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准备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培训
明确培训内容,确定时间地点,找好讲师
㈡ 两村民为宅基地吵架,村治保主任调解不了怎么办
宅基地纠纷经常是使用权问题和相邻问题。经常表现为某一方不明事实版或故意侵占他人权合法权益从而导致纠纷。这种情况下,要以法律为准绳说明事实。对于拒不接受调解的可认定为故意,是意图强行侵占他人合法权益所致纠纷。这种情况下应严厉制止,不能让这种破坏村和谐氛围的人和事有半点市场。
㈢ 在居委会做治保调解有前途吗
在居委会是没有前途的,因为你是合同制,工资永远是那么多,很难加。吃不饱,也饿不死。而且在居委会你顶多做到主任,主任比干事的工资多的也有限。作为一个男性,养家都有点困难。
㈣ 公安机关如何指导村居加强治保工作
一、人员配备
1.村(居)两委会分工要坚持统筹协调、交叉兼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治保、调解主任原则上从村(居)二委会成员中选配,如遇村(居)级规模较大或治保、调解主任难以从二委会成员中选配的可以聘任群众中有威信、有经验、敢担当的先进村(居)民担任治保、调解主任;鼓励治保、调解主任交叉任职;
2.治保、调解委员会依照各村(居)的规模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原则上撤并前的行政村(居)要确定一名委员担任治保、调解干部;
3.治保、调解委员会与村(居)二委会同处办公。
二、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的能力;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正义正气,敢干同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作斗争;
4.乐于奉献,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热心治保、调解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
6.文化程度一般具有初中以上;
7.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1.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落实以"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为重点安全防范工作;
2.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及民间治安纠纷等情况,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3.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做好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监督、考察;
4.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或扭送公安机关;
5.协助政府做好反邪教、禁毒等相关工作;实时掌握当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做好登记、注销工作;
6.向本地政府和公安司法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人员培训
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除参加市相关职能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外,开发区(浦口街道)一般每年二次对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为减少人员的培训负担可实行综合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
五、自身建设
治保、调解委员会要在村(居)二委会领导和上级政府、安司法机关指导下依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制度等方面的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例会制度、学习制度、治安检查制度、走访回访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考核奖惩
1.组织考评。开发区(浦口街道)和浦口派出所、司法所将每年底组织人员对各村(居)的治保、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工作出色、实绩明显的村(居)治保、调解委员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拖脱、治安纠纷化解不力、信访上访剧增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职能机关奖励。治保、调解委或个人协助公安部门破获重大案件的酌情单独实行奖励;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纠纷且没有反悔的在司法系统按数量落实"以奖代补"奖励,在此基础上开发区(浦口街道)再实行配套等额的奖励措施,以提高奖励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