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急!党组织工作,“发展党员”指的是什么
首先通过党课培训,其次经过全班同学的“推优选举”出来的那些人员。其次在大学期间要表现好,每一门学科都要过,不要挂科。积极写思想汇报。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2推荐发展
一、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二、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三、党委审定发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四、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五、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支部推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本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六、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八、党支部向党委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九、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3发展预备
一、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二、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
(6)、作出决议。
三、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党委。
四、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五、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七、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八、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4转正程序
一、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4)、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5)、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二、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三、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四、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小组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上报党委。
六、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七、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清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将材料及时归档。
八、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党支部
九、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Ⅱ 入党的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教育引导。入党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大教职工尤其是青年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共产主义理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及党的基础知识等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对大学生的教育要从他们入学开始抓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结合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入党教育和引导,并为各班级(团支部)指派党员做联系人。
2.接受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的负责同志受理。
3.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鼓励申请人积极靠近党组织,接受党组织考验,指出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同时支部还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4.团组织“推优”。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经团支部讨论后形成推优意见。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积极分子,经支委会讨论确定,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重点积极分子由支委会提名(对青年团员,应在团组织“推优”基础上提名),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并报基层党委(总支)备案;计划发展对象由支委会在重点积极分子中提名,经支部大会讨论,上报基层党委(总支)讨论确定。各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并注明各类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列为计划发展对象。
6.指定培养联系人。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对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负责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7.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分层次、有侧重地进行管理。对一般积极分子每年考察一次;对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随时接受组织员查阅;对高中阶段已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积极分子,既要高度重视,又要严格审查把关。(2)各级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有关活动,加强培养教育。对—般积极分子和重点积极分子的培训以党支部和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分散培训为主。计划发展对象要由学校党校集中进行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有我校党校的培训结业证书,党校的培训合格证书四年内有效。(3)各级党组织要向入党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引导他们在实践中进行锻炼。
8.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分子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调整积极分子队伍,划分培养层次。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信息实行建库管理。
9.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具体负责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工作。党支部应对有入党愿望,积极靠近党组织,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二、制订发展党员计划
10.超前考察。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超前考察工作。超前考察内容:(1)本、专科生要查阅入大学以来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2)听取培养人的意见。(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学生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的必须全部参加,超过30人的参加人数应在班级人数的2/3以上,但不能少于30人;教工申请人的测评在其所属党支部教职工中进行),入党申请人测评合格率要超过参与测评人数的80%。(5)同被考察对象谈话。(6)考察通过后,填写《超前考察登记表》。
11.确定拟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重点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筛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下一年拟发展对象,并将拟发展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基层党委(总支)审查,直属党支部将计划发展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校部机关党委审查。
12.基层党委(总支)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审查,调整发展计划。(1)审查团组织、党支部的意见及有关材料。(2)进行党的基础知识考核。(3)进一步考察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4)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计划,于每年11月中旬将教工、本专科生、研究生发展计划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13.审核确定发展计划。(1)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基层党委(总支)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本专科生学习成绩单、《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等。(2)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分别将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发展计划审定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3)党委组织部汇总全校各类人员计划后,形成学校下一年发展党员计划,上报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4)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省高校工委组织部下拨计划数,结合全校情况确定各基层党委(总支)年度发展计划。未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积极分子,一般不予发展。
三、审查发展对象
14.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自传是申请入党人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将自己的主要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汇报的一种形式。自传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出生地、文化程度、从事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2)本人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内容包括读书、工作的起始时间、单位、所担任的职务和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参加过何种组织,证明人是谁,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3)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的政治面貌及职业。(4)写明自己的思想认识过程;写明各时期的思想变化,对党的认识;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年龄和经历,申请人需写清在历次运动中和重大政治事件中的思想、态度及表现;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撰写自传,一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本人经历,不夸夸其谈;二要从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寓理于叙事之中;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明了。自传写好后交党支部审查,并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
15.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1)政审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2)政审的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3)函调要求:调查提纲应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在确定发展计划后立即进行。
四、履行入党手续
16.审核材料。党支部要将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团组织“推优”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本专科生学习成绩单、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等)报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团组织“推优”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本科生学习成绩单、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等)报校部机关党委。基层党委(总支)审查合格后,将材料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进行预审。审查同意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17.公示。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l~2周,应将拟讨论的发展对象名单在公共场合或校园网上公示5~7天,以听取各方面意见。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19.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导其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发展对象要按有关要求认真、严肃地填写有关栏目,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3)入党介绍人要写清发展对象的主要优缺点,表明自己的态度及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的意见。
20.审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对拟发展申请人入党的书面意见,确定召开支部大会事宜;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做好在支部大会上发言的准备。
2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要议程:(1)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出席和实际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必须有超过半数的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到会,方能开会)。(2)入党申请人依据《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的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和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3)入党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向支部大会介绍对入党申请人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4)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了解的情况,提出支部委员会对其入党的意见。(5)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6)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如果讨论时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则不宜进行表决)。(7)宣读、通过支部大会决议。(8)入党申请人表态。(9)列席会议的其他积极分子发言。(10)支部书记总结。
支部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并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主要内容:(1)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同意其入党的理由。(2)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清应到和实到会党员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赞成、反对和弃权的党员数,主要的不同意见。(3)落款填写支部全称和年、月、日,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23.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支部讨论通过后,及时报基层党委(总支)讨论;直属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报校部机关党委讨论(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团组织“推优”材料等)。
24.考察谈话。基层党委(总支)正式审批预备党员前由专兼职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考察谈话。(1)谈话人要认真审查入党手续,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2)谈话考察内容:一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二是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三是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及工作态度;四是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五是发展对象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的改进打算;六是教育发展对象牢记自己的入党时间及入党过程的基本情况。(3)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
25.审批预备党员。(1)基层党委(总支)召开全委会审批,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基层党委(总支)未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基层党委(总支)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有效。(4)将审批意见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5)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基层党委(总支)公章。
26.审查备案。基层党委(总支)审批后,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委组织部做好备案工作。
27.通知审批结果。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基层党委(总支)要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党支部。
28.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通知后,支部负责人要及时找新发展党员谈话。谈话内容为:(1)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及要求。(2)编入基层党组织的情况和缴纳党费的规定。(3)介绍党的生活制度,党支部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4)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谈话后,党支部向党员大会宣布基层党委(总支)的审批决定。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29.组织预备党员宣誓。(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2)程序一般为:唱(奏)《国际歌》、致开会词、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新党员代表讲话、积极分子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3)未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30.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特别是高中期间发展的预备党员)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每年要对学生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2)分配其一定的工作任务,并教育其在工作、学习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注意倾听党内外群众对其意见。(4)预备党员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5)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6)培养人和支部要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7)专兼职组织员查阅《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情况。
31.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一般包括: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和主要优缺点;要求转正的意愿和今后努力方向。
32.提出转正意见。(1)党支部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2)了解预备期间的考察情况;(3)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4)支委会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3.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应在预备期满后不超过半个月内召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讨论转正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2)会议议程:①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必须有超过半数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到会,方能开会)。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③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及意见。④到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⑤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如果讨论时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则不宜进行表决)。⑥宣读、通过支部大会决议。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34.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主要内容:(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2)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写明延长的原因、期限或取消的理由。(3)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清应到和实到会党员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赞成、反对和弃权的党员数,主要的不同意见。(4)落款填写支部全称和年、月、日,支部书记签名并盖章。
3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支部讨论通过后,及时报基层党委(总支)讨论;直属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报校部机关党委讨论(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
36.对预备党员回访。(1)专兼职组织员对预备党员重点回访。(2)回访时发现预备党员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的,要把情况和意见及时向预备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反映,供他们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参考。(3)回访可结合平时考察谈话一并进行。
37.审批预备党员转正。(1)基层党委(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2)基层党委(总支)召开全委会讨论,听取考察人的汇报,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作出决议。(3)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4)基层党委(总支)审批后,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党委组织部作好备案工作(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有书面说明)。
38.通知审批结果。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基层党委(总支)要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党支部。
39.通知本人。(1)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审批结果及党龄起始时间。(2)对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思想工作。(3)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基层党委(总支)的审批决定。
六、入党材料的归档与管理
40.教工预备党员转正后,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应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和转正申请书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等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保存备查。
41.学生党员的入党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保存。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和转正申请书等存入本人学籍档案;《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等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保存备查。
42.学生党员毕业时,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核查入党材料,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人事档案,转到用人单位,并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43.入党材料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归档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做好入党材料的转接工作。
44.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把党员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录入到《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建库管理。
七、职责划分
45.校党委授权基层党委(总支)审批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46.校党委授权校部机关党委审批直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47.各基层党委不能授权下属的党总支审批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48.教工发展党员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本专科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
49.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报告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50.党委组织部代学校党委聘任基层党组织专兼职组织员,并履行聘任手续。
八、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和纪律
5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基层党组织的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结束,并逐级上报当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5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必要的培训,选配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充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力量。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和延误。
53.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学校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失察、违反程序、手续不完备、讨论审批不及时等问题,将追究相应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54.本程序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今后如上级下发相关文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55.本程序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Ⅲ 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党小组意见怎么写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单 位
姓 名
二O 年 月 日
说 明
一、入党积极分子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三个层次。
一般积极分子须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计论确定,即填写此表;重点积极分子须经一般积极分子阶段,表现突出的经支委会提名,支部大会讨论确定;重点积极分子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委会提名,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查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考察写实。一般积极分子每年考察一次,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每半年考察一次,将其对党的认识和在生产、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填入此表。
三、此表由党组织负责填写、党支部管理。
四、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党支部要将此表转至其所去单位党组织,以便继续培养提高。
五、此表各栏如填写不下,或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另加附页。
姓 名 性 别 女 本人成份 学生
出生年月 1990年1月 民 族 汉族 文化程度 本科在读
参加工作时间 2008年9月
(入校时间) 现任职务 (填表时的职务) 何时入团 2002年10月
参加何种
民主党派 无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2008年9月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军训标兵
(成为一般积极分子时获得过的奖励或处分)
本 人 经 历(包括学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 证明人
1990年9月 1996年7月 XX省XX县XX小学学生 XXX
1996年9月 1999年7月 XX省X县XX中学学生(初中部) XXX
1999年9月 2002年7月 XX省XX县XX中学学生(高中部) XXX
2002年9月 至今 物信系XX级XX专业学生 XXX
家庭主要成
员及社会关
系、工作单
位、职务和
政治面貌 父亲 刘善海 群众 醴陵市泉兴瓷厂 职工
母亲 李红英 中共党员 XX县XX镇XX村村委会 主任
XX XXXX XXXXXX XX县XX镇XX村 务农
XX XXXX XXXXXX XX县(市、区)XX(单位) 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有何政
治历史问题
结论如何 无
列
入
一
般
积
极
分
子
时
情
况
同志于 年 月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 年 月 日 党支部委员 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吸收其为一般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负责培养的党员是 和 同志。
该同志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
1、 政治理论学习要进一步加强
2、 学习要更加刻苦努力
3、 工作要更加大胆和主动
支部或党小组长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意:确定为一般积极分子后一天,与封面时间要相同)
列
入
重
点
积
极
分
子
时
情
况
同志列入积极分子 年来,经过党组织
帮助教育和本人努力,进步较快。这期间,本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次,负责培养的党员同其谈话共计
次。经党支部 委员会 会议研究,同意吸收为重点积极分子,培养人是 和 同志。
该同志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
1、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2、保持先进性,继续起好表率带头作用
2、深入群众,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水平
3、继续加强专业学习,搞好本职工作
3、深入实践,多方面拓展能力,增长才干
支部或党小组长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意: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的时间)
培养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培养人意见:
X X X同志思想进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工作扎实,乐于奉献,能力突出(或成效显著);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或优良);生活节俭,待人诚恳,群众关心融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体现出较强的综合能力。经全面考察,该同志已符合党员条件,建议列为发展对象。
培养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前一天)
党小组意见:
没有设立党小组的可不填。
党小组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支部意见:
XXX同志思想表现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公益,热心服务群众。其工作扎实,卓有成效;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经全面考察,该同志符合党员条件,同意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党委超前考察意见
×××同志自××××年××月入我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以来,参加了系、院两级党校培训,并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开展讨论,从中获得提高;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该同志入党动机正确,目的明确,能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学习上刻苦认真,努力进取,于××××年获得了××××称号。在班上担任××××(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踏踏实实地完成各项任务,于××××年获得××××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获得的荣誉等)。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诚实守信,各方面以身作则。
该同志在政治理论学习中有欠缺,工作中也有不足之处,但能全面发展,不断完善自己,在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
×××同志符合党员条件,同意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支部综合鉴定材料后一天)
杨磊同志的综合鉴定材料
杨磊,男,1988年6月23日出生,汉族,2001年12月入团,2006年9月进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学习。
该同志于2006年9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根据该同志的现实表现,支部于2006年11月5日召开了支委会讨论研究,同意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朱高峰、李铭华俩同志作为培养联系人。
经过三年的培养教育考察,支部在广泛听取支部党员及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认为该同志:
1、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章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目的明确,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始终不渝地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愿为党的事业牺牲一切。
2、在考察期间能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尊师重友,注意道德修养;热爱劳动,具有艰苦朴素的作风。在学习方面,具有牢固的专业化思想,对大学课程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于2008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且在大一和大二期间连续两次获得院“三好学生”。在班上表现好,团结同学,工作积极主动,讲究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班级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体现出一定的组织能力。生活中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能经常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党忠诚老实,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经过对该同志政治审查,多渠道考察了解,该同志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不足之处:政治理论学习还需加深,处理问题不够成熟等。
鉴于以上意见,2010年11月10日支委会研究,认为该同志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学生党支部
支部书记:
2010年11月16日
Ⅳ 培养联系人对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培养联系人对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要将征求群众意见原始记录经专过整理综合概属括后的综合材料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写明采取什么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如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
如召开座谈会应写清楚开座谈会的时间以及向多少人征求了意见,写明大家的意见。例如:该同学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表现及不足之处,最后要明确有多少人同意推荐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两名培养联系人本人签名。
例如:
张三同志在党组织的帮助、教育和培养下,进步很快,思想觉悟、工作水平、学习成绩等方面提高很大,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的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受到师生一致的好评。
经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一致认为张三同志现已具备了预备党员的条件。同意将该同志列为本支部的近期拟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Ⅳ 发展党员25个环节是什么
发展党员有35个环节: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
16.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32.审查审批: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5.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
(5)预备党员培训计划范文扩展阅读:
发展党员的一般步骤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
5、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如条件已成熟,在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准备工作。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介绍人自己约请,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报党总支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审察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批决定。
9、结尾工作。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
Ⅵ 什么叫入党积极分子,什么是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指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专织属)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将来发展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2、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3、发展对象与入党积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发展对象阶段是一个过渡阶段,即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期,支委会认定可以发展,但还没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一段时间。其时间长短没有具体刚性规定,但一般不会很长。在这个阶段内,党支部要做好规定的一系列工作,为支部大会表决做好充分准备。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