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训学习建议怎么写
本人有幸参加了本次员工的培训班,经过一段时间的课程学习,个人对此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本次培训的课程总体内容丰富,课堂氛围好。大家都有学习的热情,每次的课前小互动环境既放松了情绪又缓解了压力。课前小互动是值得推崇的培训环节,也能够让学员们认员。我们的培训老师也是热情高涨,毫无保留的将自己所学所得与我们学员分享,让我们共同进步。
做为一名职能部门的员工而言,感觉培训课程内容多倾向于卖场销售的一线人员,有些课程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关偏远,应该在培训时有针对性。可以课前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然后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这样可以更大程度的满足员求知的需求,集中力量分人员、分岗位培训。另外,可以提前下发课件教程资料,以免员工在听课过程中只注意笔记而乎略听课,这样可以帮助记笔记慢,文化基础弱的学员更好掌握学习的重点。
对于一些课程需要加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身边事、身边人、具体事来帮助学员加深课程的理解,深入浅出,引导学员听透所授课的内容。做到上一节课有一节课的效果。课程的选择上也可以加上实操性的东西。如:陈列、色彩搭配课就可以配上教具。让学员实际动手操作。这样可以增加课程的互动性,更有益于学员对抽象概念的具体理解。
如果我们能从重多培训讲师中,确定一部分优秀的讲师固定授课会比讲师轮流授课效果好。因为,授课也是需要一定授课技巧,授课人有内涵,能将课件的内容充分的表达和传递给学员,增强培训授课的效果。建议可以让学员投票选出一部分比较喜欢的讲师,色后固定授课老师。
另外,也给我们的学员提出一点建议。那就是把每次的培训心得留存一份,以便日后翻看时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历程,看到自己在学习中的优点与不足。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建议,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见谅。也希望我们大家在培训中学有所成,共同进步。
供参考。
2. 事业单位岗前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这个大体思路可以是:
按照对比法,
1、在培训以前的认识或者偏差,
2、在培训以后提高了认识,
3、展望对以后工作的指导作用。
3. 劳动保护培训班心得
参加新《劳动法》培训班学习心得
近日,我在长沙参加了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为期一周的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我是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一、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解析。
1、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2、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众多创造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迅速腾空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空间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4. 服装导购培训心得
由于很多企业对通路导购存在短期性,做为企业对从事服装导购工作的朋友就应当对他们今后的工作有长远的打算进行引导,服装导购工作兼容统计,推销,陈列,市调等,是复合性销售人才,导购工作是培训市场部经理最好的学校,有了明确的人生目标,对导购员来说就不是一份短期的工作了,通过从事导购工作,可以学习到很多的产品知识,行业知识.此外,你还会感受到企业文化,企业的历史背景,如果你是国际品牌的导购,那样你还会学习到更多的知识,甚至于学习终端管理的科学方法,在你职业人生中会重重地写下一笔.
心得二:培训服装导购员对不同服装类型的把握
我们在很多卖场发现,大多数企业在招聘导购人员时,都喜欢找年轻飘亮的女孩子来从事导购工作,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不同的服装类型需要不同性别的导购人员,包括年龄的选择.试想一下,如果让一个女孩去导购男式***。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的服装品牌类型来选择不同的导购员.如年龄段,性别等的选择.
心得三:培训服装导购员的细心程度
1.导购员的工作日报不能仅仅只记录一天卖出去多少,而是要非常细化的对卖场的人流量,服装的销量等进行记录,对来这里的人消费行为特点,风俗习惯,甚至于对消费者在购物前的心理变化的记录与分析,记录一切与销售与关联的事情,间接的与直接的都要记录,越祥细越好,这不但能及时反馈到公司,帮助公司研究开发产品,制定销售政策,就是对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的提升也有着很大的帮助,所以观察与分析对一名导购员来说事关重要.
2.一般在卖场我们看到的都是导购员对一天的众多原创销量的统计,因为这是与导购员有着直接的效益挂钩,但是做为企业对导购员的工作日记应当进行更高的要求空间,导购员的统记工作它应该包含几个方面,不光是迅速坐下销量的统计,笔者曾见过一本导购工作笔记,它记录着一位导购员负责的十米货架,大致是这样的,它记录着每天有多少位消费者腾光临这里,有多少消费者买了多少什么样的产品,有多少消费者摸过多少什么样的产品,有多少消费者来这里说过多少什么样的话,无论对产品的褒贬都统统记录下来.这些是非常珍贵的商业资料,是很有价值的.
3.理货工作对导购员来说是一门必修课,产品的陈列有横向,纵向的,水平的,垂直的排列等,在卖场有效生动的产品陈列是向消费者展示出一幅企业产品的美丽图画.所以理货工作要一丝不苟地去完成
4.做为一名导购员一定要有敏锐的观察力,要有火眼金星,一位优秀的导购员,它能对大部分来光临卖场的消费者做出很有效的判断,她可以通过消费的衣着,年龄,说话,行为,大致猜测到此消费者的文化层次,收入水平,以及他应当适合于消费什么样档次的产品,我们试想一下,一位开着“奔驰”车来购物的消费者,你向他推销10元钱5双的打折袜子,或者是向一位穿着工作服刚下班还没来得及换衣服的消费者去推销几千块一条的名牌皮带,这样能合适吗?观察与了解,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做好导购工作.
5. 机关事业单位上岗培训学习心得体会怎样写
为期两天的岗前培训已经结束,明天我们就要奔赴自己的工作岗位,在那里开创未来的事业了。这两天让我受益良多,短短的时光,让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也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两天中我不仅认真学习了信用社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了体系化业务培训,更重要的是我在各位领导的身上学到了怎样做一名信合人。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给我们组织安排了此次培训。
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如下:
两天里我了解了信用社的主要业务,学习了信用社的相关法律知识及员工行为规范,对信用社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及业务情况有了初步的认识。作为信用社的一名员工,我认为要做到三心。一是:细心。我们每天要以金钱和数字为工作对象,这需要我们时时处处细心谨慎对待每项工作,决不允许出现一点差错。也许一时的疏忽大意就会使联社的经济和信誉受损。所以办每一笔业务都要求我们细心细心再细心,认真认真再认真。二是:耐心。信用社面向农村,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金融服务,面对农民我们更需要的是耐心,农民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在理解和沟通能力上可能会有一些困难,面对他们的疑问,我们应该耐心的解释,周到的服务。三是:恒心。作为一级柜员,分配到了基层,对于我们这些从小生活条件优越的80后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考验,我们所面对的不再是高楼大厦和繁华的街道,取而代之的是艰苦的条件和生活的寂寞,有一位哲人曾说过,想要成功就要学会忍受寂寞,面对如此考验,我们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在寂寞和艰苦的条件中磨练自己,成长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
两天中和各位部门经理接触最多,他们不仅是我们的老师和前辈,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朴实、踏实、诚实。他们没有较高的学历,但却拥有相当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他们几十年来扎根农村,正是这些造就了他们独有的优良品质朴实。多年的金融工作使他们严于律己,踏踏实实。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是每位经理从来没有迟到过,每天都提前五分钟到场,他们的授课内容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句句吐露真诚,方法切实可行。正是因为他们的朴实、踏实也使他们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了我们,让我们学会做一位诚实守信的人。他们用自己的行为向我诠释了什么是一名合格的农信人。
两天中,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们都非常关心,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我们时时刻刻感受到大集体的温暖。这样的领导,这样的同事,这样的待遇,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今天下午,我们作为信用社的新形象新面孔,向全县人民展示了我们信合人的风采,通过一下午的工作,我认为:今后我们应该出台更多惠民利民的政策,让全县人民了解信用社,信任信用社,选择信用社。
6. 工厂安全培训心得报告
【安全主任培训学习心得】
非常感谢公司给予我参加这次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的机会。学为所用,在此结合培训老师所强调的学习重点,浅谈我的学习心得以供参考。
我国安全生产现状:虽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但效果并不容乐观。一些企业仍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能力的不同造成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投入的差异;二是部分企业实际负责人不懂法,仍以为安全生产由国家政府主导,政府未查出即是合法,他人没遵守我也不用遵守;三是各级安监局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同造成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及时纠正,使得部分人认为,忽视安全生产也没有太大损失。部分区域只抓经济而忽视安全生产,是今年来不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源。这也是国家开始着手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的原因,这次参加安全主任培训班的一百多名学员可以看出基本都是企业派出的,其中不少可能是企业相关负责人(都是自开车和专车接送的),而培训课中,各位老师都花费将近一半的时间反复讲事故案例和事故损失,以及事后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这些迹象表明,国家近期可能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
首先我关注到国家在《安全生产法》颁布前后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变化。
一、 安全事务主导者及安全事故处罚力度的变化
这是让我最有触动的一课,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变化,对安全事务主导者及安全事故处罚有了根本性变化。
随着2002年我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历史最高点,国家立即公布《安全生产法》,一改过去企业在国家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即使企业出现安全事故,如果没有行政单位事先查处,则对企业和负责人的处罚力度都是很小的。在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中这样规定了企业的责任:“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即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导者,国家将只负责制定宣传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自觉开展安全工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生产,只要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或在安监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要求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甚至处于刑罚,最新修改的刑罚处分由原最高3年已提高至7年。罚款也提升到最多二十万元。将不再有不知者不为罪的这一说法。
相应条款见附件《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五条
二、安全事务的责任变化
这种变化有两种,一是责任人的变化,二是责任明确性的变化。
责任人的变化。过去在很多企业或部门,一把手都会把安全领导工作交给副手,而自己对安全法了解较少,将直接导致工作的重心有所不同,出事了一般只会追究副手的责任。现《安全生产法》解释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总经理、老板或是实际控制人,出现违规将会首先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明确性的变化。过去对企业负责人的职责不明确,而现《安全生产法》则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还明确了安全专职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 1、协助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协助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档案、检查表,并检查和督促落实。3、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4、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负责人,督促整改。5、协助开展安全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上岗、轮岗前培训。6、指导、督促防护用品发放、使用。
责任人和责任明确化,违法追责则更严格。
三、安全事务专职化要求的变化
以前一个企业是否要求配置专业安全员没有明确法规。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明确要求达到一定人数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珠海市则进一步明确:企业人员在500-1000人的需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按每少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珠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
国家已从法规上要求安全生产有人管。
其次,我们公司虽然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做了很多的工作,但《安全生产法》对相关安全事务的强调还需我们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工作。
一、强调了安全事务要求建档及经常有专人进行安全事务的检查。
法规对安全主任的职责明确其须协助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档案、检查表,并检查和督促落实。另有“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现我司各类安全制度和档案资料比较分散,还须系统化进行档案管理。
经常进行的安全检查事务也不能仅局限于防盗防火,还需经常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二、强调了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现我司的一些生产线项目工程应在设计阶段即开始将安全设施(如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等)纳入设计要求。不仅是生产项目,还包括厂务工程、生产设备的安装等工程项目。
则工程部、设备组、厂务工程部(PE)的相关人员也应接受相关《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知法才能守法。
三、强调了重要工程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工程的安全评估。
第二十五条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如我司XX生产车间涉及的危险物品的生产、保管场所的建设、改造、改善等相关项目,均应先进行安全评价。
四、强调了安全事务资金的专项投入和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授课教师建议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投入费用建立统计帐册,以便一目了然的了解安全投入,在各项检查时也能更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五、强调了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我司的安全设备按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分散了由PE、WH和相关生产部门进行管理,外审时建议将安全设备统一建档和制度化管理。
六、强调了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如在我司工厂内进行的一些外包工程安装、设备保养维修均属以上情况,在内审中,发现除PE有明确的相关管理文件和安全检查,同样涉及以上范围的设备组和工程部则无相关管理文件和安全检查。
七、强调了安全培训相关新要求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我司还需对照法规:一是需确定我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特种作业岗位是否都已识别出,并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是需对照法规完善相关培训和教育制度以及落实安全培训和相关流程或制度。
八、强调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我们需对照法规检查相关工作是否有制度要求和工作到位,如喷涂车间的特种易制毒化学用品等生产使用和仓储管理。
九、强调了安全事故处理和上报制度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安全法明确了如有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则我们一要有相关上报流程和制度;二要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电话;三要加强培训使班组长以上人员都清楚这项要求,以及按要求上报。
另《安全生产法》中,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应急求援预案的要求、安全生产的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等很多安全事务方面都做了详细要求,在此就不一一罗列。具体可见附件《安全生产法》中特别标注的条款。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做了详细的要求,只需我们遵守安全生产的条例做好安全工作,就可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可减少人员事故伤亡的发生几率,更可减少生产成本。因为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产生诸如伤死亡员工的经济补偿、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政府的罚款和停工整改所提高的生产成本。这都将极大的增加生产成本。
最后再分享一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讲师的秘传经验。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六件事
安全有人管:健全安全管理系统,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具备)
安全有规矩: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行为。
安全有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安全有监督:严格安全监督控制,消除事故隐患。
本质安全化:逐步实现本质安全,改善劳动条件。
事故处理:依法处理安全事故,吸取经验教训。
相信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一致、同心合力下,我们一定会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7. 事业单位人员在党校培训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这次在市委党校参加了2013年第十一期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培训学习,我受益非浅,感触颇多。此次培训课程安排紧凑,针对性强,让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使自己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突发事件应对、提高干部执行力和艺术性等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是让我对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有了重新的认识和地位,让我有了更足的干劲和充满了信心。
首先,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了党对年轻干部的成长与发展给予了巨大的支持与关怀。这次培训是专门为新提任科级干部举办的,众所周知,科级干部是基层工作的管理者,是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者、执行者。我们这些科级干部大部分是比较年轻的同志,而且刚走上领导岗位,大部分缺乏领导协调能力,在管理综合素质方面亟待提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委党校及时组织了这样的培训班,给了我们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所以说感到非常的兴奋。
在培训的开班式上,党校副校长倪立保重点阐述了对年轻干部培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向我们这些新提任的年轻干部传达了市委党校的关怀与期望,让我倍受鼓舞,也让我对接下来的培训充满的期待。面对这样的培训机会,我认认真真的参加了整个培训过程,对每一次课程进行认真的学习。通过上课发现,每一节课的主讲老师都是在某个专业优秀的党校老师或是最专业的干部。
其次,通过这次培训,切实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此次培训虽然只有十九天课程,但是每一节课的针对性都非常强,特别适合我们这些新提任的年轻干部,让我充分认识到只有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才能使我们建立创新理念,跳出思维定势,拓展思维视角,改变自己传统的一些思维习惯,第一节课是拓展训练,通过各种有趣的训练,使我对个人在工作中的定位,以及今后的工作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了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尤其是通过这一次的学习,使我这个副校长对今后的努力目标有了更深一层次的认识,也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可以说受益匪浅。 通过对提升干部执行力专题讲座,我认识到管理是一个基层部门乃至牵动全局、贯穿始终的大事,它可以把具有某种联系的因素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它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一个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协调的运动。而这种协调和运动往往是随着一系列指令、规章、制度乃至法律的形成而形成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效能发挥,则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举止文明,效率大增。没有严格的管理,就不会有工作上的高效率和高效能,也不会有人员的高素质。所以我想,作为一名副职,首先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做一名优秀的执行者。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管理学的理论,对于有效的管理,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对于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目的,都会有很多个管理的选择,我们要从中间选择一种最有效,最节约,又或是最易实现的办法。
在关于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中,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年轻的干部,
开展廉洁从政基本规范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这有助于年轻干部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培训中,教授为我们讲述了党员干部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并结合实际工作,讲述了工作中应该注意的细节,还举出了大量例子,效果很好。面对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使我的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我认识到廉洁自律是一名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如果连廉洁自律都做不到的话,必然会出现思想松动,做出一些违背原则的事情,容易犯错误。我也清醒认识到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马梦妍教授的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讲座,引用了大量身边鲜活例子,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就更大了。她的讲课给我们这些新进的基层领导提供了一些非常实际的指导作用。
再次,通过培训,使我感到了责任重大。在这次培训中,体现出了党对我们的关怀,近三个星期的学习,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在这个竞争的年代,必须坚持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充实自己。同时要学以致用,根据客观实际,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敢于进行大胆的改造和创新。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形式的多样化,多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交流,接受、学习新事物,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我想对于我们年轻干部来讲,只有埋头苦干,才能在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只有顽强拼搏,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甘于奉献,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一个上午的智慧博弈,虽然只是简单的几个看似游戏的活动,但从中让我看到了许多人内心的的真实想法,和团队之间缺乏的信任、沟通。正是有了这些认识,让我对今后工作中可能发生和必然发生的情况有了初步的、比较理智和准确的处理方法。
进入培训的第一天开始,在班主任刘老师和学员们的大力支持下,我担任了文体委员。从运动会、文艺汇演到班级联谊会,从每天的早操到每天的练歌,我和大家一起从陌生都亲密无间,将一个个任务顺利完成,让我一次次感受着“团结就是力量”的真谛。同时也让我进一步认识到,无论在任何岗位,面对任何工作,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力将任务完成到最好,不让自己和所在的团队留下任何遗憾。 最后,通过培训,使我结识很多其他部门的同事,加强了沟通。有很多同事在以前的工作或生活中经常见到,但是并不相熟。通过这次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了与其他部门的距离,我们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经验,相互介绍部门的工作情况,为今后相互间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以上便是此次培训的一些心得体会,我也希望在今后能够经常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地鞭策我们年轻干部不断的前进。我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更加深入扎实地进行理论学习,用理论创新来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