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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行为和应急处置培训内容

发布时间:2021-03-15 06:43:26

1. 车辆安全培训内容

车队驾驶员、车辆管理若干制度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驾驶员岗位职责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车辆检查制度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车辆事故登记制度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公司)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有什么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图书:《全面安全生产》是2009年4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影响力中央研究院教材专家组、易发久、白沙。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从意识、手段、保障、环境、设备、体系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有效安全机制等内容。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侧重实战的方法、工具和案例,为企业生产主管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训练与操作方法。

(2)驾驶人行为和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3. 驾驶证审验学习与满分学习有什么区别

1、概念

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

2、学习地点

满分学习:满分驾驶人可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满分教育。

审验学习:审验教育驾驶人可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3、学习时间

满分教育3+4,5+2模式: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因此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学习模式分为3+4和5+2模式。

审验教育9-11分现场学习:驾驶人审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4. B1驾照交通违章扣分后,如何在网上学习

1、首先在网上搜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点击搜索结果进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页。

(4)驾驶人行为和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扩展阅读

网上学习须知:

1、本系统适用于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学习教育。

2、学习教育内容分为法规篇、警示篇、安全篇,学习时间约3小时,您可分多次累计完成学习教育。

3、从事专业运输的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的驾驶人不能在本系统参加审验教育,应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验教育。

4、从事专业运输的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的驾驶人不能在本系统参加审验教育,应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验教育。

5、此次学习有效期限为一年,但已办理审验手续后失效。

6、此次学习完毕一小时后系统更新数据,方可办理审验手续。

7、请用IE、360浏览器或者火狐浏览器进行访问。

5. 驾驶员安全培训和学习制度

车队驾驶员、车辆管理若干制度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6. 《公安部交管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十七条措施》 内容

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二、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考试题库全国统一,各总队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特点,增加10%的地方题库。结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考试题库。
三、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要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
四、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2012年6月底前,总队要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对本省(区、市)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总队要每月对异常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五、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大中队要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六、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大中队或者车辆管理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七、开展驾驶人手机短信安全提示。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车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地址,及时更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八、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十、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支队要每月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总队要每季度汇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支队要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大中队和车辆管理所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
十一、开展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研判。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全面分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驾驶行为、路面管控及企业源头监管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每月通报车管、路面、宣传等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地市车辆管理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省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建立事故、路面、车管、宣传等部门参加的交通事故会商研判机制,支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交通事故会商研判例会,及时总结分析事故教训。
十二、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支队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和路面执法管理考核制度,加强驾驶人考试和路面执法监管。总队要对各支队3年内驾龄驾驶人考试质量和路面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强明查暗访,每季度通报排名。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支队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要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
十四、落实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十五、建立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商制度。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大队或者车辆管理所要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源头动态管理,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督纠正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十六、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和驾校评选活动。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要制定完善具体评选方案,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表彰奖励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文明驾校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所培训驾驶人违法事故率低、社会群众反响好的优秀驾校,并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表彰。
十七、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总队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群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监督举报。要充分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除文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工作措施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二、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考试题库全国统一,各总队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特点,增加10%的地方题库。结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考试题库。
三、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要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
四、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2012年6月底前,总队要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对本省(区、市)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总队要每月对异常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五、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大中队要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六、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大中队或者车辆管理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七、开展驾驶人手机短信安全提示。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车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地址,及时更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八、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十、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支队要每月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总队要每季度汇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支队要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大中队和车辆管理所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
十一、开展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研判。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全面分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驾驶行为、路面管控及企业源头监管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每月通报车管、路面、宣传等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地市车辆管理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省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建立事故、路面、车管、宣传等部门参加的交通事故会商研判机制,支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交通事故会商研判例会,及时总结分析事故教训。
十二、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支队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和路面执法管理考核制度,加强驾驶人考试和路面执法监管。总队要对各支队3年内驾龄驾驶人考试质量和路面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强明查暗访,每季度通报排名。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支队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要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
十四、落实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十五、建立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商制度。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大队或者车辆管理所要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源头动态管理,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督纠正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十六、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和驾校评选活动。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要制定完善具体评选方案,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表彰奖励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文明驾校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所培训驾驶人违法事故率低、社会群众反响好的优秀驾校,并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表彰。
十七、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总队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群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监督举报。要充分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除文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工作措施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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