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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安全培訓

發布時間:2020-11-30 21:04:16

⑴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從業資格證在什麼地方可以辦理 急 懸賞10分

國家安全生產總局每年都有培訓,參加培訓就會頒發從業資格證書

⑵ 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創新的具體方式有哪些

1 前言
由於其生產和產品的特殊性,民爆行業屬於易燃易爆的高度危險行業,其產品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存在的風險較大。直接決定了民爆企業在其生產、銷售、貯運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尤為重要,為此,民爆企業在實踐中要結合本企業實際,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轉變工作思路,搞好管理觀念與方式的創新,逐步形成以風險預控為核心的現代安全生產管理模式,不斷提升民爆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 安全管理觀念創新
2.1 從安全部門管安全到「業務保安、屬地管理」
業務保安既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執行誰負責。各級負責人對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全面負責,做到一級對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都要對分管領域和職能范圍內的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負責;每名員工都要對自己工作、任務、活動過程中的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負責。屬地管理是指每名員工都是屬地主管,要對屬地內的健康、安全與環境負責,包括區域內的設備設施、工作人員和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
通過業務保安、屬地管理的落實,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模式,使每位員工建立「我要管安全」的先進意識。
2.2 從靜態管理轉變為PDCA動態閉環管理
安全工作的動態管理就是在整個生產過程中,進行安全檢查、危害因素辨識、制定預防措施、管理目標或管理方案,使安全生產在每日、每時、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角落都得到保證。對現場巡檢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詳細記錄並上報,使安全信息逐級傳遞,上下預防,層層查隱患,找對策,堵漏洞,將危險源作為重點控制,發現問題隱患按照PDCA動態閉環的管理模式及時整改驗證,從而使危險源處於受控狀態。在生產過程中,了解生產中可能發生變化的因素,如:天氣變化、設備狀態等可能對生產造成的影響,及時了解這些因素造成影響的形式,及時改變管理重點、管理思路,以解決動態出現的事故隱患。安全工作的動態管理就是要隨著生產的動態變化而採取動態的安全管理措施,達到本質安全的目標。
2.3 從重視生產安全到健康、安全與環境全面管理
隨著企業社會責任和勞工標准等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民爆企業建立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勢在必行,企業單純的安全管理是不全面的,拋棄職業健康與環境的管理是不完善的管理,只有員工沒有職業危害,工作生活環境不受到破壞,做到以人為本與環境和諧,把安全向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安全全方位的轉變,將職業健康與環境管理統一納入日常安全管理,保證員工不發生職業危害,保證環境不受到污染與破壞,形成真正意義的安全。從而實現民爆行業生產經營領域的本質安全。
2.4 從領導管安全到踐行有感領導
各級領導通過以身作則的個人安全行為,使員工真正感知領導的重要性,感受到領導做好安全工作的示範性,從而感悟到自己做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性。踐行有感領導必須要求領導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要求領導從自身做起,必須要求領導不斷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領導力。踐行有感領導還要求各級領導做到「五帶頭」即帶頭宣貫安全理念;帶頭學習和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帶頭講授安全課;帶頭開展安全風險識別;帶頭開展安全經驗分享活動。領導通過省體力行的安全行為不斷感染員工,員工逐漸提升安全素養,逐漸形成獨特的企業安全文化。
3 安全管理方式創新
3.1 以預控為核心,引入「一規一表一卡」
「一規一表一卡」是指:安全操作規程,現場檢查表和作業指導卡。要求員工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不允許「跳躍式」操作或違章操作;要求員工按照作業指導卡進行危害因素辨識與提前預防;要求員工按照檢查表的標准對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上報、整改。「一規一表一卡」以預控未核心,超前預防,杜絕違章違規和作業無序,使基層班組日常作業規范化和制度化。
3.2 規范生產現場,推行安全目視化管理
通過制定安全目視化管理制度,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目視化的設計,從人員、工器具、工藝、設備、現場等方面進行規范。人員目視化方面,主要是對安全帽、著裝、胸卡進行規范;工器具目視化方面,對使用的工器具張貼標識,以區分工器具的安全狀態;工藝目視化方面,主要採用顏色、標牌、箭頭標明管線內的介質名稱、工藝流向,對壓力表、溫度表、液位計等指示儀表採用顏色標識出限值范圍;設備目視化管理方面,主要採用銘牌的方式對設備的名稱、編號、狀態等進行標識;現場目視化方面,主要是通過標線、安全色、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提示牌等方式對進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安全目視化工具的應用使人員著裝統一、設備清潔、工器具管理井然有序、工藝流程清晰可辨、作業現場規范有序、生產生活環境舒適,使安全管理便捷化、清晰化。
3.3 豐富培訓方式,重視員工安全意識提升
員工安全意識的提升必須得到最高管理者的重視,最高管理者的重視不僅僅是口頭上對人、財、物的支持,更多的要體現在定期組織安全例會和季度會議;組織開展健康、安全與環境等綜合或專項監督檢查;定期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等。崗位員工能從危害因素辨識和環境因素辨識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通過積極參加各類安全培訓;全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員參與「安康杯」競賽、「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以及「安全活動月」等活動;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對安全生產建言獻策等,不斷提高員工自身的安全意識。
3.4 全面識別危害因素,擴大非常規作業許可的范圍
在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的基礎上,增加臨時用電作業許可、挖掘作業許可和高處作業許可,完善作業許可證的內容,對非常規作業的申請、批准、實施、監督、關閉等全過程嚴格管控。非常規作業許可證中對作業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全面分析,並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並由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監督執行,確保整個作業過程的安全。通過擴大非常規作業許可的范圍有效地、最大范圍地控制生產活動中非常規作業產生的風險。
3.5 擴大管理范圍,將相關方納入日常安全管理
對承包方與供應方進行資質審查、業績考核、檔案記錄等,將其納入常態化安全管理中。針對供應方,把好其產品的質量關,把化工原料、設備配件、民用爆破器材等原材料進行檢查、檢驗,確認合格後入庫待用,保證「料」在儲存與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針對承包方,在施工前由安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培訓、與其簽訂《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協議》、對每一位施工人員以《安全告知書》的形式進行安全告知、要求繳納安全保證金(施工期間若無違反本企業安全管理規定,施工結束後全部返還)。施工過程中,由主管部門和屬地單位共同對其工程質量、遵守本企業規章制度情況及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非常規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本企業的人員、設備、環境安全的同時,也保障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自身的健康安全。
4 結束語
以上管理創新實現了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從事後處理向事前預防管理的重大轉變,是傳統管理經驗與現代系統管理模式的有機結合。企業通過建立起系統的安全管理模式,實現了安全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提升自我防範能力和自我改進能力。使安全管理成為先進的、現代的、科學的、系統化、程序化,具有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機制的科學管理體系,使安全管理產生一個質的飛越,使控制和杜絕事故成為現實。

⑶ 民爆公司需要啥樣職稱的安全工程師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
(一)安全生產管理;
(二)安全生產檢內查;
(三)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容;
(四)安全檢測檢驗;
(五)安全生產技術咨詢、服務;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

⑷ 民爆物品安全責任書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公章)巫山縣公安局騾坪派出所
安全監管負責人:
安全監管民警:

民爆物品使用儲存單位:(公章) 巫奉高速A4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安全監管負責人:
安全監管責任人:

二O 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單位在使用和儲存民爆物品的過程中,保證做到:
一、 合法持有《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原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並按爆破方案和設計進行爆破作業。
二、 專職爆破員、保管員、安全員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三、 建立健全領用發放制度、領用、發放、退庫登記准確。
四、 在使用現場有專用臨時儲存設備,並且當日沒有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時退庫。
五、 編碼雷管登記制度落實規范。
六、 按照《爆破安全規程》的要求設計建立專用儲存倉庫經過驗收後方可儲存民爆物品。
七、 儲存的民爆物品種和數量與設計容量相符。
八、 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出入庫制度。
九、 在倉庫配備消防設施並經消防管理部門驗收。
十、 在倉庫配備防雷設施,每年經主管部門至少檢測一次。
十一、 按要求喂養犬只,協助守庫員守衛倉庫。
十二、 完善防盜、報警、通訊設施。
十三、 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同庫儲存。
十四、 不非法持有、私藏、轉讓、轉借和非法使用民爆物品。
十五、 自覺接受公安機構的安全管理,整改各種不安全隱患。
如果不按要求進行管理,主動接受公安機構的查處。

⑸ 民爆物品倉庫安全例會

還沒有出台。根據工信部安全生產司吳鳳來司長在全國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講話,組織研究制定《民爆行業中介機構服務管理指導意見》是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點。

⑹ 民爆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相關範文:

城口縣實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的實踐與思考

近幾年來,地處重慶直轄市景北邊的國貧縣——城口,隨著市場經濟建設的整體推進,人民脫貧致富的願望日益強烈,工業、農業建設與發展夾飛猛進,給貧窮落後的城口帶來了生機與活力。但是,蘊藏量居亞洲第一位的錳、鋇礦資源;嚴重製約城口經濟發展的便道公路,致使糧倉產量日趨下降的貧脊山地,……爆炸物品的使用成了改變這些面貌的主要工具。因此,礦山的開采與利用,公路的改造與擴建、農田基本建設, 工程規模大,民爆物品使用數量大,往往由於使用單位只重效率,不重安全,只管進度,忽視管瑾,導致大量的爆炸物品流散社會,對人民的生命財產構成威脅,造成隱患。僅 1996年1月至1997年8月問,全縣共發生爆炸案件共15起,炸死2人炸傷4人直接經濟損失達日口余萬元。更為嚴重的是其爆炸矛頭直指代表人民權力的人大機關,檢察院、教育委員會等單位,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人民群眾曹一度時期失去安全感。鑒於這種情況,對全縣民爆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銷售事環節進行了數月數次的清理整頓。然而,整治下到位,滑繳不徹底,部門下協調,效果不明顯,案件仍有發生,作為管理部門的公安機關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更加復雜和嚴峻。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如何服從服務於城口的社會治安環境,為全縣人民甘造一個良好的生產和生活氛圍,是治安部門在新形螢下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因而,城口縣公安局治安科大膽的提出了對民爆物品的管理實行安全承包責任制, 以「權、責、利」相結合的創造性構想。

一、推出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的客觀依據

(一)城口經濟要發展,人民物質生活要富裕,寓不開礦產資源的發掘與利用,商下開與外界發生聯系的公路紐帶,更高不開改變窮山惡水的山區面貌,這些與大自然抗爭、戰天斗地必須藉助於爆炸物品的力量,因此,遍及城口的數十家工程施工單位,綿延數百公里的築路大軍,漫山遣野改田換地的農民,平均年使用炸葯數百噸、導火線數百萬米、雷管數百萬發,使用量之大、使用人員之多,點面分散、亂存亂放、被盜、被搶、丟失、買賣、轉借、交換、私藏等現象經常出現, 涉及范圍廣, 物資財富多,一旦出現問題將引起連鎖反映、造成嚴重後果,雖然通討數次整頓,沒有達到明顯目的,不在管理上採取強硬措施,很難維護好全縣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對爆炸物品的強化管理、規范管理巳成為公安部門的當務之患。

(二)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所依靠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發生了變化。 (1)一方面,部分領導的重視程度有時松時緊、時冷時熱的現象。另一方面專(兼)職員變動案件仍有發生,作為管理部門的公安機關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更加復雜和嚴峻。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如何服從服務於城口的社會治安環境,為全縣人民甘造一個良好的生產和生活氛圍,是治安部門在新形螢下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因而,城口縣公安局治安科大膽的提出了對民爆物品的管理實行安全承包責任制, 以「權、責、利」相結合的創造性構想。

一、推出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的客觀依據

(一)城口經濟要發展,人民物質生活要富裕,寓不開礦產資源的發掘與利用,商下開與外界發生聯系的公路紐帶,更高不開改變窮山惡水的山區面貌,這些與大自然抗爭、戰天斗地必須藉助於爆炸物品的力量,因此,遍及城口的數十家工程施工單位,綿延數百公里的築路大軍,漫山遣野改田換地的農民,平均年使用炸葯數百噸、導火線數百萬米、雷管數百萬發,使用量之大、使用人員之多,點面分散、亂存亂放、被盜、被搶、丟失、買賣、轉借、交換、私藏等現象經常出現, 涉及范圍廣, 物資財富多,一旦出現問題將引起連鎖反映、造成嚴重後果,雖然通討數次整頓,沒有達到明顯目的,不在管理上採取強硬措施,很難維護好全縣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對爆炸物品的強化管理、規范管理巳成為公安部門的當務之患。

(二)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所依靠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發生了變化。 (1)一方面,部分領導的重視程度有時松時緊、時冷時熱的現象。另一方面專(兼)職員變動頻繁,有的身兼數職,顧此失彼,有的沒有專職,無人問津,公安機關檢查時,查有共證、看無其入;(2)使用民爆物品的單位和個人由依靠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轉化為按法規政策為企業服務和實施監督,尤其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後只管任務的完成,只追求單純的經濟效益,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效益、輕安全、疏防範的傾向;(3)使用民爆牧品的單位和個人根本不撮管理,違反使用操作規程,沒有專存倉庫和氣管人員;霄蕾、炸葯混存混運;領發使用不記錄,剩餘不清退;甚至有的使用人員少用多領、亂領亂報、亂報亂發,造成爆炸物品大量流散社會。

(三)治安警力不足,使用單位防範力量薄弱, 很難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我縣民警共7人專管爆炸物品工作的l人。使用單位設有安全職位,沒有安全人員,更無領導親自過問。靠治安科獨立支持混亂的管理局面,企圖靠現有公安人員把整個城口縣安全防範工作包攬下來是根本不可能的。不在各級領導中提高認識,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不事務單位、各部門、各階層實行綜合治理齊抓共營就不可能控制目前這種管理混亂的狀況。

隨著企事業單位體制的不斷改革,下少單位和個人重視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管理釣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公安保衛部門面臨著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服從於市場經濟、服務於市場經濟的問題;面臨著新時期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綜合治理閃部治安的問題;面臨著與使用單位新的管理體制相適應,對爆炸物品的管理實行依法管理的問題。面對這些矛盾,我縣治安部門在結合「嚴打」的同時,不失時機地探索適應我縣實際情況加強民爆物品管理的新路子,推出並落實了與企業經營承包責任制相適應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

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的內容和形式

安全承包就是民爆物品的使用單位把民爆物品的生產、銷售、使用、運輸、儲存、申領、發放分成若干任務和量化指標,隨之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隨單位的生產、經營渠道和任務下達到單位的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各個環節,與生產和經營同布置、同考核、同獎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權、貴、利相結合的辦法,邁級落實,與使用單位和職工的經濟利益掛起鉤來,形成與經營責任制相適應的安全責任制,最終達到把民爆物品的規范管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一)安全承包的內容

從我縣今年推出安全責任制的實踐來看,安全管理承包制所含的任務和指標有以下內容:一是作為管理單位的治安部門有督促檢查、莫改隱患、技術安全指導,查處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的責任,更有對舉報的案件和事故線索及時查證核實,做到有報必查、查必有呆的責任;二是作為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按要求配備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精通爆破技術的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必須設有儲存倉庫、配有專職保衛人員進行晝夜守候,雷管、炸葯必須分開存放;嚴格申領、發放、使用、登記制度,實行限量領發、限量使用,剩餘物資必須當日入庫;嚴禁買;,轉讓、轉借、贈送、交換,杜絕被盜、被搶、丟失等現象出現;嚴禁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和案件;三是按照年使門量或銷售量價格的15%繳納抵押金, 實行違約必扣,依約行事。

(二)安全承包的形式

一是實行逐級承包,即按行政隸屬關系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 由村、社、鄉屬單位向鄉政府,鄉政府以及區屬單位向區公所,區公所以及縣屬單位向縣政府層層簽定責任書,立下軍令狀,既包安全管理,又包管理任務;二是實行專業承包,即由使用民爆物品的單位向管理民爆物品的公安局簽定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合同書,量化指標、分解細目,責任到人、承包到底,確保在管理上不出現任何紕漏;三是實行內部承包,即白直接從事使用、生產、銷售的個人向所在單位的領導簽定責任合同書,按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具體細化,把每個單項指標落實到人頭,確保使用、生產、銷售環節中的任何一個部位萬元一失。這樣就實行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格局,嚴密了系統有人抓、層層有人管,全方位、步層次、多渠道進行管理的綜合治理網路。

三、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的措施和效果

爆炸物品的使用點多面廣,流散量也無法估計,對其進行全面清繳, 是一項艱苦細致的工作,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 時期內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一項長遠任務。目此, 要提高認識,認真細地把民爆物品的收繳工作抓緊、抓扎實、抓徹底、不留空隙和後患,要從治理礦山、煤(石灰)窯入手, 對使用量大的公路,一個點一個點地進行清理,一個工段一個工段地進行整治,從點開始, 以點帶面,全面鋪開,發現 一起清理一起、舉報一起整治一起。主動出擊、全力以赴, 做到無一單位和個人漏網,無一爆炸物品散失到社會。其具本作法和措施是:

(一)建立責任機制,強化責任意識。

首先,從開展專項整治、強化領導責任意識入手,提高對整治民爆物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成立了以縣委副書記胡先濟為組長,常務副縣長李仲權同忘、政法委副書記鄢居述同志、公安局長范洪友同志為副組長,有物資、農機水電、農業、工業、地質礦產、安辦、綜治辦、工商、供銷的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由治安科長王泗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清理收繳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部署。各區、鄉黨政部門都成立了相應的班子,負責轄區清繳工作的組織實施,使整個清繳工作層層有人抓, 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其次,從重點整治入手,根據全縣使用、管理混亂的情況,定時間分別對礦山、公路、農田基建、石灰窯煤礦進行清理。對個法使用民爆物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造冊、交公安機關備案、查驗對非法持有者限定時間主動上交,逾期下交將依法搜查、強行收繳,對櫃不交出者,嚴厲查處;第三、落夾清繳具體指標和階段性應完成的任務以及要達到的整治效果, 與單位年終目標考核掛鉤,如果清理整治不徹底,效果不明顯,以及出現案件和事故的,年終綜合治理達標考核時不能達標。整治民爆物品的成效如何作為衡量其它工作的標准。與此同時, 以整治民爆炸物品為契機,明確責任人,直接向主管部門負責,定區域、定人員、定任務、定責任、定紀律、定獎懲的「六定」管理辦法,哪裡出了問題,就層層追究責任。通過責任機制的建立增強了各單位、各部門支持公安機關進行專項整治和長期規范管理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全縣出現了上上下下齊心抓,方方面面;共同管的局面。

(二)建主管理機制,堵塞內部漏洞。

1.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7)10號《關於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安機關要從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人手,堅決糾正執法下嚴,亂審批、亂發證的問題。結合巢屍清理、整頓、牧繳工作,查找內部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對違反規定或超越職權甚至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審批安證等問題逐件追查、收回證件,對不適合擔任這項工作的人員進行調換。違法違紀的嚴肅查處。

2.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必須熟悉使用、保管、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具備保管員、安全員、爆破員的資格和條件,設有專門的儲存倉庫,配有專職保管、安全人員,並且要建立出入岸領發、使用簽字制度,實行限量領發、限量使用,剩餘回收入庫的制度,

3.購買爆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 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 具備規定條件, 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審查同意,連同縣公安局制發的「民爆物品使用回執單」, 由使用單位填清使用數量和剩餘數量,並註明保管和儲存情況,經當地派出所或治安室實地查驗後—並上交縣公安局,方准購買。

4、爆炸物品的運輸,—律實行雷管、炸葯分開裝運, 專人專車押運,嚴禁用客車混運,一經發現,除沒收爆炸物品外,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主管人員的責任。

5.各部門要形成經常性的檢查制度,要定期下定期對銷售、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情況進行檢查, 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對非法運輸、銷售、使用的廠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切斷流散社會的源頭和渠道。

6、縣公安局要將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狠抓落實,各區(鎮)派出所要明確檢查職責,治安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層層落實責任制,使轄區涉及爆炸物品的隱患和案件,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

(三)建立監督機制,形成治理合力。

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加強對收繳民爆物品工作的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首先, 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搞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是當前形勢和斗爭的需要,是加強我縣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為此,各區(鎮)、鄉(鎮)黨委政府把當前的整治和今後的管理當作一件大事來抓, 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定了一名領導親自掛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整治方案及實施步驟,支持公安機關把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好,抓整治落實、抓具體實施、抓協調配合、抓執法查處和督促檢查,黨委政府要主動出擊, 當好指揮員和排頭兵,使公安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專項整治方面形成共識,共同參與,統一行動。

其次,廣泛深入發動和依靠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形成全縣上下齊抓共菅的大氣候, 打一場人民戰爭。 民爆物品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較多, 涉及面廣,只有把基層組織重視起來,把群眾發動起來, 才能使清繳工作收到實效, 才有利於今後長期的規范管理, 才能減少和避免事故和案件的發生。

再次,各地、各單位務必克服畏難和厭戰情緒,全力以赴,在思想上不能松勁,在行動上不能遲緩,要樹立長期作戰,下怕疲勞和連續戰斗作風,振奮精神、鼓舞鬥志、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要有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把民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納入全縣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完成,並把它作為政府和部門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今年整治不徹底,明年繼續整治,直到抓出成效。

(四)完善運作機制,加大打擊力度。

一是繼續完善審批制度,凡是購買爆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三員」資格,設有儲存倉庫,配有專職安全、保管人員,才能提出購買申請, 經單位牛管領導簽字,派出所審驗,縣公安局分管局長審批, 由治安科辦理准購准運手續。

二是嚴格控制購葯數量,使用單位不能盲目申報,大量購買,公安機關必須限量審批,要根據使用單位的儲存條件、安全因素實行限量供應。

三是要求公安機關幹警嚴格執法,加大查處力度,凡是違法違規行為和案件事故一定嚴肅處理、堅持原則,嚴格依法醜事,在清理收繳中要不循私情、秉公執法,杜絕辦人情案、關系案。對發生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檢查和整改,對嚴重刁符合安全條件的要停業整頓,收回安全許可證件,經驗收不合格的堅決停止經營、使用爆破器材,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情節嚴重, 構成犯罪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四是實行抵押金制度,在使用單位和銷售單位向縣公安局簽定安全管理承包責任制合同書的同時,按年使用量或銷售量價格的15%交納抵押金,凡是使用單位或個人在安全管理方面,沒有發生違規行為、寒件和事故的,全年抵押金全部退回;如發生案件或事故一次的,全年抵押金全部扣完;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一次的,扣全年抵押金的50%, 出現兩次的全部扣完。

我縣加強民爆物品的管理以專項整治為突破口, 在全縣范圍內全面實行安全承包責任制度,以期達到長期的規范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經常化、法制化的管理目標。通過專項整治,全縣已成立領導小組54個,投入力量6]4人,宣傳面達7區1鎮、 41個鄉、380個村、560個企事業單位,書寫標語2500幅,召開會議54次,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專題宣傳25次;整改隱患]25起,收繳炸葯 4500公斤,導火線2200米,雷管500發,治安處罰了48人,刑事拘留1人,逮捕1人:利用專項整治簽定安全承包合同書250份。實踐證明,通過專項整治和治安承包建立健全了多種形式的安全制度,實行了依法管理和齊抓共管,較好的適應了經濟建設的需要。誠然,民爆物品的管理絕非簽定—個單純的責任書、交一定數量的抵押金就能解決問題,但芝全管理承包責任制所體現的責任到人、利益掛鉤、依法獎懲的核心內容, 為落實和規范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是有生命力的新事物、新舉措,它在鞏固「嚴打」成果,遏制案件上升勢頭,都將發揮積極而舉足輕重的作用。

四、對實行安全承包責任制的幾個問題的思考。

縱觀我縣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實踐, 巳證明其在實際工作中日漸顯示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但還有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進一步從理論上和實踐上加以研討和思考,主要表現有四:

(—)各級領導對實行責任制的認識問題。

目前,反映出的認識問題有兩種:一種認為,是犯罪問題的本身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搞安全承包事實上不能杜絕案件和事故的發生,而是作為一種新的舉措,最大限度的實施預防,盡可能防止和減少案件或事故,實行安全承包責任制很有必要;另一種認為是,採取應急措施和權宜之計為宜,有的只催制度的建立、只催管理的落實、只催案件的查處、只管布置號召,壓擔子、壓任務。可案件一破,什麼管理、責任拋於腦後,甚至認為公安機關採取的一系列措施純屬多此一舉,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和建設。我們認為,前一種認識符合當前治安形勢和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 因為, 安全責任制的核心內容是搞好防範,提高自防、自衛能力,增強使用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員的緊迫感,實行負重管琿、強化管理。充分發揮自身在人、財、物方面的優勢, 開展群防群治,推動責任制的落實, 為自身的生產和建設服務、為穩定的社會治安秩序創造條件。

(二)各部門共同參與管理民爆物品的責任感和防範意識問題。

對民爆物品實行強化管理, 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納入各單位各部門工作指標的量化和考核, 與綜合治理考核與獎懲實行有機結合,它的本身對單位預防案件或事故的發生, 比較切實可行,此外, 為了增強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心, 實行抵押金制度,既使使用單位和個人增加了壓力,使他們不管不行、不管不利,又避免了責任制流於形式,其措施恰到好處。然而,抵押金過重,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一定影響,還會挫傷使用單位和個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抵押金過低,不但會使責任制不能落到實處,而且使用單位和個人根本不可能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引起重視,我們認為, 抵押金的收取按年銷售量或使用量價格的15%較為適宜, 既有利於各個單位經濟承受能力,不會影響生產和經營,又有利於各單位增強共同參與和齊抓共管的責任感。

(三)公安機關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問題。

自開展清理整治工作以來,查出隱患325起, 只整改了120起,涉及違爆案件300餘起, 只處罰了48人,全縣共發生爆炸案件15起,只改了10起。試想,其查處打擊力度是比較薄弱的,其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地方保護主義嚴重,關系案和人情寒難以突破,有畏難和厭戰情緒;二是綜合治理的意識淡薄, 重應急處置,輕治安防範、疏日常管理;三是正義感和責任感下強,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在少數於警中逐漸淡化。我們認為,這些現象的存在致使查處不嚴、打擊不力,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還要下一翻功夫。

(四)民爆物品的生產廠家配合地方各部門實行綜合治理的問題

近年來,爆炸物資的生產廠泉瞄準了發展勢頭和走向,只顧大規模的生產,不顧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實際操作。我們認為,生產廠家應在原生產的基礎上,特別是對雷管實行編碼封印, 以數字或字母代替,如渠江化工廠生產的雷管,編號為「QJ XXXXX」,還可以具體細化,這樣即便於使用環節上實行登記簽字制度,責任到人、管理到人、又便於公安機關查驗和堵塞管理漏洞,追查管理不善的源頭和流散渠道,杜絕管理失控和繼續流向社會,最終實現長治久安的目標。

僅供參考,請自借鑒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⑺ 民爆行業安全資格證書哪些人需要培訓

你這個問題屬於復民用爆破制行業里特別專業的一個問題了

我們民爆行業有個網站,叫民爆庫,那裡可以下載一些和您這個問題相關的論文看看。
民爆庫是中國民爆爆破行業網站,集民爆技術、民爆信息、民爆企業、爆破單位資訊、民爆行業政策。立足民爆技術,為了民爆生產安全、民爆技術進步,為中國民爆行業內部人士提供全面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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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些啰嗦,相信你如果真心想要專業的民用爆破人士來回答這個問題,民爆庫應該可以幫到您。

⑻ 如何搞好民爆個人安全工作

一、加強個人安全素質培養。一是通過參加多種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從個人思想上重視民爆安全工作。如積極參加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三項行動」、「安全月活動」、「消防月活動」「勞動競賽」等各種專項活動形式,提高自己的安全知識,增強個人的動手能力。
積極深入到民爆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之中,通過參加演練活動,現場實踐等途徑強化個人的教育培訓,快速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二、全面落實民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民爆安全管理者《安全生產責任狀》,嚴格落實全面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領導幹部靠前指揮,安全關口向基層向個人推移。 用制度管理安全,推行「安全包保責任制」領導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個人分管分片包保,職能部門或生產車間的安全監管工作,一切工作必須在安全的情況下開展,從而為民爆安全管理、隱患排查、隱患治理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機制。
三、對民爆個人所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環節,突出重點,嚴格落實定期、不定期安全監察。
積極採用民爆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古和安全評價、評估等方法,設置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實施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對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尤其對實際工作中,查重點、重點查、查反復、反復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將發現的隱患及事故及時歸類建檔,健全資料檔案制度。為領導決策、工作研究、檢查指導、工作講評、年度考評提供第一手資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預見性、規范性和針對性。
總之,民爆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綜合工程。每一名民爆安全管理工作者通過學習吸收先進管理方法,積極總結推行有效的管理經驗,使得民爆安全管理工作實現人人抓、事事管的全員參與,有效形成自我監督、相互監督的安全管理網路。

⑼ 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的業務內容是什麼如何做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制訂、公布。 第四條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產監督、鐵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 第五條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作業單位(以下稱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是治安保衛工作的重點單位,應當依法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治安保衛人員,設置技術防範設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⑽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對爆破作業違規行為如何處罰

如果達到法律規定的標准,就會觸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被認定後將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10)民爆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個人或者單位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葯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手榴彈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裝置的;

(六)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炸葯、發射葯、黑火葯一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產爆炸物品資格的單位不按照規定的品種製造,或者具有銷售、使用爆炸物品資格的單位超過限額買賣炸葯、發射葯、黑火葯十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彈葯、爆炸物的;

(九)雖未達到上述最低數量標准,但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介紹買賣槍支、彈葯、爆炸物的,以買賣槍支、彈葯、爆炸物罪的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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