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培训行业商业计划书如何写
前瞻产业研究院《教育培训项目商业计划书》具体项目最好直接咨询了解。
第1章:教育培训项目摘要
1.1 教育培训项目概况
1.1.1 项目背景
1.1.2 项目简介
1.2 教育培训项目优势分析
1.3 教育培训项目融资与财务分析概况
1.3.1 项目融资方案概况
1.3.2 项目财务分析概况
第2章:教育培训项目公司介绍
2.1 公司发展简况
2.2 公司组织架构
2.3 公司管理模式
2.4 公司经营情况
第3章:教育培训行业及目标市场分析
3.1 教育培训行业发展现状与市场前景分析
3.1.1 行业发展历程
3.1.2 行业发展现状
3.1.3 行业市场前景预测
3.2 教育培训项目目标市场分析
3.2.1 政策、经济、技术和社会环境分析
3.2.2 市场规模分析
3.2.3 盈利情况分析
3.2.4 市场竞争分析
3.2.5 进入壁垒分析
3.2.6 市场分析总结
第4章:教育培训项目产品/服务分析
4.1 教育培训项目产品/服务简介
4.1.1 项目产品/服务名称
4.1.2 项目产品/服务特征
4.1.3 项目产品/服务性能用途
4.2 教育培训项目产品生产经营计划
4.2.1 项目产品生产方式
4.2.2 项目产品生产设备
4.2.3 项目品质控制和质量改进
4.2.4 项目产品成本控制
4.3 教育培训项目产品/服务前景分析
4.3.1 项目产品/服务竞争优势
4.3.2 项目产品/服务市场前景
第5章:教育培训项目研究与开发
5.1 现有技术开发资源以及技术储备情况
5.2 项目团队对外合作情况
5.3 项目研发团队技术水平
5.4 项目研发投入计划
5.5 项目研发团队激励机制与措施
第6章:教育培训项目市场营销策略
6.1 教育培训项目营销战略
6.2 教育培训项目市场推广方式
第7章:教育培训项目融资和资金退出
7.1 教育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用量与期限
7.1.1 项目总投资
7.1.2 固定资产投资
7.1.3 流动资金
7.2 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筹集方式
7.2.1 项目资本金筹措
7.2.2 项目债务资金筹措
7.2.3 项目融资方案分析
7.3 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筹集方式
7.4 教育培训项目资金使用规划
7.5 教育培训项目投资回报计划
7.6 教育培训项目资金报酬与退出
7.6.1 股票上市
7.6.2 股权转让
7.6.3 股权回购
7.6.4 股利
第8章:教育培训项目财务预测
8.1 财务评价基础数据
8.2 教育培训项目销售收入预测
8.3 教育培训项目成本费用估算
8.4 教育培训项目财务评价报表
8.4.1 项目现金流量表
8.4.2 项目损益表
8.4.3 项目利润分配表
8.5 教育培训项目财务评价结论
第9章:教育培训项目投资风险与控制
9.1 政策风险与控制
9.2 资源风险与控制
9.3 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与控制
9.4 市场竞争风险与控制
9.5 研发与生产风险与控制
9.6 成本控制风险与控制
9.7 教育培训项目财务风险与控制
9.8 教育培训项目管理风险与控制
9.9 教育培训项目破产风险与控制
第10章:根据实际项目的不同特征,可进行适当调整
② 应急预案演练包括哪些内容
(1)总则: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4)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11个要素。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
(7)附则:包括有关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8)附录:包括相关的应急预案、预案总体目录、分预案目录、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
(2)风险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对突发火灾事故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并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教。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③ 人力资源培训有哪几种方式
在很多大小型企业当中,不少人力资源培训师都是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件才能够上岗工作。也有不少企业当中都会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配培训机构,负责企业员工的招聘和绩效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人力资源配培训和开发,还有现代企业管理等。那么,您知道人力资源配培训有哪些方法吗?我们在进行人力资源培训的时候该注意什么呢?
您会发现人力资源配培训内容还是比较多的,主要包括了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还有员工的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其中,对于我们国家的劳动法,相关请假的基础知识和实务技能,能够提供整个员工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大大增加其工作效率。
那么,到底人力资源配培训有哪些方法呢?我们在进行参加人力资源培训的时候,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人力资源配培训方法。面对市场上众多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您可以选择大型正规专业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选择实力规模雄厚,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把控能力,包括了专业的人力资源培训讲师,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另外,在人力资源培训的过程当中,可以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企业员工的相关培训,您还可以外聘讲师培训,培训针对性更强,这种培训专业性、技术性强,需要企业实施时进行转化。
④ 什么是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所有大学生都能拿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拓展资料: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第六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八条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第十三条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第十四条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规定,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
第十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条 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
(六)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下同)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
(七)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个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确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下达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和绩效因素三类。其中:
(一)基础因素主要根据劳动力人口等指标,重点考核就业工作任务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据地方政府就业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标,重点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绩效因素主要根据各地失业率和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重点考核各地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权重、方式及增减幅上下限,可根据年度就业整体形势和工作任务重点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地方可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门应当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点领域。
各省级人社部门每年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定额补助,评审结果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计数下达至各省级财政和人社部门;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后90日内,正式下达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
第二十条 各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在收到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后30日内,正式下达到市、县级财政和人社部门;省、市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就业补助资金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正式下达到下级财政、人社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对其使用的就业补助资金提出明确的资金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第二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下达工作。
第四章 资金申请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应探索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并通过信用账户支付培训费用。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类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下同)等。
(二)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企业为在职职工申请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四)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
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上述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五类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二十三条 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三)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上述资金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五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六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二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下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其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应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应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范围和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
第二十九条 各地应当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
各地应当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选拔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使用具体范围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现行规定确定。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第三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落实好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享受补贴人员、项目补助单位、资金标准、预算安排和执行等情况及时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条 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当根据各地就业工作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减少结转结余。人社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积极推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资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总体要求,做好年度预决算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
其中,职业培训补贴还应公开培训的内容、取得的培训成果等;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开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求职创业补贴应在各高校初审时先行在校内公示。
第三十八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就业补助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疏于管理、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获得就业补助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同时废止。[1]
毕业生,重点倾向于农村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到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就业的期限为3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
1.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2.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⑤ 金融理财师AFP培训的课程主要有哪些能够自学吗
金融理财师AFP培训的课程主要有八大模块,分别是:
金融理财基础
●金融理财概述和制度
●理财与经济学
●理财与法律
●金融机构功能与监管
金融理财基本技能
●家庭财务报表与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分析
●客户价值取向与行为特征分析
●货币时间价值与财务计算器操作
家庭综合理财
●居住规划与房产投资
●信用与债务管理
●教育金规划
●特殊事件理财规划
投资规划
●投资规划环境
●投资理论与市场有效性
●债券市场与债券投资
●股票市场与股票投资
●衍生金融产品与外汇投资
●资产配置与绩效评估
个人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
●风险与风险管理
●保险基本原理
●人寿保险
●意外、财产与责任保险
●家庭风险与保险需求分析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
●薪酬与员工收入
●社会福利与薪酬扣除
●企业福利与薪酬扣除
●退休计划原理与操作流程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所得税概述
●税收筹划
●遗产筹划
理财规划案例
●理财案例示范
●利用excel制作理财规划报告
●理财案例制作
●理财案例发布
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认证必须要求标准的培训,目前还不支持自学的。而且本身课程有大量计算题和金融计算器的使用,没有老师指导学习起来是比较费时的。有关金融理财师AFP学习及培训的事情可以网络 xncjdx 到西财重庆教学部网站咨询专业老师
⑥ 化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谁能提供较为完整点的,最好是一系列计划,谢谢
风险管理培训的科目很多有 企业内部控制、风险信息管理、合同方式的风版险管理、衍生工具与风权险管理、企业操作风险管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决策与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审计等 建议去找专业机构北京金誉恒信就很专业 给你个电话 010-88622509
⑦ 培训学校招生方案
招生是教培机构的命脉,做好招生是每一位教育机构创始人的心愿,提到招生,就不得不提活动方案,以下内容是染书云小编为您总结的招生规划方案,助你突破招生淡季。
1两人同报免一人
有的校长肯定会说,五折的优惠力度会不会太大了?之所以说方案可行,在这期间只要用心教授孩子、服务家长,那么本期结束后的续费就不是问题,而且时间短,不用拉持久战,而且下期正常续费就是一换二了。
另外,可以根据自己的校区情况,做出相应的改变,比如:同报免一人,限前20组,其余报名者送大礼包。
2新生报名优惠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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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学员打折续费活动
当然也别忘了针对老学员做打折优惠活动。好的活动策划,能动员你的老学员成为双11活动最好的推广员,同时也为下一阶段的续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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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
一、目的;
二、建立组织;
三、明确重点和内容;
四、安排时间加考核
五、要求
⑨ 谁有搞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比国家电监会发布的培训资料里评分项目更详细点的
给邮箱号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
(100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50分)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件发放记录;
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50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2 机构和职责
(100分)
2.1 方针目标
(20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目标。 查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询问:
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告知情况。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3.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4.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或指标未进行量化,扣2分;
5.发布安全生产目标的方式不符合公众易于获得的要求,扣2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记录。
询问:
1.主要负责人及各级组织负责人是否了解各自安全生产目标;
2.抽查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每缺一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与本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符,扣1分;
3.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4分;各级组织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缺一个组织扣2分;
4.未定期考核,扣4分;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扣2分;
5.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扣2分;
6.有关人员不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2.2 负责人
(20分)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与基层工作。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询问: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3.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情况和做法。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扣5分。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1.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查文件:
1.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记录;
3.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无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扣3分;
3.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扣2分。
二级企业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
查文件:
安全文化体系有关文件。
询问: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安全文化内容掌握情况。 二级企业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一级企业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
查文件:
安全文化体系有关文件;
询问: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安全文化内容掌握情况。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安全文化运行效果。 一级企业未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1.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2.主要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资金、人员、时间、设备设施等资源。 查文件:
1.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2.资源配备文件及使用记录。
询问:
1.主要负责人如何提供资源支持;
2.从业人员是否知道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
现场检查:
安全承诺告知情况。 1.主要负责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10分;
2.安全承诺未明确、公开、文件化,一项不符合扣2分;
3.资源支持、配备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清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1人次扣1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查文件:
1.查安委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2.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
询问:
主要负责人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情况。 1.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听取汇报,扣10分;
2.未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扣2分;
3.安全生产问题未及时解决,一项不符合扣2分。
5. 1.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主要负责人要对领导干部带班负全责。 查文件:
1.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
询问:
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了解和执行带班制度的情况。 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带班,1人次扣2分;
2.带班记录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按规定进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扣2分;
4.主要负责人不清楚领导干部带班情况,扣2分。
2.3 职责
(30分) 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制定安委会和各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及内容。
询问:
各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否清楚本部门安全职责。 1.缺少一个管理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与部门安全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3.主要负责人不清楚安委会安全职责,扣10分;
4.有关人员不了解本部门安全职责,1人次扣2分。
5.缺少安委会的安全职责,扣10分。
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对《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进行细化;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3.明确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询问:
1.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职责和细化后的安全职责内容;
2.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各自职责是否清楚。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安全职责与其所在岗位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2.其他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
2.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查文件: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现场检查:
财务记录、行政文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按考核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二级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4 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1.设置安委会;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3.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查文件:
1.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2.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或委托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
4.与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合同). 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2.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未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扣2分;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扣1分。
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1.根据生产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管理部门;
2.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查文件:
1.管理部门设置文件;
2.治安保卫部门设置及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置文件。 1.机构设置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符,扣2分;
2.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一项扣1分。
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级机构要配备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 查文件:
1.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文件。
询问:
有关人员是否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构成。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2分。
2.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中每缺1个单位或1个单位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一项扣2分;
3.有关人员不清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构成,1人次扣1分。
2.5 安全生产投入(10分)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需要。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一项扣1分。
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1.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查文件: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询问: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台帐记录是否符合。 1.未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扣2分;
3.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内容与规定要求不符,一项扣1分;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台帐记录不符,一项扣1分。
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文件:
企业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凭证。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5分;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1分。
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责任保险。 查文件:
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保险考核记录。 未考核兑现,扣2分。
3风险管理
(100分)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10分)
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2.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查文件: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与任务。
询问:
1.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的情况;
2.从业人员是否了解风险评价制度的有关内容。 1.未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一项不符合扣1分;
3.企业负责人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或不了解风险评价工作情况,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了解风险评价制度内容,1人次扣1分。
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风险评价范围满足标准要求。
查文件:
1.风险评价记录;
2.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1.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2.可选用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3.选用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查文件:
1.风险管理制度;
2.风险评价记录;
3.选用的风险评价方法。
询问:
有关人员对风险评价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 1.未规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1.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2.评价准则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3.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 查文件: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价准则和相关取值标准的内容。
1.未根据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准则,扣2分;
2.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标准规定,一项扣1分。
3.风险评价涉及的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不明确,或风险等级评定标准不明确,一项扣2分。
3.2
风险评价
(10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查文件: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2.风险评价记录;
3.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参与风险评价活动的情况。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负责人参加;
2.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
3.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查文件:
1.各级机构组织开展风险评价的有关文件;
2.风险分析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3.风险评价有关会议记录或纪要。
询问:
有关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是否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1.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的文件,一项扣2分;
2.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未参与风险评价工作,1人次扣1分。
3.3
风险控制
(15分)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
⑴可行性;
⑵安全性;
⑶可靠性。
2)应包括:
⑴工程技术措施;
⑵管理措施;
⑶培训教育措施;
⑷个体防护措施。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风险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查文件:
1.重大风险清单;
2.风险控制措施;
3.风险评价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重大风险控制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15分(B级否决项)。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制定风险管理培训计划;
2.按计划开展宣传、培训。 查文件:
1.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
2.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记录。
询问:
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没有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或培训教育记录缺少风险评价内容,一项扣2分;
2.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1人次扣2分。
3.4
隐患排查与治理(20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对查出的每个隐患都下达隐患治理通知,明确责任人、治理时限;
3.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4.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查文件:
1.隐患治理制度;
2.隐患治理台账;
3.隐患治理记录;
4.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实情况。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扣5分;
2.未向相关部门下达隐患治理通知, 一项扣2分;
3.通知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4.重大隐患项目未做到“五到位”,一项扣1分;
5.隐患项目未按期治理,一项扣5分。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包括隐患名称、标准要求内容及“五到位”等内容。
查文件: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1.未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2.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2.书面报告。 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5分。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2.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3.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2.隐患整改计划。
1.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一项不符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