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师的资格任用培养和培训的要求是哪部法律
教师的资格应用培养和培训的要求是根据《教师法》的规则法律要求来进行的,教师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和培训的经历。
『贰』 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有哪些
广西和青海的教育厅都给老师组织过TEFL的国际教师资格证的教学技能的学习。让老师了解国际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并给老师教学方法和思路得到启发。
『叁』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是哪部门组织的
一切继续教育培训是哪个部门组织的?是国家教育部组织的。
『肆』 高校干部培训、教师培训的有关内容和培训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干部培训:党的方针政策;高校的改革与发展;领导干部素质培训;领导艺术培训;学习能力培训;思想品德培训等
教师培训:专业建设与发展趋向;教育学心理学方面培训;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如何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的培训;针对不同情况,结合教师的实际进行的特色培训等。
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目的;培训的意义;培训的范围;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法;培训时间安排;培训的管理与考核;培训的经费预算等。
如何组织一场培训:
一是要先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是最重要的是要请培训大师(一个好的主讲人,就成功的80%)
三是要组织好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到会,没有人听的培训,就已经被打败了。
四是搞好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服务性工作。
五是及时发讲课费(如果有的话)
六是万事要多与人商量。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求助、对下属体贴、对其他人关怀。
相信你会成功的
祝你成功
『伍』 培训部门怎样设计和实施师德教育
生本教育是为学生好学而设计的教育,也是以生命为本的教育,它既是一种方式,更是一种理念。以这种理念为指导,在祖国内地、香港、澳门等地100多所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等进行实验,成效显著,获得意义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生本教育同时是一片肥沃的思想土地和智慧田野。
学校政风行风建设自查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文体局《2006年关于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精神,学校把教育政风行风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了学校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二、求真求实,边查边整,边整边改。
。
三、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导力量,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
多年来,学校始终把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坚持长抓不懈,常抓常新。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有目的、有要求、有计划、有具体活动安排,重效果,层层落实,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因此没有发现严重违反师德与违法乱纪的情况。
1、领导重视,抓住思想教育不放松。
2、学先进典型,塑教师形象。
3、抓住重点,自查自纠。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学校领导、教师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文明执教,优质服务于学生。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每学期组织的师德师风学生问卷中,学生对教师评价的优良率都在98%以上。
当然我们也深知,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长抓不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才能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四、落实减负要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长期以来困扰基础教育的一个顽症,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它有着极大的危害性:首先由于课业负担过重,学习时间过长,导致学生睡眠不足,身体素质下降不又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其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疲于应付,时间长了,容易产生厌学情绪,削弱甚至丧失学习兴趣;第三,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缺乏自主地支配时间,使学习长期处于被动状态,缺乏主动学习的精神,因此就谈不上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组织师生反复学习,召开家长会请家庭紧密配合,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宣传窗等广泛开展宣传,还作出如下规定:
⒈开齐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⒉依法办学,严格规范办班行为。
⒊关注学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⒋强调素质,综合评价师生教与学的质量。
⒌调整课时,精选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
⒍多方反馈,严格控制各类考试、检测。
⒎精心筛选,严格控制学生使用各种辅助教材。学生教辅用书推行书商准入制,方便学生和家长自行购买;同时实行明折明扣,所有教辅材料一律六折半,直接让利于学生,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的利益。
⒏ 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
五、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 。
多年来,学校不断加强民主管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一) 基础工作方面:
⒈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
⒉学校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和实施方案。
⒊充分实施校长负责制,发挥辅导区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对应工作,由教代会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监督实施。
(二)主要任务和管理效果:
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校务公开工作方面制定了多项制度,诸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产生制度、职责制度、上墙公示制度、工作实施办法。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为学校重要的职能机构,每年有工作计划、相关决议文件及检查记录,有工作总结。
⒉校务公开工作运作规范。
校务公开内容的公示首先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充分审查,确定真实可靠才能公示,然后以文件、明细账等形式形成书面材料向教职工和学生通报,最后张贴于校务公开栏内。学校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利益,教代会研究方案,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多年来,干群关系融洽,教职工队伍稳定,未出现个别上访和集体访事件。
⒊措施得力,群众满意,效果良好。
我校推动校务公开的主要措施有:(1)建立校长“一把手”负责制,校务公开工作由校长亲自抓;(2)校务公开领导机构与工会、团支部、行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做到思想统一,战斗力强。
由于较好地推行了校务公开工作,教师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得到顺畅的采纳,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全校教师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发展。多次民主测评,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工作都比较满意,满意率为100%。
⒋我校的民主管理特色。
①长期坚持党内民主监督。党内民主生活会形成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到位。学校领导班子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有实效。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②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不走过场。学生民主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民主评价班主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人翁精神,推动和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
③发挥家庭和社会对学校民主管理的支持作用。家长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对学校重要决策充分听取家长意见,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社区评价也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宝贵资源,学校每学期都召开社区负责人会议,主动征求友邻单位、社区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社区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通过活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政风行风自查自检工作的逐步深入,为学校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利契机。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积极投身此项活动,做到了行风自查自检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 两不误、两促进”,学校领导、党员、教师不计报酬,不讲代价,超负荷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⒈加强对上级规定的宣传内容和相关要求的落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校长把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规定及时传达,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使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知情解意,入心入脑。认真落实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检查到位;配合辅导区党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宣传教育。
⒉了解学校、教师在学生当中的形象,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每学期都在学生中开展师德师风问卷活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有否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是否关心爱护学生等。这不仅调动了学生、家长的参与意识,还充分表明了学校虚心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广泛吸纳家长意见建议的姿态。
⒊为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学校还利用网络(家校路路通)公开了校长和全校教师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时时刻刻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总之,全面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密切结合我校改革发展的实际,进行全方位自检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剖析,立改立行,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一年来,由于学校狠抓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近2005年一年,学校先后获得了:苏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学校、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苏州市少先队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苏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学校、苏州市信息化示范学校。2006.5平江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八位督学就我校的办学方向、行政班子和管理、教师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和成效、办学条件等五个部分39个指标进行了三年一次的全面综合督导,在总分500分的考核中学校以484分的高分获得优秀。
七、下阶段打算
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认真纠正和严肃整改不正之风的问题。发现有严重违法问题的,将严肃查处。
⒉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教育,落实纠风工作。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从自我做起,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⒊实行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强化考核与监督,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本兼治,从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健全监督机制。
⒋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清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⒌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坚决杜绝乱收费项目。
⒍继续加强学校的师德教育工作,结合师德建设提高年,把师德工作抓实抓细。
八、行风建设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答案补充
那你根据计划自己想啊
『陆』 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培训是哪个部门负责。总务处吗
教师的培训,在进入学校前应该属于教育局所在的人事部门;进入学校后应该归在教导处或者人事部门。
『柒』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是部门规章吗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使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第三条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教师法》的规定,保障教师培训的权利。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要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第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敬业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高等学校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应用计算机、外语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等技能的能力。
第五条 培训对象要以青年教师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术带头人。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统筹安排重点高校接受培训教师工作。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的规划、管理和经费投入等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所在地区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院校的教师培训工作。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培训规划,保障经费投入;
(二)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关系;
(三)定期检查、督促教师培训规划和学年度计划的落实;
(四)不断完善各种培训途径和形式,总结推广经验;
(五)加强师资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师资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
(六)定期对教师培训工作作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条 高等学校直接负责本校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并有相应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二)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
(三)关心外出培训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四)明确校、系、教研室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十条 受主管部门委托接受培训教师的重点高校,应为其他院校培训教师,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高等学校教师的培训要给予优先和优惠。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完善有关培训教师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二)关心培训教师在培训期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配合原学校做好工作;
(三)加强学校各部门,尤其是教学和后勤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参加培训教师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高校师资培训机构,主要开展有关的师资培训、研究咨询、信息服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培训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职务的不同,确定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助教培训以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二)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熟悉教学过程及其各个教学环节;
(三)助教进修班。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通过助教进修班,学习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四)凡新补充的具有学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符合条件者可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以在职攻读研究生等形式取得硕士学位;
(五)社会实践。未经过社会实际工作锻炼,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为期半年以上的社会实践;
(六)根据不同学校的类型和特点,对教师计算机、外语等基本技能的培训,由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要求并做出安排。
第十四条 讲师培训以增加、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注重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短期研讨班和单科培训,或选派出国培训;
(二)任讲师三年以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参加以科研课题为内容的国内访问学者培训;
(三)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对连续担任讲师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安排至少三个月的脱产培训。
第十六条 副教授培训主要是通过教学科研工作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根据需要,可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
(二)根据需要结合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可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参加培训,或参加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
(三)根据需要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校际间学术交流,或选派出国培训。
第十七条 对连续担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必须安排至少半年的脱产培训或学术假。
第十八条 教授主要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来提高学术水平。其培训形式是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讲学、著书立说等活动为主的学术假。
第十九条 连续担任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给予至少半年的学术休假时间,并提供必要的保证条件。
第二十条 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导师制等培养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第四章 培训的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外出培训教师的考核主要由接受学校负责。
举办助教进修班必须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参加助教进修班,学完硕士学位主要课程内容并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未完成此项培训的教师,不得申请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社会实践主要结合专业进行,面向社会、基层和生产第一线,一般应集中安排,特殊情况者可分阶段累积完成。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在晋升讲师职务之前完成;研究生毕业的教师,应在晋升副教授之前完成。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对按计划已安排培训任务的教师,教研室、系和学校一般不得取消。教师应当服从教研室、系和学校安排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形式,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教师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调整或增加培训内容、时间及形式。确有需要的,须经所在学校系以上领导批准。接受培训教师的学校根据参加培训教师提出的申请和可能的条件,在教师原学校批准的前提下,予以安排和调整。
第二十三条 教师参加半年以上培训后,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未履行完学校合同即调离、辞聘或辞职的,学校可根据不同情况收回培训费。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参加培训的教师获得优异成绩、取得重要成果、发明或对接受培训教师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所在学校或接受培训学校要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教师所在学校和接受培训教师院校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履行职责或尚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应中止培训、不发给结业证书,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培训的,应当解聘;
(三)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发给结业证书,并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培训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和有关规定,影响恶劣的,应当给予必要的处分或予以解聘。
第五章 培训的保障与有关待遇
第二十六条 接受培训教师应纳入接受学校的培养规模,按接受培训半年以上教师的不同职务进行折算,初、中、高级职务分别按1.5、2.5、3折合本科生,计入学校招生规模,作为计算人员编制、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办学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在制定学校编制方案时,要考虑到教师培训提高的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情况,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轮空”编制数,以保证教师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高等学校的教育事业费中,按不同层次和规模学校的情况,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教师培训的费用必须予以保证。
第二十九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学习及差旅费用应由学校支付。
第三十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的教师在本校或外出参加培训期间,要根据不同情况,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实行减免,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指导教师培训的导师,其工作应折算计入教学工作量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十一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已符合条件的,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应受到影响。
第三十二条 根据需要或计划安排,在校内或校外培训的教师,其工资、津贴、福利、住房分配等待遇,各高等学校应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应不受到影响。
第三十三条 外出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根据各地不同物价水平和教师的实际困难,由学校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接受培训教师院校对培训期间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等实际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第三十四条 外出参加培训半年以上的教师,接受学校按计划同意录取的,必须为住宿、图书借阅、资料查询、文献检索提供保证,并在计算机及有关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一般不低于研究生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接受培训教师费用收取办法及标准,按现行财务收费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应一次性收齐,不得中途追加或变相收费。
第三十六条 符合第二十九至三十四条规定,而未予以落实的,教师本人可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当作出答复,情况属实的,必须予以解决。
不能履行前四章涉及的有关义务和违反前四章有关规定的,不应享受上述相应待遇。
出国培训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教育委员会。
第四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捌』 教育培训机构一般分哪些部门
校长
教务部:负责学生、老师排课,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教学部:负责老师招聘、培训内、管理,保证容教育质量。
咨询部:负责学员接待、咨询、促成成交,也会有主动电话营销约访学员上门。
市场部:市场推广,提高培训机构知名度,保证学员来访量。
『玖』 教育培训机构一般分哪些部门
校长
教务部:负责学生、老师排课,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教学部:负责老师招聘、版培训、管理,保证教育质权量。
咨询部:负责学员接待、咨询、促成成交,也会有主动电话营销约访学员上门。
市场部:市场推广,提高培训机构知名度,保证学员来访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