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公司應該注意什麼呢
(一)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類型
企業按組建形式可以分為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目前,90%以上的企業類型為有限公司(以注冊資本承擔對外賠償限額),而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因投資者承擔無限責任而選擇這2種企業類型的較少。
(二)公司注冊資本要求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其中,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可以分期出資,首批不低於20%,其餘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到位。
但是,不同公司類型對於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是不一樣的。例如,國際貨運代理公司要求最低注冊資本為500元人民幣。需注意的是,任何公司在設立登記時,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對注冊資本的要求,也要符合行業法規對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
(三)公司注冊費用
公司注冊費用由行政收費、銀行開戶費用、驗資費及代理公司服務費構成。但是,上海各個區及開發區對於公司注冊登記費用的補貼政策是不一樣的。每家代理公司收取的服務費也略有差異。一般普通的有限公司注冊登記代理服務費用為2000元。
(四)特殊項目審批
請以下行業的公司,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特別准證,也叫前置許可。如:加油站,成品油倉儲,屠宰,教育,宗教團體,拍賣業,典當業,刻章業,停車場,律師、會計服務等項目。
拓展資料:
注冊公司開設銀行基本賬戶需要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3、稅務登記證正本;
4、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5、授權書;
5、公章、財務章、人名章等 。
B. 培訓機構轉讓給沒有辦學資格的人合同能否生效
注意機構是否有辦學資格和人是兩碼事,只能說投資人變了。只要轉讓後和以前一樣具有辦學資格條件,有效的。比如有個幼兒園,名稱沒有變,幼兒園教職員工沒有變,硬體條件沒變,只是老闆變了,其實什麼也沒有影響。
C. 前幾個月接手了一家舞蹈培訓轉讓. 合同上註明 糾紛由接手人承擔. 當時沒在意也就簽字了. 如今培訓
雖然合同上註明糾紛由接手人承擔,但沒有作具體說明,你可以以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來向法院請撤銷合同。
D. 輔導班打算轉讓,部分學生學費已交,該如何簽合同
只要在合約中加註:某某等共計多少學生學費已交,一並轉交乙方,各學生享有繼續學習之權利,乙方不得再收取本期費用。然後給家長們電話通知就好
E. 我正在接手一個培訓機構,簽了和轉讓協議,已經付款接近一半,但發現經營不是事前介紹那樣,還有,
這家培訓機構是什麼性質的?公司?
你接手的轉讓是否辦了工商變更?
你說的房產證,所有人是誰?
F. 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所謂欺詐,就是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欺騙對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兒共同欺騙他人,假扮訂立合同騙取對方的定金、預付款。構成欺詐要有一方有欺詐的故意,實施了欺詐的行為,受欺詐方簽訂合同是受欺詐的結果等要件。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即雙方當事人互相勾結,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訂立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價變賣國有資產,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等。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指當事人訂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內容上是非法的。如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名為借貸、實為非法集資的合同,名為分包、實為轉包的合同,為逃避債務而轉移資產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就是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它違反了社會公共道德,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如提供場地給他人進行淫穢表演、聚眾賭博、賣淫嫖娼等活動。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法律是指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強制性規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人們必須為某些行為或不得為某些行為,如違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合同,非法買賣麻醉葯品的合同。
6、格式條款和免責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二、合同被認定無效後的法律後果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於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返還財產有單方返還和雙方返還兩種形式。
2、折價補償
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非民事後果
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除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性法律後果外,在特殊情況下還發生非民事性後果,如追繳財產收歸國家或返還給受損失的集體。
G. 一個朋友一要和另外兩人和辦一個培訓班,急求一份合夥協議範本。。。。謝謝各位了
因為本人剛剛辭職,打算和好友合夥創業,需要擬寫一份合夥協議,於是從3月30日至4月5日,花29小時25分總算完成。有幾點感想:
1、 網路真是個好東西,你了解得越多,就越會感覺不知道的更多。
2、 時間太不夠用了。
3、 專注做事,一旦完成挺有成就感的。
4、 給別人打了多年工的經歷恍若前世,現在的我,自由的灑脫和危機的窒息在身上矛盾交纏。
現附上本人擬寫的合夥協議,完全是按照《合夥企業法》進行了編排,個人覺得是比較嚴密完整的。個別地方涉及個人信息會有刪除,不過不影響整體,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合夥協議
甲乙丙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企業設立
(一) 合夥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二)合夥企業名稱、經營項目和范圍、法定地址和合夥宗旨
甲乙丙叄方自願合夥成立 ,生產經營 ,公司地址在 。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肝膽相照、精誠團結、同舟共濟、共創輝煌。
(三)合夥期限
1、. 合夥期限暫定為__年,自叄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本協議到期後,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也可重新簽訂新合同,待舊合同到期後以之取代。本協議到期後,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運營方(一方或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公司資源(包含生產、技術、營銷等等)都應交給運營方。本協議到期後,如果叄方都同意終止協議,則合同終止,叄方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四)出資方式、金額、期限
1、 出資方式
①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②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③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④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本協議暫時僅僅以貨幣出資為計。
2、出資金額
① 合夥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②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並辦理增加或者減少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並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4、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後予以返還。
第二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財產和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二)盈餘分配:以各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具體情況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第三細則的辦法辦理。
(三)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負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企業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三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
3、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3、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為合夥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合夥企業注銷或依法被宣告破產,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 嚴格遵守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事務執行
(一) 總則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二) 事務表決
1、 普通事務表決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普通事務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 重大事務表決
合夥企業的下列重大事務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① 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② 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③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④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
⑤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 更換執行事務合夥人;
⑦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三) 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方為執行事務合夥人,代表全體合夥人執行日常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其合夥人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四)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工作許可權和義務
1、 工作許可權
① 全面負責和執行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出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③ 對合夥企業進行部門職能框架建設,明確成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並建立考核機制。
④ 對合夥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研發、采購、生產、質檢、銷售、回款等,進行合理高效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
2、 義務
①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② 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
③ 執行事務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④ 執行事務合夥人超越合夥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通過表決撤銷該委託,表決辦法見第四條第二款第一細則的「普通事務表決」。
(五)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業績考核與薪酬待遇
1、 如有必要,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與合夥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
2、薪酬待遇與業績考核相掛鉤
第五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承認本合夥協議,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並承認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 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夥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本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或其它嚴重的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4、 退夥必備條件: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 退夥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以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④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⑤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⑥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1、 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必須經全部合夥人同意。
2、 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只有在其他合夥人都不認購的情 況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註: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轉讓給合夥外的第三方。
3、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讓轉讓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經訂立補充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新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解散):
1、 合夥期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或法規被撤銷。
5、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以及法定補償金;收取債權;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償和分配細則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4、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辦法辦理。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與本合夥有業務競爭的合夥團隊。
(四)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內部人員單獨簽訂合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人員進行交易。
(五) 合夥人不得從事任何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六)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暫時停職停工,暫停其相關權利和義務,待其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恢復。多次屢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為對本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則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善意第三人(即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多次屢犯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六)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一)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本著友好協商和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二) 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 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一) 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二) 合夥經營期間,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後的內容為准。
(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 合夥人簽名
甲方(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丙方(簽名):____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粘貼處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H. 你好,我朋友介紹我接手一家培訓機構,對方要50萬元的轉讓費,這個合理嗎為什麼要這么多錢。
法律對轉讓費沒有規定,對方對轉讓費的開價一般都是基於一定的方式計算出來的,當專事人如果認為合理就接受屬,認為不合理就不接受,對方是不能勉強的。
只要轉讓合同是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簽訂的,且內容不違法就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保護。
《合同法》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I. 我轉讓了一個培訓機構,協議上第九條見問題補充,我想問下是否我付清餘款真的按剩餘課時費19735萬元付給我
從合同條款上看你可以獲得剩餘課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