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服装厂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宣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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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建筑质量责任制(全部)
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 项目部质量责任
一、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有关上级质量工作的指示和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技术管理办法、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承诺,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项目部的质量大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和质量隐患,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三、了解、掌握质量动态,收集、处理各参建单位生质量情况和信息,及时对质量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制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措施。
四、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针对项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下达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六、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七、参加参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完善交验手续。
第二条 项目部有关人员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一)主持管辖范围内质量管理工作和管内质量管理目标及对策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质量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牵头组织好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和管内质量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管内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办法。
(三)对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审批。
(四)参加项目部的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组织编制、下达有针对性的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
(六)负责对所属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七)牵头组织对管辖范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八)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不断改进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
二、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实施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管辖区域内,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总结,上传下达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纠正措施的制定、验证工作。支持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使质量否决权,制止任何忽视质量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四)参加管辖区域内重大工程技术方案、措施的审定工作。组织对质量情况的分析,制定改进和强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施工班组落实。
(五)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六)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质量创优规划,推动质量创优工作的开展,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参加本单位质量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对分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价。
(八)参加对管辖范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工程的最终质量负责。
(二)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督促、检查管段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验标》。
(三)主持管内质量检查工作,加强阶段检查和竣工工程验评,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遇到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负责编制管内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组织培训管段内施工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
(六)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七)督促检查管内施工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
(八)规程、技术措施的行为,有权制止,责令返工或令其停工。
四、项目部党委书记质量责任
(一)组织审定质量宣传提纲、质量宣传标语口号和资料。
(二)组织开展质量工作对外宣传报道,指导公司新闻媒体的质量宣传工作。
(三)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参加质量委员会、质量决策会议。
五、项目部财务主管及会计员质量责任
(一)保证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所需资金,负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付工作。
(二)监督质量措施费用、质量奖励资金的正确使用,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经济责任,负责统一发放、扣收各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奖励、罚款。
(三)正确处理工作质量与工程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过于追求质量而忽视效益或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质量。
(四)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影响经济效益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协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情研究优质优价政策。
六、技术室质量责任
(一)负责收集、贯彻与公司施工生产相关的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做好更新管理工作。
(二)审批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对安全质量威胁较大的重点工程中重要结构的检算、技术管理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督促、指导做好施工图审查、逐级技术交底等工作。
(四)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测量复核制。
(五)负责在建工程产品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工作,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置。开展工程质量保修活动,参加工程质量回访。
(六)参与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参加新工法、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工艺标准的评审,特殊过程的鉴定。
(七)根据上级有关质量规定和公司质量管理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制订有关质量监察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等,对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八)参加质量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和质量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质量情况的统计报告。
(九)参加组织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查有关施工技术、质量措施的实施情况,抓好重点难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技术资料、技术性文件的管理以及产品实现过程中相关记录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十)监督检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和返修质量检验工作。
(十一)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返工。对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报告。
(十二)组织对工程一般、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和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技术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检查。对原因复杂以及影响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有关处理、呈报事宜。
(十三)负责项目部各类质量事故台帐的建立以及质量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项目部有关质量方面的创牌申报、评审工作。
七、安全员质量责任
(一)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重大方案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论证。
(二)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三)参加项目部质量大检查活动。
八、材料室质量责任
(一)负责物资设备的招标和质量控制,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
(二)全面了解现场材料的供应工作,确保按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工程所需物资。
(三)严格要求项目部执行材料的验收、储存、运输、保管制度,督促各成员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及时请有关单位部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督促检查项目部对原材料及有关试验项目的复试,并对出具的试验报告负责。督促物资的进货检验、验证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选用和保管。积极研究新品种材料与地方性材料的选用,推广有关新材料,为确保工程和产品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六)监督指导项目部供应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完好的施工机具。加强机具设备的革新改造,尽量满足施工需要。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做好机具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修理工作,按时进行各级保养及大修。保证施工机具、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和正常运转,严禁机具、设备带病和超负荷运行。
(八)参与因物资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劳资定额员质量责任
(一)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有关质量的分析会议,牵头或协助组织技术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二)负责把质量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员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
(三)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岗位培训监督,对未经培训、未考试合格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负责在制定奖惩考核制度时,将质量列为考核指标,并按规定考核。
(五)参加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管辖范围内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手续的归档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实验员质量责任
(一)按照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编写与实施检测、试验工作计划。
(二)编制项目检验、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工地日常检验、鉴定材料的取样送样,并及时正确记录工地所进材料的产地、数量及实用数量。按规定制作检查试件并按期送检。
(四)对工地使用粗细集料砖石料产地质量进行核查,测定沙、石含水率,检查复核掺合料、添加剂是否与鉴定品种相符,提供各种施工配合比卡片。
(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标准计量部门检定。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认真复验核对检测数据,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七)建立并完善试验记录和台帐,分工号保存、整理、检查试件试验报告,材料鉴定资料,配合比卡片及其它试验。
(八)参与质量情况和事故的分析,参与因配合比使用用料不当等涉及的试验工作所造成的事故分析。季度检查试件合格率。
(九)检测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编写并提交“检测质量事故报告”。
十一、质检员质量责任
(一)熟悉并执行国家、地方及上级质量工作法规、制度以及行业标准、规范,结合业主及合同要求,参与拟定并执行本单位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有效运行;牵头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日常工作。做到本单位质量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参与工程质量技术交底,监督施工人员按标准、规范、施工图、施工组织、作业指导书(工法)等规定进行施工;监控项目现场质检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人员组织、技术措施、计量器具、质量、安全、成品保护等;查验进场原材料是否合乎要求,标识是否齐全,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三)检查、验证从施工到竣工各阶段工程质量(含隐蔽工程检查、工序验收),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质量记录,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产品质量合格,质量记录可追溯。
(四)组织对不合格工程(产品)进行调查分析、评审和处理,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制定质量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完善调查报告,参与制定的整改措施。
(五)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文件、通知的精神,收集来自各方有关工程质量信息并进行处理和信息反馈(含文字、图像、音响信息),完善质量体系运行资料、记录,接受质量体系的内外审查。
第三条 责任人签字: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项目财务主管、会计:
技术:
质量检查员:
安全员:
材料员:
实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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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全院护士分级培训计划护理部
护理人员分层培训计划
为保证病人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强化护理理论和技能水平,提高护士安全意识和急救处理的能力,特制定“三基三严”培训工作如下:
一、规范化培训管理
(一)新护士(1年)培训
1、培训目标:
①做好岗前培训,教导护士爱岗敬业。
②抓好“三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③工作中要求掌握核心制度、各班职责,掌握基础护理技术。
④了解精神专科理论与技能。
2、具体要求:
①新护士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②护士长结合每个护士制定出具体培训计划。
③须加强临床护理实践,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可适当安排药疗工作。
④参加所在科室业务学习和技术操作。一年内独立完成护理文件书写。
⑤新护士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素质),工作时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尊敬老师,勤奋好学,搞好团结。
⑥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护士岗位工作。
(二)工作1-5年护士的培训
1、培训目标:
①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掌握基础护理和护理专业知识。掌握各项抢
救治疗仪器(心电监护仪、吸痰器、呼吸机、简易呼吸器)的操作方法;常用急救药品的药理作用、用法、注意事项。
②能规范化书写护理文书。
③掌握专科护理常规、技能及疾病健康教育。
2、培训方法:
①各科护士长根据护理部制定的培训内容,结合实际有计划安排自学或科
内组织学习。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22项操作(详见规范化护士培训手册)。
③组织提问:各科护士长每半个月至少一次提问,提问内容可以多样化,
如专科护理、安全护理、饮食护理、心理护理、基础护理、并发症的预防、风险防范措施等。
④ 组织考试:各科护士长每季度按护理部的部署,组织基础护理操作考
试、专科理论知识与技能考核,考试成绩记入规范化护士手册。
二、 继续教育培训
(一)对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
①具有综合护理能力和专科护理技能(监护、康复、健康教育等进行定向
培训,可结合工作需要与个人特长,使之发挥教学科研或管理才能,达到主管护师任职水平。
②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③熟练掌握对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并掌握急救技能
④掌握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能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心身整体护理。
⑤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及教学能力。
⑥每人每年撰写护理论文一篇。
2、培训方法:
①多安排危重病人的抢救配合工作,做好抢救记录,并不断总结抢救经验。②担任护生及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③参与护理科研工作。
(二)对主管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
①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
②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评估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
③具有课堂教学、临床带教能力,能组织本科护理查房工作。
④具有科研能力,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⑤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组织系统讲课,聘请院内外专家授课,学习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知识。科室有计划地安排讲授常见病的防治、康复、护理知识等。
②有计划的选送人员到院外短期学习。
③负责参与临床带教工作。
④每年每人写出1-2篇护理论文。
⑤每季度结合院内学习内容进行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三)副主任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
①在护理部领导下,能够负责指导全院护理、科研、教学工作。
②指导本院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疑难病人护理查房、会诊
及院内护理技术讲座。
③组织并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④了解国内外精神科专科护理的发展动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用于临床实践,从而促进护理专科发展。
⑤担任科室专业授课及临床带教工作。⑥组织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和监督实施,并写出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
⑦向护理部提出对全院护理工作、护理队伍的建设、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意见。
2、培训方法:安排全院性护理查房、护理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护理水平;拟订教学计划并负责授课;负责参与临床带教工作;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的晋职、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
三、急救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1、各科室进行急救知识和抢救仪器的应用技术培训与考核,如:抢救生命技术的流程、护理应急预案及程序、心肺复苏术、心电监护、呼吸机应用、电动机洗胃法、密闭式输液法、氧气吸入法、吸痰法、噎食的急救等。组织学习常用急救药物的药理作用,并能正确及时应用。
2、门急诊科的护士重点培训各抢救仪器和“五机”、“八包”的应用。
3、全员CPR培训与考核合格率达100%。
四、专科护士培训
选送人员外出短期培训。全年计划安排护理人员4-8名到上级医院短期培训。
五、护理管理人才培训
1、选派4-8名护士长、护理骨干外出参加培训学习,不断增进新知识、新理论,以带动护理质量的提高。
2、拟举办1期院内护士长管理学习班,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及护理服务中人文关怀,当今社会人群对护理服务的要求,护理工作展望等。
Ⅳ 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进行几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在生产过程中
难免会发生各类工伤事故
为了及时正确地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
每位市民都应掌握一些最常用的急救知识
0 1
急救原则:先救命、后治伤。
0 2
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
常见急救方法:
(1)包扎:伤口包扎绷带必须清洁,伤口不要用水冲洗。如伤口大量出血,要用折叠多层的绷带盖住,并用手帕或毛巾(必要时要撕下衣服)扎紧,直到流血减少或停止。
(2)碰伤:轻微的碰伤,右将冷湿布敷在伤处。较重的碰伤,应小心把伤员安置在担架上,等待医生处理。
(3)骨折:手骨或腿骨折断,应将伤员安放在担架上或地上,用两块长度超过上下两个关节、宽度不小于10~20厘米的木板或竹片绑缚在肢体的外侧,夹住骨折处,并扎紧,以减轻伤员的痛苦和伤势。
(4)碎屑入目:当眼睛为碎屑所伤时,要立即去医院治疗,不要用手、手帕、毛巾、火柴梗及别的东西楷擦眼睛。
(5)灼烫伤:用清洁布覆盖伤面后包扎,不要弄破水泡,避免创面感染。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治疗。
(6)煤气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让其仰卧,解开衣服,但勿使受凉。如中毒者呼吸停止,则施行人工呼吸抢救。
(7)触电: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或用干木等绝缘物把电线自触电者身上拨开。进行抢救时,注意勿直接接触触电者。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应使其仰卧地上,解开衣服,使其呼吸不受阻碍。触电者呼吸停止,则应进行人工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