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开展对烟草内管重点客户的监管工作
一、抓好内部监管工作专卖管理人员素质是基础。
基层专卖管理所是烟草专卖管理的前沿阵地,基层专卖人员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烟草形象,因此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相当重要。抓内部监管工作,先从基层专卖人员思想教育入手,按照企业文化建设要求,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学习制度,大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小到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学习,促使员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牢固树立德法相济,规范管理的专卖工作理念,自觉树立廉政勤政的新形象;其次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让专卖人员进一步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掌握专卖办案的技巧和方法,熟知内部监管的职能和要求,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再次是规范执法,诚信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新形象。专卖行政执法必须严格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理恰当。总之一句话,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确定健康的人生信条,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好烟草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建立健全专卖管理所内部监管制度,是内管工作得以经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将内部监管责任制落实到管理所,使内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长效化,是强化基层专卖管理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基层专卖管理所做好内部监管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根据内管工作的要求,要逐步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制度》、《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处制度》、《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移交制度》、《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同级监管制度》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健全内部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层专卖管理所履行内部监管职能的职责和职权,使之有章可循,从而规范专卖管理内部监管行为。二是将内部监管工作纳入基层专卖管理所的日常考核之中,签订责任状,实行诸如百分制考核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专卖管理所认真履行内部监管职能,保证工作到位率。
三、将内部监管工作融入专卖管理所日常管理之中,确保工作见实效,是落实内管工作有效载体。
基层专卖管理所的建立为内管职能进一步深化搭建了一个有效平台,每位市场管理人员在走访市场,进行市场巡查时,应牢记所肩负的内部监管职能。一是要充分发挥每天直接接触客户和面对市场的优势,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作为每天进行市场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了解客户经理帮助零售客户制定的“订单计划”情况;检查片区零售户是否做到百分之百入网销售,是否百分之百落地销售,是否向无证户提供货源等情况;检查客户经理和配送人员是否存在“人情烟”、“关系烟”,是否存在超限量供货,是否存在串码销售,是否拆单分摊体外循环,送货员是否按配送单送货,是否存在一户多码现象等问题;调查了解内部员工是否存在以零售户名义套购卷烟,是否存在配送人员回收倒卖卷烟等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有效监管,从而形成公平、公正的卷烟营销秩序。同时有烟叶生产的辖区,要从烟叶的种植计划、合同签订入手,对烟叶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烟叶收购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种植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样收购,不收人情烟、关系烟,有力维护烟叶生产秩序。二是要建立经营户库存台帐和经营户条码认证薄,并做好相关记载,真正做到对卷烟营销的过程监控,使卷烟营销实行“阳光”作业。特别是对集镇月销千条的大户和部分五星级客户的销售要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做好记载。在监督过程中,注重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管理精细化,运行规范化,真正做到抓内管,促规范,重实效,从而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营销秩序。
四、强化效能监察,规范专卖管理人员自身行为,是强化内管工作的保障。
做好内部监管工作,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制度、管理经常化以外,还要从强化效能监察入手,为持续健康的实行内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在加强内部监管过程中,专卖管理所要加强对各片区专卖管理员的有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除健全制度外,最重要的是强化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要适时监督专卖执法人员是否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是否按法定程序办案,是否按规定对卷烟营销、烟叶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是否遵守“六条”纪律,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在办证过程中,我们严格实行“四级”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先由各片区专管员按法规要求审核,符合规定则由各所实地查看签署意见,报专卖办复核后交分管局长审批办证,不符合要求者在20天内下达不予办证通知书,并说明情况和理由)等等,并把上述内容的考核与当前行业开展的“明示承诺”以及专卖人员的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其待遇考核相结合,以行政、经济等方式加以规范和控制,从而形成互相制约的监控体系,保证内部监管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有力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㈡ 纪检工作思路和想法
要成为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工作是执法执纪问责,作为一名新人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加强理论学习,只有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加强业务学习,向各位领导、同事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是严以律己。纪检监察部门是管干部、监督干部的,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必须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修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过去可为的,现在不能为,老百姓能为的,公务人员不能为,纪检监察人员更不能为。切实做到心莫贪、嘴莫馋、手莫伸、脚莫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敢于担当。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当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纪委“三转”要求纪委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最需要敢于担当这种精神,如果凡是以自保为主,不敢说不敢做,就会逐渐失去履职能力,助长不良风气。要牢固树立“如果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的理念,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㈢ 北京市校园保安班队骨干培训总结~有会的急用
一)贯彻执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州政府关于邮政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州政府有关邮政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本市实施工作。依法管理本市邮政市场,维护邮政通信秩序。负责本市邮资票品的管理和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和管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邮政通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综合性政策和邮政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邮政通信服务、质量标准,负责制定本市邮政行政规章、邮政服务标准,贯彻执行邮政资费政策,并对全州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内邮政行业协会工作。
(五)负责全州邮政网的计划财务核算与分配,管理全州邮政系统国有资产。
(六)负责全州邮政网络建设、运行和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向全州提供邮政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保护邮政网和邮政设施安全,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州邮政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
(八)承办州委、州政府和江苏省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德宏州邮政局设7个行政职能部室,均为科级。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行使党委办、行政办、企管办三项职责,是综合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和安排重要活动;组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组织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淮安邮政信息,编印大事记和年鉴;负责机关文电、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督办和综合性文稿起草与审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及上级机关转办的有关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具体工作;负责邮政外事接待、公共关系方面工作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
负责全州邮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全州邮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形象宣传工作,抓好全州邮政新闻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协助业务部门搞好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安排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负责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发展和管理,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各单位搞好党建工作;负责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青年文明号”等工作。
协助党委检查全州邮政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负责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县局重要的违纪案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负责制定全州邮政部门监察工作的计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聘请、定期召开座谈会,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二)安全视检部(挂“法律事务办公室”、“行业管理执法大队”牌子)
管理全州的邮政通信市场,编制下达通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考核;负责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工作和服务质量检查;负责对全州贯彻邮政业务规章制度、通信纪律和邮政票款管理的情况进监督检查,指导各级视检人员的工作;组织对特快专递市场的调查、检查,维护邮政信函专营权;负责本市范围内申请开办集邮票品交易市场的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市场检查,维护集邮市场秩序;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工作,组织对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及信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州邮政通信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指导、协调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全州邮政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根据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和公安、劳动等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市邮政实际,提出全年邮政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市、县局的安全生产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全州邮政通信企业保卫工作;负责全州邮政部门安全生产、保卫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邮政通信要害部位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邮政经济民警和保安的管理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贯彻党、国家、国家邮政局、省局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邮政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中层和县市局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国家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综合管理全州邮政企业机构编制和定员定额工作,制订和修订全州定员定额标准,指导开展“双定”工作;负责制订劳动工资、人事、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州邮政系统各类劳动用工,归口管理劳动计划指标;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规定的邮政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实施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调整工作;负责邮政企业工效挂钩管理、结算、奖励管理工作,指导邮政企业内部分配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州邮政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考核,邮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评审工作。
(四)计划财务部
负责组织制定全州邮政财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各类邮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邮政计划财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州邮政财务计划的编制、上报和下达;负责全州邮政经济核算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全州邮政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检查;负责全州基建财务管理、工程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集中、调度资金,办理资金的上交下拨事务,合理使用资金;负责邮政资费的综合管理。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对全州各级邮政企业及多经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制订全州邮政审计规划、审计制度和工作要点,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州邮政系统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规范审计文书、报表、信息制度,督促各级审计组织(人员)认真执行审计程序;积极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推广先进审计工作方法,加强全州邮政审计人员培训。
(五)市场部
负责全州邮政业务经营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开发新业务、拓展业务市场的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各专业公司、分局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邮政通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实施细则。负责全州城乡支局所的增、撤及业务组织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邮政编码薄的编印工作。
(六)运行维护部
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有关邮政通信网络组织、运行、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市内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有关特快邮件、各类普通邮件及报刊传递时限、频次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市内邮区范围的划分、调整、邮政编码的管理及邮件分拣封发关系的调整与实施;负责全州邮政网的运行管理优化、指挥调度,制定邮运调度方案,发布调度命令和调度通知,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局支线邮路规划组织方案的审批及各局各类邮件封发计划、发运计划及车辆计划的审核;负责制订雨雪、汛期、业务旺季、路阻等特殊情况下邮运工作应急措施;负责邮政车辆和设备管理;负责全州工程建设项目的扎口管理。
(七)工会
负责贯彻执行省局工会、市总工会、局党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制订本局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局务公开;负责起草工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和工会综合性文件,组织审核工会文稿;协助主席检查、协调工会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的完成情况,督促、指导全州基层工会的基础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做好职工互助互济、职工疗休和女职工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配合行政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履行思想教育职能,开展职工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教育,做好评模评先表彰工作和劳模先进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㈣ 论文 谢谢
我国的行政效能监察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吗?好像没听说过,感觉分三阶段进行是地方自己制定的吧?提供一篇类似的论文给你参考吧,对应你的论题,仅有个别段落能用上。
行政效能监察思辩
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现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管理信息化、竞争激烈化、社会多元化,已成为对政府改革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以促进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政府能力和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也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必然性
行政效能是评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和质量情况的重要指标,是行政行为效益、效果的综合体现,是行政机关管理水平的一种综合反映。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其监察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体现的行政效能依法进行的监督和审查。当前,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客观上要求政府管理实现创新。行政效能监察则是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行政效能监察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以倡导为主结合一定的强制力来督导行政监察对象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效能监察以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相结合为主要方式,保证行政组织的科学化、行政行为的高效化,以实现对推诿拖拉行为的惩戒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达到保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高效、优质的目的。它通过监察权制约行政权,防止行政机关权力的滥用;通过督导建立保障政府行为勤政高效的制度体系;通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实现行政管理机制的运转协调。行政效能监察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必然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实现新的变革和创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各种市场主体都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政府则主要承担 维护市场规则的任务。它要按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来实现包括人、财、物、时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来管理国有资产的流向、保值和增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它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中生产、交易、分配的公正性和效率性的内在要求,最终达到用最小的行政资源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行政效率的目标,这就是市场经济环境对行政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必然要求。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行政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该款实质上是行政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法律依据。进一步而言,该款与《行政监察法》第一条"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相联系,我们可以清楚地得出结论:行政监察机关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 "问题"既包括廉政问题,同时也包括效能问题。
二、行政效能监察的现实意义
政府机关开展效能监察是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高效、秉公、公正地执行公务,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配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能监察是促进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力举措。"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既是政府管理问题,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若不及时解决,必然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程序繁琐、办事拖拉、工作推读、作风生硬等影响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谋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政府中心工作之所在,"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而行政效能监察从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内部管理入手,强化内外部监督,有利于消除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有利于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及各种不良行政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二)行政效能监察是应对入世挑战,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WTO规则的内容和约束对象,首先是针对成员国政府的,入世首先意味着是政府入世。它要求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必须有一个大改革,政府必须按WTO规则要求转变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增强政府绩效。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确保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效。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行政效能监察是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执政党的党风与政风密切相关,好的政风是党的优良作风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往往通过政风来看党风。抓好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不但有利于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还有利于政府部门认真纠正和处理在社会服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使机关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得到比较好的落实,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提升政府形象。
(四)行政效能监察是深化治本措施、促进廉政 建设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中央明确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治本方面,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加强教育、民主监督、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三大举措,并将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作为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 察职能的专门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针对政府的权力,主要是事权、财权、人权的运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和法定地位不明确,存有重视廉政监察,忽视效能监察现象。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时一般号召多,抓落实少。如国土资源管理重视行政审批不出差错,轻视时效的观念,在系统内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单一,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普遍把效能监察主体定位于行政监察机关,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机制。这与廉政监察实行的"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比,存有明显不足。不仅党委、政府行政效能监督的领导力难所及,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对下级业务主管机构缺乏效能监督,更难以调动社会各界包括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工作方法滞后,难以满足行政效能监察事前、事中监督的需要。当前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已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少,难以制止失职等问题的发生。如国土资源的建设用地审批、利用,曾经强调要进行全程监督,对土地利用的每一个环节检查,但仅停留在一般要求上,难以收到实效。在工作方法上,也往往停留在了解情况介绍、查看会议 记录和工作制度、询问执法情况等老一套方法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只停留在提醒、打招呼、提建议上,致使效能监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四是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就目前来看,与之计 目适应的投诉机制在大多数地方尚未建立,而现有的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不受理效能方面的投诉。这使得大多数人遇到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效能方面的问题时,难以投诉。我们在早两年实行了廉政和效能监督等制度,但效果不十分明显。
五是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迄今为止,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性法规还没有出台,而现有的可以作为效能监察依据的法规过于原则,存有制度不配套的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叉没建立起来,致使监督起来无规可循、无矩可蹈。也有的制度切实可行,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原因是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督制度,包括考核、告诫、失职追究等内外部监督管理制度。表现为对于许多失职行为不能有效制止,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往往以批评教育代替,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这是行政机关普遍需解决的问题。
六是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成,旧体制下权力运行方式具有巨大惯性,推动行政权力仍然对经济生活进行过多的直接的干预,对资源配置进行过多的垄断。由于职能转变滞后,受利益驱使而产生的设租寻租行为,某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行为,屡禁不止的条块分割行为,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有利益各部门拼命抢,有责任往上推,都等着最高层来做决定。某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行为,屡禁不止的条块分割行为,都可以找到某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并成为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的重要土壤。特别是前置审批越来越多。如征地审批中附加审批部门和费用越来越多。因此,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加快转变政府职缸 减少行政权力对%蚀见经济的直接干预,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减少行政手段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政府处于公正、超脱的地位,有利于大幅度压缩产生腐败的空间,减少产生腐败的土壤。
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从客观上看,是由于近年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任务重,监察部门精力有限;从主观上讲,是由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忽视了对效能监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但从根本来说,是因为没有结合我国监督体制的现实和效能监察的工作实践,工作机制缺乏创新,因此制约和局限了效能监察的整体推进和广泛开展。
四、行政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
行政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对行政管理进行效能监察的始终,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者在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申所奉行的政策选择。它既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特征的体现,同时也是行政效能监察调整对象的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
(一)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原则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征,随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推进,我们对行政效能监察特征的把握也就越来越清晰。然而,事物的特征往往有时呈现显性,有时却呈隐性。行政效能监察具有行政监察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之外,在诸多方面与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有较大差异。由于长期以来行政监察机关一直以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为工作重心,故此,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往往容易形成某些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因此探寻和把握行政效能监察本质特征是非常必要的。
过程控制是行政效能监察方法的基础,它贯穿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始终。过程控制是指通过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确保行政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符合以效能提高为出发点的制度安排,消除影响行政效能的各种因素,使行政目的遵循效率和质量的双重标准。而现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是主张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强调权力非集中化,效能评估的社会化、公开化,"结果为本"和 "服务为本"等。因此,过程控制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包括:
1、过程控制的首要条件是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的设计和建立必须是以效能提高为出发点;制度必须是体系化的,效能评估方法是综合化、多样化的,是由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制度所构成的,而不是孤立的某一方面制度;制度体系与行政机关的实际运行状况必须是一致的。例如,我们尝试建立政务公开与市场运用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并制定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实践表明,既促进了市场建设,又推动了勤政廉政建设。
2、设立关键的控制点。制度体系是对整个行政管理活动的包容,而控制点是指衡量行政效能时有关键意义的因素,它们可能是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一些限定因素,也可能是使行政监察对象更好地发挥行政效能的一些因素。我们在实践中感到,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十分严格,而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强烈。当前普遍反映的征地审批难,就是突出的矛盾。如何在依法的前提下解决时间长、程序复杂的问题,我们尝试抓规定时限、抓减少签章、抓资料减化、抓程序规范等,对影响效能的环节、过程进行控制,收到了实效。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控制,行政监察主体就能够管理较多的行政监察对象和增加监察的幅度,更有效
地发现造成行政机关效能低下的关键因素,及时予以纠正。控制点的设定,既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难点,也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当前,很多行政监察机关制定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指标实质就是控制点。
3、控制必须具有前馈性。有效的控制必须是具有前馈性的,即它会告知行政监察主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而且告知他们现在不采取措施就将会出现的效能问题。我们推行政务公开中,开始工作运行节点没有设置电子警示机制,超时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又如,在没有设置疑难会审机制时,出现了办理审批事项适用法律规范不准确而退回重办现象。行政效能的前馈监察系统是指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对行政目的的设定和实施行政目的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以查明行政目的本身是否正确和实现行政目的过程中对行政效能的影响,及时调整行政目的
和影响行政目的实现的效能因素,以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高效。
4、效能控制注重结果导向。传统政府管理和控制的特征之一是忽视结果,"由于不衡量效果,也就很少取得效果"。譬如,城市规划建筑审批,如果只就单体建筑论定,而不考虑周围环境因素、相邻建筑关系、区域整体形态的协调性,就会成为失败的作品。公共管理新理念之一是结果为本的控制和管理,结果为本的控制和管理要求 "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而按效果拨款的前提是对结果(即绩效、效能)的科学测定、评估和控制。
(二)监督指导与制度供给相结合原则
行政效能监察是为了解决行政管理中效能低下的实际问题。行政效能监察在公正和效率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也只是在整体上确定了其目标模式的选择,然后通过具体的方法指导和制度供给来解决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行政效能监察是对行政行为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然而由于行政行为是复杂多变的,行政主体享有一定自由裁量权。行政效能监察只有提供方法指导和制度供给,才能解决行政行为运行过程中随时出现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以效能为标准的管理的再管理。另一方面,行政效能的不可定量性决定行政效能监察的特征之一,就是对行政过程的监督来保证行政结果的正确性、有效性和
合法性,而不同行政主体的行政过程千差万别,行政效能过程中只有随时随地地提供方法指导和建立相应的制度,才能确保行政效能监察的有效。就法律与其配套政策制度的关系而言,国家的法律是统一的,而各地的操作制度却千差万别。一部国家法律,导出成千上万的操作制度,甚至审批管理的文书资料差别很大。这很大程度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可见,行政效能监察必须是制度化的可操作体系,即公正和效率有赖于一系列方法和制度的设置来实现。因此,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依据法律规范对现行的行政管理活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通过方法指导和制度供给使行政主体自觉的(诱导式)或被迫的(强制式)进行行为规范和制度创新,使行政资源得到更有效、更合理的配置,建立有利于行政效能提高的新的行政法律关系,改变阻碍行政效能提高的行政行为。从这种意义上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者不仅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的执法者,而且应是提高行政效能的管者。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把 "完善监督机制"摆到了重要位置,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明确:"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这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效能监察机制指明了方向。从这一点出发,就是要求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机制摆上重要位置,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效能监察新机制。
新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与过去相比,在指导思想、主体、客体、着力点以及处理手段等方面都应该有所改进。
(一)指导思想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府角色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新机制。政府一切工作都要以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是科学的效能监察的前提。要根据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来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机制。
(二)监察主体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实行以专门机关为主各方面配合的多元主体结构。除行政监察机关外,其它监督主体也应该是效能监察的主体。依据《宪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章》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的有关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是专门的监督机关,但其它监督主体也应该是效能监察的主体。
(三)监察客体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包括一切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部门、组织和个人。除行政机关外,党群组织、司法等机关也应作为效能监察对象。依据《行政监察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监察的对象。
(四)着力点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突出制度建设。
(五)处理手段方面,行政效能监察除行使建议权和纪律处分权外,还可采取行政告诫等非纪律处分的处理方式。
六、建立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必须采取的措施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效能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作用的定位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上来,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在科学界定职能和权限的基础上,对所行使权力的类型、方式和介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市场、企业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和自我管理、不需政府干预的事项和领域,政府可从中主动退出。应当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继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废、改、立同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与世贸组织规则对接的法律法规体和 继续全面清理行政性审批,取消不属于现代政府职能的审批事项,缩小行政审批的范乱 简化审批手续,促进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朋 全面清理对稀缺资源配置的领域和方式,减少行政手段配置,除了政府为履行职能所必须保留和掌握的稀缺资源配置,尽可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朋 全面清理行政收费罚款项目,坚决取消各种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款和摊派,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通过市场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全面清理对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进行具体行政干预的事项和方式,减少对微只财土会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到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上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企业自主经营管理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行业自律的作用,重视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如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为政府职能转移提供组织载体。通过以上全面的清理,进一步细化和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大大减少产生腐败的空间和机会,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明晰行政权力的界限、定位和行使方式,进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创造条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事机构。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在现有体制下,可依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督促、协调和实施效能监察,同时制定开展效能监察的工作目标和方案,以党委、政府的名义颁发通知或决定,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三)建立完备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法规体系。根据依法治国的方略和依法行政原则,积极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化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首先,要制定规范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制度规范,如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效能监察标准、效能告诫办法、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等;其次,完善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加强规范行为的制度建设,使效能监察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效能投诉中心可依托在纪检监察机关,并直接接受党委、政府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线投诉电话。投诉中心应延伸到乡镇,拓展到各机关各部门,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投诉网络系统。投诉中心的主要功能 一是服务,表现为理民诉、化民怨、解民忧,做到 "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二是监 督,集中表现为通过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对违纪者进行纠举、惩罚。
(五)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除成立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外,还要拓宽监督的渠道,注重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 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证办事依法、公开、公平和公正。
(六)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应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对传统政务进行持续不断地革新和改善,以实现高效率的政府管理和服务。建立电子化的政府行政效能系统和自动化的效能监察系统,以重塑政府治理模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监察能力。
㈤ 要求对照市效能建设相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处理,各单位整改情况如下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什么意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途径,反映了党的宗旨和人民的愿望,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无论从机关的性质和任务,还是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有效途径;第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第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利于"三个代表"思想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第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新时期抓住机遇,全面发展的需要;第五、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公共行政管理行为的一种变革,既讲求效率,又追求质量,是一项创新性的实践活动;第六、开展效能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高效行政管理体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是改变当前机关管理中不良现状的迫切需要;第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廉政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是标本兼治、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综合性措施。要抓紧建立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的新的指标体系,通过下达各项指标敦促干部提高办事效率,以及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查找本单位以及个人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特别是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从以下12个方面进行查摆,既要查摆出问题,找出典型,又要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力求找准症结,明确整改方向,研究整改措施。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创新能力不强,因循守旧,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的问题。4.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5.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6.该向群众公开的审批事项不公开,致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过多,办事程序不透明,造成办事成本过高,办事时限过长,甚至办不成事的问题。7.单位职能权限不清,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造成投资者和群众办事难,机关办事效率低的问题。8.对需多个单位办理的事项互相推诿、扯皮、拖拉,造成一些承办事项无人最终负责,办事时限无法保证的问题。9.办事或审批的程序不科学,有重复的内容和环节,与相关单位衔接不好的问题。10.群众或投资者申报审批事项的材料不合适而不提出、不指导群众或投资者完善材料,导致多次反复的问题。11.机关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无法履行岗位职责要求,造成办事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的问题。12.监督工作不到位,行政效能监察没有执行,造成责任追究无法落实的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办事效率。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坚持奉献为先。在新的历史时期,机关工作人员面临着权力和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必须加强以奉献为主题的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个人的进步追求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落实到尽心尽力履行自己职责的工作中。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坚持服务至上。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就是履职,提高服务能力就是提高履职能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注意多沟通、多配合;办事服务要超前、主动、规范、高效,谋事在前,成事在后,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嘴勤。对上级交办的工作,要闻风而动、掷地有声、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疲疲沓沓、速办速决;对下级请示的事情,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结。要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在解决实际困难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从细节抓起。“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对于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来说,细节不仅见证服务质量,也是考量其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具体标准,因此,要向一流标准看齐,要用更宽阔的视野、更严格的标准、更细致的态度去做好工作。既要善谋大事,又要学会干实事,更要能干好具体小事。从制发每一份文件做起,从送发每一封信函做起,从接听每一个电话做起,严谨认真、规范有序,在细微之处体现办事速度和工作效率。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严肃纪律。针对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勤奋,落实任务不认真、不细致、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不大胆等突出问题,要制定公务员行为规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教育批评、诫勉惩戒等制度,加强纪律教育,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保障,着力创造政风清廉、勤政为民、同心同德、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襄樊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增强公仆意识,严格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机关在全市工商系统的表率和带头作用。结合市局实际,现提出以下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机关效能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提高机关效能为根本目的,立足“依法、快速、便民、优质”的服务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建设素质一流、效能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文明、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新形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一)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为核心,开展“清廉、务实、为民”系列教育活动。各单位在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把“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商执法的基本理念;要认真开展“清廉、务实、为民”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训;要深化开展向徐锐同志学习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激励人;要积极开展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诚实守信、规范执法、信守承诺、爱岗敬业;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干部,认真执行禁令和若干纪律规定。市局机关重点做好为基层服务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精简文件,减少检查、评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剖,真正做到“了解基层、尊重基层、服务基层”。(二)以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要以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草案)》为契机,认真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十五教育培训规划》和市局《2004年干部培训计划》,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开展“学习徐锐精神,争当人民满意的红盾卫士”活动,形成人人学习业务,个个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建立局域网网络教育平台,在全系统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岗位资格培训为重点,以在职参加社会教育和本单位学习为主渠道,以自我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三)以加快效能机制建设为手段,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l、政务公开制。在办公楼大厅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并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大厅要将机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要求、负责人和承办人的姓名以及办事结果上网上墙,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可在网上宣传或印制办事指南之类的宣传册,供办事人员查阅。2、服务承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快办事、办好事。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提倡“来了就办,办好就走”、“来了放下,办好来拿”;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项目,实行“说了就办,办好送去”,主动上门服务。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向下级部署工作、下级请示事项或部门之间会签文件征求意见等,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3、值班考勤制。机关建立值班负责制,明确值班领导、值班科室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人员要到岗尽责,接待群众办事或来访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主动服务,做好登记。值班人员或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办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凡属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能直接处理的应直接处理,需到相关领导和科室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因工作人员不在岗须提供预约服务的,要登记好预约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预约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转交负责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同时,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勤职责,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出勤情况每星期公布一次,办公室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4、超时默认制。因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正式受理期间,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单位(人)办理结果,申请单位(人)可视为默认同意。申请单位(人)可向办理单位的业务主管机构或监察部门报告,经核实确定后,责成承办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要进行过错追究。因核准事项所限定的核准条件有不明确或不确定,在请示上级部门期间而超出限定的核准时间时,承办部门可书面向申请单位(人)告知原因,做暂不受理核准处理。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请示事项,除法规规定或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外,应在7日内答复,超时不答复视为默认。5、过错追究制。严格按照《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过错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违反政务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许可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征收规定的行为、违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裁决规定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杜绝违规执法、不廉洁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6、绩效考评制。效能机关的考评坚持效能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值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佩戴胸卡由党办负责,告诫由人教科负责,行政过错行为按职责分工由监察室和有关职能机构负责,违犯纪律的由监察部门负责。采取日常抽查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市局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情况汇报,审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机关人员,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执行各项制度好的处(室)或个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四)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市局已建有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局监察室),设有效能建设投诉举报电话(3241954),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市局稽查大队的干部形象督查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测验和要案回访等形式,开展工作作风及为民服务意识的督察,将督察工作贯穿于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提高各部门的行政效能。同时,充分发挥各级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网上效能投诉平台,聘请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人士作为我局行政效能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系统内部的建议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局开展效能机关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局域网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网上论坛,动员大家积极参与,人人出主意、想办法。每年年底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室效能考核与所包点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并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局和各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管理对象对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意见,作为单位、科室以及个人的效能建设考核依据之一。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一)充分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意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求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实现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每一件工作做起,真正做到“能力强、效能高、作风实、服务好”,切实提高机关整体效能。(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工商机关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佘秀强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学先同志、李国华同志和纪检组长汪群章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财务科、党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办,具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三)讲究方法求实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是一个新探索,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坚持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而在注重实际效果上下功夫。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市局确定的加强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商干部行政行为的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及时鞭策落后,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持续性和长效性。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祝顺!
㈥ 如何有效地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廉政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 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 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 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 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 协调统一原则。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 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
第六条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由总经理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实行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部门、项目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负责,管理人员对部门、项目负责的层层负责工作机制。
第七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确定公司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事项和人员,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建立健全公司监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公司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八条 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审计、物资设备、成本控制、技术质量、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人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部署和立项,实施方案、终结报告、监察建议书的审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培训动员、抽调人力及重大问题,做出奖惩决定等。
第九条 公司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公司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形成综合监督力量;
(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实行效能监察项目负责制;
(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
(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公司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负有参与配合、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并负责落实针对本部门的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以及向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根据效能监察实际情况和需要,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依据总经理的授权,具体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
第十二条 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三章 效能监察的任务、权限和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 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以及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勤政高效,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加强指导;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促进公司加强执行力,确保公司制度、决定、文件的执行、维护指令畅通;
(二) 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三) 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公司发生的质量、安全特大、重大责任事故,促进公司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按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交公司纪委处理,督促公司依法经营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
(五) 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管理人员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 列席、召集被检查单位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
(二)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人员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帐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 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 向监察对象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或作出相应决定;
(五)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责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停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 建议相关部门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工作或职务;
(七) 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八) 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 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
(一) 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
(二) 针对公司、项目、场、站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或重点环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的效能监察;
(三)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第四章 效能监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监察对象有以下权利:
(一) 对批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批评、处罚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或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文书次日起30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处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监察文书的效力;
(三) 对监察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监察决定的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公司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察决定的执行;
(四) 有权要求与监察对象或监察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效能监察承办人员回避;
(五) 检举、控告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实与行为。
第十七条 监察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 自觉接受、主动配合效能监察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不得包庇违法违纪行为;
(二) 积极采纳效能监察小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真执行效能监察小组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五章 效能监察的标准
第十八条 合法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合约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的目标。
第二十条 合理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公司和本部门、本项目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十一条 效能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进度、工期、质量、成本、盈亏、安全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十二条 岗位职责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等。
第二十三条 程序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程序。
第六章 效能监察的范围与内容
第二十四条 效能监察的主要范围:
(一)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二) 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活动;
(三) 人力资源、教育管理活动;
(四)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健康管理活动;
(五)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六)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活动;
(七) 在建项目管理活动;
(八) 行政后勤、职工福利、厂务公开、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九) 其他管理活动及上级部署、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税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 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ISO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
(五)贯彻执行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人事、教育及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贯彻执行民主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八)贯彻执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定的情况。
第七章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六条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等。
第二十七条 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效能监察项目;
(二)公司总经理直接指定的效能监察项目;
(三)监察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选出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立项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二十八条 效能监察实施准备的主要过程是:
(一) 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以纪检监察处人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与,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不得作为检查组成员;
(二) 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与培训;
(三) 收集整理监察依据,理清监察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找准主要监察点,明确监察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制订实施方案;
(四) 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所在部门、项目、场、站发送效能监察通知,相关部门、项目应当提供效能监察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九条 效能监察组织实施的主要内容是:
(一) 向被检查的部门、项目通报实施效能监察的目的、要求和相关事宜;
(二) 听取检查的部门、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三) 依据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有关经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四) 深入现场,通过查阅有关帐目、会议记录、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检查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完成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收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陈述;
(五) 运用实际调查、资料分析、目标考核、效益审计、因果分析等方法,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
(六) 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场、站通报检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
(七) 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并查找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存在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
第三十条 为保证效能监察顺利进行,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后,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拟定效能监察报告,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效能监察报告内容包括监察依据、检查过程、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管理控制制度分析和监察建议或决定意见等。
第三十一条 纪检监察处对监察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问题,报公司党委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监察处理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监察建议或者监察决定;对涉及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问题,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三十二条 纪检监察处应当对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及时将效能监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抄送给公司各部门。
第三十三条 已经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卷宗应包括:1、《效能监察立项表》;2、《效能监察方案》;3、《效能监察终结报告》;4、《效能监察建议书》及执行情况回复;5、对有关人员的奖惩意见;6、效能监察过程中收集的各种材料及有关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年底对全年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进行效果统计和成效评定,年度书面工作总结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纪检监察部。
第八章 监察建议和决定
第三十五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不够作出纪律处分的行为偏差事实,报批后,下达整改监察建议:
(一) 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重要决策、决议、决定等,应予纠正的;
(二) 不执行、不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或存在管理缺陷的;
(三) 经营管理决策、计划、指令以及经营管理活动不适当,应予纠正或应予撤销的;
(四) 违反公司选人、录用、任免、奖惩工作原则和程序,决定明显不适当的;
(五)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需要予以经济赔偿的;
(六) 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三十六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未涉嫌犯罪的违规违纪事实,报批后,作出监察处分决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应当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
(二)不按规定追缴,或者不按规定退赔非法所得的;
(三)已经给国有资产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其他需要作出监察处分决定的。
第三十七条 监察建议或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应当采纳或必须执行。
第三十八条 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应当在收到监察建议或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采纳或执行意见,采纳或执行情况要书面报告公司纪检监察处。
对监察决定有异议的,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处申请复审;复审应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九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九条 效能监察奖惩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条 效能监察奖励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奖励形式。可分为:记功、晋级、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四十一条 效能监察惩处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也可以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解聘职务等处理。
第四十二条 效能监察的结果要作为考核、使用和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四十三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实行层层责任追究;造成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经济处罚。防止或挽回了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处罚比例进行奖励。
四十四条 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可以按规定建议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正确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得当,决策科学,经营管理成效显著,为公司创造出良好经济效益的;
(二)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三)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消除不良政治影响有突出贡献的;
(四)廉政、勤政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主动开展效能监察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和效能监察工作人员;
(五)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
(六)其他应当奖励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被检查的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主管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混乱,盲目决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 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三) 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 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 阻挠、拒绝纪检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六) 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七) 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或举报人的。
(八) 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十六条 纪检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 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二)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 利用职权包庇或者陷害他人的;
(四) 滥用职权侵犯他人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
(五)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六) 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将适时地根据需要,不断地充实、细化和完善。
第四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办公会讨论通过试行。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㈦ 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第二章 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
中央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该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责任是:
(一)明确效能监察的分管领导,建立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按该企业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该企业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经营管理者,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该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建立健全企业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该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中央企业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该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该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该企业的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效能监察工作,与监事会、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综合监督力量;
(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实行效能监察项目负责制;
(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
(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促进企业加强执行力,维护指令畅通;
(二)监督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
(三)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四)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事故,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按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经营管理者廉洁从业;
(六)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经营管理者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监察机构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检查的经营管理者及其所在部门(单位)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三)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批准,责令被检查的经营管理者停止损害国有资产、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建议相关部门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职务;
(五)效能监察人员可以列席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
(六)效能监察项目涉及该企业以外的其他中央企业的人员的,可请求相关中央企业协助查询和调查,有关中央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必要时可以提请国资委纪委监察局予以协助。 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
(一)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
(二)针对企业业务事项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或重点环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的效能监察;
(三)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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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形势严峻的一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公司总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带领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在发电厂所处流域天气干旱和同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仍取的了重大进展,各方面工作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2015年的形势依然严峻,公司的各方面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还需要全体员工奋发努力,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力争明年取得突出成绩。现作如下总结.
一、2014年公司工作回顾。
(一)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11月30日,累计完成发电量6.60亿千瓦时,完成年计划9亿千瓦时的73%;主营业务收入1333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1%,同比减少3996万元,减幅23%;实现利润总额447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45%,同比减少5548万元,减幅55%;净利润实现382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43%,同比减少5651万元,减幅60%。预计全年可完成发电量约6.9亿千瓦时,比计划发电量少约2.00亿kWh,未完成全年的生产任务。
公司系统1-11月份完成上网电量6.37亿千瓦时(包括香格里拉公司合并纳入增加0.2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8.27亿千瓦时下降1.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2.97%;平均上网电价244.6元/兆瓦时(含税),比上年同期245.11元/兆瓦时(含税)降低0.5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0.21%,电价下降的原因是香格里拉公司新投产电站电价较低所致;1-11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包括香格里拉公司合并纳入增加366万元),比上年同期1.73亿元下降0.4亿元,同比降低23.12%。
公司1-11月份主营业务成本7897万元(包括香格里拉公司合并纳入增加454万元),比上年同期7502万元增加395万元,同比增加5.27%,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
公司系统1-11月份财务费用2622万元(包含香格里拉公司合并纳入增加306万元),比上年同期2767万元减少145万元,降低5.24%,主要原因是利率下调减少财务费用所致。
公司系统1-11月份实现利润总额4471万元,比上年同期10019万元降低5545万元,增幅为55.34%。
总体来看,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完成的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有:一是受干旱天气严重的影响,发电量大幅下降;二是受经济危机及地方电网鼓励用电及优惠电价政策的影响,市场遭受冲击;三香电司格登电站在年初的枯水期及第三季度的上网电量及电价均受到一定影响;受地方电网装机容量大、用电负荷小的影响,电站8月份投产后,出力受限,也造成了一定的电量损失;四设备运行不稳、故障率较高也是不利因素。
(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安全形势得到了持续保障。
1、狠抓安全基础工作。公司认真贯彻集团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一号文,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到突出的位置来看待,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三项行动”、“三讲一落实”活动、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春季安全检查、防汛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S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加大对老旧设备的改造力度,通过这些基础管理工作,有效的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了安全基础,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2、狠抓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各电厂,特别是白水河、中山包设备老化、缺陷较多、运行稳定性差等实际情况,加强了设备的修理技改管理,加大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有效的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了机组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发供电。
3、狠抓防洪度汛工作。公司制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成立防汛工作组织机构,下设防汛办公室及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公司的防洪度汛工作;督促指导各电站加强和水文部门联系,制定相应的防汛措施,编写防汛预案、并根据预案进行演练。公司全面落实防洪度汛工作,确保防汛安全,同时充分利用汛期的水力资源,使得企业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4、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突出。在公司强力的组织和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14全年全公司未发生重大设备及以上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生产设备重大损坏事故和电网事故,未发生人为误操作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实现人身伤亡事故“零”指标;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得到了持续保障。
(三)加大了设备整治工作力度,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
今年公司在设备整治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加强修理技改的管理,加大技改投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设备运行状况明显好转,非计划停运大幅下降。针对各电厂,特别是白水河、中山包设备老化、缺陷较多、运行稳定性差等实际情况,加强了设备的修理技改管理,加大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有效的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了机组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发供电;积极推动技术改造,投入资金309万,完成了技改项目18项,项目完成率为100%;逐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四)加强了人才培训与开发的力度,切实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
高素质高水平的员工队伍是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2014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人才培训与开发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发了员工的潜能,壮大了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人才培训计划,组织了各个层次各个专业的培训班,鼓励并安排员工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的人才资格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2014年有6人通过高级工技能鉴定,1人通过中级工技能鉴定;7人通过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有1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及时安排相关员工参加集团公司、分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及专业调考,督促各控股企业加强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培训,其中总部举办培训班7届。
(五)践行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越上新台阶。
公司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集团公司、分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响应“创牌行动”号召,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监督工作。
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责任,构建了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修改制定了《二OO九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逐级分解责任目标,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目标明确,责任范围及内容清楚,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检查梳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点完善对资产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评廉述廉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10多个。
努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建立涉及公司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员工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和监督考核的评价机制;开展了工程、项目招标管理效能监察和节能减排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一是健全“大监督”组织体系。各党支部建立“大监督”工作机构,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对监督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点抓好对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凡属“三重一大”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今年我们重点抓好“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做到“三重一大”事项组织程序正确、议事资料翔实完备。三是重点抓好项目建设、大修技改、设备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工程安全、质量优良、造价合理、进度按期、干部队伍廉洁。在工程项目、设备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监督到位,严格执行“三分离原则”(即:推荐投标人员不参与评标,评标人员不参与定标,监督人员参与全过程),保证项目和设备招标公开、公平、公正。
(六)初步开创企业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企业文化是配合硬性制度的软性管理,对于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年来,我们充分发展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民心为天”,大力营造“干群一心,同心建家”的企业文化氛围,有效地增强了公司的活力和凝聚力,有力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员工的战斗力和创造力。
以《中国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为指导,把企业文化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使“干群一心、同心建家”的理念深入人心。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创牌行动”,开展同心文化理念和集团公司标识的宣贯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公司贵阳办公室、兴义办公楼的门牌、办公用品等的规范使用,同时,结合安全生产部开展的“6S”活动,兴义的几家电厂厂房已经基本实现设备标识标准化。
(七)工会、共青团等开展有声有色的工作,民主管理的精神得到体现。
2014年4月份,公司成立了工会和共青团,6月份成立了女工委员会,各自健全了内部组织机构,召开了会议,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工作。组织了民主测评,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同时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给员工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组织各类活动,安全知识竞赛、排球比赛、自助旅游等丰富了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员工的参与管理和主动工作的积极性。
二、2014年取得的基本经验。
一是只有紧紧围绕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为核心工作,上下一心,精诚团结,坚决贯彻执行公司的决定,才能克服困难,取得显著成效。事实证明,哪个部门或子公司的执行力贯彻力强,哪个地方的工作业绩就突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卓有成效就说明了这一点。二是大胆创新才能打开新局面。人才引进与培养、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会共青团工作、经营管理工作只有大胆创新,积极主动,开拓进取才能取得成效。三、紧紧围绕经济效益的主线,才能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技术工作、设备整改、精神文明建设、企业党建工作等都要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条主线展开,服务于生产与经营工作,才能劲往一处使,形成整合力,冲击电力市场才有力量。
三、把握形势,研究政策,坚定发展信心。2014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够理想,没有完成年初的计划;但这些成绩仍值得肯定,是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克服种种困难取得的,是发展中的问题。2015年,随着金融危机的减弱和经济的复苏,电力需求市场也将越来越大,我面将面临更大的的发展机遇。因此我们要把握形势,研究政策,坚定发展的信心,树立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雄心。全公司上下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都是充满波折的,呈现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特点,随着事物继续向前发展,中间的矛盾终将会解决,摆在面前的终将是一条光明的道路。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眼前的挑战,金融危机还将冲击电力市场,地方电网的竞争还会相当的激烈,天气干旱等自然原因还有很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干扰,我们自身的资金缺乏等因素还会影响下一步的生产和经营,对此我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以积极的心态和创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
四、2015年工作思路是结合上级的战略部署。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把握重点和薄弱环节,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力争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实现的突破。
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经营管理跃上一个新水平,实现利润和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与生产经营同步协调发展,创建生产发展、效益可观、高效廉政、精神文明的和谐公司。具体目标如下:
1、眼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香格里拉公司经营班子的调整问题,只有更换公司总经理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需要解决公司集中办公的问题,公司管理区域广、难度大,本部人员又不集中,精力分散,员工长期两地分居,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稳定。
2、生产经营目标:实现利润总额6005万元,营业收入17250万元;加强对香格里拉公司的管理,改变其亏损局面。主要经营目标为
3、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因本单位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不发生溃坝及水淹厂房事故。
4、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达标互查互学活动,确保公司党员、中层以上领导认真遵守政治纪律,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5、企业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坚定不移地坚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后勤和文化保障;进一步发挥党员和基层党支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公司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精神领袖和奉献先锋;加强学习,迎难而上,努力实现公司利益与个人发展的互相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同心拼搏的企业文化运行机制,使同心文化深入人心,改变员工的精神面貌,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
纵观全局,2015年工作重点,一是解决香格里拉等公司的亏损问题;二是做好烟台东源风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等新项目的接收工作;三是继续加强设备的综合治理,确保电网正常运行;四是千方百计强化电力营销工作,确保发电量的完成;五是加强风险防控,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㈨ 深圳地铁公司和深圳规划局是什么关系是直属分局吗
不是,主要理由:
1)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是深圳深圳市规划局下属“派出机构”,属于政府单位,属于公务员编制。
http://www.szplan.gov.cn/main/jgjn/ssfj/index.shtml
2)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综合运营楼B座
3)深圳地铁公司作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是承担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独立法人实体
http://www.szmc.net/01profile/
办公地点不能等同两者关系,前者是政府机构,后者是企业单位。
直属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及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指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区,下同)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辖区内建设用地申请,依据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方案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辖区建设用地招标、拍卖 或挂牌出让转让的相关工作。
3.负责受理辖区各类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许可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监督辖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建设工程勘测、验线工作;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及小区规划验收。
4.负责受理辖区市政交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许可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项目规划验收;协助市局开展辖区内市政府重点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一书两证”或不按“一书两证”要求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协助市局开展勘察设计市场及规划、地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辖区临时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配合市局做好有关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6.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勘察设计等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开展勘察、设计、规划的行业管理工作。
7.建立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8.承办市局和辖区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㈩ 如何做好效能监察前期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干部的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纠正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倾向,增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部充分认识加强防控机制建设,是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打造廉洁、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防范税务部门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两权运行风险的重要保证。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在履职、执法、廉政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防范内控机制。
1.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以考核促规范。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科学规范的设置部门科室,重点围绕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部门、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构建完整的岗责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中,视每一个岗位为一个廉政风险岗,每一个岗位所持有的每一项执法权或管理权为一个廉政风险点,量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分值,采取定期考核。坚持预警预防为先,各部门设置有兼职预警信息采集员,负责对部门成员进行相关执法风险事前提醒,对有价值的预警信息进行比对;纪检部门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检查考核中,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下达整改通知和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有效奖罚。
2.树立学习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大推进”活动,组织开展
“知恩、知足、知责”的“三知”教育活动等举措,让干部树立知足常乐的情怀和依法治税为国聚财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力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可通过制作电脑廉政警句提醒、公开廉政防控承诺、利用走廊、楼体墙体精心制作廉政图集等形式,大力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
3.抓源头治理,预防在先。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合理配置、授权明责、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学规范。结合地税部门的职能职责,从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入手,以税收“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各部门协调运作为纽带,以自我完善为特征,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的,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落实为保障,在税收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个节点”创造性地引入了廉政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在各环节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狠抓警醒、监控、制约、惩戒,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规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做好了警戒预防工作。
4.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增强整体监督合力。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对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务违法处罚等税收执法权的每一个环节及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范围、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确认,使税收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税务公开,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效能监督员、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形式,让税务干部的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二是引导家庭监督。把“两权”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家庭,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三是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工作要求,依托数据管理平台,各部门各司其责,认真梳理部门及各岗位权力事项,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确定廉政风险点、风险内容和风险来源,按照“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三个方面并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帐,明确风险点所处的风险层面、风险点可能面临的法纪责任分析等。四是建立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将个人岗位职责、查摆的潜在廉政风险点、确定的风险级别、具体防范措施进行公开,实现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有力结合。
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探索源头防腐新途径新方法。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不断完善制度。要建立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时补救和堵塞缺陷和漏洞,决不给腐败分子机会可趁。首先,要重视制度的修订。现有的制度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其次,要注意制度的系统配套。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制定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整体效能。要将目前推行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等,形成制度化,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实现制度为管理服务。要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把干部廉政行为纳入考核,列为一票否决,凡查出干部有不廉行为者,视情节半年或一年不予考核,同时,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定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激励和迫使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突出了制度约束和组织保障。
6.实施有效检查和考核,规范执法,依法履责。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内,通过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等手段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对外,通过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预警信息的采集、预测和评估,让税收执法权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绩效考核及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相结合。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将风险防范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业务系统,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税前扣除项目审核、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杜绝越级、越权执法可能导致的渎职、失职及以税谋私问题。四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合理规避风险,严防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