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年的消防监控证有效期
这个等级证是永久有效的,上岗证是3年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参加培训,继续使用。
② 谁报了2016年老妖精培训班消防工程师的课,能分享一下课件吗定重谢
竹子的未看过。盈盈太垃圾,只会慢腾腾的照本宣科,简直是浪费时间,不如不看。照书读谁不会,这些人还骂他吗有脸出来培训???
③ 求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视频学习资料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视频学版习资料权:http://yun..com/s/1hsFKc3U
④ 重庆市南岸区2016年消防监控培训报名在哪里
这个消防中控监管证和巡检证是在当地的消防支队报名的,初级的是支队直接组织学专习考核的,中级属及以上的是上报总队安排学习考核的,有一次补考机会的,基本上初级的学习7-10天后考核,中级的学习14-20天后考核,高级的学习35-40天后考核的,初级的一般是2600-3500元左右,中级的4500元左右 ,高级的6000元左右;考核合格后25-30天出成绩的,2-3个月后拿证的。
⑤ 谁能给我做一份消防中队2016年议教计划
2016年某区消防大队工作打算 2016 年,大队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 以“保稳定、谋打赢、站前列”为总目标,紧盯依法防控火灾、增强综合战斗力、提升部队建 设质量三项工作重心,注重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协调发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高 起点、高水平推动消防部队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 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转变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全面激发干事创业活力1、按纲 施教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强化党委议教、思想调 查分析、评教评学等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大力推行互动式、启发式教育方法。全年重点抓好打赢党的 十八大消防安全攻坚战主题教育。要把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重 大政治任务贯穿全年,开展好“喜迎十八大、全力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抓好胡总 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学习贯彻,全面部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 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基础教育活动,主动开展好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社会主 义荣辱观、历史使命、战斗精神等基础性教育活动。落实官兵思想分析制度。大队每季度、中 队每月进行一次官兵思想状况分析,扎实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确保部队高度稳定。2、 规范党委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大队党委科 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领率力。积极开 展基层党组织示范达标活动,深入推广抚州崇仁大队基层党支部和支队基层大队党委“六好” 建设标准,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年内,大、中队党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坚持党管干部 的原则,落实“三个必训”要求,扎实开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培养灭火救援、指挥、火调、 消防装备等专业技术骨干。抓好学历教育和岗位资格考试,努力实现干部100%达到大专学历, 90%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确保干部全部获得岗位资格。加大从优待警力度,督促落实基层 干部津贴补助、定期体检、医疗保障和伤亡保险等福利待遇。统筹安排好干部休假工作,帮助 干部解决婚恋、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就学等问题和困难。3、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推进部队正规 化建设。落实新《共同条令》,强化教育养成,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贯彻 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指导意见》,深化全市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试点现场 会成果,督促指导各地深入推进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建设达标活动。大、中队达到总队正规 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标准。抓好《省公安消防总队编制表》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士官编制表》的 贯彻执行,规范单位称谓,明确内设机构及人员职责;优化士官队伍结构,规范士官选取、顺 晋和编配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三个文件”和“一票否决制”,以安全文化竞赛为载体,深 化以“五查五访”为重点的“五无”创建活动。4、开展廉政消防建设树立清风正气。加强廉政 教育,深入开展以“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树新风”为主题的集中警示教育。结合党委中 心组学习、党课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落实支队、大队每月一次廉政教育制度,推动廉 政教育常态化。狠抓《省公安消防部队廉洁自律六条禁令》、《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廉洁执法规 定(试行)》等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五项“阳光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重点整治消防执 法不公不廉、设立“小金库”、收送礼金等突出问题。强化纪检督察职能作用,配齐督察技术装 备。部署开展“三访三评”工作,抓好执法回访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制度,大队每月 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分析例会,积极开展廉政“争创廉洁警队、争建廉洁班子、争当廉 洁干部”“三争”活动。二、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有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5、扎实做好灭火救 援专项准备。围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灭火救援准备,抓好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测试活动,开展 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和石油化工等单位的灭火救援专项准备行动“回头看”活动,巩固 活动成效。结合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的推广部署,完成建筑物垮塌、毒性气体等10 类灾害事故灭 火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建立资源共享的灭火救援基础数据库;确定演练 课题,开展预案制定评比和实战演练巡回评审验收活动。开展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演练,大队、 中队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熟悉演练一遍。完善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 期间的执勤备战和消防勤务保卫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勤务安全环境。6、 深入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抓好铁军中队建设达标。年底前,中队铁军中队建设要达标。抓好 全员岗位大练兵。贯彻落实训练大纲配套教材,开展全员训练等级达标活动,推动训练模式根 本转变;强化基层指挥员能力建设,积极备战支队比武竞赛,力争取得佳绩。7、加强综合性应 急救援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关于落实〈省综合性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6-2016)三年规划〉目标任务的通知》,推进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年内,大队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不少于16 名,大队年内组建一支轻型地震搜救队,迅速完成队 伍组建和装备配备任务,组织一次地震救援队跨区域实战拉动演练。8、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建设。完善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政策法规,重点推动沙河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业 滤布采取集中培训和跟班作业的方式开展专职队伍业务培训,年内组织对专职消防队负责人进 行集中培训,30%的专职消防队队员完成不少于30 天的跟班轮训;加强专职消防队伍业务工作 检查、指导和考核。积极备战分片区举行的专职消防队业务比武竞赛力争好成绩。9、提升消防 信息化建设水平。抓好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全省试点模式积极推动“三台合一”建设,完 善接处警系统。建设消防移动接入系统,中队至少配备1 台具备3G 通信能力的现场指挥专用 笔记本,各级指挥员配置手持式智能终端。加强无线通信网建设,执勤中队固定台不少于1 每辆执勤消防车配备1台车载台,各级指挥员、特勤班和攻坚组队员每人1 台手持台,执勤中 队每班不少于4 台手持台。抓好信息软件管理应用。按照“坚持业务主导,深化系统应用”的 原则,坚持业务部门主导地位,大力推进系统深入应用,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 础化”。三、转变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10、大力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 施办法》,《2016 年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尝试在消防部门设置系统行业的联络员,指导 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继续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 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重点项目、大型 场所进行联审联批。推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落实,建立并落实公安机关 三级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明确派出所消防组织机构、专(兼)职民警,检查范围;推动公安派 出所对“九小场所”落实“宣传式检查”和消防行政指导工作。推动公安局制定派出所消防工 作《考评细则》,力争消防工作占公安业务工作考评分值5%以上。适时召开市“全警消防”工 作现场会,推动完善现代消防警务机制。11、全力抓好社会火灾防控。深入推进“清剿火患” 战役,狠抓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绩效排名、工作奖惩等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总结“清剿火患” 战役工作经验,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五一”前后,部署开展党的“十八大”消 防安全保卫行动,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 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 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与区域性重大火灾 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治力度。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网格”责任主体、职 责任务和专管人员,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100% 的二级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属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基本达标。落实每两月至少 由市政府或辖区政府挂牌督办1 家以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且全年上报 由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不少于3 家。100%的火灾高危单 位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措施,100%的二级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达标,100%的高层、 地下建筑实现“户籍化”管理,100%的使用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整治合格。严格追究火灾事故相 关人员责任。12、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抚州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现场会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和岗 位练兵竞赛,提升监督执法业务水平。抓好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平台规范运用。 逐步配齐移动执法终端等装备,全面实现网上执法。适时开通办好典型案件点评网上平台。滤 布强化火灾调查队伍、装备和工作机制建设,按编制配齐配强火灾调查人员,提升火灾调查装 备和工作水平,着力解决火灾涉访问题,做好遗留涉访火灾息访工作。认真开展灾害成因调查, 加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为火灾防控提供依据。13、努力扩展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认真落实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着力抓好“技能式”、“入户型”宣传,抓好家庭、社区、学校、 单位、景区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六个专项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 干部、公务员、农民工及就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乡镇长、 村“两委”负责人以及中小校长培训率达100%。广泛发动新闻单位、社会媒体、通信平台和消 防志愿者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着力抓好“十八大”消防安保宣传教育。建立县级领导干部消 防教育基地。建立1 家全国和1 家以上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全面完成乡镇长、村 “两委”负责人消防培训任务。为100%的弱势群体家庭建立消防志愿者帮扶档案。按要求为执 勤中队配备摄像、照相和录音宣传设备。四、转变后勤保障服务模式,切实夯实部队建设基础 14、积极推动消防经费开源节流。大队地方正常业务经费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20%以上递增, 专项经费全面满足装备建设和基本建设以及重大活动的需求。各单位要清理、盘活部队闲置资 产,积极整合资源、深入挖潜,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增加部队预算 外收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油料费、接待费、水电费支出,大 力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实现行政消耗性开支压缩率突破15%以上。年内大队2016 年度(含) 以前的债务全部清偿,2016 年的债务偿还50%以上,2016 年新增债务按清偿计划纳入年初预算。 15、大力增强消防装备实力。强化装备建设资金保障,继续实行装备器材基金制度,全面落实 《省消防部队执勤中队装备配备标准》,充分运用装备评估论证机制,科学合理配备灭火救援装 备。按照“配足常规、配好急需、配强高端”的要求,加快更新换代步伐。购置应急救援装备 247 件(套)。16、强势推进营房基本建设。落实区二中队营房建设,并于12 日前搬迁并投入使用,加强现有营房维护管理,要从业务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对红旗路中队现有营 房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更新,达到“美化、绿化、文化、亮化”的要求,实现“一队一景”目标, 改善部队工作、生活环境。17、全面提升后勤规范建设水平。认真落实党委理财制度,严格管 控“三公”经费,修订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规定,增强经费透明度。制 定《预算外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并规范补助经费发放范围及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资金、资产 流转查询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利用资金资产流转查询管理平台,对资金资产的管理和流通进行 监控,强化财务监督,规避财经风险。全面推行无现金支付,年内大队建立完善POS 机报账系 统及网上银行系统。用好部局《装备管理系统》和全省消防部队装备管理服务平台,建立装备 电子档案、二维条码身份证,实现装备扫描录入数据、扫描出库。执行装备管理制度,编印装 备应知应会手册,推行“装备日”制度,规范装备管理。注重人才队伍培训。针对后勤管理重 点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业务培训,促进后勤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五、转变部队 建设发展模式,创优创特树展形象魅力18、立足高端发展,创建优质工程。以部局和总队党委 在支队抓党委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业务工作质量 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各岗位业务培训和业务练兵,重点解决官兵业务知识不懂、实践能 力不强、工作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及时对业务工作纠偏纠差纠错,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提质提 效。19、着眼创新发展,打造特色工作。增强创特色、抓精品意识。牢固树立人有我好、人好 我精、人精我新、人新我特的工作理念,努力追求工作上品味、上档次。善于开展创特色、抓 精品实践。大队要在纵向分析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横向比较全市乃至全省部队工作水平的基础上, 遴选特点突出、优势明显、基础扎实的工作项目作为创特色、抓精品的突破口,扎扎实实做出 成效,成就精品特色。结合特色文化建设,完善俱乐部建设并100%达标,丰富部队文化活动, 备战总队第二届俱乐部活动大奖赛和文艺汇演,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⑥ 2016消防罚款金额标准
最新消防罚款标准及法律责任,如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批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016消防监控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消防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⑦ 2016年消防宣传资料
2016年公安部消防文件范文一:
面对2xx年更加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提出的“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支撑,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投入及支持,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和全国公安机关八大信息资源库,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强化公安科技信息人才的培养和信息系统的应用,切实发挥公安科技手段和信息资源服务公安工作的特殊职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二是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热点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影响辖区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热点、矛盾的化解工作,完善公安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三是认真总结分析3年为期“三基”工程建设的成效及经验,研究“三基”工程建设成效的巩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研究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策和措施,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五是强化治安行政管理,集中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工作,维护辖区和谐有序的社会治安秩序。
六是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在认真总结分析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执法档案规范管理和执法办案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公安工作发展的立足点,采取日常监督、交叉考评、年终量化考核等方式,全力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公正。
七是进一步研究出台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公安机关便民利民的措施及办法,从抓全体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理念的教育入手,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机关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职能,以适应经济社会日趋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提供保障服务。
八是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教育的各项措施,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整个队伍沿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为全市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016年公安部消防文件范文二:
一、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统一全体民警思想认识
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基础工作是各项公安专门工作基础的观念、严管严控挤压犯罪空间的观念、社会治安可控制的观念,充分体现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略)
三、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5、严厉打击命案打头的严重暴力犯罪。要强化对现行命案、劫持、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快侦快破,提高破案率;要加大宣传教育和重点防范力度,切实减少引发命案、大案的机率;要加大负案逃犯的追缉力度。
6、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打头的有组织犯罪。
7、严厉打击“两抢”打头的多发性侵财型犯罪。要加大社会面巡防力度,提高现场捕获率,增强动态控制能力。
8、切实解决重点地区、重点方面的治安问题。要坚持“哪个地区案件高发,就重点整治这个地区;哪类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这类问题”,从打、防、控各个方面整体考虑整治工作,切实改变管理混乱、阵地失控的状况,保住一方平安。
四、切实加强命案侦破工作
9、完善命案侦破工作机制。要根据命案侦破规律,力争发一破一;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尽量减少可防性命案的发生,真正实现“两降一升”的目标。
五、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严格公共安全管理
10、加强影响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要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标,交通、消防、治安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按照“适度超前、便于落实”的原则,加强建设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案(事)件。
11、全力做好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立足苏州、服务大局,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早作部署、责任到人,确保实现“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总目标。
六、加大社会防控工作力度,增强驾驭社会治安能力
12、完善社会面巡防工作建设。要规范从110指挥中心到特警支队、交巡警、分局、派出所、卡口岗亭等各个节点的指挥运作机制,理顺各巡防警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深入实施“四色布警”工作机制,提高现有道路监控设施的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巡防工作水平。
13、加强重点场所、行业管理。要对易发案场所、行业加强管理,促使其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空间。
七、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努力做到“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真正将“三基”工程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抓紧抓好
14、严格落实公安部和省厅工作部署。要以“金盾二期”建设、三级设防体系建设、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重点,狠抓重点工程的建设;要以警力下沉、农村警务室建设规范、巡防机制常态运行和重点管控为重点,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到位;要深入推进警务改革;要切实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的考核。
15、积极探索长效保障机制。要充分利用《苏州市公安工作“三基”工程建设规划》,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到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机关警力占比不超过10%、确保实战单位非实战人员不超过10%。16、做实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要通过多种方法解决警务室警力不足问题。农村警务室原则上一村一室、一室一警,二室一警比例不得超过农村警务室总数的20%;要进一步明确警务室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在安排非领导职务时,要优先考虑有较长社区工作经历、实际表现较好的社区民警。
八、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
17、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要尽快落实苏州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的建设计划,认真开展“金盾工程”二期建设,扎实推进古城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全市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
九、加强公安执法工作,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18、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的思想观念,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案件审核规范,明确范围、要求、方法和标准,促进执法质量考评更加规范;要加强对基层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基层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执法问题,支持基层工作。
十、切实加强涉外安全保卫工作
19、不断深化涉外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建设。要将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充分发挥兼职外事警官、涉外单位专管员、外聘高级翻译和基层力量的作用;要不断完善涉外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涉外安全保卫工作,减少涉外案件发生;要切实加强临时来苏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和散居社会面境外人员的管理。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实力和整体形象
20、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重点学习党的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的精神;要完善领导干部学分制和菜单式选学制度;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1、强化干部工作。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科级以下干部管理规范,施行交流轮岗办法,逐步推行基层领导竞争上岗,试行基层领导聘任制和任期制;要加强人才库建设和管理,丰富和优化全局的人才结构;进一步盘活现有警力资源,拓展民警成才空间。
22、开展和谐警队活动。要巩固和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争取达到全国一级示范公安局标准;要以市局八大工作机制、“三所三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为依托,积极探索和谐警队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和谐警队建设的试点工作。
23、强化专业训练工作。要加强兼职教官队伍建设,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开设讲座,提高专业教育水平;要强化警种专业队伍业务训练,按警种职能的需要,提高专业化训练水平。
24、提高公安文化宣传水平。要大力培养选树宣传身边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苏州公安文化建设,市局、各县市局、分局年内要完成警察博物馆、局史馆、陈列室和警官俱乐部的建设任务,年内组织好第二届公安文化周活动;要积极组织策划重大题材的新闻宣传。
25、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追究;要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要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三无”基层所队活动。
十二、切实发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战效应
26、加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要广辟情报信息来源,获取各种有利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侦查破案、对敌斗争的情报信息;要以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促成全局资源的共享,督促民警做好查控工作,实现采集、研判、运用的良性运转;要加强研判,各实战部门要保证年内落实好研判人员,形成工作机制。
十三、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27、加强机关工作建设。要准确职能定位,机关部门既要对本地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实行规划协调、组织指挥,又要具体参与实战业务;要做好机关部门的基础工作,各警种、各职能部门要搞好各自的基础规划;要按照实战化、专业化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苦练基本功,培养行家里手,建成本领域的尖刀队,切实担负起指导基层和攻坚克难的任务;要切实为基层服务,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机制建设要向基层倾斜。
十四、积极破解外来人口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8、强化外来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同级综治委,围绕外来人员的工作点和落脚点,把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分解部分到用工单位,及社区、物业、中介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要将登记工作的重点放到散居社会面和外来“三无”人员上,主要的工作精力放在高危人员的筛选、确定和落实管控措施上;要花大力气推动集宿管理、私房出租户“定室定人”管理,切实服务现实斗争。
2016年公安部消防文件范文三:
XX年,区公安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以建设“长安xx”为总目标,以“世博会”安保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建设”为抓手,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
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体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具体确定了“1234”工作目标,即“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项建设,四个突破”。“一个中心”,即围绕“世博会”安保任务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护城河”作用,防止不稳定因素流入上海,为“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外围环境;“两个重点”,即紧扣打击和防范两个重点,继续保持“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的工作态势,全力巩固“长安xx”创建成果;“三项建设”,即全面加强公安部提出的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继续深化“三基工程”,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四个突破”,即在打击刑事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xx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以“世博会”维稳安保为中心,营造持续稳定的治安环境。充分发挥上海“护城河”作用,严密水路、陆路的治安查控,强化本地政治和治安维稳工作。要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坚持“枪杆子”、“笔杆子”两手抓、两手硬。借鉴奥运保卫工作经验,总结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各项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苗头,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信访“绿色通道”和“公调对接”工作,及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良好的警民关系。以社会治安持续平稳为目标,以方面性、区域性治安问题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驾驭和控制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应对撤市设区治安格局重组的深刻变化,整合现有人防、技防、物防等治安防控资源,进一步加强“大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以“三项建设”为主导,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机制建设,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警务信息的应用从单向的、粗略化运行模式向双向的、精细化模式转变,打赢新形势下信息战、科技战。加强犯罪规律特点的分析研判,积极探索防范打击多发性犯罪的有效办法,不断增强人
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和引导民警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认真把好执法程序规范关,强制推行案件网上流转,加大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权力、刑讯逼供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对治安问题突出、人民群众满意率低、执法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坚决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此作为推动公安主业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的动力和检验标准,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积极响应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在便民、利民、惠民上研究出台更多更好的服务举措,努力构建警民互信、专群互动的新型警方公共关系。
三是以提升品牌效应为载体,继续抓好抓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以警为本、以德治警”方针,以培育警察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提升品牌效应为载体,培育队伍建设新亮点。要加大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交流调整、监督制约等各项工作的力度,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尊重民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民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从队伍管理的基础环节和基本要求抓起,规范民警行为举止,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民警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和行为养成,实现队伍建设、教育训练、执法执勤、内务管理、监督制约等各个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全面推行警务公开、警民联系、“述职述廉”活动,健全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开门评警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树立良好的警纪警风,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⑧ 2016建筑消防员资格证如何考取
你可来以到当地的消防源培训中心或消防学校去学合格了,就可以参加全国的统考,一年3次。今年可能会多一场考试哟!考试包括两部分笔试理论和技能操作。现在只可以考初级的证。这个证初级主要是针对消防监控员的,也可以从事单位消防专员的工作。
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州都会有一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消防培训学校):
⑨ 按照2016消防新规范,消防栓按钮要放起泵线吗 要放几根线才正确!
不需要的,现在最新的要求的消火栓按钮不启泵的,这个只连接报警线和电源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