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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进行员工培训的原因

发布时间:2020-12-29 18:23:08

员工培训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的意义有哪些

员工培训目的:
(1)、增强员工个人的综合能力,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以及基本技能,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继而提高个人绩效;
(2)、强化组织的核心能力,增强团队协作能力,企业文化的传播,以此提高组织绩效。

1、学习型组织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学习型组织,是指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组织。这种组织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具有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综合绩效。学习型组织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组织成员拥有一个共同的愿景。组织的共同愿景来源于员工个人的愿景而又高于个人的愿景,能使不同个性的人凝聚在一起,朝着组织共同的目标前进。

(2)组织由多个创造性个体组成。团体是最基本的学习单位,组织的所有目标都是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团体的努力来达到。

(3)善于不断学习。强调“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团体学习”,通过保持学习的能力,及时铲除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不断突破组织成长的极限,从而保持持续发展的态势。

(4)自主管理。通过自主管理能形成共同愿景,能以开放求实的心态互相切磋,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进行创新,从而增加组织快速应变、创造未来的能量。

(5)员工家庭与事业的平衡。学习型组织对员工承诺支持每位员工充分的自我发展,而员工也以承诺对组织的发展尽心尽力作为回报,工作与家庭两者之间的冲突也必将大为减少,达到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平衡。

(6)领导者扮演着设计师与教练的新角色。作为设计师不仅要设计组织的结构、政策与策略等,更重要的是设计组织发展的基本理念;作为教练要协助成员对真实情况进行正确、深刻的把握,提高他们对组织系统的了解能力,促进每个人的学习。

2、学习型组织的竞争优势

未来企业唯一持久的优势在于有能力比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当然,学习与培训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必须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的,即在为客户创造独到价值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利能力,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投资者带来合理的回报。

② 员工培训的意义

一、培训能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培训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发展员工的职业能力,使其更好地胜任现在的日常工作及未来的工作任务。在能力培训方面,传统上的培训重点一般放在基本技能与高级技能两个层次上,但是未来的工作需要员工更广博的知识,培训员工学会知识共享,创造性地运用知识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或服务能力。同时,培训使员工的工作能力得以提高,为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果提供帮助,因为员工提供更多晋升和提高收入的机会。
二、培训有利于企业获得竞争优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企业需要越来越多的复合型人才,为进军更大市场打好人才基础;另一方面,员工培训可提高企业新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员工培训就是要不断培训与开发高素质的人才,以获得竞争优势。尤其是人类社会步入以知识资源和信息资源为重要依托的新时代,智力资本已成为获取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企业的竞争不再只依靠自然资源、廉价劳动力、精良机器和雄厚财力,而主要依靠知识密集型的人力资本。培训是创造智力资本的途径。智力资本包括基本技能、高级技能以及自我激发的创造力。因此,这要求建立一种新的适合未来发展与竞争的培训观念,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
三、培训有利于改善企业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包括生产过程质量、产品质量与客户服务质量等。毫无疑问,培训使员工素质。职业能力提高并增强,将直接提高和改善企业工作质量。培训能改善员工的工作质量,降低成本;培训可增加员工的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员工的劳动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岗位意识,增加员工的责任感,规范生产安全规程;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培训有利于构建高效的工作绩效体系。在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员工技能和角色不断变化,企业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重新设计,比如建设团队。今天的员工已不是简单接受工作任务,提供辅助性工作,而是需要参与企业管理与服务的团队活动。在团队工作系统中,员工扮演许多管理性质的角色。他们不仅具备运用新技术获得提高客户服务与产品质量的信息、与其他员工共享信息的能力;还具备人际交往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集体活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尤其是培训员工学习使用信息工具的能力,可使企业工作绩效系统高雄啊运转。
五、培训可以满足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传播企业价值观、宗旨、精神等。在现代企业中,员工的工作目更重要的是为了“高级”需求——自我价值实现。培训不断教给员工新的知识与技能,使其具有接受挑战性的工作与任务的能力,实现自我成长和自我价值,这不仅使员工在物质上得到满足,而且使员工得到精神上的成就感。通过培训传播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内容,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凝聚力、员工归属感,使企业始终处于发展高速公路之上。

③ 求员工培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三个点。。。。。求

培训需求确定不准:没有明确学员需提升的能力点或问题
培训课件不行:很多培训都认为有价值,不过培训后反馈不好就是培训内容不针对问题,没有提出解决方案,不能提升能力,一般就是大、空,听了跟没听一样,问题仍然还在。
培训师素质不行:本来需求也定准了,课件内容也不错,但培训师无法将内容讲清楚,让学员容易接受,导致授课效果不佳,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最主要的还在于培训内容的确定和解决方案。

④ 企业进行员工培训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目的在于使得员工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的价值观得到改善和提高,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潜力提高个人和组织的业绩,推动组织和个人的不断进步,实现组织和个人的双重发展。

1、吸引人才;企业重视培训才能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因为培训不仅是企业发展地需要,更是人才自身的需要。

2、培养人才;企业可以通过培训将员工培养成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

3、留住人才;培训是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企业只有通过持续不断地培训,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个人综合素质才能得到显著的提升,并且为企业的高速发展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

意义在于向员工传授其他更为广泛的技能,使员工的技能有单一技能向多重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与组织发展的需要,利用培训与开发来强化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培养员工的客户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员工与组织同步成长。

(4)单位进行员工培训的原因扩展阅读

培训实质上是一种系统化的智力投资。企业投入人力、物力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素质提高,人力资本升值,公司业绩改善,获得投资收益,它区别于其他投资活动的特点在于它的系统性,企业的员工培训是一个由多种培训要素组成的系统。它包括了培训主体、培训客体、培训媒介[1];包括了培训的计划子系统、组织子系统、实施子系统、评估子系统;它还包括了需求分析过程、确立目标过程、订立标准过程、培训实施过程、信息反馈过程、效果评价过程等。

企业培训效益是指受训者经培训提高回到工作岗位所带来的效益与培训投资的差额。差额的值越大培训效益就越高,反之培训效益越低。从投资与收益的角度进行考虑,员工培训转化为产出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它涉及到培训内容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培训方式是否恰当、培训时机选择性等因素,也涉及到员工对培训的内容是否吸收、是否有效地运用于工作活动等。因此,培训对企业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间接的过程,如何能够实现培训的高效益应该是企业培训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网络-企业培训

⑤ 公司新来一批员工,领导让你组织培训,你怎么做 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回答

一,大致了解新来员工的情况,学历,工作经验等等
二,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的工作的性质与能力要求和相关制度等,
三,让新员工说说对应聘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四,进行工作培训
五,试上岗
六,正试上岗

⑥ 煤矿新员工培训的原因是什么

煤矿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否则禁止进入岗位。煤矿从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培训。这是强制性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条例专门规定了的。
根据各岗位不同特点,上自矿长下到普通员工,均有详细的学时和考试的规定。

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专项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一律带薪参加安全培训。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

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

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区、科、队、井)负责人。

第九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省级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安全生产状况,需要增加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的,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第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根据职责、岗位实行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一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三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标准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执行。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新招职工必须符合准入标准,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得录用。

第三章 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矿长还必须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颁证。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同意,可以免予初次培训,但必须参加复训。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采煤、掘进、通风、机电、地测、运输等专业的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规定第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由县(市、区)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统一组织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下列规定学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合并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64学时,复训不少于32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新招入矿的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煤矿井下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一条 鼓励煤矿企业实行变招工为招生,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须经技工(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正规教育,取得学历证书方可录用。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免予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经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可免予复训。

第二十四条 负责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 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的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参加培训。

第四章 考核和发证

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考核发证机关按照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矿长资格考核成绩8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第二十七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使用国家级考试题库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计算机考试,考核发证机关应派员现场监考,也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监考。

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二十九条 “三项岗位人员”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证或操作证,也可委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二)工作经历证明;

(三)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凭本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及上述材料,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第三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三项岗位人员”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颁发资格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每2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第三十三条 资格证和操作证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十四条 证书到期复审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审手续。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五条 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的,向考核发证机关提交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或操作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复审的,审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发生死亡事故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初次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八条 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补发。

证书记载信息发生变化或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更换。

第三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定期将证书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核、颁发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操作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

考核发证机关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情况;

(六)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七)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八)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情况;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 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培训大纲情况;

(二)教学及学员管理情况;

(三)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四)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和档案管理情况;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二)违反本规定准入条件和程序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四)未申请复审、延期复审或者复审、延期复审不合格的。

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产整顿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暂扣煤矿矿长的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四十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考核发证档案和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培训计划执行和考核发证等情况。

第四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三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煤矿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三项岗位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的;

(二)未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

(三)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的;

(六)从业人员未达到准入条件的;

(七)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或未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八)“三项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二)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考核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五十六条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暂扣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考核合格的返还其资格证,不合格的,吊销其资格证;

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被吊销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第五十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按时落实培训计划的;

(三)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第五十八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伪造、涂改资格证或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项岗位人员”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发证机关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⑦ 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员工礼仪的培训

员工礼仪培训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其中个体的培训从而达到整体形象和效益的提高。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个企业的员工如果无论从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还是待人接物的礼节礼仪来看,都无形之中代表着这个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久而久之便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企业文化。学习礼仪的根本目的地是为了提高综合素质,完善形象,创造亲和力,增加美誉度,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国培训网的内容,对员工进行礼仪培训,不仅能加强企业人员在企业中的态度、责任、观点、忠诚度、及积极进取的精神,还能加强企业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⑧ 企业为什么要重视员工培训有何意义

现在各种各样的培训越来越多,究竟培训的价值在哪里?呢?
作为一个企业,就像一个人,随时要面临来自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要不断去适应这种变化才能生存和发展。其实员工的素质就是制约提升企业抵抗力的主要因素。而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当然这里所说的培训一定是有效的,是针对性的。
要使培训有效,首先就要明白培训的价值。 企业的每一个行为和计划都需要有清晰的目的和意义,切不可为了培训而培训,不可为了跟风、炫耀企业实力而做培训。
在做培训计划之前,首先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很清晰,这也是企业的发展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对每个部门的发展重点,或者某一个层级的发展计划非常明了,仔细分析每个职能,或者每个事业部、项目部所分解出来的目标。比如说销售部今年的目标之一是完成销售业绩的120%的增长,那么要完成这个目标,需要整体销售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升,接着在绩效考核的结果中找出销售人员所普遍欠缺或不足的能力范围,如客户服务能力、客户关系管理等等。这样就发现了培训的需求、培训的对象以及培训的定位,把这些和培训的目的联系起来,就构成了培训的价值。
明白了培训的价值所在了之后,如何达到和提高培训的效果,要注重以下几点:
一、来自管理高层的支持和重视是关键
首先高管要支持培训,并且认可培训的价值所在,还要要搞清培训对象,并对其分类。因为培训最忌讳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设计好的课程很难满足具备不同水准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把握培训对象的需求是提高培训效果的关键一步
需求分为个人需求和组织需求。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都鼓励员工的个人发展,结合员工个人发展所提供的培训课程,无疑会受到员工从内心深处的欢迎,培训效果的提高从主观上来讲就没有问题。这一部分的培训关键是要看培训的形式。对于受教育程度高的员工,互动式培训会较高,而对于教育程度低的员工,课堂式会更合适一些。
三、需要制定一个有效的培训计划
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适当的主题、深度及培训形式是很重要的。一刀切式的培训不会收到预期效果。对高级经理强调培训也同样重要。培训往往是为提升低层员工而设。如果高级经理不称职,那么整个培训预算将会付诸东流。
四、课程设计要有针对性 课程设计要要根据对方的学历,工作背景,性别等因素来制定7 五、培训的师资要同时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热情
专业知识的丰富与否直接影响培训内容。而工作热情对教师同样重要,它意味着是否该教师热爱这份工作。

⑨ 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有什么意义

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1、吸引人才;企业重视培训才能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因为培训不仅是企业发展地需要,更是人才自身的需要。据权威机构调查,许多人才在应聘选择企业时,传奇私服发布网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便是要考虑这个企业是否能对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机会。有公司曾在北京的十几所大学进行过大学生求职意向调查,结果表明:80%以上的人把去外企谋职当作自己的第一选择。当问及原因时,他们几乎都把外企的培训与发展的机会当作首选因素。

2、培养人才;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有一句名言:“出产品之前先出人才”,其创始人松下幸之助更是强调:“一个天才的企业家总是不失时机地把对职员的培养和训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教育是现代经济社会大背景下的‘杀手锏’,谁拥有它谁就预示着成功,只有傻瓜或自愿把自己的企业推向悬崖峭壁的人,才会对教育置若罔闻。”要想快出人才,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企业只有依靠内部培训才能获得更多的优秀员工。通过实施有效培训不但迅速提高基层员工综合能力,企业中层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管理专业素质也会显著提高。

3、留住人才;培训是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企业的每个发展阶段都有企业最需要的人才和相应的岗位,企业只有通过持续不断地培训,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个人综合素质才能得到显著的提升,并且为企业的高速发展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如果没有培训,绝大多数优秀员工是不可能留得下来的,没有人喜欢在不能得到知识提升的地方,等待自身能力和个人收入的不断下降,即便是留下来了这样的企业也不会有所发展。

4、激发员工积极性;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对员工的培训往往被视为企业的福利。持续不断地培训不只是让员工得到了个人知识和能力的提高。还会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感激企业为他们提供了使自己成长、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样的结果鼓舞了士气、激发了潜能并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员工有了自尊和自信心,他就会在工作中将“要我做”转化为“我要做”。而员工敬业精神的产生,会自然而然地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5、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通过培训企业可获得因人员素质的提高带来的显著效益。国际知名企业平均的培训效益是;每支出1美元,获得的经济效益为26美元。例如;在摩托罗拉,每花1美元在培训上就可以连续三年,每年提升30美元的生产力。哈佛大学一项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每提高5%,企业盈利随之会提高2.5%,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已经明白一个道理;"投在人脑中的钱比投在机器上的钱能够赚回更多的钱"。

6、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竞争是企业的常态,面对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企业只有与对手相比存在着核心竞争优势时,企业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而最能体现竞争优势的就是企业的人才优势和企业品牌形象。保证顾客的忠诚度靠的是训练有素的企业员工,没有经过训练的员工,不但会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影响顾客的购买决策,还会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对企业而言,培训正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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