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注冊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教育培訓機構需准備以下材料即可進行辦理:
1.申辦報告原件1份,報告的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
2.籌設批准書原件1份;
3.籌設情況報告原件1份;
4.機構的辦公場地和辦學場地的房產證明或租用的協議書(辦公場地和辦學場地的安全、衛生標准應當符合有關部門的規定),原件 1 份;
5. 社會力量辦學申請登記表、民辦學校辦學申請登記表,原件4份;
(以下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7.辦學機構章程、首屆學校董事會或理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8.舉辦者、辦學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擬聘教師、財會人員的身份和資格證明文件及聘用合同;
9.建築工程驗收合格證明、公安消防安全驗收合格證明及環保部門的室內環境污染濃度檢測證明;
10.教學設施設備清單;
11.學校發展規劃及管理制度(包括教學、財務和財產管理及人事制度等);
12. 聯合辦學的,應當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書。
(1)培訓機構注冊資格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2018年最新發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通常在培訓行業,我們都會選擇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培訓公司)。
因此,對營利性民辦學校(培訓公司)來講,不僅要去找教育局申請《辦學許可證》。還要找工商局來注冊《營業執照》,申請的經營范圍要含有培訓等業務。
Ⅱ 注冊上海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什麼資質及條件
人員要求:
1、 法人:中國國籍,無犯罪記錄,校長可兼任法人,
2、 校長:中國國籍,大專以上學歷,70周歲以上,無犯罪記錄,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新機構簽署)、無犯罪記錄、學歷證明、校長信息表,本地所在單位蓋章、人事單位蓋章,外地的還需要當地教育局蓋章)
3、 教學管理人員至少3名:大專以上學歷,3年從業經驗(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
4、 財務人員:有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
5、 教師:專職教師不少於3人,有教師資格證,語文,數學等與升學老師有關的學科培訓,需配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專職教師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
資金要求:注冊資金要求100萬以上,要求實繳(一般實繳資金不少於60萬,教育局指定銀行),保證金不得低於注冊資金的10%。
場地要求:
1、 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教學面積不少於150平,教學面積不少於建築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
2、 大消防由物業提供,小消防必須以新核準的公司名稱向消防部門申請驗收,並出具合格證明材料。14周歲以上,不得超過3樓且獨立消防通道。
教育培訓機構的組織構架:
校長下設 :教務部、教學部、咨詢部、市場部。
教務部:負責學生、老師排課,保證教學順利進行。
教學部:負責老師招聘、培訓、管理,保證教育質量。
咨詢部:負責學員接待、咨詢、促成成交,也會有主動電話營銷約訪學員上門。
市場部:市場推廣,提高培訓機構知名度,保證學員來訪量。
培訓形式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要堅定不移從5個方面推進減負,砍斷教師和培訓機構在教學方面的聯系以及各類考試、考評、競賽成績和招生的聯系。
他強調,減負關鍵要砍斷教師和培訓機構在教學方面的聯系紐帶,「培訓機構可以搞各種培訓,但是不能搞超前教學、超綱教學」,還要割斷各類考試、考評、競賽成績和招生的聯系,不能將其作為招生的憑據。此外,要通過綜合治理,建立起健康的教育秩序,構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
Ⅲ 課外輔導班辦學許可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前置條件是指申請辦學資質的必備條件,以當地省版市下權發的文件為准,大致包括:
① 開辦資金不少於100萬元,驗資後可以調動使用(部分地區僅需20萬元,具體以當地金額為准);
② 辦學場所的建築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面積不少於辦學場所建築總面積的三分之二(各地有差異,如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為300平米,具體以當地為准);
③ 租賃辦學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3年;
④ 辦學場所應當符合規劃、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機構必須辦理專門的辦學消防許可證,後面會提到);
⑤ 校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校長是指擁有「校長任職資格證」的人,可掛靠);
⑥ 有2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3名以上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職教師(可掛靠,但按目前最新政策,所有機構老師必須持有教師證,所以建議盡量招聘);
⑦ 所在區域教育行政主管單位其他具體規定。
希望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Ⅳ 開辦培訓學校類需要哪些手續證件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初次違法的,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再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經整改後仍不達要求的,予以責令停止招生,繼續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整改,或繼續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凡買賣辦學許可證,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在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4)培訓機構注冊資格條件擴展閱讀: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Ⅳ 怎麼申請培訓機構的資格拜託各位大神
1、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3、應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4、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專業(按教學班)至少配備2名以上專業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其中理論教師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條件,生產實習指導教師應具備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和實驗設施設備。有辦公用房;理論課教學場所應達到200平米以上,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台和黑板設施齊全;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其中,租賃的場地和設備要有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租賃期不少於三年。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實習工位能基本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招收住宿學生,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6、應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准。自編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審批機關審核備案。7、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項制度。8、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申請成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供單位擔保或者是一定數額的固定資產或資金擔保,以備用於因培訓機構責任造成培訓對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的賠償及支付罰款、罰金。擔保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Ⅵ 培訓機構注冊條件
教育培訓機構注冊要求:
《國家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硬體要求
A、500平米以上的教學回場答地和實操工位;
B、具備教師資格證、技術職稱的教師隊伍、財務會計(專職);
C、銀行賬戶10萬元作為保證金(具體看當地要求);
D、具備現代教學條件的教學設施,如果提供住宿,還有呵護安全設施完備的住宿條件;
E、校長和創辦人本身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
F、至少准備100-300萬現金(注意:現金),比如你的場地租金、裝修、購買教學設備、招G生廣告費等等;如果你招生不好,你拿什麼來支撐半年至1年以上。
如果經過上面這些條件,你基本滿足了。
Ⅶ 課外輔導班辦學許可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辦理即可;條件要求具有法人資格,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規定: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7)培訓機構注冊資格條件擴展閱讀:
《辦學許可證》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3、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Ⅷ 開辦培訓學校類需要哪些手續證件
申辦職業培訓機構手續辦理 (辦理部門:職業培訓處)
一、申辦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
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
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已經無需驗資)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
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
(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
2、《某某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
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
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
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
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8)培訓機構注冊資格條件擴展閱讀: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培訓形式
1.技能培訓:教育培訓是勞工部門培養和考取上崗資格證為目的,所以登記機關是勞動部門,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為目的,主要是提供勞動部門的認證考試培訓,師資需要認證,收費需要認證。
2.商業培訓:區別於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為,商業培訓的登記機關是工商局,在設置課題和訂立價格等方面比以上兩種形式簡單,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門相關的學歷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勞動部門的上崗認證教育培訓。
3.課外輔導培訓:課外輔導是以中小學文化課輔導為主的培訓。
Ⅸ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9)培訓機構注冊資格條件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