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㈡ 职工教育费包括哪些内容包括培训费吗
职工教育经费支付范围包括:
1、列入培训计划的各种文件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赛前回训练答的日常培训费用。
2、经批准的并列入培训计划的送外培训费。各类学历教育费用要严格控制报销标准。
3、用于职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资产以外的教学设备、课桌椅、教材及图书资料的购置费。
4、教育科(室)人员讲课津贴及聘请兼职教师酬金和班主任津贴。
5、职工统考中的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费用。
6、职工教育理论研究所需的办公费、资料费、印刷费。
7、教学活动中编写教材、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各类报表、台帐等所需的办公、印刷、编审、组稿等费用。
8、教学设备维修、课桌椅修配、卧具洗涤等费用。
法律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所以,是包括培训费的。
㈢ 请问新劳动法中关于培训费的详细解读是什么
培训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培训费需要有外部培训机构的发票证明,否则一般的公司内部的入职培训是不作为劳动法中规定的培训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㈣ 什么类型的公司发票可以开培训费
教育培训类公司可以开培训费发票。
1、可以直接由培训单位开具相关发票。
2、也可以由个人到当地税务机关代开(需要身份证、合同)。
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报销培训费,综合定额范围内的,应当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
师资费范围内的,应当提供讲课费签收单或合同,异地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提供相关凭据;
执行中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临时增加的培训项目,还应提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材料。
网络--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㈤ 培训费是多少
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㈥ 请教员工培训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员工培训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6)培训费内容扩展阅读: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㈦ 劳动合同中的培训费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内培训而支付的有容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㈧ 培训费用主要包括哪些
企业培训成本一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企业为员工培训直接付出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赁费用、培训设备、教材、资料及相关物品费用等,而间接成本是指由于员工参加培训而造成的误工成本,也称为隐性成本,如工资等。
具体来说,企业培训成本通常包括这些内容:
1、受训人员的工资;
2、受训人员的交通、饮食及其他各项开支;
3、受训人员因参加培训而减少工作的损失;
4、购买、租用器材、场地、教材及训练设备的费用;
5、负责培训的管理人员和主管的工资和时间;
6、外聘讲师、教师、演讲者、培训机构的酬劳。
想要控制企业培训成本,就需要做好培训培训预算设计。说到培训预算问题,不同的企业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企业先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计划的要求推算出培训预算,然后再根据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再对预算进行调整。
2、企业事先划定培训预算的范围,比如按企业上年度纯利润的5%计算,或者按人均1000元/年计算等等,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企业既定的培训预算来制定培训计划。
3、企业事先划定人力资源部门全年的费用总额,费用总额包括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社会保障费用、体检费用等人力资源部门全年的所有费用。其中培训费用的额度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门自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