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工作每周心得体会一千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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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培训劳动保障知识心得怎么写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措施纷纷出台,人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令无数人感到了党的温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通用语。十七大报告再次更加系统完善地从多方面阐述民生话题,处处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幸福安康的深切关怀,大政方针中折射出民生亮点,报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涉及民生问题进行了全面布置,描绘出一幅百姓生活的新景象,也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就业、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事关人民群众的“三最”问题。报告明确提出要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等目标。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劳动保障系统作为政府民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责任也更为重大。
通过系统地学习十七大报告,我认为劳动保障工作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快发展:
一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进一步完善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做好就业援助和公共就业服务的同时,重点在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加快培养技能型劳动者方面取得突破,努力实现社会比较充分就业。
二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完善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建立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制,加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是加强和完善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依托社区广泛宣传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真正由社区落实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包括岗位性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中“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的信用担保等。同时结合社区服务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服务实体和就业基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开通更多渠道。
四是实施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认真解决广大职工反应强烈、最为关心的问题,重点要在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完善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力资源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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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学习心得
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是一件“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虽然人们都认识到了社会保障在社会层面的重要性,而对其法律层面的认识还不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与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职工的下岗、失业已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妥善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简介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资本所以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1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共性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便是德国俾斯麦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典,也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况为基本动因的。
2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
3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所涉及的对象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军人等不适用劳动法),而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
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当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的人。同时,社会保障也对社会成员中的特殊对象给予特殊帮助。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主要包括因退休、失业、患病、伤残、生育等造成的失去或中断收入来源而需要社会特殊帮助者。这些成员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与竞争能力,使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影响了基本生活,从而得到社会给予的特殊保障。
二、国家该退位的地方应当退位
在劳动法的调整上,我国长期来存在的问题是行政因素过重,在改革过程中虽有较大的改进,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国家仍需进一步退位。目前,劳动关系中还存有大量的行政审查,例如:在劳动关系建立时一些地方执行强制鉴证,招、退工的行政审查程序;在劳动报酬中实行的工资总额管制;在特殊工时中实行的行政审批等等,使劳动关系建立与运行中融入大量行政因素。劳动关系的产生、结束与运行不应当是三方关系,而只应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关系。尤其要突破的是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规定每个劳动者只能建立一种劳动关系的观念。
当着现实逻辑与观念逻辑发生冲突时,需要重新审视的恰恰是观念的逻辑。“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这种观点在计划经济时代无疑是恰当的。在那时,一个劳动者出现了多重劳动关系,国家将很难进行统一的管理。今天,当着劳动力通过市场来进行配置,为了使人尽其才,一个人存在多重劳动关系恰恰是一种常态。正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的观念进行全方位的突破。
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对我国的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带来有益的影响。在用工管理方面,应当允许一个劳动者同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两单位工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现行的工时制度;在工资管理方面,各地在公布和调整最低工资时,应同时公布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时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一个职工每天在甲乙各工作四小时的话,甲单位或乙单位都只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执行;在社会保障方面,缴费关系应当与工资关系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每个劳动者固然只能有一个个人帐户,但应要求多个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这一劳动者的个人帐户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三、国家该进位的地方应当进位
与劳动法相比,我国社会保障法的突出的问题是国家有一些该到位的领域尚未到位。
首先,立法者没有设置有效的刑事立法来保障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我国在修改后的刑法中并没有对严重危害社会保险制度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明确规定,而只是混同于普通刑事犯罪行为。
其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缺乏承担“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任务的主体资格。事实上,许多地方和主管部门运用社会保险基金搞生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或是财政挪用并逾期不归已成司空见惯的现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本难以有所作为。
再次,长期以来,国家将理应承担的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本予以转嫁。对于稳性养老金债务,各国一般都认为是国家的应承担的责任。所谓隐性养老金债务,是指一种养老金制度终止实施时应承担的现时退休者的养老金和根据在职职工过去工作年限所承诺的未来养老金的支付责任。
最后,由于我国将社会保险法作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险争议也完全按劳动争议来处理。事实上,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不能仅视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当视为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虽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程序,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但更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规定有利于明确国家责任,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在用人单位不依法按时足额征纳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必须承担有关责任,而并非在社会保障关系中扮演“守夜人”角色。由于劳动者利益受到侵犯时,国家须承担先行支付的责任,就会促使有关部门提高社会保障的强制程度。
总之,明确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相互关系,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有很强的实际意义,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如何构建与完善?这是每位从事社会保障及相关法律工作者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D. 学习合同管理的心得体会
为准确理解和掌握劳动法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内容,于年x月x日利用周一会时间,我深入系统的学习了合同管理办法。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 总则内容鲜明突出
1、明确了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及如何制定依据;
2、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符合劳动法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具有公平、公正、公开性;
4、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和鉴证手续程序进一步细化;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1、订立劳动合同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紧密相连;
2、 劳动合同必须在合法的主体之间签订内容具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其相关规定比以前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
3、签订合同期限拓宽,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灵活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条件具体化或规范化;
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续订、社会保险条件等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
1、首先企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这充分的说明了企业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企业的发展稳定,企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2、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办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3、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合同管理办法及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
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劳动法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精神,还要用新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E. 社保冒领养老金的心得体会
冒领养老金是属于一种诈骗行为是方法的。千万不能领不是自己的养老金。会得不偿失的。
F. 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学习心得,2000字~~~
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1、XXX老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学习方法,在与现实的对接中深化理解,了解所需所求,吸引学生,激发了学习热情。XXX老师的教学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注重案例教学,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难点讲的非常细致。
2、通过学习使我们对保险公司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保险学这门课有了一个比较具体、形象化的认识,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
3、在保险学案例分析中,xxx教师通常不给出标准答案,先启发我们思考再总结归纳结论。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 综合性强,学生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大,不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从而拓宽我们的思路,积极思维,想方设法地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能力。
4、保险学学习使我们在校期间就能通过案例学习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切实理解保险概念、理论和原理。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和保险改革发展实际,吸收保险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保险市场的新动向,使我们不仅掌握保险专业的基本原理, 而且还能紧跟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拓宽专业知识视野。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对保险学科的基础理论、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学习本课程后,同学们对保险业在市场经济、金融经济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观上的认识,对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市场操作等也要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各项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手段和方法,熟悉保险市场动作的基本规则,知悉保险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2、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变化与发展历程,将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于保险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之中;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就业所需的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G. 谈一谈你对学习社会保障课的心得体会
开学到现在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中,社会保障课带给我的感触颇深,安老师新颖的教学方式让我相比其他课堂有别样的体验。
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并由大家集体推选一名主持人,引导大家集体参与到讨论中,而老师却不像之前那样满堂满灌,学生又可以畅所欲言,毫不拘束。这种方式看起来毫无缺陷可言,既活跃了课堂氛围,又可以开动学生们的脑筋。可是,这毕竟只是我们的美好想象,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通过这几次上课的情况来看,同学们好像都不怎么进入状态,只有老师让讨论的时候才讨论,而且也只是说那么几句,参与热情不高。更多的是拿着手机玩游戏或是摸着瘪瘪的肚子想着下课吃什么,同学们极度懒散,那么课堂效果也就不用说了。不是说我们的学生有多差劲,毕竟“中国式教育”已经在我们脑海里根深蒂固,影响了我们二十年。我们习惯了老师上课讲而我们听,习惯了思考而不主动讲话,也许这就是中国人的惰性。现在突然换了一种方式,同学们难免不适应。可是,毋庸置疑,这种方式敢于突破常规,是对中国传统教育的挑战,只是,基于同学们目前的状态,我建议老师能将课堂做个小小的调整:
首先,考虑到同学们对这种方式还不太适应,建议老师前半堂课讲课,让同学们明确课堂内容与具体要求,接下来再交由同学们小组讨论,这样课堂时间更加紧凑,既没有传统式的全堂灌输,也不是完全的民主,或许会有横好的效果。
其次,想在同学上课完全靠兴趣,一个令大家都感兴趣的课堂其效果是很显著地,建议老师可以让同学们就某个话题串个节目,既活跃课堂,节目背后的哲理有发人深省,事半功倍,真正达到了讨论的目的。
无论如何,这不仅仅是一门社会保障课,更是一门关于人生的课,老师富含哲理的话,有事会让我倍感压力,但更多的是动力与精神的富足,希望老师能将这种教学方法坚持下去,也希望我以后能从中学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