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有哪些要求
1、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2、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求擴展閱讀:
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1、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
2、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3、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安全培訓機構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⑵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是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的重要措施。什麼樣的安全培訓會更有效果呢,這是我們更加值得研究的問題。
那麼,怎樣才能做好企業安全培訓工作呢?
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必須強化公司領導安全生產法制化教育和安全意識。
領導(班子)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極其重要,確保國家對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政策、法律法規、要求的貫徹落實,首先必須強化領導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得安全教育培訓投入,教育培訓內容、方法、時間以及培訓效果得以有效實施。
2、企業必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機制。企業要針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廣泛性和長期性的特點,針對自身的不同情況制定一套長期的、系統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既要有總體目標又要有階段性目標,而在具體操作中,各階段的培訓工作要做到有機地結合。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易實施、能考核。
3、必須更加科學地加強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班組是企業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和管理組織,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好壞,直接關繫到企業的整個安全指標,只有班組的安全水平有了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水平才能提升。
總之,安全教育培訓是當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只要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就能實現從「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怎樣才能安全」的思維轉變,全面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形成安全文化,就能實現安全生產,推進企業安全和諧發展。
⑶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基本要求(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3)所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2.培訓的主要內容(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3.培訓時間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4.再培訓的主要內容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4)典型事故案例。
⑷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強化全民安全意識,提高勞動者安全生版產技術素質,是落實「三個代表權」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今年是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產年」,又將迎來建國60周年紀念活動,組織開展好全年安全宣教培訓工作,對保證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立足防範,強化監督有著重大意義。 按照《安全培訓管理辦法》(國家總局第20號令)規定,依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培訓「十一五」規劃要求,結合我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特製定2009年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2009年全區安全生產宣
⑸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本規定有哪些
1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貫穿於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包括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和人員資格審定等工作內容。
2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應依據類型、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形式等需求進行編制。
3
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類型應包括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繼續教育,以及各類證書的初審、復審培訓。
4
建築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規程;
3)
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4)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後果;
5)
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
建築施工企業應結合季節施工要求及安全生產形勢對從業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
建築施工企業每年應按規定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2)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業的下列人員上崗前還應滿定下列要求:
1)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
企業的技術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崗位資格證書;
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理論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8
建築施工企業應及時統計、匯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資格認定等相關記錄,定期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