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劳动合同法》中的“专业技术培训”主要指那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⑵ 法律中专项培训的界定是什么,以及出处
该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由上可见,专项培训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本人,并且发生实际培训费用,并有相应的费用凭证予以证实。一般情况下,专项培训是用人单位拨专项经费,对劳动者进行一定期限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一般都由第三方进行培训。这种培训,用人单位要开支较大的费用,因此,单位与劳动者要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他是在《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是什么意思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考试可找詹县军老师。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现在各省市都在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列入评职称的硬性条件了,所以每年的培训还是需要完成的。
⑷ 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培训证书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不同:
1、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
2、国家职业培训证书持有者表明已经通过了部中心组织的培训和相应的考试,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二、取证机构不同:
1、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职业培训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简称CETTIC)颁发,故国家职业培训证书也称为:CETTIC证书。
(4)专业技术培训定义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要求:
1、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2、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3、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4、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⑸ 职业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的区别
专业技术培训就是专业培训技术人才的地方。而职业培训是指各种职业培训上岗,不一定有很好的技术。
⑹ 什么是专业技术培训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里说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由用人单位聘请专门培训机构来培训本单位的员工,而这个专门的培训机构一般指国外的培训机构,不是本单位随便组织一下培训就算的,因为用人单位本身就有培训自己员工的职责。
3、第22条的规定的专项培训是针对培训飞行员等需要巨额培训费用的项目而设立的,与你单位这样的培训根本搭不上边。
4、你单位与你签订的这个合同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应属无效。
⑺ 如何区分职业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
1、职业培训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2、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⑻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培训有什么用
可以带学,交给我们专业人,做专业事,希望能帮到你
像我们学的快的,根本看不到暂停,就学完了
⑼ 《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中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哪些
"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根据上面条文表述,企业是否可以因所提供的培训跟员工签订服务协议,该培训首先得明确二件事:一、该培训为上岗培训还是专业技术培训;二、有否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实际发生)
根据你的描述,个人认为这个应属上岗培训而非专业技术培训、1、你被安排参与这个培训时并未入职,2、只有培训合格且取得合格证后才具备入职条件;这都是典型上岗培训的特征,所以我个人同意你的看法,用这个培训跟你签服务协议是不对的。
个人建议:如果你很想得到这份工作的话得知道路,首先劳动合同是这样的、与法规不符的无效部份从签订始就无效,其次 条文还有一部是这样的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既然是总部提供的培训、据我所知,这类培训除了路费自理外,总部基本上是不收费或只象征性的收一点点伙食什么的,你可以要求将针对你个人培训的收费和报销单据存档,这样你做了一年半年的不想干了话,就算你想省麻烦不打官司,学校也收不着你多少钱的
⑽ 专业技术类培训有哪些
如果说文化程度不是很高,最好还是学一个涉及不到多少知识的纯技术,这样专学起来要好学一些,毕竟如果要属学什么数学、英语还是挺困难的。比如现在的厨师,就是一个纯技术,不需要学其他文化,只需要每天练习就行。人家说,有人的地方就有厨师,因为人人都要吃饭,看现在川菜这么热门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