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取締所有校外文化課輔導班,教育回歸校園,你會支持嗎
現在家長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所以都會讓孩子去補習班補課,但是有很多同學都說一放假就去輔導班,補習班從早補到晚實在是太累了,而且家長也有接送孩子的任務,所以每天都偷著疲累的身體。現如今網路非常的發達,所以在平時組建了公眾號以及學習交流群,課余時間,都會和來自全國各地的學弟學妹們一起討論學習方法。因此有很多人就想取消所有校外文化課輔導班,讓教育重回校園,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想法是否支持呢?
其實孩子上補習班最後對孩子的成績會有一定的效果,除此之外還可以分擔就業壓力,據統計現在大學生就業非常困難,所以有20%的大學生自主創業都會選擇從事校外輔導機構。那麼針對以上對取消課外輔導班教育回歸學校的問題,你支持嗎?
Ⅱ 社會力量開辦的教育培訓機構是否歸教育部門管
社會力量開辦的復教育培訓機制構歸教育部門管。
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近年來逐漸興起的一種將知識教育資源信息化的機構或在線學習系統。一般來說,這種機構或網站會包含從幼教到大學,甚至博士或者出國等各個階層的教育信息,也有包括對現任職位的工作者或者下崗人員等類別的技能培訓,是以提供教育資源和培訓信息為主要內容的專門性網站或培訓機構。
Ⅲ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Ⅳ 如果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教育回歸校園,你會支持嗎
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讓教育回歸校園,對於這樣的做法不太現實,小匠老師也並不支持這樣的做法,下面小匠老師就跟大家分析一下,如果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會造成的影響,以及校外輔導班設立的作用和意義。
一、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所造成的影響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也並不能夠保證能夠使得教育真正回歸到校園當中,主要的影響包括下面這兩個方面:
1、讓老師丟了“飯碗”
我們都知道校外輔導班主要是以盈利為目的,校外輔導班只有招收到一定的學生才能夠維持經營,產生經濟效益,而如果取締所有的校外輔導班,讓這些校外輔導班關門結業,那麼就會讓校外輔導班當中的老師丟了飯碗,失去了工作,因此從這一層面來考慮,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的做法不太現實,並不能夠維護社會的穩定。
當然之所以有人會提出“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這一說法,可能是因為近些年來校外輔導班出現的教學質量差,教學效果不明顯,這次是亂收費的情況,但我們還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上去分析這個問題,不能夠一概全,有的校外輔導班的教學質量和效果都很不錯,能夠提供給學生和家長滿意的服務,因此對於取締所有校外輔導班的這一做法,我們必須三思而後行,要慎重考慮。
那麼對於取締所有校園輔導班,讓教育重回校園觀點,大家是怎麼認為的呢?歡迎在下方的評論區中留言交流。
我是“教育小匠”,用心解答有趣、有料的問題,如果對您有所幫助,歡迎點擊關注!
Ⅳ 為什麼,這幾年教育培訓機構頻繁倒閉
其實不是這樣的,只是乾的不好的就相應的倒閉了,乾的好的確實越來越風生水起的。
Ⅵ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Ⅶ 教育部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何時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4日報道,就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教育部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10月將再次開展全國范圍的專項督查,確保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整改。
第二步是建立長效機制。教育部已聯合有關部門起草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構建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總體制度框架,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任務,成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最基本、最系統的政策依據。
呂玉剛說,從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摸底情況看,參加校外培訓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高年級的比低年級的比例高。從區域分布看,城鎮的比農村的比例高。「目前,參加培訓的農村學生還比較少。但制定培訓機構的資質標准,不管城市、城鎮或農村,標准都應是一致的。特別是對安全條件、師資條件、培訓行為等方面的要求不能降低,應遵循統一標准」。
Ⅷ 如何看待教育部這次對培訓行業的整頓
一、這是一次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整頓,覆蓋廣泛,力度空前,或將徹底肅清校外培訓市場亂象。
201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針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及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范整頓。
此次治理,將由各中小學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參與報班校外培訓的情況,然後分類整頓。對於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堅決予以取締或整改。
二、此次整頓目標明確,對象具體,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整頓的重點如下:
1、未取得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2、學科類培訓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組織中小學生培訓等級考試及學科競賽等行為;
4、將機構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的中小學;
5、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的中小學教師;
6、誘導或逼迫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中小學教師。
三、此次整頓將改變校外培訓市場格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方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補充者」而非「干擾者」。
1、證照不全、無辦學實力的培訓機構將被清理出局,對於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來說,卻是一個發展壯大的機會。
2、校外培訓機構將被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監管之下,辦學行為和教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
3、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將被徹底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學校之間,只能是互為補充關系,而不能是利益共生體。
4、中小學教師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或授課,違者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另外,筆者還有一點思考:
校外培訓機構市場需求如此旺盛,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仍存在巨大不足。班級授課制的教學模式,僅能面向全體學生,很難做到針對每個學生因材施教,導致學困生只能尋求校外培訓機構的幫助。在人工智慧發展迅猛的今天,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專業研究機構能不能為學校教育探索出一種全新的、針對每個學生都能個性化教學的授課模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