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宾馆消防开业前检查要检查哪些地方
开业前,必须先进行消防检测,检测合格,消防才会来验收,对整个消防系统、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都要检查。
❷ 酒店准备开业,消防验收方面 我们该准备什么
酒店消防验收,应准备以下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场所平面布置图;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①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图纸分类成册打孔用棉线装订);
②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产品来源证明等);
③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④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9、若办理该开检项目非建设单位法人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
10、凡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上须有提供人盖章确认与原件是否一致。
(2)酒店营业前消防培训内容扩展阅读: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❸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哪些单位
以福建省为例:
办事指南名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办理条件: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2012年修订);
3.《福建省消防条例》;
4.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福建省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办事程序:
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拟定检查意见→审批→送达
检查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❹ 哪些场所营业前需申请消防安全检测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内所所在容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也就是营业经营类的商业。
❺ [消防]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内的企业名称容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场所平面布置图;
(六)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❻ 酒店开业前消防检查,须准备哪些资料,网上备案未被抽中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回
2、营业执照答复印件或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无自动系统的单位无需提供);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由消防产品经销商提供原件、附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复印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❼ 商场开业前消防安保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1)《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消防窗口领取,一般在消防大队或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有些消防大队会提供模板,没有的话网上找找有很多样板,不过样板拿过来最好修改符合本单位实际,有些大队检查人员检查严格的话会让你重做);(3)灭火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1.组织机构,分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5)场所内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灯的配置情况(型号、数量、位置);(6)场所平面图、定位图;(7)其他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另外,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要保证场所所在建筑消防合法性,即必须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同时你场所在装修前最好到当地消防大队询问下是否需要办理场所装修工程的审核、验收(备案),一般在领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前最好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沟通(需要办理备案的装修工程规模范围各省都有不同规定)。因为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的前置条件就是建筑以及场所装修工程的消防合法性,即消防许可(备案情况)。
❽ 宾馆开业前要消防部门检查完了要出具什么凭证
这个消防检查完后20日内出具消防开业前检查合格证后就可以开业的。
❾ 旅馆没有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只有消防安全审核检查意见书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办理营业执照目前新政消防许可不是前置许可,也就是说,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办理其他许可证,许可证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