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刚招来一批新员工,想开展新员工培训,不知新员工融入拓展培训有何好处
入职新员工多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学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他们缺乏应对困难的经验,意志相对比较脆弱。在职场中一但经受挫折,遭到打击,往往会意志消沉,甚至一蹶不振,他们在职场中表现得相当脆弱,进而影响到工作。这是一个让企业管理者很头疼的一个问题。
新员工融入拓展培训的好处也就是新员工现状的解决方法。使他们认识到在竞争的社会中不进取就无以生存,他们必须克服内心的浮躁与恐惧,沉静下来,突破自己,挑战自己,并且磨练自己的意志,从而生发出积极进取,顽强拚搏的强大力量。而这些突破与挑战只有他们体验过,经历过,才会懂得。
⑵ 劳动法上所指的公司对职员进行职能培训包括拓展训练吗求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法律解释
如果公司以职业培训项目来要求您赔偿费用,则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对员工实施的职回业培训是劳答动关系的一部分,完全免费,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以拓展训练不属于公司义务的职业培训,这就相对有些麻烦了,建议您还是强调这是职业培训的一部分,方可免于赔偿.
⑶ 对在职职工进行户外拓展培训所需费用能否列支职工教育经费
应该是可以的啊,项目培训费。很多单位都是那么走的
⑷ 培训员工是内部培训好,还是拓展培训好啊
基层的培训建议更多的是在职培训,建立教练或者训导师制度,让我们的基层管理版人员、资深员工作为训导员。甚至权可以在晋升制度上提出要求,如没有做过训导员的不能晋升。基层培训的内容就是基本流程:商品的进销存、收银理货手册、顾客服务手册等。基层的做好了,日常的营运方面的要求就比较容易达到,也能让大家看到效果。
对于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除了专业知识外,还有管理学基础、领导技能、沟通技巧、培训技巧,财务知识等都要加以培训。讲师的选择可以从外部聘请,最好是长期聘请,对企业了解多些;
对于高层的培训恐怕就真的要去参加外面的培训班,既开拓知识面,又可以开拓人际面。
这样,基层、中层、高层的基本体系都有了,剩下的事就是坚持。基层是常设班,只要有新员工到就要开班;中层可以设类似特训班的形式,培养中层和储备干部;高层的培训强调计划性,与公司的中长期的战略保持一致。
⑸ 周末安排员工拓展培训是否需付加班费
拓展培训一般是福利待遇性质的,不是必须参加的培训,一般没特殊情况大回家都会,即使不答想去一般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也会勉强去,所以定性应该是自愿参加的活动,不属于加班,所以一般是没有加班费的,除非老板愿意给。
⑹ 公司拓展培训费用怎么入账
职工拓展训练属于职工文体活动支出,应通过工会经费列支并税前扣除。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第三条规定,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职工活动支出。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根据上述规定,职工拓展训练属于职工文体活动支出,应通过工会经费列支并税前扣除。
拓展训练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计提时
借:管理(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⑺ 员工拓展训练的费用应计入什么费用
一般来说,应该计入培训费用。
但每个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同,所以财务对于此笔款项的归类方式也会不同。建议问你们公司的财务或者老总。
⑻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