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的管理制度
4.工作程序
4.1术语
4.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4.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4.1.3 外来施工人员:指到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4.2外来参观人员安全管理
4.2.1公司办公室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接待工作。
4.2.2进入生产区前,接待单位对外来参观人员要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4.2.3外来参观人员在生产区内参观,接待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4.2.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设施设备。
4.2.5外来参观人员不经同意,不得在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4.2.6外来参观人员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7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公物和岗位的用品、用具。
4.3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
4.3.1外来培训人员入公司前培训
4.3.1.1办公室会同安全部对外来培训人员入公司前培训,接收单位组织上岗前培训,所在班组组织岗位培训。
4.3.1.2安全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公司基本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培训。考核合格后安全部备案,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公司。
4.3.1.3接收单位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单位禁火要求、岗位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要求、单位劳动纪律要求等。
4.3.1.4班组负责在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和业务培训。
4.3.1.5 外来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外来参观培训人员安全告知书》,并严格遵守。
4.3.2 外来培训人员在岗位上不经同意,不得动用生产设备、阀门、电器开关等设施。
4.3.3 外来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脱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4.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4.4.1设备动力部会同安全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进入工地前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公司。
4.4.2 培训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的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票证和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4.4.3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告知书》,并严格遵守。
4.4.4 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与公司相关部门的接口问题。
4.4.5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票证,并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管。
4.4.6 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期间必须做好个体防护和劳动保护。
Ⅱ 哪条法律规定对外来施工人员要培训
1、外协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有主管公司负责,作为外协施工方可以组织学习施工单位的公专司制度及属安全管理规定。2、外协人员需要签署外协施工协议或者合同,并且明确进厂内的工作内容以及安全要求。动火、登高等作业的制度执行、作业程序要求
Ⅲ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 :
一、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二、人力资源类1、招聘管理制度2、培训管理制度3、辞聘管理制度4、薪酬管理制度5、绩效管理手册6、员工手册7、新员工入职培训手册8、考核管理制度9、考勤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类制度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值班管理制度3、印章管理制度4、车辆管理制度5、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餐厅管理制度7、会议管理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9、宿舍管理制度10、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保密制度12、电话使用管理规定13、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四、财务类制度1、信用管理制度2、员工交通补助管理办法3、报销管理制度4、出差费用管理制度还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8、不要迟到早退。
9、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10、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11、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12、不准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需要请自动离开,否则将被罚款。
13、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4、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5、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集团办公室打招呼。
16、不得将集团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7、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8、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Ⅳ 企业为什么要做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法律法规依据吗
不同的行业不太一样,建议去看下面的文档: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三级教育的要求: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a)、节假日前后;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c)、工作对象改变;d)、工种交换;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g)、新进入现场等。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