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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培训期间学到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1-03-13 15:02:24

①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介绍

据卫生部2003年发抄布的数据统计,全国袭约有乡村医生106万人,但从文化程度来看,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医生中,初中和小学学历的合计占30%,高中及以下从医者的比例合计为43.3%。为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国务院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但由于人多面广,卫生部门培训经费有限,参加高水平、高质量的培训仍是大多数乡村医生的梦想。

② 今年乡村医生考试会考什么内容今年乡村医生考试会考什么呢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乡镇卫生院内(含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同)工作但无执容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医.学全在.线提供.;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③ 急求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总结范文

给你个范文,仅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首先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总结中,常常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好大喜功,搞浮夸,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另一种是将总结写成了“检讨书”,把工作说成一无是处。这两种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总结的特点之一“回顾的理论性”,正是反映在如实地、一分为二地分析、评价自己的工作上,对成绩,不要夸大;对问题,不要轻描淡写。
(二)总结要写得有理论价值。一方面,要抓主要矛盾,无论谈成绩或谈存在问题,都不要面面俱到。另一方面,对主要矛盾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谈成绩要写清怎么做的,为什么这样做,效果如何,经验是什么;谈存在问题,要写清是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其性质是什么,教训是什么。这样的总结,才能对前一段的工作有所反思,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三)总结要用第一人称。即要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来撰写。表达方式以叙述、议论为主,说明为辅,可以夹叙夹议说输入手机号或小灵通号(请加区号) 。
内容上把握四个原则:
1、对于年度总结,需要总结自己在加入公司以来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2、工作中有哪些感悟和认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技能、观念、激励等。
3、自己是如何改进和将来怎样去改进,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突进进行改进。
4、努力方向和目标。
附:范文。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我于x年x月x日加入公司,从事公司的行政工作。我的主要的职责是在xx的领导下计划、组织和控制来实现公司的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训、薪资和绩效的整合以及行政后勤的全面管理。
回顾xx月来的工作,有很多的感慨。感受到在公司领导的帮助、同事们的支持下自已所取得进步的喜悦,感受到在工作中与各位同事共同努力取得成效的自信,感受到在工作中因面对众多事务不能面面俱到而留下的遗憾,感受到因能力有限面对行政工作如何更好的创新思路而留下的思索。回顾过去,有成绩,也有不足。
下面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总结,请领导给予指正。
一、所做的工作
1、理顺关系,明确工作内容,和同事进行工作交接。
2、明确公司业务知识,进行跟进落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提炼,并负责对会议有关决议的监督实施。
4、做好文档收发、登记、分递、文印和督办工作,资料归档工作。
5、落实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
6、行政办公用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7、对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
8、办公纪律和成本控制上,规范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提倡节约。
9、起草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
10、………
二、工作感悟和认识
行政部在公司主要有管理、事务、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服务是根本。总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各种管理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因此我必须明确部门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服务是是立局之本,管理是成事之基,是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手段,以服务为宗旨,谋划和开展好各项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实现管理、事务、服务的一体化我认为是我工作的重要目标,管理弱,水平上不去,事务弱,效率上不去,服务弱,形象上不去。只有用强化管理带动整体工作,用搞好事务推动整体工作,用规范服务贯穿整体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各项决策的贯彻实施。在确定了总目标后,按月进行了跟进、分解、落实。
三、个人评价
(一)计划性不强
计划是行动的指南针,好的计划能够预先调配资源,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高的效益。但在过去的工作中不完善的计划体系导致了工作的无条理性,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招聘力度不够
招聘工作是整个人事工作中最耗费精力的一项工作,加之行业的必要性,既要求考虑专业和学历,又要求有相关经验,这就要求我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筛选,但一直以来,我仅通过xxxx网和xxxxx人才中介进行筛选,而这类招聘网上的简历大多数是工作经验不足的大学毕业生,不能满足公司的需求,这就极大的限制了招聘效果,不能及时招聘到位,造成特殊人才的短缺,给部门正常运转带来影响。
(三)培训不够系统
由于公司各项业务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公司的发展对员工的素质产生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各种培训,但由于各部门事务性工作的繁忙,我自身的计划、执行及组织培训的能力不足,还未建立较科学的培训管理体系,如:将培训与员工人事调整进行紧密结合,可通过基层管理培训,建立考核晋升制度。
(四)员工考评工作不到位
员工转正、晋升、加薪、调岗、解聘等考核工作未建立完善的机制,没有建立有效的量化、客观的数据周密细致的全面考评。
个人不足之处 :
(一) 在工作的组织指挥上,缺乏坚定性,存在手软现象。
(二) 有时在工作中表现执行力不到位。人事工作要求原则性强,行政工作要求平稳意识强,这两项有效的结合我还欠缺。
(三) 在工作中有时容易脾气急躁。有时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将情绪化带到工作中。
(四) 行政工作事多面广,有时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处理问题不够细致。学习不够,知识面不广。和领导、同事沟通不是很到位,影响工作效率。
在此,对日常工作五个需要重视的问题:第一、管理虽有不少章法,但仍然比较粗放,贯彻不够,执行力差,有章不偱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二、业绩虽有亮点,但工作还不够仔细,针对性不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三、培训虽然在做,但零打碎敲多,严格要求不够,没有进入考核程序,存在形式主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四、客户维护和开发虽有成绩,但总体感觉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没有完全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五、日常考核没有纳入正轨,动员、部署、量化、考核不够,处罚不到位,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显得有点松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工作的不到位和我个人有着很大关系。从工作经验上,我以前从事的是行政内务工作,对人事相关工作不熟悉,经验比较缺乏,知识掌握的还不够全面,特别是业务督导和薪资绩效。从个人修养上,我真正步入社会工作才一年多的时间,由于社会经验尚浅和个人成长经历等原因,在与人交往沟通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与差距,比如思想不够积极,行动不够主动,同各位同事及领导缺乏沟通与交流。
行政部的工作千丝万缕,责任重大,而我自身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我在努力的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
四、xxx年思路
在xxxx年的工作中,需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高度,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达到公司的要求。
(一)行政主要是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又千头万绪,需要十分的用心。做到五勤、当好四员;即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为领导和同事当好参谋员、信息员、服务员和宣传员。
(二)效率不高根本原因不在于流程,而在于人。不在于人的能力,而在于人的思想。不在于沟通的渠道,而在于沟通的主动与否。不在于部门或环节的多少,而在于每一个部门和环节的速度。不在于方法是否正确,而在于态度是否端正。因此,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是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在之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力度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流程。
(三)提高自身执行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的执行力还很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危机意识,加大执行不力的惩罚措施,做任何事情都为自己规定明确的时间段,规定严格的惩罚方式,提高自身的执行力。
(四)加大招聘力度、增加招聘渠道。每月需根据各部门情况制作人事招聘计划,在人才需求量较大的时候,可参加各类招聘会,对于稀缺的人才可委托中介公司进行招聘。在人才需求量较少的时候,要进行人才储备,并对现有的人员进行有效考核,获得人力的最优化,节省人力资源成本。
(五)规范员工入职、转正、调薪、离职等人事调动的流程和考核机制,使每个岗位都留给最适合的人,让每一位员工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身的优势,取得优秀的成绩。
(六)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放假前制定本年度的培训计划,并根据每个月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员工情况将其分解到具体的月,培训内容依据当前的员工状态及出现的问题而定。
(七)加大工作监督和落实力度。根据领导下发的各部计划,和各部积极沟通,随时了解工作进度和员工动态,突出危机意识,合理进行量化。
(八)对日常工作的几个建议。“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安排是否科学”、“工作力度是否到位”、“工作方法是否对头”、“工作结果是否明确”。
以上总结敬请领导审议。

④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条例内容

第一条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同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违法活动未及时核实、调查处理或者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同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寻衅滋事、阻碍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乡村医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⑤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技能考试有哪几项

可以看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业务水平; (三)学习培训情况;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应当责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改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考核表》、《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由卫生部制定统一样式。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⑥ 通过培训我学到了哪些东西

你好!
1、其实你要说明你是哪种培训才好提醒的
2、不过建议有: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
学到了知识的转化; 学到了知识的应用。

⑦ 乡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在哪里

去网络收索、砍头去尾、表决心就可以了
糊弄一下就可以了别当真

⑧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项目实施情况

为配合党和政府2003年开始大力施行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帮助贫困地区乡村医生实现培训的愿望,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于2006年6月联合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启动了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作为其重点公益项目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募集公益资金,联合高等医科院校,为贫困地区的乡村医生提供免费的医疗卫生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保护农民的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6月29日,飞利浦(中国)公司捐助的首期乡村医生培训班在首都医科大学开班,首期培训100名乡村医生。此后,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及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10家医科院校也加入到该培训计划中来。到目前为止,该计划共募集 460 万元捐款,先后在北京、重庆、郑州、广州、西安、成都等地举办了14期乡村医生培训班,为来自26个省(区、市)的1404名乡村医生提供了免费培训,其中被评为感动中国人物的乡村医生李春燕、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田蕊、黎永平、谢干春等基层医务工作者均是该计划的受益者。

⑨ 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要考些什么内容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乡镇卫生院(含乡版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权同)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医.学全在.线提供.;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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