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们公司想做对政府采购的培训
资质上没有 培训现在都是财政部门组织啊 注册资金没限制 营业范围有培训类就可以
❷ 采购专家不参加政府采购培训就不能当评标专家了吗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必须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培训版。
《政府采权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听取有关各方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核实并记录有关内容。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学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
❸ 政府采购培训要看哪些书
是财政部门办的政府采购上岗培训吧,按上个月结束的培训资料列出一些需要学习的给回你,地方规定答不同,希望对你有用。
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
财政部18、19、20、61号令,最重要的是18号令
财库{2003}119号 {2007}2号
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应该在培训时会学到
❹ 政府采购培训招标里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怎么写
保证培训质量
eg:复
首先,要选制优秀的教师。教师应具备国家要求的执业资
格。
其次,选择教材新颖实用。即要求教材内容适应实际生
产需要、同时又指导实践。
再次,授课要具备“六性”:针对性、系统性、条理性、
趣味性、实践性、实效性。
售后服务承诺
半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
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时,必须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育壮大各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务实、创新、敬业、高效的政府采购队伍。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认定的业务范围、资格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装备等。
第八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供应商资格;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相关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四)受理并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批复意见为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队伍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非脱产培训作为补充。
脱产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可以委托有关正规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脱产培训。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设置,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
(二)设施装备情况。包括固定的营业场所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考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创新、敬业和务实精神等。
(四)工作质量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制作质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时效;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采购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和保证金的管理;采购文件的归档保存;报表数据的报送;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业务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人数、考试成绩和内部培训等。
(六)职业道德情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
第二十二条考核方法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考核。
(三)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可对一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考核,也可对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考核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二)组织考核前应当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方案,并在实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考核小组可以向采购人、供应商征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四)考核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小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威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报请上级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购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❻ 政府采购实训的收获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起源及发展
1、政府采购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国际上,政府采购是包括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在内的各项制度总和,也称公共采购的管理制度。
2、政府采购的起源
政府采购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早在1761年就颁布了《联邦采购法》,英国政府在1782年设立了文具公用局。政府机构开始就政府采购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初步形成。政府采购在欧美国家经过漫长的改革和完善,已由单一的财政支出管理手段,演变成兼有财政支出管理和国家宏观调控双重功能的重要工具,是政府介入经济运行的最直接方式之一。
3、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
在我国,政府采购行为历来就有,但一直没有建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或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我国融入全球化经济的必然选择。
这项改革从1996年开始着手施行,截至目前,已经经历了研究探索、试点初创、逐步推广、全面实施四个阶段:
1996年至1998年7月为研究探索阶段。
1998年7月至2000年6月为试点初创阶段。
2000年6月至2002年12月为逐步推广阶段。
2003年1月1日至今为全面施行阶段。
二、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情况
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重要标志,直接反映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没有一定的规模,其制度的优势、政策目标、规范管理等都受到制约,更谈不上又好又快发展。
三、政府集中采购不是集中腐败
第一,政府采购有制度上优越性和先进性。
第二,政府采购是“管采分离”的采购。
第三,政府采购是专家采购。
四、财政性资金的范围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政府批准的各类收费或基金等。实际工作中,财政性资金是指除经营性收入以外的其他所有资金。
五、国货的采购
1、本国产品的认定
本国产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确认:首先是自主品牌。自主品牌是指由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是中资控股企业注册为中国产品的品牌。其次在中国生产。最终产品必须是在中国生产和制造。第三,最终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限制。参考美国对零部件的规定,我国对零部件的限制,可表述为在中国生产或者制造成本必须超过所有零部件成本的50%,零部件成本包括运输费和税收。
2、本国产品的采购方法
采购本国产品至少有以下几种方法:1、清单法。按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和产品发展前途,以及国家安全需要,确定无条件购买本国产品的产业和产品清单,对于清单内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应无条件地购买。2、优先法。对于有些本国产品,在质量、技术、商务等条件相同时,应优先购买本国产品。3、优惠法。借鉴国际惯例,在国际招标中,给予本国产品10%至30%的价格优惠。
六、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是政府采购在满足政府自身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所发挥的调控国家宏观经济的功能作用。西方经济学中,政府采购是国家用来调控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的重要政策杠杆。
七、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关系
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项核心内容,在公共财政管理中,部门预算主要解决“该不该买和买多少”问题,政府采购主要解决“由谁买和如何买”的问题,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主要解决“向谁买和买得怎么样”的问题。三者中,部门预算是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是保障,政府采购是手段。
八、关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政府采购预算的概念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为满足公共需要,使用财政性采购依法制定的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资金使用计划。它是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当于在部门预算表中增加了反映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预算表。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
①政策性原则。通过预算编制,体现国家机关的行政任务和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必须体现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②绩效原则。部门和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避免浪费。这种浪费有两种表现,一种是贪大求洋、盲目追求“超前”和重复购置;另一种是不考虑发展需要,编报一些技术落后、淘汰和过时产品,造成浪费。
③严肃性原则。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报批后,便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④统一性原则。政府采购预算要按照统一设置的表格、统一口径和程序进行编报。随同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报批、统一下达。
⑤坚持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原则。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支出预算表中属于政府预算范围的项目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并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采购项目资金的落实,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组织工作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做好精心细致的准备工作:
①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编制政府预算的前提,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必须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过粗或过细都不利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②制定内部工作程序。通过制度确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政府采购上工作分工和工作流程,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③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主要是调查单位(包括下级单位)的规模、单位的资金总额、单位年度规划以及单位以前年度的采购规模等,做到心中有数。
④按要求填报表格。预算表格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表现形式,在设计政府采购预算表格时,既要使表格内容规范、齐全,满足需要,又要尽量使表格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便于填报。
⑤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单位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政府采购采购的程序、范围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编制方法。
九、政府采购的目标和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管理交易系统为手段,优化和健全采购交易运行机制,实施监督惩罚并重的监控方式,不断规范管理操作行为,拓展采购制度实施领域,推进采购政策功能发挥和采购管理专业化,促进采购制度综合效益的提高,提升政府采购制度形象,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发展。简而言之,就是要努力实现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有六个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二是继续推进操作执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三是继续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四是坚持采购规模和效益并重,健全采购方式;五是继续推进队伍素质建设,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六是加大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❼ 政府部门什么费用不用走采购流程 比如培训费之类的是否就不需要走采购流程
不知,你是那抄个城市。不过基本上都是袭一样的。
建议你到当地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采购中心),查看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以上部门的网站主页。
还有一个简单一点的办法,你可以用政府部门的名义电话咨询当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般情况下,服务态度也是不错的),直接咨询他们,多少预算内不用走“招标采购程序”。
一般情况下,五万元以下,可以自行采购。
自行采购也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方式,只是不用在网上发布采购信息,用户单位可以直接采购吧了。
希望能帮到你。
❽ 怎么办理政府采购认证
申请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申请人内部机构设置健全、科学,财务制度、工作规程、内控制度、部门及个人岗位职责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完备。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地,总建筑面积原则不低于200平方米,以及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
1.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独立的财务室、档案室等;
2.有满足组织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活动需要的开标场所和评标室;
3.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
4.具备互联网连接条件和网络设备操作的安全措施,有组织实施网上招标采购的能力;
5.开标场所和评标现场必须配备大型投影显示设备和开标评标电子监控设备,有记录和长期保存开、评标影音资料的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等资料,及相关设备清单。
(五)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无刑事处罚或者被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 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提出申请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得相同。
1.申请人申请代理资格时,需提供专职人员参加省辖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时,只能由其中一个法人公司提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时,可以分别提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但母公司和子公司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得重复。
(七)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1.申请人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专职人员必须与申请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和临时聘用人员,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兼职。
2.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基金交纳证明、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人员的学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
(八)其他申报要求的条件。
❾ 政府采购方面的公务员考试具体有那些课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历年公务员面试报中公教育培训班的情况来看,在专面试属阶段,只要进入面试的考生都会选择参加面试培训,虽说平台是一样的,但是考生准备的就不一样,竞争对手参加了培训,对于没有参加培训的考生来说根本就是不是一个平台,因此很多考生都会选择参加培训,培训后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2015年广东省公务员面试培训,广东中公教育开设的相关专业专项的面试课程,以人岗匹配为重点全面提升面试技巧和综合能力!以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机交往能力等各方面公务员面试考察要素为课程的主要内容综合演练提升面试能力。所以呢,建议到广东中公教育官网详细了解课程的详情和相关面试的备考资料。
附上2015广东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简章:http://kc.offcn.com/general/216/23885供参考!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