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建要做哪些安全資料啊現在是基槽開挖需要什麼資料
工程現場需求做:
一、安全生產責任體制
1、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2、各級部門、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4、專職安全員上崗證
5、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上級文件通知等
二、安全管理目標
1、安全管理目標
2、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3、安全合同
4、安全責任目標考核
三、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
2、管理人員上崗證
3、安全備案
4、安全措施
四、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2、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五、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制度
2、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檢查記錄
3、定期安全檢查記錄
六、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教育記錄
3、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七、班前安全活動
1、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2、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八、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2、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件
九、事故預控措施
1、事故預控措施
2、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3、工傷事故檔案、
4、工傷事故月報
十、安全標志
1、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平面圖
2、安全標志、標語登記
十一、基坑與模板
1、基坑支護方案
2、模板施工方案
3、模板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4、拆模申請單
十二、腳手架與臨邊防護
1、腳手架施工方案
2、臨邊防護措施
3、腳手架材質抽查記錄
4、腳手架搭設交底
5、「三寶四口」檢查驗收記錄
6、腳手架搭設驗收檢查記錄
十三、施工用電
1、施工用電組織設計
2、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3、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4、漏保試跳記錄
5、電工維修、巡查記錄
十四、塔吊及中小型機械設備
1、塔吊安裝拆除方案
2、塔吊操作規程
3、塔吊人員上崗證件
4、塔吊檢驗證書、准用證等
5、塔吊驗收記錄
6、機械管理制度
7、中小型機械進場驗收記錄
基槽開挖需要資料:
1、要有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
2、原始地貌標高測量記錄。
3、土方開挖隱蔽記錄。
4、如果是基槽要有驗槽記錄。
5、如果是深基坑要有專家論證方案。
B. 一級建造師考試備考要多久
一級建造師備考時間長短很重要,並不是備考時間越長越好。大數據統計,一級建造師一般學習600-800個小時,在沒有大的失誤的情況下,通過的概率就比較大。
建造師考試是個比較偏文科的考試,需要記憶很多知識點兒,大家記住這些知識的時間都是短暫的,很多人都會有這種感受,我復習完了,感覺自己記得還行,但是等復習完下一本書的時候,前一本書的知識點就忘得差不多了。
另外就是大家的心理因素。准備時間太長,總會身心疲憊,感覺累,總想偶爾休息一下,這樣就會磨平自己備考的意志,慢慢的自己備考的心就會不堅定。
(2)患者安全目標培訓考核記錄表擴展閱讀:
備考建議
第一輪,看培訓資料的基礎課,邊聽課,邊對照書本理解,同時劃重點考點,同時講義有但課本上沒有的知識點做好記錄。第一遍慢一點,盡量以搞懂為主。此階段不用做題,已聽課為主。
第二輪,直接看精講的視頻,這里就不用看書,直接看講義。同時看完視頻之後,直接刷章節真題,後面做完題目出現問題,再回到書本去查找。一方面讓我們知道真題的考查方式和考點難度,同時可以讓我們再次強化記憶,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輪,直接刷全套5年真題,真題最少做個2,3遍。這個就實打實的用筆寫,還要模擬考場記時,檢查分數。看到自己的差距和薄弱點,然後針對性的回到相應知識點的教材和講義進行強化記憶。真題和模擬題可以穿插著做。不用題海戰術,模擬題2套左右就夠啦。
C.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目標考評、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交通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我省交通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省交通系統各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審批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經費保障,人員到位,設施齊全。
第五條 各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技術,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對發生重特大生產事故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事故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安全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構或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各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形勢,防範各類事故發生,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新技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組織安全檢查活動,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六)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八)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各項工作。
(十)定期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第十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有關行業管理機構應加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事故,同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統一監管制度和信息通報及溝通協調機制。
2、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監督檢查船舶的船員配備、持證、適任、值班等情況。
3、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管管理工作。
4、負責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工作和船舶的進出港簽證。
5、負責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工作,對內河交通密集區域、多發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遊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加強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的安全監督檢查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港航企業加強安全管理。
7、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
8、負責航道、錨地、安全作業區、施工作業區等區域的現場安全監督和秩序管理。維護水上游覽區、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的現場通航秩序。
9、監督檢查轄區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督轄區錨地、航道、調頭區、泊位水深情況。
10、現場監督檢查轄區內船舶、設施的航行、停泊和作業情況,處理轄區內船舶、設施的違法行為。
11、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適裝許可及現場監督。
12、負責助航標志的監督管理。
(二)航運管理機構
1、負責水路運輸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2、負責水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監督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
3、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並負責監督檢查。
(三)運政管理機構
1、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建立運輸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制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3、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准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做好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審核、運輸車輛安全資質審查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並提出相應措施。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整改事故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處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保障運輸安全。
8、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業務培訓。
9、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對車輛的靜態管理和動態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
10、維護汽車站秩序,監督汽車站做好「三品」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時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四)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2、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三項人員考核(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受理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
1、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2、監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公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繞行標志或修建臨時便道,以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的要求。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4、公路養護工作應當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保證公路、公路橋涵及各類公路附屬設施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5、定期對養護的公路橋梁進行檢查。公路橋梁經檢測荷載等級達不到原標準的,應當設置明顯的限載標志,並及時進行維修和加固;經檢測發現公路橋梁嚴重損壞影響通行安全的,應當設置禁止通行和繞行標志,並及時採取修復措施。
6、公路標志、標線應當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對損壞的公路標志,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更換;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按時修復、更換的,應當設置臨時公路標志。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門應與所屬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加強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人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安排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獎勵等方面的經費,並納入年度單位財務預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部門應配備專用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實行安全例會制度。
各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對客運駕駛員每周一次例會、貨運駕駛員每月一次例會。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定事項和到會情況等。
第十八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應對轄區內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兩類,檢查方式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行政領導檢查與專家檢查相結合以專家檢查和評價為主,檢查的主要內容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每半年應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根據上級要求或視情節進行專項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部門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實行登記制度,其內容包括: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項目、檢查部位、隱患情況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整改的,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並由安全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整改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檢查人員應通知行政審批部門撤銷其原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安全檢查所發現的隱患,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被檢查單位應向檢查單位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應當向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按重新規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檢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後,檢查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後仍有安全隱患的,給予停業等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其內容包括:上級檢查單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復印件、安全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資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體監控(管理)負責人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清正廉潔,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五條 具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核准、許可、認證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逐級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及考核合格的單位要給予獎勵。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安全生產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准》執行。考核實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為優秀,900分至800分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做到組織領導落實、活動方案具體、保障措施得力,活動效果明顯。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重視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准確、全面地報送各種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總結(春運、黃金周、重大活動、安全生產月、專項治理等)、事故報表、安全教育培訓、典型材料、簡報等。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檔案,並實行專人管理。
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情況、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情況、安全會議情況、安全活動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等資料。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特性。
第三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結合、專項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得低於95%,確保培訓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舉辦單位、學習內容、人員簽到冊、考試試卷及考核成績等。
第五章 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受理舉報人的舉報。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受理舉報時應將舉報事項、時間、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記錄清楚。
第三十七條 群眾舉報的事項,要及時核實和處理,核實和處理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被舉報單位要認真整改舉報事項,並將整改情況上報查處部門。
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在受理舉報後10日內予以答復。
第三十八條 對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保密,不得向被舉報單位和社會泄露舉報人情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人員,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舉報范圍包括:
(一)不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
(三)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依法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四)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的;
(五)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單位或者有關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六)其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
第四十條 對舉報的事項經調查屬實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給予舉報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
第四十一條 舉報事項調查屬實的,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部門領取獎金;委託他人代領獎金,代領人應出示本人和舉報者的有效證件。領取獎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逾期不領的,按無人領取處理;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的,須出具相關證明。
對同一事項的舉報只獎勵一次,獎勵對象為首先舉報者。
第六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位無力搶救時,應當立即請求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及有關部門救援。
嚴禁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上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4小時內上報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省交通廳。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情況。
事故具體情況調查清楚後,書面補報事故的詳細情況。
第四十四條 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趕赴現場,調查事情情況,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總結經驗教訓,採取整改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21.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對車輛、船舶的具體要求。
本規定適用全區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本規定引用的法律標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2)嚴禁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超車、違章停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超載、酒後駕駛、逆向行駛及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
3)嚴禁無《道路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公路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駕駛員培訓。嚴禁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嚴禁貨運農用車、農用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等非客動車輛營運載客。
4)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變型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對事故多發地段,公路管理部門要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標線,健全公路路口信號燈或讓行標志。
6)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疲勞駕駛,嚴禁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參加營運,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輸。
7)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的的監管,對嚴重違反交通法的司機和車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駕駛資格,並通知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或取消其營運從業資格。
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格遵守。開展交通安全「四進」活動,即:交通安全進村、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加強和提高車主、業主.、駕駛員和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須嚴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2)嚴禁船舶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嚴禁短途無證客船運輸、非客船載客運輸。嚴禁船舶帶病運行。嚴禁船舶惡劣天氣營運和冒險航行。
3)取締無船舶證書、無船名、無港藉標識的船舶。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
4)渡口設置單位必須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按規定辦理《渡口設置許可證》、《渡口登記證書》、《渡口檢驗證書》和《渡工(船員)證書》方可從事渡運。嚴禁無證渡運。
鄉鎮船舶必須遵守《江西省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同時鄉、鎮政府必須建立、健全鄉鎮船舶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整治水域通航環境,嚴禁佔用航道捕撈、養殖、采砂、淘金等行為。
6)取締非法灘塗造船,及時打擊新出現的非法灘塗造船場點。
7)水上交通安全執法檢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遊船。危險品運輸船。
檢查內容:
(1)有關船舶證書是否齊全、合格有效、船證相符。
(2)船舶是否超載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線上渡運。
(4)船員證書是否合格有效、人證相符,船舶配員是否符合規定。
(5)船舶經營資質,是否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
(6)是否超載運輸。
(7)加強對水上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強化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能。散裝液貨船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訓,持有《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准上崗作用。
3.22 旅遊景區安全管理規定
3.22.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旅遊景區安全管理具體內容。
本規定適用於全區各旅遊景區。
3.22.2 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3.22.3 建立景區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規政策的情況、景區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的環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由企業領導組織採用座談分析、項目對照的方式對企業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台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後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考試合格後執證上崗。
3.22.5 景區內有潛在危及遊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遊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遊客的安全。
3.22.6 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准,並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3.22.7 要制訂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葯品,以便能及時為遊客提供幫助。
3.22.8 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並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景區環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遊垃圾,保護景區不被人為污染
D. 安全生產化自評報告目標組織機構和責任怎麼寫
企業展安全產標准化
(1)組織習培訓:各類員層培訓全員習貫徹符合本企業類別安全產標准化評審標准其要重點培訓關員採取請進派形式少數專業員進行專業培訓培養企業自骨幹力量便本企業內部領導、員工進行培訓
(2)部門職能解:根據規定結合實際做部門、員職能解理解《考核評級標准》基礎按級管理、線負責原則各單位(部門)進行明確工明確各自所承擔項目
(3)立領導組:立考評領導組提供力、物資資源
廠、經理任組產主管任副組;各單位、部門、工領導員各單位立相應考評組主要領導任組員專業員、安全員工代表
(4)全面排查評價:全面展排查摸清企業現安全狀況水平機械行業例:首先要設備設施台賬建立清楚照《考核評級標准》基礎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境與職業健康三部內容5專業(75檢查表)本單位內部進行全面排查;找現存全部問題或符合條項掌握本企業安全狀況處於水平其行業照標准進行
(5)確定等級目標:確定企業建立安全產標准化等級目標
根據企業安全現狀水平析整改所需工作量、技術難易程度、所需資金保證程度手重視程度等素確定建立哪級安全產標准化企業目標
(6)編制整改計劃:依據確定目標針排查問題制定整改計劃按確定目標制定整改措施計劃表內容要包含 (序號/存問題/目標值/資金/責任部門/責任/完期限/完期)等
(7)落實整改計劃:加強領導落實整改措施計劃確保目標實現特別手要加強領導確定達目標間確定各單位完目標值獎罰辦;要嚴格管理嚴格考核、獎罰兌現確保目標實現
(8)專業考評整改:立考評組提供資源保障做自評准備各單位整改措施計劃完企業要立專業考評組明確組、副組及各專業考評員制訂考評計劃統考評確定考評間表實施全位現場評價;要照《考核評級標准》初步評存問題各單位制訂整改計劃表限期整改
(9)企業式自評:考評組進行自評整理關資料編寫自評報告企業要制定式自評計劃表確定各單位考評間召考評首議;宣布考評組員、工及考評計劃;按照《考核評級標准》進行現場檢查、考核評各專業組匯集考評情況召未議考評組宣布自評結
(10)企業申請復評:申請復評配合工作企業根據自評結整理、規范自評評審申請關材料按照《考核評級辦》關要求向安監局評審機構提書面評審申請評審前評審程企業要做與評審機構配合工作評審考評組企業創建安全產標准化程否領導重視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效作主線考核其綜合效並作問題析主要依據
(11)持續改進:達標由省安監局頒發安全產標准化企業牌匾證書企業通評審達標至少每進行自評自評報告報安監部門三申請延期復審
E. 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實施考核要怎麼做表
安全生產管來理目標考源核,建議設定如下項目(以部門為單位):
一.工傷事故次數(目標設定為0起,考核頻次為每月/次)
二.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企業實際狀況設定每人每月培訓課時)
三.違規違紀(目標設為0,內容包含打架、斗毆、盜竊等)
四.入廠施工管理(施工過程安全事故目標設定為0)
五.廚房安全事故(目標設為0)
六.消防安全(火災、火險事故,目標0)
F. 安全標准化的13個要素是什麼
1、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部門,確定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
3、企業應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企業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5、企業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企業應採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7、企業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8、企業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台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9、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的要求。企業應執行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10、企業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11、企業應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及企業內部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
12、企業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
13、企業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制定應急預案。
G. 通過哪些方法收集相關信息驗證安全生產投入滿足標准化要求
(1)組織學習培訓:各類人員分層次培訓,全員學習貫徹符合本企業類別的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准。其中,要重點培訓有關人員。可採取「請進來,派出去」的形式,對少數專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培養企業自己的骨幹力量,以便對本企業內部的領導、員工進行培訓。
(2)部門職能分解:根據規定,結合實際,做好部門、人員職能分解。在理解《考核評級標准》的基礎上,按「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對各單位(部門)進行明確分工,明確各自所承擔的項目。
(3)成立領導小組:成立考評領導小組,提供人力、物資資源。
廠長、經理任組長,生產主管任副組長;各單位、部門、工會領導為成員。各單位成立相應考評組,主要領導任組長,成員有專業人員、安全員和工會代表。
(4)全面排查評價:全面開展排查,摸清企業現有安全狀況水平。以機械行業為例:首先要將設備設施台賬建立清楚。對照《考核評級標准》,將基礎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境與職業健康三部分內容,分5個專業(75個檢查表)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全面排查;找出現存的全部問題或不符合條項,掌握本企業的安全狀況處於什麼水平。其他行業對照標准進行。
(5)確定等級目標:確定企業建立安全生產標准化的等級目標。
根據企業安全現狀水平,分析整改所需工作量的大小、技術的難易程度、所需資金的保證程度和一把手的重視程度等因素,來確定建立哪一級安全生產標准化企業的目標。
(6)編制整改計劃:依據確定的目標,針對排查問題,制定整改計劃。按確定的目標,制定整改措施計劃表。內容要包含 (序號/存在問題/目標值/資金/責任部門/責任人/完成期限/完成日期)等。
(7)落實整改計劃:加強領導,落實整改措施計劃,確保目標實現。特別是一把手,要加強領導,確定達到目標的時間,確定對各單位完成目標值的獎罰辦法;要嚴格管理,嚴格考核、獎罰兌現,確保目標實現。
(8)專業考評整改:成立考評組,提供資源保障,做好自評准備。各單位整改措施計劃完成後,企業要成立專業考評組。明確組長、副組長及各專業考評人員。制訂考評計劃,統一考評方法,確定考評時間表,實施全方位的現場評價;要對照《考核評級標准》初步評分。對存在的問題,各單位制訂整改計劃表,限期整改。
(9)企業正式自評:考評組進行自評,整理有關資料,編寫自評報告。企業要制定正式自評計劃表,確定對各單位的考評時間。召開考評首次會議;宣布考評組成員、分工及考評計劃;按照《考核評級標准》進行現場檢查、考核評分。各專業組匯集考評情況,召開未次會議,考評組長宣布自評結果。
(10)企業申請復評:申請復評,配合工作。企業根據自評結果,整理、規范自評和評審申請的有關材料,按照《考核評級辦法》中的有關要求,向安監局評審機構提出書面評審申請。在評審前和評審過程中,企業要做好與評審機構的配合工作。評審時,考評組將以企業在創建安全生產標准化過程中是否「領導重視,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有效」作為主線,考核其綜合效果並作為問題分析的主要依據。
(11)持續改進:達標後,由省安監局頒發「安全生產標准化企業」牌匾和證書。企業通過評審達標後至少每年進行一次自評,將自評報告上報安監部門,三年後申請延期復審。
H. 求全套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組 織 機 構
一、 崗位設置原則
二、 組織機構
第二內章 部 門 職 能
一、 工程部容部門職能
二、 項目部部門職能
第三章 職位說明書
一、 工程部經理
二、 總工程師
三、 項目部經理
四、 土建工程師
五、 水暖工程師
六、 電氣工程師
七、 裝修工程師
第四章 工作制度
一、 工程部工作目標管理規定
二、 工程部資料與文件管理規定
三、 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四、 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制度
五、 工程現場管理規定
六、 用章制度
七、 考勤制度
八、 工作日誌、月報制度
九、 設計變更制度
十、 簽證管理制度
十一、 工程款支付程序
第五章 工作流程圖
一、 工程招投標階段
二、 施工准備階段
三、 施工階段
四、 竣工驗收階段
五、 工程部與外部的工作關系
第六章 附件 表格
具體文件已經發送郵箱,請查收。
希望採納
I. 護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護理核心制度:
1、護理質量管理制度;
2、病房管理制度;
3、搶救工作版制度;
4、分級護理權制度;
6、護理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
(1)、醫囑查對制度;
(2)、輸血查對制度:取血時應和血庫發血者共同查對;
(3)、服葯、注射、輸液查對制度;
(4)、手術查對制度;
(5)、供應室查對制度;
(6)、飲食查對制度。
7、給葯制度;
8、護理查房制度;
9、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0、護理會診制度;
11、病房一般消毒隔離管理制度;
12、護理安全管理制度;
13、護理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14、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9)患者安全目標培訓考核記錄表擴展閱讀:
護理是一門運用科學,有條理有目的有計劃的執行基礎或常規護理,配合醫生治療,了解觀察病人病情,危重生命體征、體重營養定期觀察監測,並從生理心理、社會文化和精神諸方面,照顧病人的生活起居,日常活動、基本安全等。
如心肌梗塞病人可表現為:生理的——疼痛、胸悶、氣急;心理的——害怕、恐懼;思想文化的——對疾病知識的自我認識和理解程度;精神的——是否被護士和醫生重視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