酒精依賴患者是故意為製造麻煩才喝酒的,但不可控制地飲酒必然會帶來麻煩。
很多對酒精依賴的人自認在戒酒一段時期以後,喝幾罐啤酒或幾杯淡葡萄酒沒有問題了。一兩瓶啤酒下肚就會喝醉的人不多。所以也就錯誤地認為自己可以控制每天只喝兩、三瓶啤酒就不再喝了。他們偶爾也確實能夠在幾天或幾個星期內照此辦理。於是就會得出結論:即使喝酒也會「游刃有餘」。但是,他們每次喝的啤酒或葡萄酒會越來越多,要不了多久,就會狂飲如初。
另外一種錯誤的觀念就是以低度的酒來替代高度酒。對於酒精依賴者來說,酒精就是酒精,不管含有酒精的是馬爹尼酒、威士忌加蘇打水、香檳,還是一小杯啤酒,對於他們而言,不管喝一杯什麼樣的酒,都會導致飲酒過度,導致復飲。
所以,對於酒精依賴者而言,在戒酒一段時間後,試圖控制飲「自己的酒量」或只飲用較低濃度的酒,都是危險的。但為了保證徹底戒酒,只能是滴酒不沾。如何能夠做到呢?除了在醫生的指導下完成脫酒治療外,還要接受長期的康復治療,包括對相關心理或精神疾病的治療、防復飲葯物的治療、心理治療以及加入一些自助的康復組織。只要有戒酒的願望和不懈的努力,就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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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班前飲酒上崗為鐵路局的幾級安全紅線

一級紅線,不如請假,別去闖紅線,不劃算!祝你工作愉快!

❹ 〈吸煙、喝酒有什麼危害〉安全教案麻煩告訴我

教學目的:1、使學生懂得吸煙、喝酒危害嚴重,讓他們從小就應杜絕煙酒。
2、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珍愛生命。
教學重點:讓學生懂得吸煙、喝酒的嚴重危害。
教學難點:讓學生從小就應懂得杜絕煙酒。
教學形式:辯論式。教學過程:
一、激情導入,引入課題
師:下面,老師來做一下調查:家裡有人吸煙、喝酒的同學請舉手。看來,會吸煙、喝酒真不是件稀罕事,吸煙、喝酒有沒有危害呢?今天的這節課會給同學們帶來明確的答案。
二、分析調查,明確辯題
師:正反兩方你贊成哪一方呢?請贊成正方的同學坐到一、二組,贊成反方的同學坐到三、四組。
(擺出正方反方辯論牌,學生做出選擇,迅速調整座位。)
師:好,彼此觀點非常明確,我們再來關注一下辯論規則(大屏幕出示:尊重對方意見,注意傾聽)下面請分組討論,准備展開辯論。
三、展開辯論,認清危害
師:剛才,正反雙方都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正方同學堅持認為吸煙、喝酒很酷,理由是:酷勁十足、休閑放鬆、增進友誼。而反方同學則認為吸煙喝酒壞處多,理由是:危害健康,引發事故,誘發犯罪。
四、轉換視角,重建認識
(大屏幕出示:吸煙、喝酒危害多:1、吸煙、喝酒影響身體健康。2、吸煙、喝酒降低人的免疫力。3、吸煙、喝酒導致學習退步。4、吸煙、喝酒引發事故、誘發違法犯罪。)
(大屏幕出示:1、香煙在燃燒時,釋放出二、三十種有害物質,不但害已還害人,吸煙等於慢性自殺。2、酒精極易損害神經系統,使腦細胞受到損傷並直接危害身體健康。)
五、特別提示,溫馨關懷
大屏幕投影《公共安全教育讀本》第57頁班主任總結班主任提示和第58頁特別提示幾個內容。有書的同學讀書,沒書的同學看大屏幕,老師找學生朗讀。
六、課堂小結,暢所欲言
七、當堂檢測,加深認識
每人寫一段告誡青少年杜絕煙酒的公益廣告語,用上今日所學知識。

❺ 安全飲酒量

乙醇含量的計算公式為:乙醇酒精含量克=酒量毫升×酒精含量%×0.8酒精比重回
健康成年男性每日飲用酒精不超過答30克,女性則不能超過20克。患有慢性肝病、高血壓、高脂血症、糖尿病的人以及孕婦、青少年則應禁忌飲酒。

❻ 共同飲酒有多大安全責任

近日青島一男子與工友一同喝酒,外出方便不慎墜橋身亡,該男子父母將共飲者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共飲工友無需擔責。無獨有偶,甘肅一名男子與朋友共同飲酒後,醉酒駕駛摩托車摔倒身亡,法院判決共飲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發生酒後死亡事件,共同飲酒者、宴會組織者等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各地法院處理不盡相同,那麼,共同飲酒人對受損害的同飲人是否構成侵權呢? 共飲者需履行安全注意義務 飲酒容易使人降低分辨、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極易令飲酒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正常成年人理應知道自己的酒量,能夠分辨及控制自己的行為,對飲酒後自身安全負有完全的注意義務,但在眾人共同飲酒的情況下,共飲人之間也應對其他共同飲酒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合理的注意義務,避免使同飲者陷入不安全境地,違反該注意義務導致他人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安全注意義務是指行為人應採取合理的注意,避免給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飲酒過程中,這項安全注意義務主要包括共飲者之間提醒和勸告的義務,即提醒、勸阻因身體狀況不能飲酒、酒後從事駕駛或其他危險工作以及興奮不能自拔的人停止飲酒;及時通知義務,即發現同飲者出現醉酒或其他不良反應時及時通知親友或撥打120;協助、照顧、阻止、幫助等義務,即應及時協助救治、照顧同飲者人身和財產安全,阻止醉酒人從事駕車等危險行為。 致同飲者遭損害屬一般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判斷行為人是否構成侵權關鍵在於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侵權人實施了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二是客觀上造成了損害,三是主觀上行為人具備過錯,四是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眾人一同飲酒時,共飲者未盡安全注意義務可認定存在主觀過錯。大家相聚在一起喝酒本無過錯,但當某位同飲者過量飲酒,可能對其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時,基於共同飲酒的行為,共飲人之間就擔負了對其他同飲者的安全注意義務。未履行安全注意義務而造成同飲者酒後受損害或死亡時,共飲者存在主觀過錯,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共同飲酒後,同飲者受到損害或發生意外死亡,這與共飲人未履行安全注意義務並不一定具有必然因果關系,依據通常經驗判斷共同飲酒行為具備引發損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時,即可認定共飲者未履行安全注意義務與同飲者受損害之間具備相當因果關系,共同飲酒人因此需要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不同類型案件應區別處理 現實生活中,致使共同飲酒過程中出現酒後受損的起因多種多樣,不同情形下,共飲人過錯大小也不一而定,因此其承擔的責任也不能一概而論。 在強迫飲酒的情形下,共飲人利用其地位、身份或身體等優勢強迫他人飲酒,明知對方不能飲酒或對方明確表示身體不適不能飲酒時仍勸其飲酒,該強迫飲酒的行為與同飲者所受損害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強迫飲酒者因其主觀惡意應當對同飲者所受損害承擔主要責任。 故意使用強迫、威脅、利誘等不當方法使他人醉酒發生事故或是唆使未成年人喝酒引發損害的,屬於故意侵權行為,侵權人應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最常見的勸酒、敬酒情形下,如果勸酒、敬酒者主觀上存在惡意,明知過量飲酒可能導致飲酒者發生傷害仍然故意或放任損害結果發生,勸酒、敬酒者應對同飲者所受損害承擔主要責任;雖非惡意但大量勸酒、敬酒時,共飲者在主觀上應當預見過量飲酒可能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但因其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過於自信認為能夠避免損害結果的發生,此時勸酒、敬酒者因其未履行安全注意義務而應承擔相應責任;若僅僅是隨意、出於禮節少量勸酒、敬酒,那麼對同飲人酒後受損結果承擔補充責任或不承擔責任。 共同飲酒人僅對通常情況下一般人能夠合理預見的損害後果承擔責任,對於飲用假酒造成身體傷害或飲酒後犯罪、違反治安管理等不能合理預見或不應當預見的損害後果,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賭酒現象,因執意賭酒而造成他人受損的,主觀上存在過失,應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而促成賭酒的第三人可依據其過失程度的大小適當承擔賠償責任。

❼ 飲酒的安全限度是多少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回行為.車輛駕駛人員血答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為醉酒駕車.如果發現駕駛員有飲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驗,由檢測儀列印出結果,被檢人當場簽字.如被檢人拒絕簽字,只要有兩名交警在場,檢驗結果便可生效.醉酒駕車扣12分,並處吊銷駕照6個月,罰款500元至2000元.一年內兩次醉酒駕車的,將吊銷駕照.

❽ 校園喝酒,打架安全培訓體會

敵意、怨恨、憤怒,總是與我們酒醉脫離不了關系,它使我們嗜酒的問題更加惡化。
「為什麼要喝醉酒?」——一個十分普遍的答復是,喝酒能增加勇氣,因此可以向別人袒露自己的心事,能夠任意表達出平時難以面對、不知如何處理、憤怒不滿的情緒。
同時醉酒往往還伴隨著憤怒的情緒。嗜酒者也可能極為喜愛酒後那種凌駕於他人之上的權力感。
酗酒後的憤怒與暴力攻擊事件和兇殺案之間有高度的關聯性。包括犯罪者或被害人,有相當高的比例都是處於受到酒精影響的狀態下而出事。強暴、家庭失和及離異、虐待兒童、持械搶劫,也常起因於酒後亂性。
即使我們沒有上述犯罪行為,但我們那種發脾氣、生氣也會導致他人心情緊張,擔心隨時會有暴力行為傾向。因此我們必須意識到憤怒情緒背後潛藏的風險。
以人類天性而言,憤怒情緒無疑是時常都會發生的狀況。盛怒之下的暴力行為或言語攻擊,不僅對他人造成傷害,也危及整體社會安全。而且憤怒情緒的積累對心理健康也有非常負面的影響,這種對他人充滿敵意的態度將使我們內心受到嚴重損害,從而導致抑鬱症。
雖說從各個方面來看,憤怒都是人類普遍性的問題,但就一名嗜酒者而言,它的威脅性和破壞性更甚。
所有保持清醒的酒鬼幾乎一致認為,我們本身的怒氣往往能毀滅自我。敵意、怨恨、妒忌、憤怒的感覺迫使我們有想要再去喝酒的沖動。所以我們必須警惕自己,除了再喝一杯外,應該有其它更好的解決方式。
首先,我們來辨識一下,憤怒形形色色的面貌:不寬容,輕視,蔑視,妒忌,憎恨,勢利,譏笑,憎惡,敵意,不滿,緊張,諷刺,嘲笑,自憐,惡意,不信任,懷疑,焦慮,掛念,疑心,猜疑,猜忌。
在過去飲酒的過程中,我們不是鑽牛角尖、深陷其中,就是反應過度、小題大做,尤其在我們又再喝起酒時,這種特質就更加明顯。
我們當中很多人都認為,憤怒是由於內心恐懼作用的結果。我們經常不確定我們到底在怕什麼,有時它僅是一種模糊不清、難以形容的驚慌。我們往往在無任何預見的狀態下,突如其來地對某人或某事爆發怒火。
失敗、挫折感,也是導致我們怒火中燒的因素之一。就典型的酒鬼而言,我們特別缺乏耐心與毅力接受失敗的磨練。不論是現實的,或者是想像的情境,在面對復雜的、不易處理的困境中,我們習慣性地選擇喝酒來解決問題。
另一種理直氣壯的怒火更是難以應付——我們常常自以為正直俠義、憤世嫉俗,所作所為是出於正義公理,因此理應堅持。但是這種心態在不知不覺中卻逐漸侵蝕我們的心靈,消彌我們對端起第一杯酒的抵抗能力。
即使我們真的滿腹委屈,受到極不公正的待遇,憤怒對我們依舊是無緣消受的奢侈品。不論是哪種方式的憤怒,終將使我們再度端起第一杯酒,從而走向自我毀滅之路。
當我們開始想發脾氣時,吃一些甜食或是喝杯非成癮甜味飲料,將會有所幫助。
如果我們能夠及時著手轉移注意力,並且開始處理其它事務,也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像打電話給助幫人,或聯系其它保持清醒的會員,也可以暫停一下;考慮我們是否過度勞累,如果是,適度的休息就可以恢復體力,消除怒氣;同樣的,我們也可以安靜地沉思,默想「自己生活,也讓別人生活」這句話的含義,讓自己慢慢冷靜下來,或是投入其它不相關的簡單勞作,甚至欣賞以前自己曾經喜歡的音樂……
我們也可以將生氣的源頭整理歸納為:我們所不能改變的事物(例如交通阻塞、天氣、排隊等候結帳……),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用成熟而理性的態度來接受,而無需生悶氣或是借酒澆愁。
有時我們對周圍的環境或本身的生活感到諸多不滿。如果我們面臨換工作、搬家、離婚等事情的沖擊,那麼當需要我們決策時,務必小心謹慎、仔細分析,切忌沖動魯莽,作出無奈的決定。也就是說,無論處於怎樣不利的狀況,我們都應該讓自己先冷靜下來,然後才能有沉著的態度和建設性的想法來處理那些令我們感到困擾的事情。
另一有效去除怒氣的方式是,虛擬替代法。我們思考一下,如果是一個成熟、健全、有智慧的人在面臨與我們相同的處境時,會如何應對,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多試幾次,真的有效。
此外,我們也可以透過較輕松的體能活動來消除怒氣——深呼吸、熱水澡、靜坐沉思甚至大聲呼喊,均有助於疏緩情緒緊張。
我們不建議純粹採取壓抑、忍耐、掩飾、封閉的應對方式,我們必須學會不受制於怒火,而依舊有所作為。如果做不到這樣,則將來再度復飲的危險性極大。

❾ 戰友聚會安全管理規定相關安全,注意喝酒事

近年來的酒後事故頻發,給社會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和損失,因此喝酒出事後由誰承擔責任也成為人們觀注的焦點問題。筆者總結認為,有六種行為人要對酒後發生的損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種是強迫性勸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勸酒,這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種是明知飲酒者不能喝酒或身體不適仍勸其飲酒的人,這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酒後駕車肇事等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種是共同飲酒後任酒友駕車離開的人,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共同飲酒的夥伴承擔責任,還要對因事故受害的相對方承量相應的責任。
第四種是共同飲酒後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種是明知駕車人飲酒而唆使其酒後駕車的人,這種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後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明知駕車人醉酒仍唆使其駕車的還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種是酒局的組織者要承擔飲酒適度和酒後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❿ 最安全的飲酒量為多少哪樣喝酒可以降低酒精的傷害

不同國家對安全的飲酒量的界定都不一樣。

在我國,《中國居民膳食指南》中對飲酒做了明確說明,建議成年男性一天飲用酒的酒精量不超過25g,成年女性一天飲用酒的酒精量不超過15g。

那麼,怎麼喝酒可以降低酒精的傷害呢?

1.盡可能飲溫酒。不管是白酒、黃酒,加溫後飲用,不僅是為了口感很好,而是可以揮發掉一些沸點低的醛類有害物質,減少對身體的傷害,而且要適量,每天不超過1兩酒,能達到活血化瘀,舒筋通絡的作用,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2.空腹時不要飲酒。一邊飲酒,一邊進食,可以避免酒精受胃酸的干擾,吸收緩慢,就不易酒醉。

3.不要混著喝酒。各種酒的成分含量不同,調在一起更容易增加酒精的度數,也就更容易使人醉倒。

內容參考:

https://m.sohu.com/a/244981066_1000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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