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心得总结 > 民兵培训计划

民兵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0-12-27 12:06:01

㈠ 农民工免费培训一年能享受几次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国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2000万人以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的“春潮行动”、农业部负责的“阳光工程”、科技部负责的“星火计划”、扶贫办负责的“雨露计划”等等培训,对每年新转移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对在岗的农民工技进行提升培训。到2020年,基本上使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使农民工大部分由普工成长为技工,有条件的成长为高级技工,优秀的还可以成长为技师。

㈡ 民兵应急大队的训练计划,关于抢险救援方面的

2月6日,全省首支县级应急抢险救援大队在清水县正式成立。

清水县是天水市的东大门,版随着经权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灾害事故和车辆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社会的安全稳定,是政府回应人民新期待、满足人民新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清水的客观要求。该县应急抢险救援大队是按照国务院提出“一队多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不重复建设”的原则,依托清水县公安消防大队组建而成。大队现有干部3人,专职队员12人。自2008年以来,大队共接警出动126次,扑救各类火灾93起,抢险救援、社会救助33起,紧急疏散被困群众72人,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清水消防大队作为一支重要救援力量,在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一支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队伍。

㈢ 我接任中专职业技术学校民兵连长,情况简单讲述下,学生坏不听话,帮我安排一年中每一星期的训练民兵计划

既然是领导一定得有威严,得镇住他们,在学生中找有魄力的学生担任班长分担你管理压力,制定严格的训练管理制度,有不老实的该罚罚 做到杀一儆百

㈣ 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总结要怎么写

如果你真的要去做这工作,就单间极了.想怎么做就怎么写。
先理清思路:
一、目的意内义,
二、确定范容围(对象),哪部分或哪地的农民工
三、组织机构:
四、开展方式、程序(重点):比如贴宣传话、发宣传单、集中培训、竞赛活动
五、预期效果也可以写在计划里。

写总结就把上面第四点好好总结一下,再加上实际效果就行了。

㈤ 农民夜校半年总结

民工夜校教学提纲

第一节 民工夜校培训计划

为保证 工程顺利安全地按期完成,我项目部特对所有进场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夜校培训,保证所有进场的人员能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自的生产任务,特制定以下培训计划:

教学内容:
一、 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1、 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
2、 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 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二、 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受纪教育
1、 本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 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防火、毒、尘、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5、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 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作业环境等安全要求;
教学计划:
一、 对第一批刚进场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 在每周四晚对所有施工操作工人进行强化培训和教育;

第二节 开学典礼
——主讲部门:项目经理部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二、进场三级教育
第一级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第二级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第三级教育:进行本工程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第三节 民工夜校的重要性、农民工权益保护
——主讲部门:政治工作部
一、创建民工夜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是建筑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大政策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
2、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是为了提高建筑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建筑业又快又好发展;
3、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农民工在物质、文化、政治和维权等各方面的需求,使农民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创建农民夜校的意义体现在“五个促进”
1、促进了农民工综合素质提高;
2、促进了企业规范化管理;
3、促进了工程质量的安全生产;
4、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5、促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当前形式下提出创建民工夜校的主要目的
1、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2、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如何利用工会组织维护民工权益
1、工会维权的必要性;
2、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经济权益;
3、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政治权益;
五、建筑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1、农民工职业道德规范;
2、项目经理职业道德规范;
3、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6、后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六、工会维权的应对措施

第四节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主讲部门:安全科
一、 质量安全方面
1、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劳动法»安全条款部分、«
建筑法»安全条款部分、«刑法»事故处理部分、«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责任制、安全目标、安全组织机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
3、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分类及内容、连续性安全教育要求及内容、针对性安全教育要求及内容;
4、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班前和班后安全检查及巡查;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砼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文明施工方面
1、创建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的目的和意义;
2、“景观化、标准化”的具体要求;
(1)场容场貌:施工现场维护墙及“五牌一图”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材料堆码、场地硬化及绿化、防尘等要求、场内各类标识的设置、建筑及生活垃圾及污水的处理;
(2)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各类机具设备的维护;
(3)后勤管理:办公区域、职工宿舍。
三、外来从业人员有关政策

第五节 公司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情况
——主讲部门:行政科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各级成立机构,落实人员、职责;
2、制度具体组织措施;
3、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5、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安全保卫工作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健全相关设施;
2、制定检查实施工作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
3、人人参与,全员落实“三不伤害“、预防事故的要求;
4、保卫人员工作责职,加强治安防范,搞好内部保卫工作。
三、计划生育
1、国家政策法规;
2、计划生育指标;
3、民工住宅管理制度;

第六节 农民工劳动合同、技能鉴定情况
——主讲部门:劳动管理处
一、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1、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自主用人,也有利于劳动者自己选择职业;
3、对农村流动就业的劳动者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三、按照劳动合同条件,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维权的主要途径;
四、如何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五、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考试的意见及作用。

第七节 工程施工技术、操作技能知识
——主讲部门:工程部
一、常用建筑材料
1、水泥;
2、钢材;
(1)光圆钢筋(圆钢);
(2)热轧带肋钢筋(月牙肋);
(3)热轧带肋钢筋(月牙形盘卷);
(4)钢筋焊接。
3、砂;
4、卵石、碎石;
5、烧结普通砖;
6、烧结多空砖、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
二、施工技术及操作技能
1、混泥土;
2、砂浆;
3、什么叫钢筋砼;
4、钢筋砼有那些优缺点;
5、什么是钢筋的保护层;
6、钢筋保护层厚度是指什么;
7、钢筋保护层作用是什么;
8、钢筋砼的受力钢筋应布置在各种梁的哪些位置;
9、砼振捣不实有什么危害;
10、悬挑构件的浇筑顺序;
11、垫层的作用有那些;
12、砼为什么会产生麻面;
13、对于表面不再装饰的砼部位出现麻面应怎样修补;
14、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操作时,为什么要做到快插慢拔;
15、造成墙、柱底部“烂根)的原因是什么。

第八节 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主讲部门:质管办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学习
1、我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2、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3、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法律责任(刑法)。
二、施工现场基本安全知识
1、建筑施工现场的基本特点;
2、建筑施工现场最容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3、施工现场最基本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常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
1、安全生产纪律;
2、门卫制度;
3、安全教育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声音处罚实施细则;
6、文明工地管理规定;
7、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9、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1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四、近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1、物体打击;
2、高出坠落;
3、机械伤害;
4、触电伤害。

第九节 项目工会及劳动保护的重要作用
——主讲部门:项目党支部
一、劳动保护概念和劳动保护方针
1、劳动保护概念和方针;
2、为什么主讲“安全第一”?
二、施工现场职工必须遵守的个人劳动保护规定
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四、项目党组织和工会的重要作用

第十节 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知识
——主讲部门:劳动管理处
一、职工工资
1、工资分配形式;
2、用人单位必须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应以法宝货币支付;
4、用人单位应将工资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5、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待发工资;
6、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
7、成都市人民政府每1-3年发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
1、你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参加综合保险享受的待遇。

第十一节 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学习内容
——主讲部门:项目经理部
根据进场人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

㈥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这项计划一共会开展几年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这项计划一共会开展今、明两年。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以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为实施对象。

据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介绍,我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9亿,是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疫情冲击下,劳动力市场阶段性停摆,复工返岗大范围延后,农民工就业压力明显上升,就业帮扶任务更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实施该计划是应对当前就业形势,加强广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大力推进就业技能扶贫的重要手段。”该负责人说。

(6)民兵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历史:

据介绍,自2019年起,人社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共开展农民工各类补贴性培训近750万人次、贫困劳动力培训259万人次。

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人社部立即启动线上培训,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支持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线上培训。

截至5月15日,线上实名注册学员已超930万人,开展线上培训超过790万人次,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稳就业促就业和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㈦ 军事训练奖惩实施细则,哪位大侠有急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民兵军事训练规范化的需要,提高训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和军委、总参谋部以及两级军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民兵军事训练。
第三条 民兵规范化训练,应当按照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颁发的训练法规,对民兵实施集中、统一、系统、有序的军事理论教育和技术、战术教练活动。
第四条 本市民兵规范化训练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必须在区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或市民兵训练中心实施集中训练。无武器、装备和训练场地的军(兵)种专业技术兵,由区县人武部统一组织,实行分片定点集中训练或由驻军带训。
(三)必须坚持依法治训,按纲施训,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保证人员、时间、内容、质量指标的落实。参训人员到训率不低于98%;训练合格率不低于95%;合格兵员储备率不低于95%。
(四)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保持正常的训练秩序。训练期间应建立临时党(团)组织,落实政治教育。全体参训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学习条令、条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指挥。无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无重大行政责任事故;无训练伤亡事故。
(五)必须建立一支以区县人武干部为主体,区县人武干部与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的教练员队伍。教员与参训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比15;训练中广泛应用电化教学;主要兵种训练应有示范分队。
(六)必须按级负责、勤俭练兵、注重效益,实施训练保障。训练基地的训练、教学、设施(场地),以及生活保障设施必须符合规定;民兵事业费、以劳养武收益等经费必须首先保证民兵军事训练。

第二章 组织计划
第五条 各区县人武部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民兵军事训练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着眼平时和战时可能担负的任务,分别制定军事训练规划、计划,部署训练任务。
第六条 民兵年度军事训练任务必须如期完成。因特殊情况,区县人民武装部需要调整减免训练任务的,应按照总参谋部[1990]参动字76号文件的规定,上报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批准,并报南京军区备案。调整减免的训练任务,在下1至2年内补训完成。
第七条 区县人武部拟制民兵年度(期)训练计划,必须报经军分区批准。经批准的军事训练计划,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军分区同意。
第八条 区县人武部应当根据军分区赋予的民兵军事训练任务,分别制定民兵年度、期军事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军事训练任务、训练期次、训练专业和参训单位、人数、施训方法、措施,以及较大的训练活动等。期次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参训人员、训练内容
、时间分配、施训方法、训练场地、授课教员、训练要求和措施等。另外,每期训练实施前还应当制定周训练计划,内容包括:每日、每课时的军事训练内容、地点、组织实施方法、保障措施、组织者或教练员等。
第九条 各区县人武部每年的训练任务,包括下列要素:
(一)参训人员指标。严格落实步兵与专业技术兵、专业技术兵内部各专业的比例。从未经本级组织指挥训练的基干民兵干部和未经本职训练的基干民兵中落实训练对象。提倡开展“超前训练”,实行先训后编,女民兵的参训比例应控制在8%-10%。为确保参加训练的人数,各单
位可在指令性任务数基础上,增加1%-2%的机动数。
(二)训练时间指标。各年度训练的起止时间从当年的1月至当年12月。民兵军事训练的时间规定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为60个训练日,2年内完训练;民兵干部为30个训练日,一般在1年内完成;步兵为20个训练日,专业技术兵为25个训练日,当年一次完成;民兵无装备
的专业技术兵为25至30个训练日,当年一次完成。每年训练日按8小时计算。训练时间不包括往返、节假日、政治教育等时间。
(三)训练内容指标。步兵和有武器装备的专业技术兵的训练内容,按《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规定落实;无武器装备的专业技术兵的训练内容,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训练大纲》的规定落实,完成班以下的训练课目。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指挥和教学法训练;民兵主要进行技术
和战术基础训练。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实弹射击、实弹投掷、实爆作业。
(四)训练效果指标。所有参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或《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实施考核,合格的要求为各科目成绩均达及格以上。

第三章 训练准备
第十条 民兵军事训练,区县人武部应当根据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和教学准备。
第十一条 思想准备。各级人武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上级要求,结合民兵的现实思想,拟制训练动员和思想教育提纲,各级宣传部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民兵依法参训的自觉性。
第十二条 组织准备。区县人武部应当根据军事训练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训练机构。区县人武部应当成立训练大队,由区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分别担任训练大队队长、政委。训练大队下设军事(教学)组、政工组、后勤组,由区县人武部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各组组长。
(二)拟定训练编组。参训人员应当根据行政区划或训练专业按照连(中队)、排(区队)、班的建制进行编组,抽调军政素质较好的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分别担任连(中队)、排(区队)长。
(三)调整充实教学力量。根据训练任务。组成相应的教学班子,配备教员。军事组下设技术、战术、兵种、科技等教学组。选拨教员的标准和范围是:热爱民兵工作,军政素质好,有一定教学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人武干部、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复退、转业军人。要保持教员队伍
的相对稳定。注意解决教员的实际问题。
(四)择优选定参训人员。本着训练与组织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参训人员,避免重复和顶替训练的现象。参训民兵的年龄,原则上农村控制在20周岁以内,城市控制在22周岁以内。应当参照征集新兵的身体、政治、文化条件优选参训人员。
第十三条 物质准备。区县人武部应当根据军事训练的需要,做好下列物质准备:
(一)训练经费。民兵军事训练经费由区县政府、人武部和参训单位共同筹措解决。具体筹措标准由区县人武部根据训练任务作出预算,报请区县政府批准下达各参训单位执行。训练结束后,由训练大队根据本人表现及训练成绩,通知原单位按同等劳力收入水平(同岗、同工种标准)
发给误工补助或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往返差旅费和途中补助等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二)训练场地、设施准备。每期开训前,应组织人力、物力对射击场、投弹场、占术训练场、专业技术兵训练场以及其他训练设施进行维护和整修,对损坏的设施、器材,应及时进行添置更新。在市民兵训练中心施训的单位,训练场地、设施由中心提供。
(三)武器弹药、教器材准备。依据训练任务,适时调拨武器准备,请领弹药,申领(购买)训练教材、器材。
(四)生活物资准备。民兵训练期间的食用油、粮、副食品和生活用煤、训练(运输)用油等,有关部门要以优惠价格供给。及时添置(修理)炊具、餐具、被装、水瓶、脸盆等生活物资。炊事人员原则上从各参训单位抽调。医务人员原则上从区县医院或参训单位借调。在市民兵训练
中心施训的单位,部分生活物资由中心提供。
第十四条 教学准备。区县人武部应当根据教学任务,做好下列教学准备:
(一)组织教学法集训。适时组织教练员进行教学法集训,时间一般为7至10天,重点学习《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统一教学程序和方法。
(二)组织备课示教。按照训练课题,应于开训前,组织任课教员编写、修改教案,并由军政首长先审批。教案经批准后,应当认真进行备课和试讲、试教,试教合格者,方可任教。教案应包括:课目、目的、内容、时间、方法、要求、教学实施、讲评等。编写教案的要求是:内容完
整,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语言精练。
(三)培训示范分队。所训的主要军(兵)种和重点、难点课目,应建立示范分队(人员)。视情于开训前3至5天,组织示范分队(人员)进行短期培(复)训,配合教学、提高授课质量。

第四章 训练实施
第十五条 军事训练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必须在区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市民兵训练中心)实施集中训练。训练任务较重的单位可分期分批实施。确因武器、装备、场地等原因无法在区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市民兵训练中心)集中施训的
,经军分区批准,由区县人武部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认真做好训前组织工作。各基层人武部应按照区县人民武装部规定的时间,统一组织参训人员携带武器、装备和生活用品按时报到。参训人员集中后应进行训练动员,内容包括:宣布训练编组及负责人;明确临时党(团)组织及负责人;明确各级组织、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宣布各项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军事训练指示;部署训练任务;明确指导思想、时间、内容、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等。动员结束后,应及时召开队务会、班务会、党(团)支部(小组)会等。
第十七条 按照施训程序科学练兵。施训程序应当按照先单兵(手)后班(组),先技术后战术,先理论后操作,先分解后连续,由简到繁,由易至难,循序渐进的方法进行。
第十八条 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训练期间,各级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训练制度,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防止漏训、偏训。教员要从训练效果出发,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方针,运用不同形式和方法把兵训好练活,广泛开展群众性练兵
和评比竞赛活动,使训练既生动活泼,又扎扎实实。
第十九条 区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参训人员按照训练大纲的规定,完成年度训练的实弹射击、实弹投掷、实爆作业和军分区组织的4年一周期的高射武器对空实弹射击考核任务,并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训练队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每班都要有安全员,严格监督所有参训人员遵守操作
规程,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 训练期间,应当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训练、行政管理、政工制度,并制定训练基地管理使用制度。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训练、生活秩序。
第二十一条 训练工作制度。各项训练工作制度是保持良好的训练秩序,确保训练质量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一)计划制度。应根据上级训练指示精神,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安排各连(中队)、各兵种、各课目、各场地之间的训练秩序,使整个训练有计划地进行。
(二)会议制度。年度训练工作开始前应召开训练准备会议,区县人民武装部应主动向区县委、人民政府汇报上级的训练指示以及本级的部署、打算,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及时解决训练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开训时,应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有关事项;训练中,应召开形势分析会,
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训练结束时,应召开总结表彰会议,讲评训练工作,实施奖惩。
(三)备课示教、示范教学制度。教员在教学中要言传身教,以自已的模范行动影响、启发、诱导参训人员,并注意发挥示范分队的作用,搞好示范教学。
(四)评教评学制度。训练中,应适当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教员和参训人员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发挥军事民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训练质量。
(五)干部跟班作业制度。直接组织领导训练的干部,应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爆实弹作业时,主要领导应亲自到场组织,把好安全关。
(六)检查考核制度。每训完一个科(课)目,考核一个科目(课目),不及格的及时补考。训练结束时,应对参训人员的训练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合格者及时发给证书并及时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军分区结合区县人武部组织的普考进行抽考。
(七)登记统计制度。军事训练的登记统计,按期、年度进行,必须真实准确。登记统计内容包括:参训人员、训练时间、训练内容和训练质量。报表由区县人武部部长、政委签署,军分区由司令部首长签署。登记统计的报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重大军事活动,应当专题报
告。 区县人武部应建立军事训练档案,内容包括:指示、计划、总结、登记统计资料,教练员档案,合格人员登记卡片等。训练档案按照保密规定保管。
(八)请求报告制度。凡涉及训练任务的调整或其他的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凡涉及重要军事活动安排或发生训练事故,均应及时报告。
(九)武器、弹药安全保管制度。武器、弹药应当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做到专库存放和专人看管,严禁与训练器材、教练弹混放,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爆炸等事故。训练期间需建立严格的请领、登记、使用、擦试、保管、检查、回收、交接等制度。训练枪支、弹药必须由训练队干部
分发。实弹、实爆作业后对剩余弹药、炸药和作业场应及时清点,并及时回收民兵装备仓库保管。
(十)训练教材、器材分发、使用、移交制度。应按照有关规定,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防止丢失、被盗。
第二十二条 行政管理制度。为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1日生活条令化、连队化,训练大队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作息制度。应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作息制度,遵守操课时间规定。
(二)考勤制度。对每个参训人员的到课情况,应认真进行检查、登记,并使之与训练报酬、奖励挂钩,杜绝旷课、迟到、早退的现象。
(三)请销假制度。训练期间一般不准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集训队领导同意,归队后应及时销假并补课。
第二十三条 政治工作制度。训练大队应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落实以下政治工作制度:
(一)教育制度。每批民兵集训,均应安排2至3天的政治教育,以提高参训人员的训练积极性。具体内容按政治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党、团活动制度。党(团)支部应组织开展活动,原则上每星期1次,充分发挥党(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文体活动制度。训练队应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参训人员的训练生活,增加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吸引力。
(四)奖惩制度。对训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训练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单位、个人)应给予严肃的处理或处罚。军事训练的奖励和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实施。误工补助(工资、奖金和
福利待遇等)应与训练表现和成绩挂钩,以真正达到奖优罚劣之目的。
第二十四条 训练基地管理、使用制度。各级政府、军分区和区县人武部必须十分重视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基地(训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抓好“软”、“硬”件的配套完善工作,使之达到有良好的生活设施、有规范的训练场地(设施)、有精干的教员队伍、有完善的电教设备,能食
宿、能训练的要求。训练基地(中心)要积极开展以自养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减轻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负担。基地以劳养武的原则是:首先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税务、工商部门应给予优惠,所得收入主要用于民兵
军事训练和自身的配套完善建设。

第五章 训练考核
第二十五条 民兵军事训练考核必须严格按照《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进行,以衡量单位(个人)训练成绩,检验训练效果,促进民兵规范化训练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 军事训练考核分为普考和抽考。普考是对全部参训人员受训科(课)目的全面考核,由训练大队组织。抽考是对部分参训人员受训科(课)目的抽样考核或者全面考核,由上级军事部门组织。区县人武部组织普考的时间应上报军分区,未经军分区抽考或未经军分区同意自
行考核的单位,其训练成绩降低一个等次。
第二十七条 军事训练考核,应当在训练期间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和作业(操作)考核。非训练期间,一般不专门抽调民兵进行考核。抽考一般结合普考进行,防止重复考核。
第二十八条 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其补考成绩降低一个等次列入个人总成绩,经补考不合格者,不得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阅读全文

与民兵培训计划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