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相关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
通过系统培训,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领会和掌握,提高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现阶段任务的认识,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1)发展党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扩展阅读:
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服从管理,上课期间不准迟到、早退(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以便考勤),关闭手机。
2、确需请假的,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由本学院分管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按学校规定,学员请假2次或无故旷课1次,将取消此次培训资格,不予发放培训证书。
4、各学院确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学生考勤和课堂秩序管理。
5、保持培训教室的清洁,维持课堂纪律,不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有哪些
入党培训的主要学习内容是什么?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街道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材料,快来看看吧!
一、街道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
街道现辖11个基层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个,社区党支部4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1个。目前,街道共有党员180余名。
二、入党条件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入党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思想、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票决的程序:
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3.培养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4.支委报告情况,发表意见;
5.与会党员讨论;
6.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作出决议。
预备党员转正其它情况的处理:
1.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发展党员注意事项:
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时间要求:
1.申请入党人递交申请书后,15天内党支部要安排谈话;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至少要经过1年的培养考察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其中每半年要考察1次,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8个月;
3.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党支部要在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4.在列为发展对象之后的6个月内,党支部和支委必须完成政治审查、材料预审、集中培训、考察、党委讨论等一系列环节,并在6个月内取得区委组织部的材料审查批复;
5.区委组织部正式审查批复后,党支部必须在3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票决;
6.支部票决之后,党委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要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7.党员预备期一般为1年,从支部作出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时间开始算起,预备期满后,要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才能按期转正。
同志们,短期集中培训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学习的终止,大家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为我街道的建设和发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此,我提三点希望:
第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做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统一。入党积极分子,只有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党的理论与专业知识是不相矛盾的,前者是方向,后者是基础,两者是相互促进的。积极分子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把握住这个方向。这就要求我们从做人和做事的高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来提高对党的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统一起来,做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率,做专业学习的楷模。
第二,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把伟大而高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具体的实际工作统一起来。共产党员先进性体现在实践上,表现在行动中。入党积极分子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学习、生活、工作中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发挥模范作用,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带头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助手作用,在维护街道安定团结的局面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做到思想上入党和组织上入党的统一。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都应该按照党的号召和要求,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者,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用高尚的精神充实自己,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争取早日在思想上、组织上加入党的行列。
③ 党员发展包括那些流程
我也是刚刚成为党员的~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审查
11.召开支部大会
12.组织员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1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详 细 内 容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是工人的上交市人事劳动局存档)。
......
④ 预备党员要接受哪些培训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一 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并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
(一) 本人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原则,来不得半点勉强,更不能强迫。由申请人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报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今后的决心和努力方向等。写入党申请书,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能有半点虚假和隐瞒,特别是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谈切身体会,不能只停留在讲抽象大道理上。
(二) 培养、教育、考察。党组织接受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肯定其行动,鼓励其更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了解,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三) 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 团组织“推优”。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应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条件尚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 申请入党的学生应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每季度一次,书面、口头均可,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求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别提出培养意见和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六)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七)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调查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还应组织座谈会或进行民意测验,并征求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平时表现。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起草支部意见,并整理其有关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集中培训记录、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等),一并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查。
(九) 基层党委或党总支认真审查所有材料,确认其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后,向校组织部汇报。较大院校的党委已将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权授予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
(十) 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十一) 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人党介绍人。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以及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负责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十二) 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本人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呈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三) 谈话。上级党委收到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后,在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十四) 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委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后,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并把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十五)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也要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十六)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入党誓词在党章第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二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把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只是接收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还应该做好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工作,帮助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的一般程序为:
(一)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一般再设若干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一季度要有一次口头或书面的汇报。党组织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并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
(三) 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要主动写转正申请。在转正申请中要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同学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具体化,特别要针对党支部大会所提缺点,汇报一年来的改正情况。
(四) 支部大会讨论。讨论时应先听取本人申请、党小组意见,让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转正的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六) 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⑤ 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思想理论教育
主要包括党的指导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二)党性教育
党性教育是党员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显著特点,是贯穿于整个党员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主要是: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章、党纲教育,使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主要是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的程度,这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础,决定着党员能否理解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结合各个时期的实际,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这些方针政策。
(四)业务知识教育
总体上讲,党员教育的内容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但进行一些业务知识教育也是必要的。要对党员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科技、国际等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5)发展党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扩展阅读:
党员教育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坚持服务党员、按需施教;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四是坚持基层为主、上下联动;五是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
党员教育的主要目标:一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增强党员工作能力;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⑥ 入党培训课考核内容都有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
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
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在国际事务中,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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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民主集中制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六章 党的干部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九章 党 组
第九章 党 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3,做好干部管理工作;4,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5,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
⑦ 发展党员25个环节是什么
发展党员有35个环节: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
16.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32.审查审批: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5.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
(7)发展党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扩展阅读:
发展党员的一般步骤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
5、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如条件已成熟,在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准备工作。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介绍人自己约请,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报党总支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审察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批决定。
9、结尾工作。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
⑧ 为什么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
原因: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逐步建立积极分子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的通知和《细则》中规定,对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没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这是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
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一方面要将那些真正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一方面又要防止异己分子和新的“先天不足”的不合格分子混入党的队伍。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集中培训,既是对他们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觉悟和本职工作表现进一步考察,也为发展对象提供了一次系统地学习提高的机会。
在集中培训中,不仅要使发展对象懂得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而且要使他们知道共产党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及怎样努力成为这样的人。从而使发展对象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8)发展党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扩展阅读: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党组织首先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在进行培训前,党组织要釆用召开调查会、座谈会和查阅发展对象考察记录等方法,了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以使培训更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
2、确定培训内容:组织发展对象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培训进度和内容安排上,对基础不同的发展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对文化素质较高、自学能力较强的发展对象,可采取自学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文化素质相对偏低的发展对象,可采取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请一些优秀共产党员、老劳模等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用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激励和教育培训对象。需要强调的是,不管采取哪种方式,短期集中培训一定要把发展对象集中起来进行学习,不能用分散的自学代替集中培训。
4、注意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可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党组织要跟踪考察培训对象的表现,了解他们培训前后的变化。
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不能简单地“唯分取人”。对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
⑨ 党建知识培训有哪些内容
党建知识培训内容具体如下:
1、三抓一促”:指的是“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重点是围绕“两学一做”抓学习、从严治党真问责、提升能力促发展。
2、“三短一简一俭”: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勤俭节约。
3、“两学一做”:指的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以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
4、四讲四有:是对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5、“四铁”党员干部队伍:指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6、四整四强化:“两学一做”主要措施,即深入开展组织整建、强化基层组织力,深入开展思想整顿、强化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作风整肃、强化纪律规矩,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强化知行合一。
7、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8、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9、五大发展理念:“五大发展”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
1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11、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2、红旗党支部创建标准: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改革创新强、服务效能强、示范带动强。
13、党建工作“五个要素”: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
14、党建工作“五个体系”:组织领导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发展体系、服务群众体系、民主管理体系。
⑩ 党员应该培训哪些内容
党员培训主要是从党的历史、党章、党员发展等党务基本知识、党的纪律、党的政策和一些时事方面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