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危险废物转移污染防治措施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危废转移申请五联单用的)
你到哪家企业处理危废 就跟谁要!我在危废处理公司工作 我有自己的应急预案 是给客户的
『贰』 危险废物管理的培训应该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回标准和我广东省环境保答护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上报环保局进行评估。企业内有设环保技术部门的,且有能力做好相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或找相关环保公司指导协助完成。
广州悦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服务项目,协助、指导企业完成企业相关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
以下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指引: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四、危险废物标识标志
五、自建处置设施备案
六、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七、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
(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三)危险废物公开制度。
(四)培训制度。
(五)档案管理制度。
八、应急预案
『叁』 如何办理危废wH49处理许可证
一、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与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工作职责
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全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污控处具体负责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
省危废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具体负责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组织申请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对持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受理范围
全省范围内,依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向省环保局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
四、申领条件
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2、申请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3、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的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营的危险废物属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的须符合国家、省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如不拥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场地所有者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专家论证。
4、涉及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5、对所经营的危险废物有适宜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仍未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最终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五、申领程序
(一)申请
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并附证明材料(见第六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为新建项目的,根据环办函[2005]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要求,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试生产阶段开展相关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并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二)受理
1、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
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
1、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
2、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
1、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审核结论进行审查。
2、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3、对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
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申请单位凭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六、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
申请领取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提供与所申请经营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相适应的专用运输车清单,并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加盖“道路危险货物专用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无自备运输工具的,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单位签定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者运输工具租赁合同,以及相关单位的资质证明。合同应包括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及承运人抛洒、遗弃、倾倒危险废物的责任条款。
3、有符合国家或辽宁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辽宁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辽宁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有关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试验数据或科学论据。
6、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废物分析计划、安全措施、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意外突发事故应急计划、环境监测措施等。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租用场地的,须提供5年以上租赁合同及场地所有权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项目环评报告书(含风险评价章节)、批复和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10、市环保局初审意见。
11、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成分分析报告单。
12、综合利用后执行的产品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单。
七、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文本及有效期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由省环保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5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及主要工艺;
3、危险废物类别;
4、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5、年经营规模;
6、有效期限;
7、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八、变更及注销
1、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如果工商登记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环保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按照原申报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搬迁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采取上述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省环保局提出注销申请,由省环保局组织省危废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省环保局提出换证申请。省环保局自接到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由省环保局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换证。
1)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持证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现有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法现象的;
2)持证单位在每年1月30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关报告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3)持证单位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4)持证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设施运转不正常的;
5)有效经营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6)有效经营期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的工艺技术、污染控制和管理水平没有显著提高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肆』 危险废物培训计划
全年的培训计划,可以以列表的形式体现,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师,培训方式等,还应该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实施,并有培训记录。这样外方来检查,材料就全了。
『伍』 危废规范化管理有哪些注意要点
常见固废、危废非法处置行为
1
收集和贮存不规范
常见的违法行为有:
(1)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5)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6)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7)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8)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9)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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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利用不规范
常见的违法行为有: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卖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理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区环保局申报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示 例
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存放液体性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须设计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
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危废一律分隔堆放,其间隔应为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并在各区域醒目位置设该类危废的标志牌。
贮存场所不得连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冲洗废水必须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注意要点
污染防治责任需要注意的要点
1、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废管理图表。有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
3、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各生产单位主管人员及各生产班组(员工)在危废管理工作方面的岗位职责和责任。
4、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陆』 针对自身岗位,如何做好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1,危废分类
2,有专门危废间,是否满足要求
3,有危废台账,和车间产生的危废数量是否一致
『柒』 危险废物处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危险废物(下称“危废”)处置的手续不同地区,手续不一样,但总体流程是差不多的,细致的流程有所出入。
大体上的流程可以分为,与环保公司签订危废服务,携带资料到环保局审批(一般审批的资料有:危废转移备案表、危废转移计划表、危废处置服务合同、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信息、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危废处理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道路安全许可证),审批通过后,环保会出具审批单,再联系签订合同的危废公司,让危废公司把危废拉走处置,再有危废公司处置转移联单。这个就是大体的危废处置流程,具体的细节建议到当地环保局咨询。
『捌』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与循环再利用要培训什么 内容
可以先普及些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然后分析一些经典案例,最后强调下生产安全。
『玖』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培训内容。急急急。谁能帮帮我,告诉一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培训内容:
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内准和规定;容
2、企业内部相关制度、规程和规定;
3、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文本、演练事故处理知识;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内容;
5、相关事故的分析和应急器材的配备、保管、使用知识。
『拾』 要一份电路板行业危险废物演练计划
污水处理中心应急预案
1. 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厂污水处理工艺特点,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责任”的原则, 对污水处理站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经过处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2. 编制说明
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有以下情况,预案自然启动:
2.1发现出水水质超标时
2.2污水水量超过设计标准时
2.3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措施。
4.人员组织
组长:生产副总
组员:生产部长、化验室人员、污水处理中心人员、负责维修人员
5.职责
5.1生产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评审,负责异常情况发生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5.2企管办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
5.3污水处理中心操作人员负责当污水处理中心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操作。
5.4维修人员负责污水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处理。
5.5化验室人员负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的检测及应急预案的相关配合工作。
6.工作程序
6.1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
a.污水处理站设备发生故障;
b.停电;
c.暴雨;
d.进入污水处理池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大幅度提高,超出正常范围,致使一次污水处理后,仍然不能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规定。
6.2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6.2.1发生异常情况时生产部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的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污水处理站当班操作人员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对接班操作人员的交接工作。
6.2.2发生异常情况时首先将出水口的废水放入生产车间的循环水池,当水量过大时,应放入备用池。
6.2.3化验人员应及时对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出水口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和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以随时掌握污水处理情况。
6.2.4当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时,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应将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的污水再次放入生产车间的循环水池,进行二次处理。直至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时,才可以对外排放。
6.2.5生产部部应组织设备维修人员,根据污水处理站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好设备及时维修及常用维修备品、配件的准备工作。确保损坏的污水处理设备能在2小时内修复,并恢复正常运行,同时损坏期间的污水进入循环水池或备用水池,不得对外排放。
6.2.6处理后的污泥在存放期间,发生泄漏时,立即堵住泄漏源,并收集泄漏的污泥,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6.3应急预案的演习与评审
6.3.1生产部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污水处理站的应急预案的演习,质检部应做好应急预案演习的配合工作。应急预案演习应形成记录。
6.3.2生产部应组织由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等,根据应急预案的演习情况,对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当发现有不妥之处时,应提出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6.3.3根据应急预案的评审情况,当需要增加污水处理站的设施时,应经总裁批准后,生产部组织新增加设施的增设。
6.4发生异常情况时各相关部门应做好记录。
国强集团:生产部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