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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培训课程

发布时间:2020-11-28 19:48:40

①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的学时怎么查询

您好,您在您学习的课程中登陆您的用户名,自行查询学时或者联系您学习的网站客服或者课程顾问就可以的

②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的案例与分析如何学习

1、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大纲,用于熟悉理论架构,平时回顾知识点用。大纲有很多亮点,所以大纲也值得研究。

2、教材一套,用于反复识记。但是仅有教材是不够的,虽然也有人仅看教材过的,但此类人往往是基础很好,领悟力也特别强的人。

3、教材增补本及配套模拟测试,这本书的考点比较集中,有利于提高效率。教材增补本不一定每个书店都有,可以考虑网上定购;其他辅导书,如果你刚进入复习,或者基础的确“很差”,建议准备一些。

友情提示:教材作为第一轮复习的重点,当进入第二轮复习,把法条放在第一位。

4、真题解析,这是每一位考生都必须有的。真题有两个明显用途:一是作为模拟题,二是作为研究。在制定学习计划时,建议大家先做一遍去年的真题,了解一下自己的基本功,这样使复习更加有侧重地进行。然后再开始系统的复习。每复习一遍,做一轮真题,以明确复习的方向和命题思路,以便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通过2-3次反复,相信你会信心十足地应考。

5、练习类书籍,建议准备一套。在吃透真题的前提下再做练习题;在做每个题的时候都要知道该题的题眼,一来是节省时间,二来快速有效提高应试水平。

6、模考卷,要做2-3套,模拟题的作用不在于提高知识水平,而在于提高应试能力。

7、培训班或者适当的课件,建议有条件的考生可以考虑。听课的作用只是帮你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建议大家可以了解下中大网校的房地产估价师课程。考试关键还得靠自己的努力,其他都不能完全依靠。

③ 想考房地产估价师,不知道哪个培训班比较好

对于这种考试,个人觉得关键是自己的态度了,学习班是次要的。
房产的证并没考过,因为工作年限的问题。不过估计和土地的差不多吧。去年通过的土地考试,由于是专业上的优势,也没有报什么班,七月份复习,九月份考试,两个月的时间有一半是做题,一半时间看辅导书——网上看好像有好几套,我买的华中科技大的那一套,但用的时候发现错误还是有的,不知道别的书怎么样,很多朋友买了北京协会出的书。
还有挺长时间的,先看看基础法规和相关知识吧,估价理论方法做的时候很开就上手的

④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加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根据《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 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持续执业的必备条件 之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按要 求接受继续教育。 第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 育。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 第四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 组织实施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继续教育。 其余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继续教育,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选定的单位组织实施, 中房学负责指导。 第五条 必修课学时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讲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三) 参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主办的估价相关研 讨会、经验交流会; (四)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主办的刊物、 网站、编写的著作上发表估价相关文章、估价报告, 或者参与其组织的估价相关材料的编写; (五)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用书编写以及命题、审题、评卷; (六)其他方式。 上述方式中,第(五)种方式计入全国必修课学时。其余的方式中,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中房学认可的, 计入全国必修课学时;由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计入地方必修课学时。 第六条 选修课原则上采取非集中面授方式,学时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一)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二) 完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立项的估价相关科 研项目; (三) 参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开展的估价行业调 研、检查、案件查处以及估价报告评审、鉴定; (四) 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提交估价行业发展、 制度建设等建议被采纳或者认可; (五) 参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主办的座谈会以及 境内外考察、境外培训; (六)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公开出版房地产估价相关著作; (七)在高等院校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并取得相关证书; (八)其他方式。 上述方式中,第(六)种方式计入全国选修课学时,第(七) 种方式计入地方选修课学时。其余的方式中,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中房学认可的, 计入全国选修课学时;由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计入地方选修课学时。 第七条 继续教育学时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继续教育的, 按照实际接受培训的时间计算,每45分钟为1学时; 讲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按照实际授课学时乘以4计算。 (二)参加估价报告评审、鉴定的,评审、 鉴定1次按照10学时计算。 (三)下列方式按照每人每次30学时计算: 1、完成估价相关科研项目(限前10名完成人); 2、参加估价行业调研、检查、案件查处; 3、参加估价相关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境内外考察、 境外培训; 4、发表估价相关文章、估价报告等(限前3名作者); 5、编写估价相关著作、材料(限前10名编写人员); 6、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用书编写以及命题、 审题、评卷; 7、提交估价行业发展、制度建设等建议被采纳或者认可( 限前5名建议人); 8、在高等院校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并取得相关证书。 第八条 学时计算不得重复。 必修课学时修满后超出的学时,可以计入选修课学时, 但选修课学时修满后超出的学时不能计入必修课学时。 办理跨省级变更注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转出省、自治区、 直辖市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转入省、自治区、 直辖市应当予以认可。 第九条 继续教育实施单位应当根据其负责范围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 数,合理安排培训班数量,制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公布, 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查询和选择参加。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每个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学时、 对象范围、主要内容、收费标准等。 第十条 继续教育实施单位应当保证继续教育培训效果和质量, 合理控制培训班规模。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一)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二)估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指导意见; (三)国内外估价行业发展动态; (四)估价理论、方法、参数研究和应用的新进展; (五)估价实务中的热点、难点和案例剖析; (六)估价的新兴业务; (七)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在估价领域的应用; (八)房地产市场调查、分析和研究; (九)估价相关的建筑、规划、不动产登记、会计等知识。 全国必修课的培训内容侧重房地产估价相关法律、全国性法规、 政策、标准规范、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等; 地方必修课的培训内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侧重地方性法规、政策、 标准规范、指导意见以及当地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等。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实施单位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继续教育教师队伍。 继续教育教师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房地产估价师 资格8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理论水平、 扎实专业知识基础、较丰富实践经验。 继续教育实施单位应当根据每个培训班的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选派有胜任能力的继续教育教师授课, 要求其提供授课讲义或者较详细的授课大纲。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培训应当针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岗位(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执业人员等) 和执业年限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进行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学时取得情况实行网上公布制度。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 www. cirea.org.cn)查询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等信息。 地方继续教育实施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地方学 时取得情况报中房学,由中房学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行为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情节严重的,记入其信用档案: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继续教育学时的; (二)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继续教育培训纪律的行为。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要及时总结培训经验, 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七条 省级房地产估价师管理部门应当将每年地方学时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和 计划报中房学, 中房学将汇总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国务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本办法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继续教育教师选聘、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收费等; (三)学员考勤记录、培训考核标准、培训效果和质量等。 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的监督、 检查,对不按照本办法组织继续教育、 不能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地方继续教育实施 单位,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九条 下列情况下申请注册的,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应当达到本办法规定的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 (二)被注销注册后具备相应条件,申请初始注册的; (三)逾期申请延续注册的。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估价师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 制定本地区地方必修课和地方选修课继续教育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⑤ 我想参加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环球网、中大网校和建工网的培训哪个好

还是建工吧,有免费的课程,

⑥ 零基础如何学习房地产估价师,该怎么样学

【导读】随着我国对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房地产估价师也是水涨船高,吸引力不少考生进行报考,那么零基础如何学习房地产估价师,该怎么样学?作为过来人小编有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心态很重要

在备考初期,很多人由于上班久了,慢慢把当初上学时的学习心态丢掉了。往往翻上几页教材或者看几分钟的房地产估价师课程就坚持不下去了。等到再想起要学习的时候,时间已经浪费了很久。

2、建立知识体结构

知识结构是知识体系在考生头脑中的内化反映,也就是指知识经过考生输入、加工、储存的过程后在头脑中形成的有序组织状态,构建一定的知识结构在房地产估价师学习中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再多的知识也只是一盘散沙,无法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

3、专注

很多人都说自己的备考效率不高,其实真正提高学习效率的第一要素就是专注力,在学习前就屏蔽一切会打扰到自己的外界因素。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飞行模式,在一个安静的屋子里静下心来,学习效率才会提高。

本文内容是零基础如何学习房地产估价师,供大家参考学习!总之,任何一个行业的就业前景跟市场需求和国家大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建筑行业就业前景从大环境来说是好的,所以大家认真学习,争取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一次通关。

⑦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该怎么计算

根据继续教育学时取得方式的不同,计算学时的标准也不一样。计算学时的主要标准如下: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继续教育的,按照实际接受培训的时间计算,每45分钟为1学时;讲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按照实际授课学时乘以4计算。
(2)参加估价报告评审、鉴定的,评审、鉴定1次按照10学时计算。
(3)下列方式按照每人每次30学时计算:
1)完成估价相关科研项目;
2)参加估价行业调研、检查、案件查处;
3)参加估价相关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境内外考察、境外培训;
4)发表估价相关文章、估价报告等(限前3名作者);
5)编写估价相关著作、材料(限前10名编写人员);
6)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用书编写以及命题、审题、评卷;
7)提交估价行业发展、制度建设等建议被采纳或者认可(限前5名建议人);
8)在高等院校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并取得相关证书。

⑧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继续教育学时不够怎么办我是云南的如果要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去哪里报名

如果你是差全国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以在国家房协会网站上入会,交纳会费后参加网络学习,且分必修、选修学足你需要的学时;如果你是差地方必修选修学时,就按所在地的要求(一般选修是网上学,必修是省房协安排时间统一授课学)参不加学习。

⑨ 想报个房地产估价培训班,考一个房地产估价师的证,没有从事这个行业,可以考过吧谢谢大家告诉下

按照近几年的报名条件,是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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