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勞動局電話
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勞動局電話是:0579-82191981,地址:金華市光南路1329號 金東區行政中心三樓。
金華市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職責: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和區黨委、政府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2、負責全區國家行政機關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依法對全區國家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負責承辦區屬機關公務員的錄用、培訓、考核、獎懲、申訴、控告、退休和政府部門公務員非領導職務任免;
3、執行國家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審和聘任工作;
4、根據市有關人才引進和人才資源開發的政策,研究制訂本轄區具體實施辦法,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網路,組織人才交流和引進人才活動,負責辦理人才和國外智力引進手續及轄區內就業的各類人員的人事代理工作。
5、統一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強化勞動執法,綜合管理全區職業介紹、就業訓練、社區就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6、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鎮退伍戰士和志願兵的安置工作;
7、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和工資計劃,具體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和離退休人同生活費調整工作;
8、參與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工作,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企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繳費工作,負責轄區內的失業保險和農保工作;
9、負責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承辦區和鄉鎮黨政機關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和區屬事業單位的建立、撤並、更名的審批工作。負責管理和承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
10、指導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退休幹部、退休工人。檢查、指導各部門各單位退休人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實,組織開展全區性的退休幹部活動;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金華市建協教育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金華市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設置有:
辦公室(0579-82192020)
錄用調配科(0579-82181336)
工資福利退干科(0579-82176511)
教育培訓職稱科(0579-82176510)
仲裁法規科(0579-82176513)
社會保險科(0579-82191979)
行政許可科(0579-82191555)
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0579-82181336)
就業管理服務處(0579-82191980)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0579-82191981)
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0579-82191728)
城鄉居民醫療社會保險管理處(0579-82176239)
人事勞動仲裁院(0579-82171832)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0579-82176507)
勞動監察舉報投訴電話(96309)
❷ 金華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組成部門
市政府辦
市發改委
市經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回
市財政局
市人事局
市勞動答保障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建設局
市規劃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農業局
市林業局
市外經貿局
文廣新局
市體育局
市衛生局
市人口計生委
市審計局
市統計局
市環保局
市貿易糧食局
市旅遊局
市機關事務局
市外僑辦
市人防辦
市文物局
市行政執法局
市安全監管局
市行政服務中心
市供銷社
市協作辦
市創建辦
市志辦
市國稅局
市工商局
市質量技監局
市民宗局
市食品葯品監管局
金華電業局
市郵政局
市無線電管理局
金華檢驗檢疫局
金華海關
市煙草局
市氣象局
金華開發區管委會
市信訪局 市人民銀行
金華消防
❸ 金華市公安局下屬單位有哪些
根據工作職責和公安機關的工作特點,市公安局設25個職能處室(支隊)和政治部。政治部為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和負責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政治部下轄幹部處、警務處、教育訓練處和宣傳處。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設置。
1、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圍繞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組織調查研究,為市局黨委決策提供依據和預案;承擔或參與起草市局重要文件和領導的重要講話、報告,負責承擔市局重大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局領導安排和組織公務活動,做好協調工作;督查督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以及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公安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工作;負責公安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保密工作,負責機要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文件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文件的審核和會議管理;負責局機關檔案和史志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檔案工作;負責公安外事、接待工作。
(二)信訪處
受理、督促查處群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
(三)警務督察支隊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現場執法、執勤情況進行督察;維護公安民警的正當執法權益。
(四)幹部處
承擔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分局的幹部,協助縣、市黨委及組織部門管理、考核、推薦縣(市)公安局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負責管理市局和公安分局編制的分配、使用,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指導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調配的審核和人民警察警銜、工資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安院校畢業生分配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出國(境)人員政治審查;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優撫工作;負責對消防營職以上幹部的協管工作;做好乾部檔案的保管、收集、鑒別和整理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人的管理工作。
(五)警務處
負責政治部內部行政管理、檔案、外聯等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理論研究以及領導交辦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全市正規化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評議工作;負責表彰獎勵的受理、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工作及績效考評系統的建設與維護工作;負責政工網站維護管理工作。
(六)教育訓練處
制訂全市公安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在職民警的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教育;研究指導金華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招生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的警察體育工作。
(七)宣傳處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和措施,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和承擔全市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公安機關內部報刊、影視、出版和新聞報道工作;指導公安機關的文化建設工作。
(八)指揮中心(下設副科級機構:打防控工作指導科)
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公安110報警指揮系統建設,承擔市本級全部和本市其他縣市部分報警求助的受理和調度處置任務;收集、整理、報送 、分析全市各類社會治安動態及有關社情和公安信息;協助局領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災害事故及協調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做好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檢查各縣市區公安機關認真開展打防控考核等工作。
(九)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運用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職權,依法查實並通過司法程序以刑罰手段打擊經濟運行領域的犯罪行為,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犯罪活動發案動態,制定預防和打擊對策;承辦轄區內部分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組織、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公安機關的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協調、協助跨區域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和布控。
(十)治安支隊(下設基層基礎大隊和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2個副科級機構)
掌握、分析全市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查處的對策;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協調跨縣(市、區)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指導治安部門管轄的95類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辦理認為需要直接偵查的具有重大影響或重特大的刑事案件;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槍支彈葯、爆炸物品、危險物品、核材料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及城鄉、內河水域的治安管理;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管理戶籍、流動人口和居民身份證;負責人口統計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徵兵、招收飛行員的政審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排爆、安檢和技防設施的推廣應用;指導治保會、保安服務公司等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指導、協調市區各公安分局依法及時查處市本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涉及的治安、刑事案件。
(十一)刑事偵查支隊(下設大要案偵察大隊和計程車治安管理大隊2個副科級機構)
承擔全市刑事偵查工作的組織、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和部分實戰職能;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研判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項斗爭;指導、組織、參與嚴重暴力案件、涉外案件、涉黑涉惡案件和跨縣(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市局警犬基地建設,並為全市刑事偵查、安全保衛等提供警犬技術服務;負責指導全市計程車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與外省、市的刑偵協作工作。
(十二) 金華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對外稱金華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
承擔全市重特大疑難惡性刑事案件的現場勘驗、全市刑事案件疑難痕跡檢驗、毒物毒品檢驗、DNA檢驗、文件檢驗、人體傷害重新鑒定、疑難圖像處理等工作,承擔市區范圍刑事案件屍體、交通事故屍體、無名屍體檢驗和人身傷害檢驗,承擔全市刑事科學技術工作的規劃、管理、指導、培訓和部分科研工作。
(十三)禁毒支隊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和規律特點,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和涉毒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指導強制戒毒、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負責市禁毒辦的日常事務工作,組織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
(十四)交通警察支隊(下設副科級機構:直屬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和車輛管理所、秩序科、事故對策科)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負責組織、指導機動車輛安全檢測、牌證發放、駕駛員考試、考核及證件的核發與管理,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城市交通組織,參與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審查;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
(十五)特警支隊(下設副科級機構:一、二、三大隊)
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參與處置暴亂、騷亂事件;參與處置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參與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特定的巡邏值勤任務;辦理上級交辦的案件;為危難群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
(十六)網路警察支隊
負責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工作;查處危害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安全檢查工作。
(十七)法制處
負責指導和審核公安機關制訂的有關規范性文件;負責行政、刑事執法指導;負責對執法違法案件的監督糾正和指導執法監督工作;參與對重大、疑難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處理的研究;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歸口案件;負責勞動教養、少年犯管教案件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承辦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審批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監所管理支隊
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醫院等羈押場所和人員的監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羈押情況,研究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檢查督促監管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指導看守所罪犯再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監管場所深挖犯罪;指導、監督留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工作;檢查督促監管羈押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九)出入境管理局
受理、審核、審批本市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台申請;受理、審核、審批在金境外人員(含外國人、港澳台居民、華僑)的旅行、居留申請及日常管理等事務;受理加入、恢復和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和國籍確認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和妨害國邊境管理秩序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信息通信處(增掛公安信息中心牌子)
負責對全市公安系統有線、無線、圖像通信等業務的發展規劃和建設;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資料庫,綜合分析、處理各類公安信息資料,為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負責保障公安信息通訊網路的正常運行,承擔市局機關有線業務、話務等工作。
(二十一)科技處
研究制訂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和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公安科技立項、申報、成果鑒定、驗收、獎勵和技術推廣;實施對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的行業管理和技術監督;指導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公安科技情報的收集、研究及學術交流。
(二十二)警衛處(增掛「中共金華市委警衛局」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對來金華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有關黨和國家領導人參加的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及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警衛保衛任務。
(二十三)後勤處(下設金華市機關會計核算中心公安分中心)
負責全市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計劃、申報、分配及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建設的規劃和檢查指導;負責全局性重大會議、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以及大型活動保衛工作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被裝發放工作;負責各項經費、基建、房產、器材、辦公設備、機動車輛的管理工作及幹警醫療保健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二十四)審計室
負責部署、指導、檢查全市公安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各縣(市、區)公安局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經濟活動的審計調查。
(二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協調、組織局機關安全保衛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直屬單位
(一)金華市看守所
負責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監管、警戒、教育和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安全、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 金華市拘留所
負責對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員進行教育和管理。
(三)收容教育所
負責對被收容的賣淫嫖娼人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性病檢查治療。
(四)金華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新民警上崗培訓,在職民警的崗位培訓,民警警銜晉升培訓和學歷教育輔導;協助配合市局業務處室搞好企事業單位保衛幹部等人員培訓。
❹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有專科升本科嗎
有的。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位於浙江金華。是一所綜合類的公立高職院校。國家回示範答性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高職界的「浙大」。2015年,入選國家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成為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職人才培養試點院校。2017年,以排名第一的成績入圍省重點建設的高職院校行列。截至2018年6月,設有13個二級學院,開辦60個專科專業。
專升本有以下方式:
第一類是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亦稱統招專升本),考試對象僅限於各省、直轄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入學)的專科應屆畢業生。個別省份的命名有所差別,如河北省稱為普通高校專接本,廣東省稱為普通高校專插本,江蘇省稱為普通高校專轉本,其餘省份皆稱為普通高校專升本。
第二類是成人高等教育專升本,其擁有四種途徑:包括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分業余和函授兩種學習方式)、網路教育專升本(遠程教育)、開放大學(原廣播電視大學)專升本。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有函授、網路、夜大三種學習方式,可以參加成人高等教育專升本。
❺ 金華市行業協會有哪些
金華市保險行業協會,建築業協會,婚慶業協會,房地產業協會,好多。。。。。。
❻ 開辦一個教育培訓中心需要哪些證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辦人應向擬設地所在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辦學場地證明、舉辦者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經審批達到設立標準的,可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教育培訓機構領取此證後,需到有關部門辦理並取得法人登記證、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開設銀行賬號。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賬號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辦學許可證)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辦學許可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式樣(許可證式樣見附件一、二),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印製。
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審批後頒發辦學許可證。
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審批後頒發辦學許可證,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辦學許可證為民辦學校辦學的合法證件。辦學許可證分正本、副本。民辦學校須將辦學許可證正本放置在主要辦學場所。
四、辦學許可證自2004年9月1日起啟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的職責,對所審批的民辦學校頒發辦學許可證;並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做好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學校的備案工作。
五、此次啟用的辦學許可證正式啟用前,原已領取了《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其進行全面檢查,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換發新的辦學許可證。
六、辦學許可證填寫要求:
1.名稱:學校章程規定的學校名稱。
2.地址:學校章程規定的學校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3.負責人:經審批機關核準的,能代表學校行使職權的、按照學校章程合法選聘的校長。
4.辦學類型:審批機關批準的學校類型(如幼兒園、小學、中學、學院等)。
出資者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須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中註明「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5.批准文號:審批機關批准學校設立的批准文件號。
6.有效期:發證機關按實際情況填寫。
7.發證機關:審批機關。
8.編號:編號為13位數。前6位數為國家行政區劃代碼,其中1~2位數為省級代碼,1~4位數為地級代碼,1~6位數為縣級代碼。第7位數為學校層次碼,「1」為高等學校,「2」為其他高等教育機構,「3」為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4」為普通初中或職業初中,「5」為小學,「6」為幼兒園,「7」為培訓機構,「8」為其他。後8~13位數為學校排序。
辦學許可證內容若發生變更,發證機關須在副本中註明,加蓋「發證機關變更專用章」,並換發辦學許可證正本。
七、頒發辦學許可證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制訂並完善有關的管理制度,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❼ 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培訓中心頒發的資料員證管用嗎
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一般是不承認的,其他省份有的還是可以用。
❽ 金華市行駛證怎麼辦理
去金華市車管所辦理。
❾ 電工證分幾級。分別怎麼考
電工有四證: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職業資格證書、建築施工特種操作資格證。
1、特種作業操作證:作業種類:電工(俗稱操作證、上崗證),分類: 高壓運行維護作業、高壓安裝修造作業、低壓電工作業、安裝、維修、發電、配電。自2010年後,老版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樣本改用二代身份證似的IC卡類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樣本 ,復審為三年一審,特種作業操作證6年換一次證。
2、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擁有此證後,就代表成為一名真正的電工了,負責的范圍在「用電設備以前」,如:發電站-->變電站(輸電站)-->廠內(社區)變電站-->變壓器-->開關櫃。分類: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分為低壓、高壓、特種三個類別。
3、職業資格證書:從事職業:電工及屬於電工的工種(俗稱等級證),分類: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三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英文) 、技師(二級)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 和高級技師(一級)新版一級職業資格證書 。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也作為用人單位審驗從業資格的證書,其中電工及其所屬電工的職業工種(如繼電保護工、維修電工、配電線路工、電氣試驗工等)均可以作為電工的資格憑證。
4、建築施工特種操作資格證(建設廳操作證)
報名條件:
(一) 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 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 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五) 取得電工操作資格證(上崗證)
電工的分類五花八門,比如,按屬性可分社會電工和行業電工;按工作性質可分為安裝電工、運行(值班)電工、維修電工和生產管理電工:按工作范圍可分為企業電工、農村電工、建築電工、物業電工;按技術等級可分為初級電工、中級電工、高級電工等;按電壓性質可分為高壓電工、低壓電工和特種電工;按電壓高低可分為強電電工、弱電電工。
在供電企業,電工按工作場地可分為內勤電工和外勤電工,內勤電工包括變電運行值班工、變電檢修工、繼電保護工、電氣試驗工、抄表核算收費工、電能計量工、裝表接電工等;外勤電工又稱線路電工,包括輸電線路工、配電線路工、電力電纜工等。
可見,雖然都叫電工,但不同種類電工間的工作內容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