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区矫正人员要学习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三方面:
1、是加强法制意识的培养,在学习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主要组织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以矫正对象提问的方式,切实法律层面的困惑和问题。
2、是促进自我意识的觉醒,要求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从思想上树立反省意识,积极改正错误的观点和行为,从而达到一个合格、模范公民的标准。
3、是树立不断学习的意识,要求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自觉加强各方面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不断完善自身,加强人格塑造,为顺利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教育与沟通相结合的形式了解了各位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通过学习,社区矫正对象一致表示,一定按照相关法规好好改造自己,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1)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社区矫正
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并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2003年全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6个省市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已推广至全国。
⑵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笔记怎么写
写作点拨:首先自我介绍,事情的原因和结果,然后是改造过程,最重要的是内心得到的教育感悟,以及从精神到肉体的彻底悔悟和重生,并对未来的阳光之路充满信息,重新做人脱胎换骨的决心,最后感谢政府和相关人员的帮助和挽救,结尾是决心保证。例文如下:
我叫×××,是一名因×××罪被判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人。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我的谈话交流,使自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笔记:
本人在矫正机关司法所的教育帮助下,对因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所造成的犯罪行为,有了初步的思过悔过认识,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伤害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由于平时很少注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从而导致自己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缓刑矫正期间,我要积极配合司法所和矫正志愿者开展工作,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随时反思警示,避免重犯。
⑶ 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分类教育
按不同矫正时来期进行因人施教。根源据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矫正时期的不同表现,实施不同的矫正方法。(1)新接收或矫正初期的社区服刑人员大多思想不稳定、情绪波动大,对社区矫正认识不深,容易产生担心歧视、悲观焦虑等不良情绪,矫正措施应以个别疏导、积极沟通与帮困解难为主。(2)矫正期间表现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会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自身的罪行、身份有较正确的认识。对于这部分服刑人员,矫正措施应以树典型、鼓励他们多参与社会活动,增强社会认同感、责任感及生活自信心为主。(3)矫正期间表现较差的社区服刑人员大多对自身的罪行、身份认识不够到位,存在“我被判缓刑、假释、刑满释放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就等于不执行”的错误认识,这部分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较为排斥,矫正措施应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法制警示教育为主,增强他们的服刑意识。
⑷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
这个月,我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讲座和法律知识内的测试活动,由于听课容认真,考试成绩优异,受到司法所领导的表扬。
同时,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作为矫正机关的司法所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看待,让我这个“犯罪人”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我要自觉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配合司法所工作,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积极参加社区服务等公益性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早日回归社会,报效社会。
⑸ 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教案怎么写
不知道你是不是要演讲稿,我刚好弄了篇,给你参考下
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活动训诫演讲稿
各位社区矫正人员:大家下午好!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今天把大家集中起来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二是参加地区上的公益劳动。这次活动主要是为了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人是可以改造的”,这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基础上,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情况的社区矫正人员,因人施矫,实施个性化教育矫正,是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方法。在总结各地试点试行经验的基础上,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第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一条规定了教育矫正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考核。
第十五条规定了教育学习,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包括:一是公共道德教育,即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高道德素质。二是法律常识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悔罪意识,自觉接受改造。三是时事政策教育,结合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帮助社区矫正人员了解社会形势,知晓国家政策,合理谋求自我发展。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确保学习效果。
第十六条规定了社区服务,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需要强调的是,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不是惩罚,而是为了培养他们正确的劳动观念、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感,修复社会关系,进一步得到社会的谅解和接纳。要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八小时,同时注重社区服务的可操作性,考虑社区矫正人员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技能水平、正常工作学习需要等情况,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和方式。
我地区上绝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这一点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对象不服从监管、日常报到不自觉、不请假私自外出,外出不配带GPS手机等现象,针对这种不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人员,我司法所已通过和上级汇报给予其警告处分的决定,希望大家予以警示。
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服刑人员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伤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也给自己的家人亲属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不抛弃不放弃,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希望你们迷途知返。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怀有开放心态包容你们,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关怀、关爱。所以,希望你们“常怀感恩心,珍惜靠自己”:一是要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认罪服法,彻底悔罪,改恶从善,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二是要通过公益劳动改造,脱胎换骨,用汗水洗刷过去肮脏的灵魂,把走记功减刑之路作为唯一的选择。三是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自身学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要深挖违法犯罪根源,重树生活信心,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都要做到悉心改造知廉耻,励志修身成新人。
你们要成为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守法公民。一是要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把握正确的教育改造方向。要把认罪服法作为决裂旧我的转折点,把遵规守纪作为重新做人的起点、把刑期当学期作为重塑新我的关键点,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完善自我的着力点,把掌握一技之长作为重返社会的保障点,把自我改造作为早日新生的根本点。
希望在座的各位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人生短暂,你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珍惜所以与你们结缘的亲人、朋友,不要与自己过不去,更不要与过去计较,坦然面对现实,不要在某些事中死钻牛角尖,记住人的一生中其实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痛恨告别昨天,珍惜已到的今天,憧憬、奋斗明天,做好过好三天的准备,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大家都从今天起,决心彻底告别昨天,做好今天,迎接新的明天!
⑹ 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内容有哪些
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
根据《社区矫正回实施办法》答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6)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简单地管理,而是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在获得工作后努力保持,
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等等。
社区矫正的目的:
1、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2、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⑺ 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内容有哪些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抄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7)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司法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⑻ 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六条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8)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职工服刑人员养老保险规定:
1、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按第35条规定处理;"
中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职工退休后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劳教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缓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参考资料:网络-社区矫正实施办法