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計主要做什麼
會計工作內容: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再做賬),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須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辦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製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後,編制兩筆分錄。第一筆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筆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
(1)出口退稅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會計准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本准則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會計考生報名完成之後,可以參加學習。
第三條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統稱會計制度)等,由財政部根據本准則制定。
第四條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事業單位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社會管理、作出經濟決策。
事業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辦(上級)單位、債權人、事業單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第五條事業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