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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02 12:41:35

⑴ “指南”在进一步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中有什么特点

为2017—2020年各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子项目提供指导意见和实施依据,围绕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培训和校长专题研修, “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支持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进一步细化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内容形式,规范工作流程,提出实施要求。指南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三是管理增效。明确国家专项支持与地方统筹实施的职责任务,完善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项目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项目需求调查,根据职业院校和教师的实际需求,明确项目设置、培训计划人数、经费支持标准、培训形式内容、学时(学分)要求、兼职教师聘用规模等。实行项目信息化管理,对项目申报、基地遴选、项目评审、学员选派、培训实施、检查指导、经费监管、总结评估等全过程进行管理,保证项目实施环节规范有序,切实提高国家级项目的管理水平。

⑵ 国培机构和国培计划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国培计划,其全称为“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为做好“国培计划”的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经教育部组织审评,确定了18教育机构为教育部推荐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这就是“国培机构”。

2、意义不同

国培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国培机构致力于为投融资(小额信贷、担保、典当)领域人才、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培训、管理咨询及信息服务,力争打造该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

其中6所“国培机构”分别是:北师大、华东师大、陕西师大、福建师大和北大。国培机构是专门做担保、小额贷款、典当、高级财务、法律、招投标等这几个行业培训的机构。

(2)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培训计划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2010年启动的“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支持“国培计划”的实施。通过创新培训机制,采取骨干教师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和大规模教师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为做好“国培计划”的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经教育部组织评审和遴选,确定了18家机构为教育部推荐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其中高校一共有9所,分别是北京大学、广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

实施计划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师[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国培计划”实施工作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⑶ “国培计划-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附件1:

国培计划- 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上报有关信息的通知》(教师司〔2010〕1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0年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共计约1.3万人。
(二)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三)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如何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如何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 第一阶段:管理者培训。6月20前完成,各级管理员研读《管理员工作手册》和相关材料,了解远程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管理员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沟通平台,实时掌握培训动态。
第二阶段:培训者培训(包含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7月11日—27日之间,采用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介绍培训流程、培训者工作职责、课程内容、课程特点;讲解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与技巧、教学教务管理办法与技术操作流程、学习简报的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的形式与办法等。培训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第三阶段: 7月28日—8月6日,组织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开展远程培训。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培训方式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在线虚拟班级),每班学员不得少于30人,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视实际情况以市(州、地)为单位跨县(市、区)组班,各市(州、地)直属学校以市(州、地)为单位组班,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纳入贵阳市编班。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班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县(市、区)组织学员分学科在指定培训点集中培训,培训点应配备有符合开展网络培训技术要求的若干个多媒体教室和一个能接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会议室。教师参加培训可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将同一学科教师编在同一个班级,每个班级应相对固定一个多媒体教室或计算网络教室作为培训点,参训学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培训点进行集中网上学习和研讨交流。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等。
辅导方式:采用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本地研讨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学员在网上进行交流和专题讨论。课程专家针对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网络进行答疑辅导。
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员,各地应组织学员在培训点学习,培训点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提供必要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与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培训流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配送: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资源、制作课程光盘、网上发布课程,同时,将课程光盘配送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师训主管部门负责将光盘发放到各个培训点。
学员学习:学员在线(或组织学员在培训点集中)学习视频课程,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相关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不少于2小时,每天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作业点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并对作业进行审阅。各学科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出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
学习简报: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负责编辑的课程简报,主要是解答学员学习中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
专家辅导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对学员进行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及时答疑外,对于本学科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组织集中在线研讨或通过视频答疑予以解答。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通过培训平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依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评定学员的培训成绩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其《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中记入50学时。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地)、县(市、区)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并撰写项目培训总结报告。 (一)教育部师范司、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通过招标遴选专门网络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新思考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百年树人远程教育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和管理全省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由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牵头,国培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本项目执行机构设在贵州师范学院,具体实施项目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对远程培训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以及组织培训者先期培训和学科教师远程培训;指导各市(州、地)做好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培训项目工作总结;组织印制学员的培训结业证书。同时,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省教科所、省电教馆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市(州、地)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远程培训项目”工作。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跨县(市、区)组班,并遴选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及时向省项目执行机构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远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县(市、区)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定管理员和培训点,遴选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统计本县(市、区)学校参训教师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和项目学校等信息;组织学员报名、上网注册,并对学员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制定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项目学校负责按要求组织2010年进入课改的高一年级学科教师参加项目培训,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认真选拔推荐优秀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培训项目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督促参训学员按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六)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团队,同时建立有效联系沟通机制,各级管理人员须了解培训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省级管理员:负责全省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对各市(州、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汇总全省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至国培项目办。
市级管理员:各市(州、地)至少要配备1 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本地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汇总本地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省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县(市、区)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县级管理员:各县(市、区)至少要配备1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县(市、区)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培训的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组建班级,配置辅导教师、班主任;汇总本县(市、区)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市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培训点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培训者(教学辅导教师、班主任和技术人员)工作团队,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班主任和教学辅导人员制作简报;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本县(市、区)培训工作总结。
(七)教学指导、班级管理与技术保障
学科课程专家组: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教学、在线研讨和答疑;抽查批改学员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发布课程简报;培训结束后撰写学科总结。
班主任:确保本班学员完成注册;组织和管理班级学习活动;了解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梳理问题和总结经验,并与学科专家组沟通;协助班主任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各培训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培训的技术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为远程培训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国培计划”项目办针对培训提供的《管理人员工作手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教学团队工作手册》、《学员学习指导手册》等文件,各市(州、地)、县(市、区)可到项目办网站或各服务平台下载,以便指导本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培训项目工作相关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全省培训项目工作。在项目总结阶段将评选出优秀项目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员等奖项,并给予表彰。评优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贵州师范学院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总结评估工作所需相关数据(如:学员在线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等)由网络平台服务单位负责提供。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处理好与教材培训等各有关培训工作的关系,为当地课程改实验工作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要重视培训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培训的动员工作,提高参训学员的参与热情。要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管理与监控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精心选配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员到位、联系方式到位、工作职责与监督到位。要重视和发挥地方教育信息网络作用,积极与国家级网络平台配合,共同保证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遴选有能力、责任心强、会操作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加强培训过程中对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要从各方面给予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工作。采用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对各培训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将有关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培训信息通报,做到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课程资源、班级管理及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教育部将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对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和手段,对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各级培训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培训的技术保障方案和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切实保证课程资源配送到位,确保在网络传输中断情况下教师能够收看到培训课程。

⑷ 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的培训时间

准备阶段:6月20日-7月20日,各地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作;组织对培训者的培训;配专发课程资源属,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准备。
培训阶段:7月28日-8月6日,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教师学习。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其中,学习视频课程2小时,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3小时。

⑸ 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的培训方式

“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分别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方式和网络在线学习方式(建议平均每台机器链接互联网带宽达到512K以上的教师个人和培训点选择)进行培训,各省(区、市)网络在线学习人数不超过培训人数的三分之一。各项目县组织参训教师进行集中研讨。
混合学习:培训课程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Ku波段于7月12日—8月12日定时播出,播出计划在培训前10天通过项目网站发布。7月8日,课程将通过IP频道先行启动,各项目县负责接收全部课程内容,并刻录成光盘备用。各项目县按学科在乡镇或县城组建班级,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设班主任(辅导教师)1名,进行班级管理并组织教师研讨。学员收看学习培训课程不少于24学时,集中研讨不少于16学时。
网络在线学习:参训教师在项目网站注册、下载课程资源、进行在线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答疑。各省(区、市)选派2名远程培训专家担任省级中心管理员,负责本省(区、市)网上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省(区、市)分学科组建网络虚拟班级,每班选派1至2名熟悉网络培训的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教师),组织学员线上集中学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教师进行线下集中研讨。课时安排上,学员学习培训课程时间不少于24学时,网上、网下集中研讨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相关课程资源将于7月10日前在项目网站发布。
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培训内容,进行集体备课、研讨、说课、评课活动。

⑹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教师〔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一)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项目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重视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二)创新模式,务求实效。积极探索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对口支援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竞争择优,确保质量。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国培计划”重点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教师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教师培训资源的开发坚持多样化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做好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培训方案的审核,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教师培训监督管理,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1.“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2.“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⑺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附件1: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中央本级财政划拨专项经费每年5000万元,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中西部项目”的实施和各地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0-2012年,“示范性项目”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3万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教师;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培训90万人,包括60万名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和30万名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师;政府购买和组织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资源,为“中西部项目”和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服务支撑。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遴选高水平大学、专业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面向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和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分类、分层集中培训,全面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
1.骨干教师集中培训
对全国18000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研修培训,采取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各地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对3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集中培训。培训针对中小学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案例为主,引导学员关注班主任工作的细节,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规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为大规模开展班主任教师培训输送骨干力量。
3.农村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6000名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改善紧缺学科师资力量薄弱状况,推动全国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的开展。
4.教师培训者研修
对3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研修培训。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学习研讨先进培训理论,分析典型培训案例,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形成优质资源,提高教师培训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选专业远程教育机构,采用以远程培训为主的方式,对9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和高中课改学科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使更大范围的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网络在线学习和县域内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进行40学时的针对性培训,帮助农村教师解决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课程改革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手段,对30万名高中教师进行50学时专题培训,购买和开发一批新课程教师培训优质资源,供各地免费共享,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和绩效考核。“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国培计划”相关标准,进行项目咨询、评估和检查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培训专家团队,承担培训项目教学工作。“示范性项目”实行首席项目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主持培训课程设计、资源开发和培训教学。建立“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形成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提高专家队伍水平。组织开发和购买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国家资源与地方资源相结合。
(三)实行项目招投标机制。“示范性项目”实行招标或邀标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以及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确保项目培训质量。
(四)建立项目评估监管机制。建立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国培计划”项目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示范性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承担院校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⑻ 楚雄州20l5年农村寄宿制学校班主任培训计划安排

楚雄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5年知行中国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文件的通知各县市教育局,州属有关学校: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5年知行中国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云教师〔2015〕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本次培训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基础教育司、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项目资金捐赠方联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工作。中国教师研修网(http://www.teacherclub.com)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为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州教育局成立楚雄州2015年国培计划“知行中国”小学班主任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刘志杰 州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开能 州教育局师训办主任
王建军 大姚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廷高 姚安县教育局副局长
冯树云 楚雄师院附小校长
王 静 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校长
杨 勇 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校长
成 员:李植才 州教育局主任科员
苏文高 州教育局主任科员
杨祀鹏 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代美琼 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董宗仁 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
李晓红 楚雄师院附小
杞 燕 楚雄师院附小
苏 雁 开发区实验小学
颜凤萍 永安小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师训办,由王开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培训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请有关县市教育局、州属有关学校按要求认真选派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5年知行中国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到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zxxjs.ynjy.cn)教育信息栏下载。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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