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在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機制
在預算審查前
召開相關人員舉行會議
聽取各方意見
❷ 新預演算法人大怎麼監督
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依法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預演算法 人大從以下幾方面的完善和改進,進行監督:
——三初審。在人代會或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相關草案和報告前,新預演算法規定,地級市人大專門委員會要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本級決算草案」三項內容進行初步審查。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前相比,新法明確指出初審的對象是「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而非僅指「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雖然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並不需要人代會批准,但仍需對其進行初步審查和大會審查,不能一筆帶過。同時,在我市人大的實踐中,對於「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一向是進行嚴格的初步審查,但是並未出具專門的預算調整方案審查報告。結合前後條款,包括預算調整方案在內,我們人大應對這三項內容的初步審查都應出具相應的審查意見報告。
——意見-反饋雙報告。「雙報告」是指新法規定,財經委在「三初審」時要提出「初步審查意見」;根據這些初審意見,財政部門要對進行相應修改,並「應當將處理情況及時反饋」。雖然新法沒有明文提出要形成「初審意見報告」或者「處理反饋報告」,但同時又規定「依照本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提出的意見以及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反饋的處理情況報告,應當印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見「初審意見」和「處理情況」仍需形成書面形式。目前,我市人大對於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級決算草案都出具專門的書面審查報告,對於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的審查意見也口頭告知財政部門。但財政部門對於這些初審意見的分析和落實情況,也僅以口頭匯報的形式反饋一部分,並沒有專門的書面報告。
——初審-結果兩報告。「兩報告」是指新法規定在審查預算時,地級市人大財經委向本級人代會主席團提出關於總預算草案及上一年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結果報告;在審查決算時,地級市人大財經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於本級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需要注意的是,新法具體規定,審批預算草案時,由財經委向本級人代會主席團提出的是「總預算草案及上一年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結果報告」,而非我市人大以往提交的「上一年總預算執行和今年總預算草案」的「審查報告」。審批決算時提交的也是本級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而非「審查報告」。雖然新法規定的審查結果報告與以往提交的審查報告在內容要求上並無實質差異,但在報告名稱上卻有著明顯不同,需要在行文格式上作調整。同時,這也形成在預決算審批中,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初審意見報告和審查結果報告的兩報告制。這是對當前財經委只有審查報告的單一報告的豐富和加強,有利於在制度和程序上保障預算審查的充分和深入。
——三參與。新法規定,財經委在對預算、決算和預算調整進行初步審查時,「應當邀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在「三初審」中「三參與」,這是擴大代表參與、實現預算民主的重要渠道。根據以往經驗和其他地區的辦法,有三種形式可供選擇。一是召開大多數人大代表參與的「預算情況通報會」,或是在舉行人大代表重要情況通報會的同時專門安排一定的議程進行預算相關情況通報。二是專門召開「預算懇談會」,邀請部分人大代表與財政部門進行預算懇談,財政部門介紹相關情況,人大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三是邀請若幹人大代表列席財經委會議。財經委依召開會議進行初審時,市人大代表應邀列席旁聽並發表意見建議。
——雙印發。新法規定,「依照本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提出的意見以及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反饋的處理情況報告,應當印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也就是說,「三初審」的兩個報告——財經委的初審意見報告、財政部門的處理情況報告都要印送本級人大代表。但這項規定也存在一個問題需要探討,就是將本級人大代表作為印送對象似有不妥。三項議題中,本級預算草案的審批許可權屬於人代會,有關的初審意見和處理情況兩個報告印送人大代表是理所當然的。而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和本級決算草案的審批許可權屬於人大常委會,相關的「意見-反饋雙報告」,與其印發人大代表,不如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更為合適。一則文件發送范圍與職責范圍可以保持一致,二則在人代會閉會期間專門將兩個報告印送所以人大代表也難以操作。如果說將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決算草案的初審意見報告、處理情況報告印送所有人大代表是為了體現凸出代表參與、保障代表知情權的話,那麼比這兩個報告更為重要和關鍵的預算調整方案報告和決算草案報告同樣也沒有理由不印送給每一位人大代表。如此類推,則無窮無盡。所以,將預算草案及上年執行情況的「雙報告」印送人大代表,將預算調整方案和決算草案的「雙報告」印送常委會組成人員,邏輯上相對更為嚴謹,操作上也更為可行。
——三重點。新法第48條規定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預算草案及其報告、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應當給予重點審查的幾項內容。與原條文相比,新增的有三項:「預算的編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本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預算安排舉借的債務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新預演算法新增了編制完整性、轉移支付和舉借債務三個審查重點,意味著我們人大在初步審議和大會審議過程中應對這三項內容充分關注。也意味著同級政府提交的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中,必須對這三部分的內容予以必要和適當的報告與說明。事實上,在以往的報告中,對這三方面的內容是非常輕描淡寫,甚至隻字不提的。在新法落實過程中,市人大首先加強對政府預算報告的形式性要求,確保新增的三項重點內容在政府預算報告中有客觀、全面、真實的表述,為人大重點審議這三個重點內容提供基礎。
——四調三不調。新預演算法規定,有四種情況應當進行預算調整:一是「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的」;二是「需要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三是「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的」;四是「需要增加舉借債務數額的」。這是四種需要調整預算的情況。預演算法還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因上級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級政府提供配套資金的專項轉移支付」而引起的預算支出變化,不屬於預算調整。同時,又規定了「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於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綜合起來,就是有三種情況預算收支雖有增減,但不需進行預算調整,即:非配套轉移支付不調增加、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沖減赤字(減少計劃內負債)。對於必須進行預算調整的標准,新預演算法的規定與當前地方各級人大實際操作和執行的標准並不一致,需要我們對此進行梳理和整合,與上位法保持一致。
——兩批復抄送。新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將「批復本級各部門的預算」和「批復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預算」,抄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向財經委抄送部門預算和下級轉移支付的批復,這是新預算增加的內容,以往中並沒有實行過。接收這兩項批復的抄送後,財經委如何進行後續操作,並藉此深化對部門預算和下級轉移支付的監督,則是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和努力的。
——下級預決算備案。原預演算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將下一級政府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備案。新預演算法保留了此規定,並新增「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將下一級政府報送備案的決算匯總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也就是說,縣級以上各級政府需要將下一級政府的預算和決算,經匯總後都要報送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至於報備的形式,結合前後條文,應當是以分區預決算的形式向人大常委會報備,即本級政府將各個下一級政府預算按照行政區劃,分別列明各自的預決算收支數,而不是全部下一級政府預決算收支的加總數。
——預支說明。在預算年度開始後、本年度預算經人代會批准前,新預演算法具體規定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結轉的支出;參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以及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以及用於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同時這些提前預支的情況,應當在預算草案的報告中作出說明,接受人大的審議和監督。這也需要人大對此部分內容要多加關注。
——新增轉移支付說明。新法規定,接受增加專項轉移支付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有關情況。結合前後條文,這里指的「增加專項轉移支付」,應指不需要本級政府提供配套資金的轉移支付。
——債務預決算審查。新預演算法雖未明確提出「債務預決算」的提法,但新法在預算草案審查重點中新增「預算安排舉借的債務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的內容,同時又在決算草案重點審查中新增對「經批准舉借債務的規模、結構、使用、償還等情況」的內容。在預算草案報告中陳述的當年債務計劃,可是看作是「債務的預算」;在決算草案報告中陳述的上年債務執行實際,也可以看作是「債務的決算」。這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看作是債務的預決算審查制度。雖然這種制度安排比較粗略和簡單,但卻是以法律形式明確建立的,具有深遠的意義。其中,對債務的「規模、結構、使用、償還」四方面內容的審查要求,可以稱之為債務四要素,應當作為對政府債務情況報告的形式性要求。
——權責發生制和綜合財務報告。新預演算法特別規定各級預算收支的會計准則原則是收付實現制,但特定事項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預算編報,並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部門每年也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並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權責發生制和綜合財務報告,實際上是針對政府性債務加強管控的措施之一。相比收付實現制,權責發生制能更全面地體現政府融資獲得資金的同時政府性債務也相應增加的情況;綜合財務報告能從更全面、清晰地審視政府的資產負債情況。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或備案權責發生制事項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有利於人大掌握政府的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提升預算監督的效果
❸ 求一個人大代表聯絡員制度~~
近年來,各級人大在改進和完善人大會議對計劃和預算的審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從實踐來看,目前尚存在人大會議審議時間短、部分代表計劃預算專業知識欠缺、閉會期間缺乏完整的計劃和預算監督制度等不足。如何發揮省人大代表作用,強化省人大對計劃和預算的審查監督?代表聯絡員制度應運而生。該制度是指由各代表團確定本代表團熟悉計劃或預算工作的代表作為聯絡員,充分發揮聯絡和橋梁作用,搭建人大計劃預算審查監督機構和人大代表、社會公眾之間的信息傳遞平台,從而建立起會前、會中、會後全過程對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查監督的工作機制。本文對建立完善代表聯絡員制度,強化計劃和預算審查監督進行了探索與思考。代表聯絡員制度設計★產生與任期代表聯絡員由各代表團確定2-3名代表,並報送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備案。聯絡員任期與省人大代表任期一致。★主要工作和活動人大會議前,參加財經委、預算工委組織的聯絡員會議,提前了解掌握計劃和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政策法規及計劃預算執行等有關情況。人大會議期間協助本代表團團長組織解讀並指導本代表團審議計劃和預算報告及草案。認真參與審查計劃和預算報告及草案,收集本代表團代表的審議意見和建議,分析整理後及時送大會秘書處計劃預算組。人大會議閉會期間根據財經委和預算工委的邀請,參加業務培訓、專題研討、工作交流座談會;參加預決算草案預先審查;參加計劃和預算報告及草案、決算報告、審計工作報告的初步審查;參加政府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議;參加調研和課題研究等活動。及時了解掌握計劃和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動態信息、政策法規及相關資料並作好調查研究;主動收集所在代表團代表的意見和社會公眾對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反映,按季度將意見建議分別轉交財經委、預算工委。實施代表聯絡員制度的工作探索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人大會議召開的實際情況,實施代表聯絡員制度,我們探索了以下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圍繞提高代表聯絡員計劃和預算專業知識及基礎技能,增強計劃和預算草案審議的針對性,邀請代表聯絡員參加省人大財經委和預算工委舉辦的全省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培訓班,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學習培訓。培訓計劃預算審查方法及專業基礎知識 主要內容包括:預演算法律法規制度,公共財政與預算管理,稅收征管,部門綜合預算改革,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及國有資產管理,預算執行審計,計劃預算審查程序及方法,預算收支及預算報表名詞術語解讀等。對經濟熱點問題進行解讀分析 如災後重建和擴大內需的稅收扶持政策及其對我省地方稅收收入的影響,金融危機對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財政收入的影響等。解讀計劃和預算草案及報告內容 人大會議期間,大會計劃預算組邀請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等部門的同志對計劃和預算草案的編制、計劃預算報告以及審計工作開展等情況進行專題介紹,並對一些重大項目的計劃和收支安排等進行了重點說明,為人大代表看懂計劃和預算草案及報告奠定了基礎。★召開聯絡員會議人大會議前,大會秘書處計劃預算組邀請聯絡員進行座談。座談中,計劃預算組就財經委和預算工委預審、初審有關情況向代表聯絡員作出通報,並對當年計劃預算審查的重點向聯絡員提出建議意見。★做好意見收集及反饋閉會期間,財經委和預算工委及時收集聯絡員對計劃預算執行的意見和建議,對涉及到計劃和預算執行的一些重大問題經研究後報省人大常委會。一般的建議意見由財經委和預算工委分析整理後,按程序轉有關部門辦理,並將辦理情況及時反饋代表聯絡員。★組織視察調研組織代表聯絡員對一些影響發展、涉及穩定、關系民生的重大問題開展視察和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建議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增加投入、規范管理、提高效益,努力促進省委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召開經濟形勢分析會就如何面對我省經濟發展所處的形勢,組織召開聯絡員專題研討會。邀請代表聯絡員就「如何加快災後恢復重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如何擴大內需,應對金融危機」、「財政資金使用進度和效果」、「如何籌集和管理好財政及社會資金,以推動民生工程、災後重建及國家重點項目的實施」等進行專題研究討論,為我省經濟實現「止滑提速、加快發展」目標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